第四十四章 外力之壓迫與新教育之勃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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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精力,在三十歲以前已為八股小楷消磨殆盡,他們除了寫小楷、誦八股、應科舉以外無他能力,除了謹守成例、趨事長官以外無他本領,今日一旦責此輩以勵行新的法度政治,這無異于責令瞎子引路,必不可能。

    必要有了新的人才,方能運用新的法度政治;必要有了新的教育,方能培養此項人才;又必要有了新政治的企圖,方能建設此項教育;所以“變法”與“興學”在此時成了相連的關系,兩樣事情是要同時并舉的。

    同治以來,未嘗沒有興學,隻因政治方面沒有新的企圖,所以雖有學堂,等于虛設;且從前所辦的學堂全是枝枝節節,沒有整個的教育計劃,沒有久遠的教育設施,哪能培養真實有用的人才——這種計劃與設施尤與法度政治有連帶的關系。

    所以此時勿論新進知識分子或比較頭腦清楚的官僚,于陳述變法裡面必包含興學,于講求興學時必涉及新政。

    汪康年在光緒二十二年,發表《中國自強策》,内閣十一部中就有立教部以掌學校之事;康有為在光緒二十四年上《統籌全局》一疏,十二局中就有學校一局;張之洞與劉坤一在光緒二十七年,《籌議變法》三疏,開始即請設立文武學堂;袁世凱在光緒二十七年,《條陳變法》裡面也有崇實學一條。

    像這一類的例子,舉不勝舉,由此我們就可以想見這一時期的空氣了。

     二新教育系統之成立 康有為像 就新教育方面說,本期十六年中,又可分着兩個小期:自甲午至庚子的六年為前期,自庚子至辛亥的十年為後期。

    前期的教育比較第一期稍形進步:已具了正式學校的性質,已有了等級的區分,如天津中西學堂之分二等,南洋公學之分四院,湖南時務學堂之分兩類,山東大學之分三齋,皆是第一期所未有的。

    但這些學堂全由個人提議開辦,自成風氣,毫無系統,且等級究不完全,亦沒有正式的大、中、小學等名目。

    到了後期,則更其進步了。

    以等級說,有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

    以系統說,則由小學上升中學,由中學上升高等,由高等上升大學。

    以統屬說,小學直轄于州縣勸學所,中學與高等直轄于直省提學使司,大學直轄于京師學部。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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