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明代教育制度及其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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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概論 明代帝王的專制淫威既如彼,士大夫的寡廉鮮恥又如此,在他們的政府之下所施行的教育,自然沒有新的希望,除了繼承前代的學說及制度外,他們所增加的隻有“專制”與“機械”,其結果不過養成在朝為順臣、在野為豪紳的一般士大夫。

    在半封建時代,這種現象曆朝相同,我們勿庸對此特持苛論,不過此時較為顯著罷了。

    但明代的教育制度之完備,及初年辦理學校之嚴格,比較前朝确實進步,我們也不能一筆抹煞。

     劉基 明朝開國的教育制度,多出于劉基、宋濂等文臣的謀議,計劃非常詳備,凡入學、升格考試、教導、管理及給假等等皆有定章。

    不僅學制詳備超越唐、宋,即待遇學生之優厚,與管束學生之嚴緊,也非前代所可比拟。

    自隋、唐以來,學校與科舉雖稱并行,但兩者的關系卻不緊切,有時有學校而無科舉,有時有科舉而無學校,或輕或重,殊不一定。

    到了明朝,情形則與前不同。

    他們視學校為重,視科舉亦重,兩者不可偏廢,雖學校有時可以直接取得出身的資格,而科舉出身必要經過學校一期的培養,而始有應試的資格。

    此明朝教育制度與前不同的地方,亦即隋、唐以來之科舉制度到明朝才有此一大進步,才與學校發生密切的關系。

    這種制度一直行到清朝三百餘年未曾大改。

     第九圖明代學制系統圖 學校教育分中央與地方兩等。

    中央教育,有國學、宗學,有武學。

    地方教育,有府、州、縣三級所立的學校,也有宗學及武學,此外還有衛學及社學。

    國學名國子監,屬大學性質,府、州、縣立的學校似屬于中學性質,社學屬于小學性質:這一類的學校,統名儒學,謂之直系;其他旁支各校,性質各異,制度也不一定。

    唯府、縣學的生員才有應科舉的資格,而社學辦理不久,就已停廢,所有小學教育,從此則盡由民間自辦了。

    試看右面的學制系統圖,當更明了……學校之外,還有書院,不過沒有宋、元兩代的發達,且在嘉靖萬曆年間經過幾次摧殘,更難維持不衰。

    但到晚年,首善與東林二書院曾出過許多人才,在社會上很占有一部分勢力,鬧過一次黨禍,這也是宋、元所沒有的。

     教育行政機關,與元代沒有什麼差異。

    關于學校方面,在中央屬于國子監,長官稱“祭酒”;在地方屬于提舉司,長官稱“提學官”。

    提學官每省設置一員,管轄全省各級學校。

    此外各府、州、縣設有儒學教官,管轄各學的學生,有時也擔任教課。

    關于科舉方面,在中央屬于禮部,在地方屬于各省地方長官,不過每逢鄉試時由中央另簡大臣赴各省主考,地方長官不過備位監試而已。

    至于書院制獨立于學校與科舉之外,主持的領袖稱“山長”,與宋、元全同。

     第二節國子監 中央大學初名國子學,其後改名國子監。

    太祖建都南京,即建校址于雞鳴山下,名曰京師國子監。

    迨後成祖把國都搬到北京了,即在北京建設京師國子監,将原來的改名南京國子監,于是國子監有兩所,而太學生有南北監之分了。

    現把該監辦法分述于下。

     是時會試有副榜,大抵署教官,令入監者亦食其祿也。

     一入學資格及手續 凡入國子監讀書的,名叫監生。

    監生之資格有四:一為舉監,二為貢監,三為蔭監,四為例監。

    前二種為常例,生員較多;後二種為變例,生員很少。

    舉監是由舉人充當,凡在京會試下第的舉人,由翰林院擇其優者送入監内讀書,謂之舉監。

    這一種監生,一面讀書,一面還領教官的俸給,到下次會試仍可出監應試的。

    貢監是由地方學校的生員選貢到國子監來肄業的。

    照洪武初年的規定,凡天下府、州、縣各學,每年貢舉一名,到監肄業,謂之歲貢。

    到嘉靖以後,名額略有變更:府學每年舉二人,州學每二年舉三人,縣學一年舉一人。

    當初貢舉時,必考其“學行端莊,文理優長者”為标準,其後隻以在學所食廪米年限較久者為标準。

    弘治以後舉人多不願入監,監生人數日少,加以歲貢生且因限于成例,大率皆頹唐老朽之徒,在監毫無成績,于是有人提議令天下府、州、縣各學于歲貢之外,另選年富力強、累試優等的生員,不拘廪膳或增廣,三年或五年選貢一名入監,謂之選貢。

    蔭監是品官子弟或勳戚子弟送入監内讀書的學生。

    例監是較後的例子,或以監生缺額,或因國家有事,人民如有捐赀于政府者,政府特準他們的子弟送入監内讀書,這種監生又謂之民生。

    自開了選貢之例,監内頓呈一種生氣,而歲貢不免相形見绌。

    但自開了納粟之例,流品遂雜,而監生在社會上的地位遂日漸輕了。

     北京國子監辟雍 二名額 明代監生名額沒有明顯的統計可查,但由盛而衰,由多而少,是可以看得出來的。

    據南京祭酒章懋在弘治中的奏章上說:“洪、永之間,國子生以數千計,今在監科貢止六百餘人。

    ”是監生名額,初年本有數千,到了中年已減至六百餘人了。

    又據嘉靖時教育長官的話:“今國子缺人,視弘治間更甚。

    ”又據調查:“隆、萬以後,學校廢弛,一切循故事而已。

    ”則知自嘉靖以後,生員之遞減較弘治間當更甚。

    再考明朝的《地理志》,除都督府及衛所不計外,共有府一百四十,州一百九十三,縣一千二百四十六,各府、州、縣學每年貢送一名,歲貢生當有一千五百八十人之譜。

    加上舉監與恩監,約計五百名,合計有二千一百人之譜。

    且當時邊徼如雲南、四川的土官生,國外如日本、琉球、暹羅諸國的留學生,每年當不下二百人。

    還有四百九十三衛的學生,每年可貢三百人之譜。

    由此,我們得一結論,明代太學生除選貢及例貢較後不計外,當國家鼎盛時,名額至多亦不過三千人,是明代學規較前代嚴格,而生徒之盛反不如宋代發達之時,但較元代則增加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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