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元代教育制度及其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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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 明正德九年刻本。

     二回回國子學 設蒙古國子學所以提倡國學,設回回國子學以其文字便于關防。

    生徒名額定為五十人,資格以公卿大夫及富民之子為限。

    内中辦法與漢人入學之制相同。

     三國子學 國子學不加以冠詞者,即指漢學而言。

    此學創始于太宗二十四年,世祖至元六年又設立于北平,到仁宗延祐二年才有詳細章程。

     (1)生徒名額及資格初時生員八十名,後來增到二百名。

    學生不分種别,凡蒙古、色目及漢人皆可入學,其入學資格有四:(一)随朝百官近侍蒙古人子孫及俊秀者,(二)宿衛大臣子孫,(三)衛士子弟,(四)世家子弟。

     元加封孔子碑拓(局部) (2)教材及教法先授《孝經》、《小學》、《論語》、《孟子》、《大學》、《中庸》;次及《詩》、《書》、《禮》、《記》、《周禮》、《春秋》、《易》。

    由博士、助教親授句讀、音訓,正錄伴讀以次傳習;次日回講用抽簽法,并記所講優劣于簿以憑考核。

    此系太宗時所定章程,到仁宗時又有變更,——以下三條全是仁宗時規定的。

     (3)升齋等第國子學分為六齋,東西兩兩相向。

    下兩齋左曰遊藝,右曰依仁,凡誦書講說小學屬對等學程,屬于這兩齋。

    中兩齋左曰據德,右曰志道,凡講說四書、課肄詩律等學程,屬于這兩齋。

    上兩齊左曰時習,右曰日新,凡講說《易》、《書》、《詩》、《春秋》科,習明經義等程文者,屬于這兩齋。

    每齋名額多寡不等。

    到一季之終,試驗他們所習經書的課業及格,及不違學規者,以次遞升。

     (4)私試規矩凡私試每月舉行一次。

    學生屬于漢人,孟月試經疑一道,季月試策問表章诏诰内科一道。

    學生屬于蒙古或色目人,孟仲兩月各試明經一道,季月試策問一道。

    試卷如辭理俱優者為上等,給予一分;理優辭平者為中等,給予半分。

    到一年之終,将平日分數總計起來,如滿八分以上者,升充高等生員,以四十名為限,蒙古、色目十名,漢人二十名。

    凡應私試,須具備兩種條件:(一)如系漢人須有上齋生的資格,如系蒙古、色目人須有中齋生的資格;(二)在國子學内,尤須修學實際日期滿二周年以上,未嘗犯過者方許充試。

    試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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