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宋代教育制度及其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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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白鹿洞書院。
白鹿洞在廬山下,距九江十餘裡,為唐李渤隐居的舊址。
南唐升元中,乃因洞建立學館,以李善道為洞主,置了學田,教養生徒,當時又名“白鹿國庠”。
宋太宗時,有學生常數千百人,由江州知事周述的呈請,頒賜九經,令學生誦習。
真宗時修繕一次。
迨後中衰,至南宋孝宗淳熙六年,朱子為南康軍太守,申請重修,立定教規,于是白鹿洞書院之名揚溢于四方。
(3)嶽麓書院。
此書院在潭州嶽麓山,抱黃洞下,宋太祖開寶九年,朱洞為潭州守時所創立。
當時有講堂五間,齋序五十二間。
到真宗鹹平二年,李允則為潭州守,把内中規模益加擴充,有學生六十餘人,且請政府賜過了經典的。
再到南宋孝宗時,朱子為潭州守,仿白鹿洞書院設立教規,内容更加充實,學子聞風而來受教的至座不能容,所謂“潇湘為洙、泗,荊蠻為鄒、魯”了。
嶽麓書院遺址 (4)應天府書院。
此書院即宋名儒戚同文的舊居,位在商丘。
商丘宋名南京,為當時應天府治,所以取名。
首創者為本地人曹誠,曹氏于宋真宗祥符二年,因戚氏舊居修築而成的。
當時築有院舍一百五十間,藏書數千卷,生徒一百餘名。
曹氏設院成功以後,捐給到地方政府,于是政府以同文的嫡孫舜賓為主教,而以曹誠為助教。
二書院之内容 宋代書院與漢代經師講壇的性質很相類似,或者就是私設講壇的遺意。
不過漢儒以自己的住家為講習的所在,完全私塾,法制不立;書院乃是别辟精舍,規模比較宏大,主持者鹹為地方名儒,或為守土官吏,故創辦雖由于私人,而成立以後即與政府發生關系。
茲将其内容各點列舉于下:(1)主持院務的人稱山長,或稱洞主。
(2)院額由政府頒給。
(3)以院田作常年經費,學生來院聽講,由院供給膳食。
此項院田,或由私人捐贈,或由國家賜給。
但為私人自設未經政府注冊的書院,一切用度皆由學生自備。
(4)内中教材以九經為主,還旁及史書、詩文。
此項書籍,或由私人捐贈,或由政府頒發。
(5)院内設立教條與官立學校相同。
其可考的,則朱子主持白鹿、嶽麓兩書院時,皆有嚴整的教規訓練生徒,其他雖不可見,想亦應有。
(6)書院内必崇祀孔子,故每個書院必塑有孔子及十哲的肖像,甚至圖畫七十二賢一同配飨。
宋代四大書院之——應天書院 此項制度,雖與政府發生關系,卻不受政府的支配,講習方面比較自由,主持的人員多半品學兼優、大負時望者,師生相處其間,日以禮義廉節相砥砺。
内中所出的人才,不僅學問切實,品格名節亦有可風,影響所被,地方風俗均受其感化。
宋代國勢雖弱,而風俗的醇厚,氣節的高亮,于書院講學制大有關系,在教育史上是最有價值的一頁。
第十節結論 本期教育制度,雖因襲着前期,科舉與學校并行,但比較前期亦有三點不同:第一點,科舉形式由多方的漸趨于單一的——九科變為一科;第二點,太學内容由簡單的趨于複雜的——三舍升格及積分等法;第三點,地方書院制興起,較官立學校為發達。
第一點似為退化的表示,第二、第三兩點為進步的表示;但勿論如何,這三點由宋代創興以後曆元、明、清三代六七百年相襲未改,其勢力深入于人心可想而知了。
宋代學術的發達,于書院制尤有關系,此真可特書的一點。
此外更有一顯然不同之點,即一班教育家講學的方向與态度。
漢儒講訓诂,唐儒于訓诂之外兼攻注疏,所研究的對象皆不外幾本古籍——儒家的經典。
到了本期,這一班學者則力反以前的那種門徑,專門講求義理,他們所研究的對象即“身心性命”四字,也可以說是“天人合一”的形而上學。
由漢至唐,一班教育家,其畢身精力隻在整理古籍,尋章摘句,對于修為方面并不發生什麼影響。
本期學者畢生精力注意于身心性命之學,即研究怎樣是一個“人”,及如何“做人”的法則,一面講學,一面體認,同時且實踐起來,所以他們所講的是與行為有關系的。
由漢至唐,一班教育家常注意在教授方面,即如何教法;本期的教育家則專注意在學習方面,即如何學法。
所謂如何學法,即教學者以怎樣學做一個人的法子,要從自己的身上及所處的環境中實地體驗出來,所以我們可以取名本期的教育,為“實踐主義”的教育。
——這是與從前截然不同的。
此外還有一個特點,即語錄體的風行。
語錄即現在所謂筆記,教師口講,學生随手筆錄下來的一種材料。
古昔教育家早有這種辦法,如孔子的一部《論語》全由學生筆記出來的;就是漢儒講經雖講诂,但家法、私法的遵守極嚴,後來各家所以顯有差異的,也因各人耳聽手記有不同的原因。
不過本期教育家的語錄不取文言,全用語體,以通俗的文字說明很深的哲理,使粗識字義的人們皆能看懂,但非切實體驗過則又不能受用。
柯氏,即柯維骐(1497-1574),明史學家。
字奇純,福建莆田人。
所著《宋史新編》,合宋、遼、金三史為一書,而以宋為正統。
本章參考書舉要 (1)《宋史》的《選舉志》 (2)《文獻通考》的《選舉考》及《學校考》 (3)《績文獻通考》的《學校考》 (4)《五禮通考》的《學禮》 (5)柯氏《宋史新編》 (6)《玉海》的《學校》及《宮室類》 *** [1]《宋史·道學列傳》:“仁宗明道初年,程颢及弟頤寔生,及長,受業周氏,已乃擴大其所聞,彰《大學》、《中庸》二篇與《語》、《孟》并行。
” [2]《宋史·選舉志》:“開寶八年,國子監生徒舊數七十人,奉诏分習五經,然系籍者或久不至,而在京進士諸科常赴講席肄業,請以補監生之阙诏從之。
景德間,許文武升朝官嫡親附國學取解。
而遠鄉久寓京師,其文藝可稱,有本鄉命官保任,監官驗之,亦聽附學充質貢。
” [3]《宋史·選舉制》:“齋長谕月書其行藝于籍,行謂率數不戾規矩,藝謂治經程文。
” 《宋史·職官志·國子監》:“博士掌分經教授,考校程文,以德行道藝訓導學者。
” [4]《宋史·選舉志》:“慶曆四年,诏諸州軍監各令立學,學者二百人以上許置縣學,自是州郡無不有學。
始置教授,以經術行藝訓導諸生,掌其課試之事而糾正不如規者。
” [5]《文獻通考·學校三》:“徽宗崇甯三年,诏取士皆從學校三舍,廢科舉法。
” [6]《文獻通考·選舉考》:“神宗熙甯二年,中書撰大義式頒行,試義者須通經,有文采乃為中格,不但如明經、墨義粗解章句而已。
秦氏按:熙甯之經義即八股文之所由昉也。
” [7]按:熙甯時以《詩》、《書》、《易》、《周禮》、《禮記》為大經,《論語》、《孟子》為兼經。
元祐時以《詩》、《禮記》、《周禮》、《左氏春秋》為大經,《易》、《書》、《公羊》、《穀梁》、《儀禮》為中經。
(2)白鹿洞書院。
白鹿洞在廬山下,距九江十餘裡,為唐李渤隐居的舊址。
南唐升元中,乃因洞建立學館,以李善道為洞主,置了學田,教養生徒,當時又名“白鹿國庠”。
宋太宗時,有學生常數千百人,由江州知事周述的呈請,頒賜九經,令學生誦習。
真宗時修繕一次。
迨後中衰,至南宋孝宗淳熙六年,朱子為南康軍太守,申請重修,立定教規,于是白鹿洞書院之名揚溢于四方。
(3)嶽麓書院。
此書院在潭州嶽麓山,抱黃洞下,宋太祖開寶九年,朱洞為潭州守時所創立。
當時有講堂五間,齋序五十二間。
到真宗鹹平二年,李允則為潭州守,把内中規模益加擴充,有學生六十餘人,且請政府賜過了經典的。
再到南宋孝宗時,朱子為潭州守,仿白鹿洞書院設立教規,内容更加充實,學子聞風而來受教的至座不能容,所謂“潇湘為洙、泗,荊蠻為鄒、魯”了。
嶽麓書院遺址 (4)應天府書院。
此書院即宋名儒戚同文的舊居,位在商丘。
商丘宋名南京,為當時應天府治,所以取名。
首創者為本地人曹誠,曹氏于宋真宗祥符二年,因戚氏舊居修築而成的。
當時築有院舍一百五十間,藏書數千卷,生徒一百餘名。
曹氏設院成功以後,捐給到地方政府,于是政府以同文的嫡孫舜賓為主教,而以曹誠為助教。
二書院之内容 宋代書院與漢代經師講壇的性質很相類似,或者就是私設講壇的遺意。
不過漢儒以自己的住家為講習的所在,完全私塾,法制不立;書院乃是别辟精舍,規模比較宏大,主持者鹹為地方名儒,或為守土官吏,故創辦雖由于私人,而成立以後即與政府發生關系。
茲将其内容各點列舉于下:(1)主持院務的人稱山長,或稱洞主。
(2)院額由政府頒給。
(3)以院田作常年經費,學生來院聽講,由院供給膳食。
此項院田,或由私人捐贈,或由國家賜給。
但為私人自設未經政府注冊的書院,一切用度皆由學生自備。
(4)内中教材以九經為主,還旁及史書、詩文。
此項書籍,或由私人捐贈,或由政府頒發。
(5)院内設立教條與官立學校相同。
其可考的,則朱子主持白鹿、嶽麓兩書院時,皆有嚴整的教規訓練生徒,其他雖不可見,想亦應有。
(6)書院内必崇祀孔子,故每個書院必塑有孔子及十哲的肖像,甚至圖畫七十二賢一同配飨。
宋代四大書院之——應天書院 此項制度,雖與政府發生關系,卻不受政府的支配,講習方面比較自由,主持的人員多半品學兼優、大負時望者,師生相處其間,日以禮義廉節相砥砺。
内中所出的人才,不僅學問切實,品格名節亦有可風,影響所被,地方風俗均受其感化。
宋代國勢雖弱,而風俗的醇厚,氣節的高亮,于書院講學制大有關系,在教育史上是最有價值的一頁。
第十節結論 本期教育制度,雖因襲着前期,科舉與學校并行,但比較前期亦有三點不同:第一點,科舉形式由多方的漸趨于單一的——九科變為一科;第二點,太學内容由簡單的趨于複雜的——三舍升格及積分等法;第三點,地方書院制興起,較官立學校為發達。
第一點似為退化的表示,第二、第三兩點為進步的表示;但勿論如何,這三點由宋代創興以後曆元、明、清三代六七百年相襲未改,其勢力深入于人心可想而知了。
宋代學術的發達,于書院制尤有關系,此真可特書的一點。
此外更有一顯然不同之點,即一班教育家講學的方向與态度。
漢儒講訓诂,唐儒于訓诂之外兼攻注疏,所研究的對象皆不外幾本古籍——儒家的經典。
到了本期,這一班學者則力反以前的那種門徑,專門講求義理,他們所研究的對象即“身心性命”四字,也可以說是“天人合一”的形而上學。
由漢至唐,一班教育家,其畢身精力隻在整理古籍,尋章摘句,對于修為方面并不發生什麼影響。
本期學者畢生精力注意于身心性命之學,即研究怎樣是一個“人”,及如何“做人”的法則,一面講學,一面體認,同時且實踐起來,所以他們所講的是與行為有關系的。
由漢至唐,一班教育家常注意在教授方面,即如何教法;本期的教育家則專注意在學習方面,即如何學法。
所謂如何學法,即教學者以怎樣學做一個人的法子,要從自己的身上及所處的環境中實地體驗出來,所以我們可以取名本期的教育,為“實踐主義”的教育。
——這是與從前截然不同的。
此外還有一個特點,即語錄體的風行。
語錄即現在所謂筆記,教師口講,學生随手筆錄下來的一種材料。
古昔教育家早有這種辦法,如孔子的一部《論語》全由學生筆記出來的;就是漢儒講經雖講诂,但家法、私法的遵守極嚴,後來各家所以顯有差異的,也因各人耳聽手記有不同的原因。
不過本期教育家的語錄不取文言,全用語體,以通俗的文字說明很深的哲理,使粗識字義的人們皆能看懂,但非切實體驗過則又不能受用。
柯氏,即柯維骐(1497-1574),明史學家。
字奇純,福建莆田人。
所著《宋史新編》,合宋、遼、金三史為一書,而以宋為正統。
本章參考書舉要 (1)《宋史》的《選舉志》 (2)《文獻通考》的《選舉考》及《學校考》 (3)《績文獻通考》的《學校考》 (4)《五禮通考》的《學禮》 (5)柯氏《宋史新編》 (6)《玉海》的《學校》及《宮室類》 *** [1]《宋史·道學列傳》:“仁宗明道初年,程颢及弟頤寔生,及長,受業周氏,已乃擴大其所聞,彰《大學》、《中庸》二篇與《語》、《孟》并行。
” [2]《宋史·選舉志》:“開寶八年,國子監生徒舊數七十人,奉诏分習五經,然系籍者或久不至,而在京進士諸科常赴講席肄業,請以補監生之阙诏從之。
景德間,許文武升朝官嫡親附國學取解。
而遠鄉久寓京師,其文藝可稱,有本鄉命官保任,監官驗之,亦聽附學充質貢。
” [3]《宋史·選舉制》:“齋長谕月書其行藝于籍,行謂率數不戾規矩,藝謂治經程文。
” 《宋史·職官志·國子監》:“博士掌分經教授,考校程文,以德行道藝訓導學者。
” [4]《宋史·選舉志》:“慶曆四年,诏諸州軍監各令立學,學者二百人以上許置縣學,自是州郡無不有學。
始置教授,以經術行藝訓導諸生,掌其課試之事而糾正不如規者。
” [5]《文獻通考·學校三》:“徽宗崇甯三年,诏取士皆從學校三舍,廢科舉法。
” [6]《文獻通考·選舉考》:“神宗熙甯二年,中書撰大義式頒行,試義者須通經,有文采乃為中格,不但如明經、墨義粗解章句而已。
秦氏按:熙甯之經義即八股文之所由昉也。
” [7]按:熙甯時以《詩》、《書》、《易》、《周禮》、《禮記》為大經,《論語》、《孟子》為兼經。
元祐時以《詩》、《禮記》、《周禮》、《左氏春秋》為大經,《易》、《書》、《公羊》、《穀梁》、《儀禮》為中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