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宋代教育制度及其實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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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就原來孔子的廟庭辟為學校,而朝夕亦得就近瞻仰。

    各學皆有學田,作為常年經費。

    學生入學皆在校内寄宿,膳食、書籍皆由學校供給。

    地方初立學校雖生徒多少不等,全為單級制,至哲宗元符二年,通令全國各學一律采用三舍法。

    由縣學生選考升于州學,由州學生貢入太學一次。

    [5]但三舍法施行未久,到徽宗政和三年,通令停止。

    在行三舍法時,地方學生依次貢入太學,不許由科舉出身。

    但在不行三舍法時,地方學生有求仕進者,必要在學修滿三百日方許應科舉試。

     以上州縣學皆以儒家的學術思想為本,通同稱曰“儒學”。

    但在徽宗時,于各州縣儒學内特辟一齋,專門教授道家學徒,這一齋我們可以取名“附設道學科”。

    教材分大小二經:以《黃帝内經》及老子《道德經》為大經,以《莊子》、《列子》為小經,内中管理及升貢法與儒士同。

    是時因政府的特别提倡,所以天下學子趨向的也很多。

    但此科開辦不過十年,因政局轉變遂被取消了。

     但在科舉照行時,太學上舍仍舊,直接考選如貢舉法。

     第八節科舉 一科舉之種類 宋朝科舉,大别為三類:一為制舉,由天子直接考選的;二為常貢,由州縣貢入禮部考選的;三為學選,由三舍選充的。

    第一類因國家需要某項人才,由天子随時招考,不常設,亦沒有一定的章程。

    第三類僅在北宋自哲宗元符二年至徽宗宣和三年施行了二十二年,因是時新黨當國,務使全國人才悉由學校出身,所以停辦常科,專由三舍法升貢。

    具有永久性質而為天下學子所趨赴的,實屬第二類——常貢。

    貢舉之中,在初年多仿唐制,有進士、九經、五經、開元禮、三史、三禮、三傳、學究及明經、明法九科。

    此九科中,以明經、進士二科為最普通,此二科中尤以進士一科得人最盛。

    到神宗熙甯年間,王安石秉政,以明經諸科,或過于機械,或空疏無用,乃一刀斬除,獨存進士一科。

    自此以後,全國學子要想在政治上希求榮名的,莫不趨赴于這一條路。

    在徽宗初年,蔡京專權,雖曾一度完全停辦科舉,取士全由學校出身,但不久蔡氏失敗,而進士科仍舊恢複了。

    除以上三類外,還有武舉及童科,但亦不常行,在當時關系較輕,勿庸另述。

     蔡京手迹 二貢舉之手續 此處所謂貢舉手續及以後各段,皆是指着常貢說的。

    當初常貢每年一舉行,到仁宗時改為二年一舉行,到神宗時仿照周朝三年大比的意思,又改為三年一舉行,此後相沿不改,遂成定制。

    貢舉的手續,大别為二步:第一步,由本道考試官于秋季先考選一次,謂之秋試;第二步,由禮部考選諸路所貢的舉人,謂之省試。

    在秋試以前,由各縣長官考察地方行藝之士,保送于州;州之長貳複核屬實,再保送于本道考試官。

    如被保之人查有缺行惡德,州縣長官皆應受處分。

    這一班士子經選以後,上貢到中央禮部,稱做貢士,又稱舉人。

    照例各道以秋季解送,考試舉人多冬集齊禮部報到,明年春季考試。

    考試及格了,列名放榜于尚書,于是稱進士。

    但在太祖開寶中,落第舉人往往訟告考試不公,由天子另派大員于殿廷複試一道,于是于省試之後又有殿試。

     三考試之内容 在熙甯以前,常貢九科,禮部考試未分場次;在熙甯以後,隻試進士一科,共分四場。

    進士科當初仍仿唐制,考試詩賦、帖經、墨義。

    熙甯四年,王安石取消詩賦及帖經、墨義,專用經義取士,凡十五年。

    至元祐元年,舊黨秉政,複試詩賦與經義并行。

    至紹聖元年,新黨又起,再罷詞賦,專用經義,凡三十五年。

    南宋之初,經義、詩賦又複兼用。

    經義即王氏所撰的《詩》、《書》、《周禮》三經新義。

    王氏撰用此書,表面借口于詩賦空疏無用,其實即在以一己之學說統一天下,野心不為不大。

    中間詩賦雖時興時罷,但自熙甯以後,一班青年學子無不誦習經義。

    南宋雖程、朱學說最占勢力,而王學亦未嘗完全消滅,經義文在場屋中且有一定程式,即後此八股文的起源,安石學說之影響于後世殊不小了。

    [6]茲将曆朝常貢所試内容列二表于下以清眉目。

     放榜圖 至于殿試,宋初為詩、賦、論三篇,至熙甯以後專試策一道,限以千字。

    關于王氏的經義格式,今以他本人所作“裡仁為美”一文舉例于下,得以考見一斑。

     第八表宋初貢舉考試内容表 第九表熙甯以後分場考試進士表[7] 裡仁為美 為善必慎其習,故所居必擇其地。

    善在我耳,人何損焉。

    而君子必擇所居之地者,蓋慎其習也。

    孔子曰,“裡仁為美”,意以此欤。

    一薰一莸,十年有臭,非以其化之之故耶?一日暴,十日寒,無複能生之。

    物傅者寡而咻者衆,雖日撻不可為齊語,非以其害之之故耶?善不勝惡,舊矣,為善而不求善之資,在我未保其全,而惡習固已亂之矣。

    此擇不處仁所以謂之不智,而裡仁所以為美也。

     夫苟處仁,則朝夕之所親無非仁也,議論之所契無非仁也,耳之所聞皆仁人之言,目之所睹皆仁人之事,相與磨砻,相與漸漬,日加益而不知矣。

    不亦美乎! 夷之裡,貪夫可以廉;惠之裡,鄙夫可以寬。

    居仁者之裡矣,雖欲不仁得乎?以墨氏而已有所及,以孟氏之家為數遷,可以餘人而不擇其地乎? 然至賢者不能渝,至潔者不能污,彼誠仁者性之而非假也,安之而弗強也,動與仁俱行,與仁俱至,蓋無住而不存,尚何以擇為哉!(見《圖書集成·經義典》) 四策取後的待遇 進士科自開寶六年創行殿試,以後成了定制,每省試完畢必經過殿廷複試。

    至太宗太平興國八年,殿試進士以三甲放榜,至真宗景德二年又分為三甲五等,以後也成了定制,第一、第二兩等為第一甲,賜以“及第”;第三等為第二甲,賜以“出身”;第四、第五兩等為第三甲,賜以“同出身”。

    凡省試第一名稱“省元”,殿試第一名稱“狀元”。

    凡進士及第,即令卸除常服,授以官職。

    至于第一名則由天子特别獎賞,寵以詩歌,示為榮耀,而天下俊秀之民莫不奔赴于科名,帝王牢籠之術可謂大奏其效了。

     第九節書院 一書院之起源 書院的建設,萌芽于唐朝後期,推行于五代,至宋朝而大盛。

    當五代時,戰亂相尋,學校差不多完全停廢,地方一二有道德的知識分子——賢士大夫——乃選擇名勝地方,蓋起房屋,招集青年學子,相與講習于其中,取名書院,此書院制之所由起。

    宋初平定大亂以後,官立學校雖遍全國,而書院繼續維持;再經有名大師的熱心倡導,政府當局的嘉意褒揚,此倡彼和,各處景慕模仿的日多一日,于是書院的設立遍郡國了。

    主持的人,多半是碩學巨儒,内容的充實,學生的發達,往往駕于官立學校——州、縣學——之上;所以州縣學雖或時開時閉,而書院則恒久常存。

    當時最著名的書院有四所——石鼓、白鹿、嶽麓及應天府,茲将它們成立的先後分述于下。

     (1)石鼓書院。

    創立最早的為石鼓書院,因其設立在衡州石鼓山,所以取名石鼓。

    此書院為唐時本地人李寬于憲宗元和時所建,宋初曾賜院額,到南宋孝宗時更加擴充,朱晦庵先生曾作過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