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宋代教育制度及其實況

關燈
第一節概論 中國教育制度自唐以來,業已逐漸完備。

    宋朝的制度多半模仿唐朝,地方學校雖不如唐朝記載的詳細,而中央學校則更較發達。

    中央學校,有國子學及太學,辟雍及廣文館,皆屬于大學性質。

    有律學、算學、書學、畫學、醫學及武學,皆屬于專門學校性質。

    有小學屬于小學性質。

    此外還有幾所特殊學校,如宗學、諸王宮學及内小學三所,統為貴族學校,内兼高初兩等教育性質。

    此外另有四門學一所,特為庶民子弟設立的,屬于高等教育。

    地方學校,州有州學,府有府學,軍有軍學,監有監學,縣有縣學,介于中小學性質之間,而界限不甚嚴明。

    中央的國子學、太學、辟雍、廣文館、武學、律學及小學,統歸國子監管轄,謂之直系學校。

    地方學校則由各級所設立的地方行政長官管轄,其上則統屬于本路的提舉學事司。

    以上各校,設立的先後,教材的内容,試驗的情形,及教職員和學生的名額,不僅南北兩宋不能一緻,即每易一君主或換一派閣員亦屢有變更,我們留待專講。

    茲為讀者便利起見,列一簡略學校系統圖于下。

     周朝立學,有釋奠于先聖先師的文字,《鄭注》,謂先師為學校已死了的有道有德的教授,先聖為周公若孔子(見《禮記·文王世子》)。

    他說周公尚有幾分近情,說孔子未免過于錯誤,孔子與周公同被供祭于學校内者,實始于東漢永平二年。

    到六朝及隋,才把周公擠走,專祀孔子,而以顔淵配享。

    唐朝初年,孔子的地位雖偶被周公占着,但自貞觀後又恢複原狀,自此以後,全國學校,莫不遍設孔子木主,而孔子俨然為學校的教主了。

    到了宋朝,則尊崇更甚,或于學校設奠緻祭,配享以高才弟子,所謂“十哲者”,或就孔子廟庭開設學校。

    此種儀節一直到清代末年,相沿未改,且愈演愈擴充。

    但北宋還有一點特例:曾經以王安石陪着孔子一齊高坐在學校禮堂上,一律受天下學子的崇祭,這是徽宗崇甯時代蔡京之徒所幹的一回事情。

     第八圖兩宋學制系統圖 各校所用的教材,除特殊學校外,大概全規定為儒家的六經;不過在漢分今、古文兩家,在唐分大、中、小三經,到了宋朝,除了六經外,又添了一部《四書》為教材。

    《四書》包含《論語》、《孟子》、《大學》、《中庸》四種,從前本各自為書,除《論》、《孟》二經早行于世外,《大學》、《中庸》附載于《戴記》内,未經重視。

    至北宋,程氏兄弟講學于洛陽,才從《戴記》中抽出來加以提倡,教育界才有人注意。

    到南宋,朱子又将《論語》、《大學》、《中庸》、《孟子》合并為一,遂有《四書》之名,以後成為全國小學必讀之教科書了。

    [1]《大學》、《中庸》雖提倡于北宋,其實到南宋才被通用,北宋學校所風行且必采用的實為王氏的《三經新義》。

    王氏的《三經新義》,與唐朝孔氏的《五經正義》,同一以一家之說,借着政府的勢力頒行于全國,在教育史上确令吾人有特書的必要。

     國家教育宗旨,因政黨的起伏,屢有變更。

    在王黨專政時,講求富國強兵,他們的教育目的在培養通經緻用的人才,故以功利主義的教育為宗旨。

    在舊黨當國時代,他們喜談性理,教育目的在培養一般品學兼優的士君子,故以“德行道藝”為教育宗旨。

    前者的氣勢雖赫赫一時,隻以缺乏有思想的人才,影響不大;能夠影響于宋代教育思想上二三百年者,則為性理學者的教育主張。

    他們以“革盡人欲,複盡天理”為唯一修學工夫,所以要以德行道藝培養人才。

    這種人才培養成功,即他們理想中的賢士大夫,有德的君子,完全人格——聖人之徒。

    至于韓侘胄一派奸邪專政,專意排斥善類以保持其祿位,自無宗旨之可言了。

     第二節國子監 國子監有兩種性質:一為管轄學校的機關,稱國子監;一為教養生徒的場所,又稱國子學。

    國子學為國家最高學府,專教七品以上的子弟。

    當初學生人數不定,其後以二百人為定額。

    這些學生,皆以享受太厚,入學讀書不過徒有其名,往往名雖在籍而實久不到校。

    所以在太祖開寶時就有插班補缺的辦法,到真宗景德時又有旁聽的辦法。

    [2]管理國子監的,當初以判監事二人,一在東京,一在西京。

    其下再設直講八人,專任教授,皆以學行卓異者充當。

    如程頤判西京國子監,及胡瑗曾以直講的資格兼管東京國子監事,皆是。

    元豐以後,改變章程,設祭酒一人,總管國子監事,統轄所屬各校;其下設司業、參丞及主簿各一人,掌各項職務,其他所屬各學之博士、教授等員,各有多少不等。

    以上完全是北宋的情形。

    到南宋高宗繼統的初年,即于所在地開設國子監,生徒雖少,但定都臨安以後,辦法亦略相同。

     宋真宗像 第三節太學 宋朝以太學最發達,辦法亦較完善。

    開國之初,他們所定入學資格隻限于八品以下的子弟及庶民的俊秀者,内中管理及辦事極其簡單。

    到王安石當國,特别注意學校教育,尤其注意大學教育,培養通經緻用的人才,所以他一方面改革從前科舉的流弊,一方面擴充太學的内容。

    王氏把太學分為三舍,别學生資格為三等,初進太學為外舍生,由外舍升内舍,由内舍升上舍。

    茲将所有内容及曆年變更情形,分别叙述于下。

     一入學資格及進學手續 在神宗熙甯時,仍照宋初,别為二種。

    在徽宗崇甯時,規定由各州州學學生每三年選送一次,是時已停科舉,取士全由學校升貢。

    到南宋,又有變更。

    在高宗時所定資格:凡諸道在本州州學修滿一年,三試中選,未曾犯過第三等以上的懲罰者;或不住學校,而曾兩次參加釋奠及被列于鄉飲酒者,得送入太學肄業。

    此外到孝宗時,又有混補及待補二法:每三年科舉完後,所有落第舉人準許應試,取其程度合格者補入太學,謂之混補;其後以就試者過多,乃加限制之法,凡諸路解試終場人,挑選百分之六送往太學補試,是謂之待補。

    凡各州學生來京入學時,須呈驗所隸本州公據,考試取中後補入外舍,為外舍生。

     二名額及學齡 關于太學生的學齡,史書沒有明文規定,無從考查。

    關于三舍名額,時有增減,茲表列于下。

     三課程 第七表宋代太學生名額表 太學課程,曆朝屢有變更。

    開國初年以五經為教材,命諸生各習一經,每經設博士二人教授。

    熙甯以後,強令學生學習王氏的《三經新義》,且通令全國各學校遵用以求統一。

    徽宗政和中,蔡京當國,黃、老、莊、列等書也列入教材。

    到了南宋,取消《三經新義》,仍定五經為教材,并習程、朱語錄,而《四書》也漸列入課程之中了。

    總之,在北宋,王氏學最占勢力,在南宋,程氏學頗為風行;而詩、詞、賦、策論則随時皆采,不分派别。

     四考課法 考課分兩種:一為學行考查,一為成業試驗。

    凡學生初進學校以後,由齋長谕月逐日登記他們的操行及學業。

    到一季末了,挑其可選的送于學谕考查一次;學谕考查過了,過十日再由學錄考查,再過十日又由博士考查,最後又由長貳考查,長貳即國子祭酒與司業。

    到了一歲之終,由長貳會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