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兩漢教育制度及其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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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及“博士弟子”三科。
[17]前一科始于孝文帝,後二科創于孝武帝(見各本紀)。
前二科必限于有資格的或有名望的人員,後一科則隻限于年少的學生。
[18]前二科選舉取中以後,即刻有官做,有祿享;後一科被選後,不是拜官,是送往中央大學裡頭讀書。
故從嚴格上說,唯賢良方正及孝廉秀才二科才是真正的選舉,而博士弟子一科不過選送學生入學讀書就是了。
至于選舉的手續:第一步賢良方正科多由中央就畿輔人才直接挑選,孝廉秀才科則由郡國長官奉着天子的命令,征求地方有名望的人才或于本署屬吏中賢者擇優派送。
[19]選送以後,第二步在西漢或由天子親自策問,或竟不問而即委用;在東漢,被選送的人才,須更經一番文字的考試科然後錄用。
[20]兩漢諸科,視賢良方正最為重要,然得人之盛,則莫如孝廉;到東漢時,孝廉一科比較尤為發達,所有一時名流賢士往往從此中産生出來。
[21]除上所述外,還有四科官人之法。
哪四科呢?一是“德行高妙,志潔清白”,簡單些說,謂之德行科。
二是“學通行修,經中博士”,簡單些說,謂之文學科。
三是“明習法令,足以決疑,能按章覆問,文中禦史”,簡單些說,謂之法律科。
四是“剛毅多略,擅事不惑,明足決斷,材任三輔縣令”,簡單些說,謂之政治科。
再按照他們的性質歸納,四科可大别為兩類,第一、第二屬于文科類,第三、第四屬于法科類。
這四科的選舉,是按照各郡國的人口數為比例,選舉時隻在這四種所标範圍以内随材遴選,與孝廉或賢良兩科之分别舉行者不同。
[22]但勿論賢良與孝廉或者四科,此時分科的選舉即隋、唐以後科舉的雛形。
《東漢會要》,南宋徐天麟編撰,記述了東漢典章制度。
全書共40卷,分15門,384事。
二公府辟舉與童科 除上各種科目外,還有當時所視為很榮貴的選舉法曰“公府辟舉”。
原來漢代有一種特别世風,凡做官做到三公的時候,位極人臣,即想羅緻天下的名士備充他自己的幕府,給他争光台面。
所得賢才越多,越顯得他的台面闊大,以為天下的人才都肯被他延攬——看得起他。
這種選舉方法,不限資格,隻問質能。
而一般英才俊士,本身既無奧援,幸喜有這一條出身的捷徑,因此益自磨砺,希望得一個好幕府來征聘,以寄托他的生命,發展他的經綸。
他們——三公和賢士——彼此全以道義相結合,不是以權利相比附;以賓主相見,不是以君臣相待。
此風始于西都,至東都則大盛,氣節由此鼓勵,廉恥由此養成,而東漢末年的美風之養成這也是一個大原動力。
[23] 還有一種最有意味的就是童子科。
公府辟舉是獎勵賢士的方法,童科選舉是獎勵天才的方法。
考兩漢童科被選的童子,不出十二歲至十六歲,在這個年齡期中适等于現今初級中學學生的年齡。
以十二歲至十六歲的小孩子,能夠“博通經典,顯名太學”,非生資特異者,哪能有這樣的發達!漢朝特設此科以待一般奇童,在提倡天才教育這一點上,足以值得我們注意。
[24] 黃香像 三結論 在氏族社會時代,所有各種重要行動,多由氏族會議決定;此項會議,即由各房各族所選出來的代表組織而成。
此項代表,即各房各族的長老,足以代表他們的房族的,故選舉是該社會最普通且最重要的政治行為。
在封建社會時代,君主權力日增,長老會議已不重視,且漸歸于消滅,但選舉制度仍然存在。
不過他的意義已變更了——由選舉代表的意義變為選舉賢能的意義。
此時所謂賢能,隻限于士族階級,但仍以年高德劭為标準,尚有氏族時代選舉長老的遺風。
自秦、漢以來,社會又進了一步,打破了從前的典型封建社會而演成變形的封建社會——半封建社會。
在這種社會之上,所有政治組織皆與從前不同,政治統于帝王一人,士大夫階級依附着帝王以圖生存,選舉制度當然用不着了。
但在半封建時代的前期,去古未遠,他們仍要保留昔日選舉的遺迹,不過其意義與形式與從前絕不相同了。
從前選舉隻是單純的代表,此時則分科别類——如賢良方正及孝廉秀才等科。
從前隻以年齡或德望為标準,此時則重在文字。
在西漢尚隻以上書對策為限,到東漢且有試文一途——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
由這看來,兩漢時代的選舉,即隋、唐以後的科舉之雛形,已不是昔日之舊了。
《西漢會要》書影 本章參考書舉要 (1)《史記》的《儒林列傳》及高、文、景、武本紀 (2)前後《漢書》的各帝王本紀、《儒林列傳》、《循吏列傳》及董仲舒、蔡邕、桓榮、揚雄等列傳 (3)《兩漢會要》的《學校》及《選舉》全篇 (4)《文獻通考》的《學校》及《選舉》關于兩漢者 (5)《玉海》的《學校》及《選舉》關于兩漢者 *** [1]《後漢書·朱浮傳》:“朱浮上書曰:‘夫太學,禮義之官,教化所興,博士之官為天下宗師,使孔聖之言傳而不絕。
’” 《後漢書·五帝本紀贊》:“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彰六經。
” 《後漢書·儒林傳序》:“光武立五經博士,各以其家法教授,凡十四博士。
” [2]《三輔皇圖》:“漢太學在長安西北七裡,有市有獄。
” [3]《漢書·王莽列傳》:“莽奏起明堂,辟雍,靈台,為學者築舍萬區。
” [4]陸機《洛陽記》:“太學在洛陽城南開陽門外,去宮八裡。
講堂長十丈,廣三丈,堂前石經四部。
”《漢書·翟輔傳》:“光武初興,愍其荒廢,起太學博士舍,内外講堂,諸生橫巷,為内外所集。
” [5]《後漢書·儒林傳》:“自安帝覽政,薄于藝文,博士倚席不講,生徒相視怠荒,學舍頹敝。
順帝感翟輔之言,更修學舍,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及百五十室。
” [6]《漢書·百官公卿表》:“博士,秦官,常通古今。
” [7]《漢書·哀帝本紀》:“陽朔二年,诏曰:‘儒林之官,四海淵源,官皆明于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
否則學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遵道德也。
’”《後漢書·百官志》:“博士祭酒,掌教國子;國有疑,掌承間
[17]前一科始于孝文帝,後二科創于孝武帝(見各本紀)。
前二科必限于有資格的或有名望的人員,後一科則隻限于年少的學生。
[18]前二科選舉取中以後,即刻有官做,有祿享;後一科被選後,不是拜官,是送往中央大學裡頭讀書。
故從嚴格上說,唯賢良方正及孝廉秀才二科才是真正的選舉,而博士弟子一科不過選送學生入學讀書就是了。
至于選舉的手續:第一步賢良方正科多由中央就畿輔人才直接挑選,孝廉秀才科則由郡國長官奉着天子的命令,征求地方有名望的人才或于本署屬吏中賢者擇優派送。
[19]選送以後,第二步在西漢或由天子親自策問,或竟不問而即委用;在東漢,被選送的人才,須更經一番文字的考試科然後錄用。
[20]兩漢諸科,視賢良方正最為重要,然得人之盛,則莫如孝廉;到東漢時,孝廉一科比較尤為發達,所有一時名流賢士往往從此中産生出來。
[21]除上所述外,還有四科官人之法。
哪四科呢?一是“德行高妙,志潔清白”,簡單些說,謂之德行科。
二是“學通行修,經中博士”,簡單些說,謂之文學科。
三是“明習法令,足以決疑,能按章覆問,文中禦史”,簡單些說,謂之法律科。
四是“剛毅多略,擅事不惑,明足決斷,材任三輔縣令”,簡單些說,謂之政治科。
再按照他們的性質歸納,四科可大别為兩類,第一、第二屬于文科類,第三、第四屬于法科類。
這四科的選舉,是按照各郡國的人口數為比例,選舉時隻在這四種所标範圍以内随材遴選,與孝廉或賢良兩科之分别舉行者不同。
[22]但勿論賢良與孝廉或者四科,此時分科的選舉即隋、唐以後科舉的雛形。
《東漢會要》,南宋徐天麟編撰,記述了東漢典章制度。
全書共40卷,分15門,384事。
二公府辟舉與童科 除上各種科目外,還有當時所視為很榮貴的選舉法曰“公府辟舉”。
原來漢代有一種特别世風,凡做官做到三公的時候,位極人臣,即想羅緻天下的名士備充他自己的幕府,給他争光台面。
所得賢才越多,越顯得他的台面闊大,以為天下的人才都肯被他延攬——看得起他。
這種選舉方法,不限資格,隻問質能。
而一般英才俊士,本身既無奧援,幸喜有這一條出身的捷徑,因此益自磨砺,希望得一個好幕府來征聘,以寄托他的生命,發展他的經綸。
他們——三公和賢士——彼此全以道義相結合,不是以權利相比附;以賓主相見,不是以君臣相待。
此風始于西都,至東都則大盛,氣節由此鼓勵,廉恥由此養成,而東漢末年的美風之養成這也是一個大原動力。
[23] 還有一種最有意味的就是童子科。
公府辟舉是獎勵賢士的方法,童科選舉是獎勵天才的方法。
考兩漢童科被選的童子,不出十二歲至十六歲,在這個年齡期中适等于現今初級中學學生的年齡。
以十二歲至十六歲的小孩子,能夠“博通經典,顯名太學”,非生資特異者,哪能有這樣的發達!漢朝特設此科以待一般奇童,在提倡天才教育這一點上,足以值得我們注意。
[24] 黃香像 三結論 在氏族社會時代,所有各種重要行動,多由氏族會議決定;此項會議,即由各房各族所選出來的代表組織而成。
此項代表,即各房各族的長老,足以代表他們的房族的,故選舉是該社會最普通且最重要的政治行為。
在封建社會時代,君主權力日增,長老會議已不重視,且漸歸于消滅,但選舉制度仍然存在。
不過他的意義已變更了——由選舉代表的意義變為選舉賢能的意義。
此時所謂賢能,隻限于士族階級,但仍以年高德劭為标準,尚有氏族時代選舉長老的遺風。
自秦、漢以來,社會又進了一步,打破了從前的典型封建社會而演成變形的封建社會——半封建社會。
在這種社會之上,所有政治組織皆與從前不同,政治統于帝王一人,士大夫階級依附着帝王以圖生存,選舉制度當然用不着了。
但在半封建時代的前期,去古未遠,他們仍要保留昔日選舉的遺迹,不過其意義與形式與從前絕不相同了。
從前選舉隻是單純的代表,此時則分科别類——如賢良方正及孝廉秀才等科。
從前隻以年齡或德望為标準,此時則重在文字。
在西漢尚隻以上書對策為限,到東漢且有試文一途——諸生試家法,文吏課箋奏。
由這看來,兩漢時代的選舉,即隋、唐以後的科舉之雛形,已不是昔日之舊了。
《西漢會要》書影 本章參考書舉要 (1)《史記》的《儒林列傳》及高、文、景、武本紀 (2)前後《漢書》的各帝王本紀、《儒林列傳》、《循吏列傳》及董仲舒、蔡邕、桓榮、揚雄等列傳 (3)《兩漢會要》的《學校》及《選舉》全篇 (4)《文獻通考》的《學校》及《選舉》關于兩漢者 (5)《玉海》的《學校》及《選舉》關于兩漢者 *** [1]《後漢書·朱浮傳》:“朱浮上書曰:‘夫太學,禮義之官,教化所興,博士之官為天下宗師,使孔聖之言傳而不絕。
’” 《後漢書·五帝本紀贊》:“孝武初立,卓然罷黜百家,表彰六經。
” 《後漢書·儒林傳序》:“光武立五經博士,各以其家法教授,凡十四博士。
” [2]《三輔皇圖》:“漢太學在長安西北七裡,有市有獄。
” [3]《漢書·王莽列傳》:“莽奏起明堂,辟雍,靈台,為學者築舍萬區。
” [4]陸機《洛陽記》:“太學在洛陽城南開陽門外,去宮八裡。
講堂長十丈,廣三丈,堂前石經四部。
”《漢書·翟輔傳》:“光武初興,愍其荒廢,起太學博士舍,内外講堂,諸生橫巷,為内外所集。
” [5]《後漢書·儒林傳》:“自安帝覽政,薄于藝文,博士倚席不講,生徒相視怠荒,學舍頹敝。
順帝感翟輔之言,更修學舍,凡所造構二百四十房,千及百五十室。
” [6]《漢書·百官公卿表》:“博士,秦官,常通古今。
” [7]《漢書·哀帝本紀》:“陽朔二年,诏曰:‘儒林之官,四海淵源,官皆明于古今,溫故知新,通達國體,故謂之博士。
否則學無述焉,為下所輕,非所以遵道德也。
’”《後漢書·百官志》:“博士祭酒,掌教國子;國有疑,掌承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