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兩漢學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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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漢書·儒林傳》:(1)“孟喜受《易》,博士缺,衆人薦喜,上聞喜改師法,遂不用。
”(2)“秦恭修章句,師法百萬言。
”(3)“唐長賓、褚少孫事王式,問經數篇。
式曰‘聞之于師具是矣,自潤色之。
’不肯複授。
唐生、褚生應博士弟子選,詣博士,摳衣登堂,頌禮甚嚴,試誦說有法,疑者丘蓋不言。
”(4)“梁丘臨學精熱,專行京房法。
” (各本傳)(1)“匡衡對《詩》諸大義說,有師道可觀覽。
”(2)“張禹對《易》、《論語》大義,經學精習,有師法。
”(3)“魏相明《易經》有師法。
” 《後漢書·章帝紀》:“建初八年,韶曰:‘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遺辭,乖疑難正,恐先師遺言将遂廢絕,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
’” 《左雄傳》:“辛卯,初令郡國學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
”《鄭玄傳論》:“漢興,諸儒必修藝文,東京學者亦各名家。
以有數家,家有數說。
章句多者或百餘萬言,學者徒勞而功少,後生疑而莫正。
” 《後漢書·儒林傳序》:“光武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凡十四博士。
” 《詩正義》:“漢承滅學之後,典籍出于入間,各專門命氏,以顯其家之學,故為傳訓者,皆言‘某家’,不言名。
” [2]《後漢書·儒林傳》:“自是遊學增盛,三萬餘生。
然章句漸疏,多以浮華相尚,儒者之藝盡衰矣。
”《徐昉傳》:“伏見太學試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修家法,私相容隐,開生奸路。
每有策試,辄興诤訟,論議紛錯,互相是非。
不依章句,妄生穿鑿。
以遵師為非義,意說為得理,輕侮道術,浸以廢俗,誠非韶獻本意。
臣以為博士及甲乙策試,宜徒其家法章句,開五十難以試之。
解釋多者為上第,引文明者為高說。
若不依先師義,有相伐,皆正以為非。
”……诏書下,公卿皆從昉言。
”
”(2)“秦恭修章句,師法百萬言。
”(3)“唐長賓、褚少孫事王式,問經數篇。
式曰‘聞之于師具是矣,自潤色之。
’不肯複授。
唐生、褚生應博士弟子選,詣博士,摳衣登堂,頌禮甚嚴,試誦說有法,疑者丘蓋不言。
”(4)“梁丘臨學精熱,專行京房法。
” (各本傳)(1)“匡衡對《詩》諸大義說,有師道可觀覽。
”(2)“張禹對《易》、《論語》大義,經學精習,有師法。
”(3)“魏相明《易經》有師法。
” 《後漢書·章帝紀》:“建初八年,韶曰:‘五經剖判,去聖彌遠,章句遺辭,乖疑難正,恐先師遺言将遂廢絕,非所以重稽古求道真也。
’” 《左雄傳》:“辛卯,初令郡國學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諸生通章句,文吏能箋奏,乃得應選。
”《鄭玄傳論》:“漢興,諸儒必修藝文,東京學者亦各名家。
以有數家,家有數說。
章句多者或百餘萬言,學者徒勞而功少,後生疑而莫正。
” 《後漢書·儒林傳序》:“光武立五經博士,各以家法教授,凡十四博士。
” 《詩正義》:“漢承滅學之後,典籍出于入間,各專門命氏,以顯其家之學,故為傳訓者,皆言‘某家’,不言名。
” [2]《後漢書·儒林傳》:“自是遊學增盛,三萬餘生。
然章句漸疏,多以浮華相尚,儒者之藝盡衰矣。
”《徐昉傳》:“伏見太學試博士弟子,皆以意說,不修家法,私相容隐,開生奸路。
每有策試,辄興诤訟,論議紛錯,互相是非。
不依章句,妄生穿鑿。
以遵師為非義,意說為得理,輕侮道術,浸以廢俗,誠非韶獻本意。
臣以為博士及甲乙策試,宜徒其家法章句,開五十難以試之。
解釋多者為上第,引文明者為高說。
若不依先師義,有相伐,皆正以為非。
”……诏書下,公卿皆從昉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