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後人附會之西周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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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序,西為督宗。

    ” 又《周禮》:“天子立四代之學以教世子及群後之子及鄉中俊選所升之士。

    ”孔疏按:“尊魯亦立四代學,餘諸侯于國但立時王之學。

    ” [6]《學記》鄭注曰:“古者仕焉而已者,歸教于闾裡,朝夕坐于門,門側之室曰塾。

    ” [7]《論語》:“子夏曰:‘小子當灑掃應對進退。

    ’” 《玉海》:“周之制,自王宮、國都、闾巷、黨術莫不有學,司徒總其事,樂正總其教。

    下至庠塾,以民之有道德者為左右師。

    自天子之元子、衆子,公卿大夫士之嫡子,庶民之子弟,八歲入小學,教之灑掃應對進退之節,禮樂射禦書數之文;十有五進乎大學,教之緻知格物正心誠意之道。

    ” 按:《王制》:“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夏教以詩書。

    王太子王子群後之太子,卿大夫元士之适子,國之俊選皆造焉。

    ”觀此,則知高等教育段除上三科所舉條目外,尤特别注重“禮樂詩書”四門。

     [8]《觀堂集林·簡牍檢署考》:“策之編法,用韋或用絲。

    《史記·孔子世家》:‘孔子晚而好《易》,讀書韋編三絕’,此用韋者也。

    《穆天子傳》:‘以素絲綸’,《考工記》:‘以青絲綸’《孫子》:‘以缧絲綸’,此用絲者也。

    ” [9]《尚書大傳》:“大夫七十緻仕而退老,歸其鄉裡。

    大夫為父師,士為少師。

    新谷已入,餘子皆入學,距冬至四十五日始出學。

    上老平明坐于右塾,庶老坐于左塾,餘子畢出,然後皆歸。

    夕亦如之。

    ”注:“餘子猶衆子也。

    ”《鄉飲酒義疏》:“鄉學緻仕在鄉之中,大夫為父師,緻仕之士為少師,在學中名曰鄉先生,使之教鄉中之人。

    ” 備覽《文王世子》凡三王教世子必以禮樂;樂所以修内也,禮所以修外也。

    ……大傅在前,少傅在後;入則有保,出則有師,是以教喻而德成也。

    師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諸德者也,保也者慎其身以輔翼之而歸諸道者也。

    記曰:“虞夏商周有師保,有疑丞。

    ” [10]《玉海·學校》:“《三禮義宗》曰:‘凡一年之中,養國老有四,皆用天子視學之時。

    ’一年之内視學亦有四,故養老之法亦有四,皆用視學之明日。

    鄭注:‘《文王世子》合樂雲,謂春入學,秋頒學,此為二也。

    ’《學記》曰:‘未蔔禘不視學。

    ’禘嘗在夏,既有夏祀之禮,冬不宜無。

    詩書禮樂四時教之,故知有四視學之禮。

    按之《文王世子》‘凡學,春官釋奠于先師,秋冬亦如之’,由此夏亦應有。

    ” 《文王世子》:“凡祭與養老乞言合語之禮,皆小樂正诏之于東序。

    适馔省禮養老之珍具,遂發詠焉,退修之以孝養也。

    ……言父子君臣長幼之道,合德音之緻,禮之大者也。

    ”注:“天子以父兄養之,示天下之孝悌也。

    ”《樂記》:“食三老五更于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千,所以教諸侯之弟也。

    ”《大雅·行葦序》:“内睦九族,外尊黃耇,養老乞言,以成其福祿焉。

    ” [11]《玉海·學校》:“《三禮義宗》曰:‘凡一年之中,養國老有四,皆用天子視學之時。

    ’一年之内視學亦有四,故養老之法亦有四,皆用視學之明日。

    鄭注:‘《文王世子》合樂雲,謂春入學,秋頒學,此為二也。

    ’《學記》曰:‘未蔔禘不視學。

    ’禘嘗在夏,既有夏祀之禮,冬不宜無。

    詩書禮樂四時教之,故知有四視學之禮。

    按之《文王世子》‘凡學,春官釋奠于先師,秋冬亦如之’,由此夏亦應有。

    ” 《文王世子》:“凡祭與養老乞言合語之禮,皆小樂正诏之于東序。

    适馔省禮養老之珍具,遂發詠焉,退修之以孝養也。

    ……言父子君臣長幼之道,合德音之緻,禮之大者也。

    ”注:“天子以父兄養之,示天下之孝悌也。

    ”《樂記》:“食三老五更于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千,所以教諸侯之弟也。

    ”《大雅·行葦序》:“内睦九族,外尊黃耇,養老乞言,以成其福祿焉。

    ” [12]《内則》:“女子十年不出。

    姆教婉娩,聽從,執麻枲,治絲繭織組紃,學女事,以共衣服。

    觀于祭祀,納酒漿,笾豆菹醢,禮相助奠。

    ”《曲禮》:“納女于天子曰備百姓,于國君曰備酒漿,于大夫曰備灑掃。

    ”《易》:“無攸遂,在中饋,貞吉。

    ”《列女傳·母儀》:“孟母曰:‘夫婦人之禮,精五,幂酒漿,養舅姑,縫衣裳而已。

    ’” [13]《儀禮·士昏禮》:“父送女,命之曰:‘戒之敬之,夙夜無違命!’母施衿結悅,曰:‘勉之敬之,夙夜無違宮事!’”《孟子》:“孟子曰:‘以順為正者,妾婦之道也’。

    ”《内則》:“凡婦不命适私室,不敢退。

    将有事,大小必請命于舅姑。

    ” [14]《曲禮》:“女子許嫁纓,非有大故,不入其門。

    ”鄭注:“女子許嫁系纓,有從人之端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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