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字和詞·土話和成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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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個”“隻”“根”三字卻不能混用了。
這種不正确和不貼切的現象,在詞兒的應用上更為顯著,白話文興起以後,從日本和歐美輸入了許多新詞彙,這是非常必要的,但大家不假思索,拿來應用,卻又造成了濫用詞彙的現象,例如:“發明”這個詞,總算不很陌生了吧,然而竟有人把“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寫成了“哥倫布發明新大陸”;“目的”這個詞,也總算不很陌生了吧,然而竟有人把“不能不變更去取之标準”,寫成了“不能不變更去取之目的”;及到最近,還有一位先生在所寫的電影批評裡,用了這樣的一句話:“應該揚棄掉它的壞處”,他竟不知道“揚棄”這個詞裡,包含着“除棄,保留,發揚”三層意義,為着一時口順,居然忘其所以,不論好壞,統統都給棄掉了。
此外如單字裡的“老”和“舊”,“的”和“得”,“可”和“能”,詞兒裡的“知覺”和“知識”,“研究”和“學習”,“經驗”和“履曆”,等等,或因形聲相類,或因意義相近,彼此比較易于混淆。
而且有些詞彙,往往因階級和地域的不同,遂使用途也有差别。
在廣東話裡夾用了上海的土話“白相”,固然不大貼切;而在一個未受教育的粗漢的談吐裡,插入了托拉斯、戀愛觀、詩雲、子曰之類的字眼,同樣是不算正确的。
正确的條件做到以後,還得講求明白,相傳白居易做詩一脫稿,首先是去念給村媪聽,聽得懂的才算是定稿。
我們寫文章的時候,選詞用字,也須注意兩點:一、寫給誰看;二、能不能清楚地傳達出自己的本意。
第一點是要認清對象,使文章的内容合于讀者的程度;第二點是要确定字義,有許多字,往往含有好幾個意義,例如《論語》上的“攻乎異端,斯害也矣!”的“攻”字,就有兩種說法:一種是把“攻”字當作攻讀解,說是研究了邪說,受其影響,這就不好了;一種是把“攻”字當作攻擊解,說是攻擊了異端,引起反感,這就不好了。
兩種意思全都說得過去,究竟哪一種是本意呢?卻無從明白。
這種意義模糊的現象,在詞兒裡比較少一點。
有些單字,用入白話文的時候轉成詞兒,往往可以變模糊為明白。
例如一個“道”字吧,在文言文裡有許多意義,譯成白話,或者叫作道理,或者叫作道路,或者叫作道教,可就十分明白了,這是因為單字已經轉成了詞兒的緣故。
倘是單字,模糊的現象還是存在的。
譬如吧,同樣是“我要去了”這句話,“要”字就有兩種解釋:如果重音是在“去”字,這是我得走了的意思,如果重音是在“要”字,這就成為本來不肯去,現在卻願意去了的意思了。
這種字眼,倘使在上下聯句裡沒有暗示或補叙,那就非把它弄明白、弄清楚不可。
生動的意義相當于活潑。
劉公勇在詞話裡談到煉字的時候,他說:“紅杏枝頭春意鬧,一鬧字卓絕千古,字極俗,用之得當,則極雅,未可與俗人道也。
”但是,據我看來,這并不是雅與俗的問題,而且也不妨跟俗人談談。
幹脆說一句,這個“鬧”字的好處就在于生動。
如果我們用“生”字,“紅杏枝頭春意生”,就覺得描寫春意的程度還不夠,太弱;如果用“濃”字,“紅杏枝頭春意濃”,程度深了,卻又太死闆,遠不及“鬧”字能夠傳達出一種活生生的情狀。
前幾年,有人反對大衆語文,以為“大雪紛飛”總比“大雪一片一片紛紛地下着”來得簡要而有神韻,魯迅在《花邊文學》裡,曾經指出“大雪紛飛”裡并沒有“一片一片”的意思,而且這也不是标準大衆語,為了要提供例證,他就舉出《水浒傳》裡的“那雪正下得緊”來。
不錯,這一句比上面兩句好得多了,因為更有神韻,而所以更有神韻的緣故,主要的就在于這句子裡的一個“緊”字的生動。
此外如閻婆惜抓住了宋江和梁山泊好漢私通的證據時,她說:“今日也撞在我手裡,……且不要慌,老娘慢慢地消遣你。
”消遣這個詞兒,在這裡,活活地傳出了一個潑婦的毒辣的心腸,也是十分生動的。
生動的字眼大都很平易——也就是所謂質樸。
質樸應該是文章的本色。
倘有平易的字眼可用,就得應用這些平易的字眼,不必更求華飾的。
六朝的文章類多麗辭,近人如徐志摩,也有“濃得化不開”之稱,但這些畢竟還有文采,下焉者卻用绮麗的辭藻,來掩飾空虛的内容,那就一無足觀了。
唐朝的徐彥伯就有所謂“澀體”,《唐詩紀事》裡說他在提筆作文的時候,一定要把鳳閣寫作鹦闾,龍門寫作虬戶,金谷寫作銑溪,玉山寫作瓊嶽,竹馬寫作筱骖,月兔
這種不正确和不貼切的現象,在詞兒的應用上更為顯著,白話文興起以後,從日本和歐美輸入了許多新詞彙,這是非常必要的,但大家不假思索,拿來應用,卻又造成了濫用詞彙的現象,例如:“發明”這個詞,總算不很陌生了吧,然而竟有人把“哥倫布發現新大陸”,寫成了“哥倫布發明新大陸”;“目的”這個詞,也總算不很陌生了吧,然而竟有人把“不能不變更去取之标準”,寫成了“不能不變更去取之目的”;及到最近,還有一位先生在所寫的電影批評裡,用了這樣的一句話:“應該揚棄掉它的壞處”,他竟不知道“揚棄”這個詞裡,包含着“除棄,保留,發揚”三層意義,為着一時口順,居然忘其所以,不論好壞,統統都給棄掉了。
此外如單字裡的“老”和“舊”,“的”和“得”,“可”和“能”,詞兒裡的“知覺”和“知識”,“研究”和“學習”,“經驗”和“履曆”,等等,或因形聲相類,或因意義相近,彼此比較易于混淆。
而且有些詞彙,往往因階級和地域的不同,遂使用途也有差别。
在廣東話裡夾用了上海的土話“白相”,固然不大貼切;而在一個未受教育的粗漢的談吐裡,插入了托拉斯、戀愛觀、詩雲、子曰之類的字眼,同樣是不算正确的。
正确的條件做到以後,還得講求明白,相傳白居易做詩一脫稿,首先是去念給村媪聽,聽得懂的才算是定稿。
我們寫文章的時候,選詞用字,也須注意兩點:一、寫給誰看;二、能不能清楚地傳達出自己的本意。
第一點是要認清對象,使文章的内容合于讀者的程度;第二點是要确定字義,有許多字,往往含有好幾個意義,例如《論語》上的“攻乎異端,斯害也矣!”的“攻”字,就有兩種說法:一種是把“攻”字當作攻讀解,說是研究了邪說,受其影響,這就不好了;一種是把“攻”字當作攻擊解,說是攻擊了異端,引起反感,這就不好了。
兩種意思全都說得過去,究竟哪一種是本意呢?卻無從明白。
這種意義模糊的現象,在詞兒裡比較少一點。
有些單字,用入白話文的時候轉成詞兒,往往可以變模糊為明白。
例如一個“道”字吧,在文言文裡有許多意義,譯成白話,或者叫作道理,或者叫作道路,或者叫作道教,可就十分明白了,這是因為單字已經轉成了詞兒的緣故。
倘是單字,模糊的現象還是存在的。
譬如吧,同樣是“我要去了”這句話,“要”字就有兩種解釋:如果重音是在“去”字,這是我得走了的意思,如果重音是在“要”字,這就成為本來不肯去,現在卻願意去了的意思了。
這種字眼,倘使在上下聯句裡沒有暗示或補叙,那就非把它弄明白、弄清楚不可。
生動的意義相當于活潑。
劉公勇在詞話裡談到煉字的時候,他說:“紅杏枝頭春意鬧,一鬧字卓絕千古,字極俗,用之得當,則極雅,未可與俗人道也。
”但是,據我看來,這并不是雅與俗的問題,而且也不妨跟俗人談談。
幹脆說一句,這個“鬧”字的好處就在于生動。
如果我們用“生”字,“紅杏枝頭春意生”,就覺得描寫春意的程度還不夠,太弱;如果用“濃”字,“紅杏枝頭春意濃”,程度深了,卻又太死闆,遠不及“鬧”字能夠傳達出一種活生生的情狀。
前幾年,有人反對大衆語文,以為“大雪紛飛”總比“大雪一片一片紛紛地下着”來得簡要而有神韻,魯迅在《花邊文學》裡,曾經指出“大雪紛飛”裡并沒有“一片一片”的意思,而且這也不是标準大衆語,為了要提供例證,他就舉出《水浒傳》裡的“那雪正下得緊”來。
不錯,這一句比上面兩句好得多了,因為更有神韻,而所以更有神韻的緣故,主要的就在于這句子裡的一個“緊”字的生動。
此外如閻婆惜抓住了宋江和梁山泊好漢私通的證據時,她說:“今日也撞在我手裡,……且不要慌,老娘慢慢地消遣你。
”消遣這個詞兒,在這裡,活活地傳出了一個潑婦的毒辣的心腸,也是十分生動的。
生動的字眼大都很平易——也就是所謂質樸。
質樸應該是文章的本色。
倘有平易的字眼可用,就得應用這些平易的字眼,不必更求華飾的。
六朝的文章類多麗辭,近人如徐志摩,也有“濃得化不開”之稱,但這些畢竟還有文采,下焉者卻用绮麗的辭藻,來掩飾空虛的内容,那就一無足觀了。
唐朝的徐彥伯就有所謂“澀體”,《唐詩紀事》裡說他在提筆作文的時候,一定要把鳳閣寫作鹦闾,龍門寫作虬戶,金谷寫作銑溪,玉山寫作瓊嶽,竹馬寫作筱骖,月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