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決不能從《資本論》裡面去找利潤是社會主義生産的目的的理論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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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餘價值一樣,是表示兩種不同的關系,一樣可以用兩個不同的公式,來表示它們在商品(或産品)價值構成中的不同地位。

    就資本主義經濟而論,他們引了馬克思這樣的話:“剩餘價值,作為墊付總資本這樣一種觀念上的産物,便取得了利潤這樣一個轉化形式。

    ”[69]接着說, 在這種情況下,利潤是反映資本家的經濟關系的。

    因此,商品價值構成可以用兩個公式來表示:當我們要表示m是由墊支在勞動力上的資本價值v的轉化而産生的增加額時,用c+(v+m)這個公式;而當表示在生産前有一個資本總額,而在生産後有一個價值增加額時,用(c+v)+m這個公式。

    這兩個公式是各自表示不同的經濟關系的。

    ……在社會主義經濟中,剩餘産品價值和利潤究竟是不是一個經濟範疇。

    ”他們認為這“是有聯系而又有區别的兩個經濟範疇,它們是從不同的側面反映不同的社會主義生産關系的。

    就是說,剩餘産品價值是反映勞動者個人和企業(或集體生産單位)、國家之間的分配關系的;而利潤則是反映剩餘勞動在社會與部門之間、部門與部門之間的分配關系的。

    這兩種不同的經濟關系,應該用兩個經濟範疇來反映。

    所以,社會主義的産品價值構成也要用兩個公式來表示:當計量墊支工資基金和剩餘産品價值的關系時,用c+(v+m)這個公式;而當計量墊支資金總額和剩餘産品價值的關系時,用(c+v)+m這個公式。

     這些講法,這裡不用深入分析,我隻想先指出這幾點:第一,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下,利潤與剩餘價值這兩個不同範疇所反映的是不同的經濟關系;從價值的生産或增殖的角度看來,它們是不是分别反映着現象與本質、假象與真實的關系呢?他們所引的馬克思的話無非是要表明,利潤從資本家方面看來是剩餘價值的一種虛僞的假象。

    剩餘價值本來是由墊付在勞動力上的資本價值轉化的産物,卻被資本家看作是由墊付總資本的産物。

    結果,利潤便神秘化了。

    我們能夠把這兩個範疇等量齊觀嗎?第二,由于利潤對剩餘價值有這樣一種神秘化的非常暧昧的關系,分别表示它們在商品價值構成中的關系的公式(c+v)+m和c+(v+m),也相應變得有了實質上的差别了。

    如果說,c+(v+m)指示着現實運動,(c+v)+m恰好是要在這個公式中,把可變資本産生剩餘價值這個現實運動,用墊付總資本産生的剩餘價值的假象掩蓋起來。

    這是在論述利潤與剩餘價值的關系時,必須指明出來的,而我們強調利潤的人,卻似有意地把這一點略過不提。

    為什麼呢?第三,因為他們在把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下的有關利潤與剩餘價值這兩個範疇及其公式,完全套用到社會主義經濟中來,如果把發生在資本主義生産方式下的利潤對剩餘價值的神秘關系和盤托出,就難免有些講不過去。

    馬克思曾說:“……利潤原來和剩餘價值是一回事,不過是處在一個神秘化的形式上,并且這個神秘化的形式還必然會從資本主義生産方式生出。

    因為不變資本和可變資本的區别在成本價格這樣一個虛有其表的形成上已經辨認不出,所以那個在生産過程中發生的價值變化就隻好把它的起源由可變資本部分轉移到總資本上面來。

    因為在一極上勞動力的價格會表現在工資這個轉化形式上,所以在對極上剩餘價值也要表現在利潤這個轉化形式上。

    ”[70]問題是交待得再清楚沒有了,在我們社會主義的生産方式下,是否還存在、還允許墊付總資本産生利潤這個事實,是否還用得着(c+v)+m這個産品價值構成的公式呢?從誰的觀點或角度看來,我們社會的那個表示剩餘産品價值的m,是由墊付總資本(c+v)共同增殖出來的呢? (三)在社會主義制度下,也是同多的資金要求同多的利潤,因而形成了生産價格嗎? 對于上面提到的這些問題,我們強調利潤的人,都不能有明确的說明,或者,說起來總是非常别扭的。

    看下面這一段話吧! 資本是剝削剩餘價值的價值,社會主義社會已經消滅了資本剝削。

    據此,說社會主義産品不是資本的生産物,無疑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另一方面,我們必須看到,社會主義社會也還存在着為社會謀福利的“資金”這個經濟範疇。

    資金是什麼呢?它不過是墊支于社會再生産的那部分利潤,……實際上,社會主義社會再生産的進行,從來是首先把固定資金、流動物質資金和工資基金墊支出去……既然沒有相應的墊支資金,就不可能進行相應的生産,而生産的規模和效率,又和資金的多少及其如何使用分不開,那麼,在這個意義上,我們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