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講 逸民傳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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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塵不反,同夫作者,列之此篇。

     此段非常好。

    範蔚宗有史學、史識。

     “處子”,“處”,不出之意。

    “與卿相等列”,“與”字上,五臣本有“羞”字。

    肅宗以後,卿相=邪孽。

    “抗”,高抗。

    “憤”,憤慨。

    “中行”,中道之行,中庸之道。

     此段指東漢黨锢之禍,此時隐士有反抗精神。

    漢之隐士,在王莽時代,消極的不合作;在光武時代,積極的合作;肅宗以後,積極的不合作,故結果成了黨锢之禍,都被殺了,慘極了。

    漢之黨锢、唐之清流、宋之太學上書、明之東林、民國之五四運動……實非好現象——此就利害言之,非就事實而言之。

     結句“蓋錄其絕塵不及,同夫作者,列之此篇”。

    “及”,五臣本作“反”,好。

     *** [1] 範晔(398—445):南北朝宋史學家、文學家,字蔚宗,順陽(今河南南陽淅川)人。

    範晔删取各家《後漢書》,著為一家之作,成《後漢書》十紀、八十列傳。

     [2] 《呂氏春秋&bull誠廉》:“昔周之将興也,有士二人,處于孤竹,曰伯夷、叔齊。

    二人相謂曰:‘吾聞西方有偏伯焉,似将有道者,今吾奚為處乎此哉?’二子西行如周,至于岐陽,則文王已殁矣。

    武王即位,觀周德,則王使叔旦就膠鬲于次四内,而與之盟曰:‘加富三等,就官一列。

    ’為三書,同辭,血之以牲,埋一于四内,皆以一歸。

    又使保召公就微子開于共頭之下,而與之盟曰:‘世為長侯,守殷常祀,相奉桑林,宜私孟諸。

    ’為三書,同辭,血之以牲,埋一于共頭之下,皆以一歸。

    伯夷、叔齊聞之,相視而笑曰:‘嘻!異乎哉!此非吾所謂道也。

    昔者神農氏之有天下也,時祀盡敬,而不祈福也;其于人也,忠信盡治,而無求焉;樂正與為正,樂治與為治;不以人之壞自成也,不以人之庳自高也。

    今周見殷之僻亂也,而遽為之正與治,上謀而行貨,阻丘而保威也。

    割牲而盟以為信,因四内與共頭以明行,揚夢以說衆,殺伐以要利,以此紹殷,是以亂易暴也。

    吾聞古之士,遭乎治世,不避其任;遭乎亂世,不為苟在。

    今天下闇,周德衰矣。

    與其并乎周以漫吾身也,不若避之以潔吾行。

    ’二子北行,至首陽之下而餓焉。

    ”《史記&bull伯夷列傳》:“武王已平殷亂,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齊恥之,義不食周粟,隐于首陽山,采薇而食之。

    及餓且死,作歌,其辭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

    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

    神農虞夏忽焉沒兮,我安适歸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

    ’遂餓死于首陽山。

    ” [3] 祝穆《事文類聚》引殷芸《小說》:“有客相從,各言所志。

    或願為揚州刺史,或願多資财,或願騎鶴上升。

    其一人曰:‘腰纏十萬貫,騎鶴上揚州。

    ’欲兼三者。

    ” [4] 阿力士多德(前384—前322):今譯為亞裡士多德,古希臘哲學家、科學家、教育家。

     [5] 巢父:傳說中堯時之高士,因築巢而居,故稱巢父。

    許由:傳說中堯時之高士,隐于箕山。

    《莊子&bull逍遙遊》:“堯讓天下于許由。

    ……許由曰:‘子治天下,天下既已治也。

    而我猶代子,吾将為名乎?名者,實之賓也。

    吾将為賓乎?鹪鹩巢于深林,不過一枝;偃鼠飲河,不過滿腹。

    歸休乎君,予無所用天下為!”皇甫谧《高士傳》:“堯讓天下于許由。

    ……由于是遁耕于中嶽,颍水之陽,箕山之下,終身無輕天下色。

    堯又召為九州長,由不欲聞之,洗耳于颍水濱。

    時其友巢父牽犢欲飲之,見由洗耳。

    問其故,對曰:‘堯欲召我為九州長,惡聞其聲,是故洗耳。

    ’巢父曰:‘子若處髙岸深谷,人道不通,誰能見子?子故浮遊,欲聞求其名譽。

    污吾犢!’牽犢上流飲之。

    ” [6] ㄓ:注音符号,對應漢語拼音zhi。

     [7] 《大風歌》全詩:“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内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

    ” [8] 《史記&bull留侯世家》:“(漢)六年,上已封大功臣二十餘人,其餘日夜争功不決,未得行封。

    上在雒陽南宮,從複道望見諸将,往往相與坐沙中偶語。

    上曰:‘此何語?’留侯曰:‘陛下不知乎?此謀反耳。

    ’上曰:‘天下屬安定,何故反乎?’留侯曰:‘陛下起布衣,以此屬取天下。

    今陛下已為天子,而所封皆蕭、曹故人所親愛;而所誅者,皆生平所仇怨。

    今軍吏計功,以天下不足以遍封。

    此屬畏陛下不能盡封,恐又見疑平生過失及誅故,即相聚謀反耳。

    ” [9] 原筆記此處即為省略号,當是漏記當時的講述。

     [10] 三十四年:指民國三十四年,即194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