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講 談劉勰論“文之樞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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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勰的《文心雕龍》是中國文學理論中體大思精之作。

    他在《序志》裡講到文學理論的關鍵部分,稱做“文之樞紐”。

    他說:“蓋文心之作也,本乎道,師乎聖,體乎經,酌乎緯,變乎騷,文之樞紐,亦雲極矣。

    ”這就是說,他把《原道》、《征聖》、《宗經》、《正緯》、《辨騷》說成是他的文學理論的關鍵。

    他的文學理論的關鍵究竟講些什麼?這些關鍵同他講的文學理論的關系怎樣?這些關鍵哪些是可取的,哪些是不正确的?下面想來談談這些問題。

     一、為什麼要“原道” 文之樞紐首先是講《原道》。

    論文原道是什麼意思?早在劉勰以前,荀子、孟子、揚雄等也都講過“道”,主張效法聖人。

    “原道”、“征聖”、“宗經”的含義,揚雄已提出來了,但揚雄不是講文學作品。

    用“道”來講文學作品的,第一個是劉勰。

    劉勰的“原道”、“道”究竟是唯心還是唯物?《原道》說:“人文之元,肇自太極。

    ”即最早的人文是從“太極”來的。

    天地未分,混沌之狀謂之“太極”,由“太極”而分天地。

    天地還沒有分,怎麼有“人文之元”呢?原來他認為最早的“人文”,是從“神理”來的。

    從太極到分為天地,也是神理造成的。

    有了天地就有天地的形體,就有天玄地黃的顔色,這些形體和顔色就是文。

    不過那是自然界的文,還不是“人文之元”。

    劉勰認為最早的“人文”像神話中的黃河出圖、洛水出書,也是神理造成的,同太極分為天地是神理造成的一樣,所以他說最早的“人文”也是神理造成的。

    所謂神理也就是道。

    這個道是客觀唯心主義。

    這樣講自然是不對的。

     那他講“道”又有什麼意義呢?是有意義的。

    中國的文學作品,發展到魏晉時代,要講文采,具體說來,就要講究辭藻、聲律、對偶。

    劉勰作為文學理論家,就想為文學作品為什麼要講究辭藻、聲律、對偶找出一個理論根據來,他提出原道,就要從“道”裡找理論根據。

    他從自然界中來找根據,認為像鳳凰虎豹都有文采,這是作品要講辭藻的根據;泉水激石有音節,這是作品要講聲律的根據;像天和地、日和月、龍鳳和虎豹都是對偶的,這是作品要講對偶的根據。

    這是一方面。

    還有一方面,他認為作品既要講究文采,又要寫得自然,反對做作。

    要寫得有辭藻、聲律、對偶,又要寫得自然,這是不容易做到的,所以當時講自然很重要。

    但是鳳凰的文采,泉水的音節,天和地、日和月的對偶都是自然造成的,因此他講“道”,就是要替作品寫得自然找理論根據,提出“自然之道”。

    這是又一方面。

    還有,他要求作品寫得有内容,要充實,要寫“業峻鴻績”、“勳德彌缛”,要“精義堅深”,即要寫重大的事業,寫大功德,要意義确實精深。

    這些,他也歸到“道”上,他認為聖人認識道,所以能寫出那樣充實的作品,用來反對當時文體的訛濫浮靡。

    這是又一方面。

    就這三方面說,他講“道”對當時的文學創作是有積極作用的。

     不過他這樣講也有缺點,比方他從自然界中去找文采、聲韻、對偶,用來說明文學作品的需要辭藻、聲律、對偶,認為作品中的辭藻、聲律、對偶也都是自然形成的。

    這樣說,就有問題。

    有語言才有文章,語言有質樸的,有華采的;有講究聲律的,有不講究聲律的;有對偶的,有不講對偶的。

    一般說來,在語言中,質樸的、不講究聲律的、不對偶的,比較多,那是符合語言的自然的。

    句句要求講辭藻、聲律、對偶,反而不符合語言的自然,是靠人工造成的。

    有誰講話,句句要求用辭藻,講聲律、對偶呢?因此,他要求作品要講究辭藻、聲律、對偶,是當時文學發展的要求。

    他認為這些要求像虎豹的文采、泉水的音節、日月的相對一樣,都是天生的,合乎“自然之道”,是不确切的。

    還有,文學作品是作家創作的,是屬于意識形态的範疇,跟自然界的事物是兩回事,用自然界的事物來比附,也是不對的。

    劉勰原道論文雖有這些缺點,但就上面列舉的幾個方面說,還是有它的積極作用的。

     在講“道”時,劉勰提出“道沿聖以垂文,聖因文而明道”。

    即認為聖人懂得道,道通過聖人用文來表達出來,聖人用文來說明道,這就提出“因文明道”來。

    這就從《原道》轉到《征聖》。

    把“明道”和《征聖》、《宗經》結合起來,《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