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文心雕龍》論文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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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光彩。
他推重的是這種發自性情的文采,因此批評“采濫辭詭,則心理愈翳”。
認為堆砌辭藻,對于表達思想感情反而受到掩蔽。
這就接觸到情文,即真實地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
提倡“為情而造文”,反對“為文而造情”。
“志思蓄憤,而吟詠情性,以諷其上”,确有積憤要發洩,發自性情,這樣的為情造文是好的。
至于“志深軒冕,而泛詠臯壤,心纏幾務,而虛述人外,真宰弗存,翩其反矣”,有的人熱衷于高官厚祿,卻空泛地歌唱田野的隐居生活;有的人一心牽挂着繁忙的政務,卻空說世外的情趣,不表達真實的心情,講假話,就不行了。
他講聲文,在《聲律》裡說:“凡聲有飛沉,響有雙疊”,“迂其際會,則往蹇來連,其為疾病,亦文家之吃也”,認為聲音有飛揚和下沉兩種,音響有雙聲和疊韻兩種。
配合得不合适,念起來就像文章家的口吃。
他講聲律,就要使文章的音節配合得當,有聲韻之美。
這樣,他講“文之為德”,講形文、聲文、情文,就是要求骈文寫得自然,有真實的思想感情,有聲韻之美,這是一。
他這樣做,也要糾正當時文風的浮靡訛濫。
浮靡指缺乏真實的思想感情,不符合情文的要求。
訛濫指文體不正,堆砌辭藻,不合形文聲文的要求,這是二。
結合這兩點來看,他講文之為德,德指文的屬性,即提出形文、聲文、情文的寫作要求,認為這種要求,是形文、聲文、情文本身所應該具有的,即是文之屬性。
這是從骈文的創作上提出來的要求,符合這樣的要求,既可創作出優秀的骈文,也可糾正當時文風的浮靡訛濫了。
在糾正當時文風的浮靡方面,他又提出文的功用來。
他講“文之為德”也指文在禮樂教化上的功用,這是跟《征聖》、《宗經》結合起來的。
他認為當時的文風浮靡,即内容不充實,所以要用《征聖》、《宗經》來作補救。
在《征聖》裡,他提出“政化貴文”,“事迹貴文”,“修身貴文”,即把文跟政治教化、事迹、修身結合起來,用文來反映政治教化、事迹、修身的成就。
這樣的文章,就有充實的内容,可以糾正浮靡的文風。
他講《宗經》,提出“故文能宗經,體有六義:一則情深而不詭,二則風清而不雜,三則事信而不誕,四則義[直]貞而不回,五則體約而不蕪,六則文麗而不淫”。
他提出這六個要求,既是寫作的要求,也是跟糾正當時浮靡的文風結合的。
六義要求情深義正,即在表達情理上,需情深理正,這是對情文的要求。
要求事信文麗,這是對形文的要求,形文講究對偶辭藻,對偶需用事,求事信;辭藻需文采,講文麗。
風清體約,是情文、形文、聲文的共同要求。
再說當時文風浮靡,即缺乏情深、義正,加上事誕文淫,得不到風清體約。
做到六義,再用文來反映政治教化、事迹、修身,才能用文來起到“寫天地之輝光,曉生民之耳目”,即發揮文的功用了。
劉勰講“文之為德”,既和情文聯系,要求表達真實的思想感情,又和《征聖》、《宗經》結合,提出情深義正。
這就使人想到《論語·憲問》說:“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
’”《易·乾·文言》:“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
”有德者的話是從肺腑中流出的,是表達真實感情的,是修辭立誠的。
劉勰講“文之為德”,在這方面有沒有發揮呢?有的。
他在《諸子》裡說:“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君子之處世,疾名德之不章。
唯英才特達,則炳曜垂文,騰其姓氏,懸諸日月焉”。
這裡他首先提出立德,其次才是立言。
他又提出名德來,接着講文章,要與日月争光,一定要跟立德結合。
《時序》稱:“逮姬文之德盛,《周南》勤而不怨。
”說明周文王的德教,使得《周南》的民歌反映人民雖勤勞而不怨,把德教和民歌結合。
在文德和寫作結合上,劉勰還有什麼進一步的發揮呢?他在《論說》裡講:“原夫論之為體,所以辨正然否”,要分别是非。
“必使心與理會,彌縫莫見其隙;辭共心密,敵人不知所乘。
”立論一定要合理,事和理配合得沒有一點裂縫,文辭同思想完全一緻,使敵人無隙可乘。
“是以論如析薪,貴能破理。
斤利者越理而橫斷,辭辨者反義而取通;覽文雖巧,而檢迹知妄。
”指出議論像劈柴,要按照木柴的紋理來劈。
斧子鋒利地不顧紋理把它從橫裡切斷,口才好的強詞奪理來自圓其說,看文字雖講得巧妙,考求實際就識破是荒謬的。
這裡講辯論要講道理,不能以勢壓人,不能強詞奪理。
又反對陸機在《文賦》裡講:“說烨以谲诳”,即說要有光彩而用權詐欺诳。
他認為說要“必使時利而義貞,進有契于成務”,即對當時有利,意義正确,有利于完成任務。
這樣看來,劉勰講的“文之為德”,就德作為屬性講,講到形文、聲文、情文,即寫作要講究文辭的形和色,講究文辭的音節美,講究文辭所表達的思想感情的真實性。
就德作為功用講,寫作要反映政治教化的功用。
就德作為道德講,寫作要講道理,要獻可替否,還要講正義,培養正氣。
這樣看來,劉勰講文德是比較全面的,是值得借鑒的。
他推重的是這種發自性情的文采,因此批評“采濫辭詭,則心理愈翳”。
認為堆砌辭藻,對于表達思想感情反而受到掩蔽。
這就接觸到情文,即真實地表達作者的思想感情。
提倡“為情而造文”,反對“為文而造情”。
“志思蓄憤,而吟詠情性,以諷其上”,确有積憤要發洩,發自性情,這樣的為情造文是好的。
至于“志深軒冕,而泛詠臯壤,心纏幾務,而虛述人外,真宰弗存,翩其反矣”,有的人熱衷于高官厚祿,卻空泛地歌唱田野的隐居生活;有的人一心牽挂着繁忙的政務,卻空說世外的情趣,不表達真實的心情,講假話,就不行了。
他講聲文,在《聲律》裡說:“凡聲有飛沉,響有雙疊”,“迂其際會,則往蹇來連,其為疾病,亦文家之吃也”,認為聲音有飛揚和下沉兩種,音響有雙聲和疊韻兩種。
配合得不合适,念起來就像文章家的口吃。
他講聲律,就要使文章的音節配合得當,有聲韻之美。
這樣,他講“文之為德”,講形文、聲文、情文,就是要求骈文寫得自然,有真實的思想感情,有聲韻之美,這是一。
他這樣做,也要糾正當時文風的浮靡訛濫。
浮靡指缺乏真實的思想感情,不符合情文的要求。
訛濫指文體不正,堆砌辭藻,不合形文聲文的要求,這是二。
結合這兩點來看,他講文之為德,德指文的屬性,即提出形文、聲文、情文的寫作要求,認為這種要求,是形文、聲文、情文本身所應該具有的,即是文之屬性。
這是從骈文的創作上提出來的要求,符合這樣的要求,既可創作出優秀的骈文,也可糾正當時文風的浮靡訛濫了。
在糾正當時文風的浮靡方面,他又提出文的功用來。
他講“文之為德”也指文在禮樂教化上的功用,這是跟《征聖》、《宗經》結合起來的。
他認為當時的文風浮靡,即内容不充實,所以要用《征聖》、《宗經》來作補救。
在《征聖》裡,他提出“政化貴文”,“事迹貴文”,“修身貴文”,即把文跟政治教化、事迹、修身結合起來,用文來反映政治教化、事迹、修身的成就。
這樣的文章,就有充實的内容,可以糾正浮靡的文風。
他講《宗經》,提出“故文能宗經,體有六義:一則情深而不詭,二則風清而不雜,三則事信而不誕,四則義[直]貞而不回,五則體約而不蕪,六則文麗而不淫”。
他提出這六個要求,既是寫作的要求,也是跟糾正當時浮靡的文風結合的。
六義要求情深義正,即在表達情理上,需情深理正,這是對情文的要求。
要求事信文麗,這是對形文的要求,形文講究對偶辭藻,對偶需用事,求事信;辭藻需文采,講文麗。
風清體約,是情文、形文、聲文的共同要求。
再說當時文風浮靡,即缺乏情深、義正,加上事誕文淫,得不到風清體約。
做到六義,再用文來反映政治教化、事迹、修身,才能用文來起到“寫天地之輝光,曉生民之耳目”,即發揮文的功用了。
劉勰講“文之為德”,既和情文聯系,要求表達真實的思想感情,又和《征聖》、《宗經》結合,提出情深義正。
這就使人想到《論語·憲問》說:“子曰:‘有德者必有言,有言者不必有德。
’”《易·乾·文言》:“君子進德修業,忠信所以進德也,修辭立其誠,所以居業也。
”有德者的話是從肺腑中流出的,是表達真實感情的,是修辭立誠的。
劉勰講“文之為德”,在這方面有沒有發揮呢?有的。
他在《諸子》裡說:“太上立德,其次立言”,“君子之處世,疾名德之不章。
唯英才特達,則炳曜垂文,騰其姓氏,懸諸日月焉”。
這裡他首先提出立德,其次才是立言。
他又提出名德來,接着講文章,要與日月争光,一定要跟立德結合。
《時序》稱:“逮姬文之德盛,《周南》勤而不怨。
”說明周文王的德教,使得《周南》的民歌反映人民雖勤勞而不怨,把德教和民歌結合。
在文德和寫作結合上,劉勰還有什麼進一步的發揮呢?他在《論說》裡講:“原夫論之為體,所以辨正然否”,要分别是非。
“必使心與理會,彌縫莫見其隙;辭共心密,敵人不知所乘。
”立論一定要合理,事和理配合得沒有一點裂縫,文辭同思想完全一緻,使敵人無隙可乘。
“是以論如析薪,貴能破理。
斤利者越理而橫斷,辭辨者反義而取通;覽文雖巧,而檢迹知妄。
”指出議論像劈柴,要按照木柴的紋理來劈。
斧子鋒利地不顧紋理把它從橫裡切斷,口才好的強詞奪理來自圓其說,看文字雖講得巧妙,考求實際就識破是荒謬的。
這裡講辯論要講道理,不能以勢壓人,不能強詞奪理。
又反對陸機在《文賦》裡講:“說烨以谲诳”,即說要有光彩而用權詐欺诳。
他認為說要“必使時利而義貞,進有契于成務”,即對當時有利,意義正确,有利于完成任務。
這樣看來,劉勰講的“文之為德”,就德作為屬性講,講到形文、聲文、情文,即寫作要講究文辭的形和色,講究文辭的音節美,講究文辭所表達的思想感情的真實性。
就德作為功用講,寫作要反映政治教化的功用。
就德作為道德講,寫作要講道理,要獻可替否,還要講正義,培養正氣。
這樣看來,劉勰講文德是比較全面的,是值得借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