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講 談《文心雕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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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國所以昭明”(《序志》)。
因此他的論文明道,不同于豪門世族要用文來裝點他們腐朽的生活。
《原道》推崇自然,指出有天地就有玄黃方圓,有龍鳳就有藻繪,這是兼采道家的自然觀。
他論《諸子》,推“李實孔師”,“莊周述道以翺翔”,跟儒家排斥道家不同,而推道家為“入道”。
他雖然認為佛教在理論上高過儒家,還要推尊儒家,隻是濟俗為治,為王朝服務而已。
所以他有取于墨家的儉确、尹文的名實、申商的法術,這正符合封建王朝的需要。
劉勰的《宗經》,既不是要求用儒家思想來寫作,那是不是要求用經書的語言來寫作呢?也不是。
他講寫作,是講究辭藻、對偶、聲律的骈文,不是講經書的比較樸實的長短錯落的古文。
那麼他的宗經,正像《征聖》、《宗經》裡講的,主要是講隐顯詳略的修辭手法,是講六義,内容的情深、事信、義直,風格的風清體約,文辭的文麗,要寫出有内容有文采的文章來。
《宗經》還有更深刻的含意,是有關于創作的用意的。
像《文賦》提出“詩緣情而绮靡”,即要求抒情而有文采。
但《明詩》裡指出“詩言志”;“詩者,持也,持人情性”,要求有“順美匡惡”的美刺作用。
這樣講詩,就超過了“詩緣情”,是宗經也起到了挽救文弊的作用。
《文賦》提出“賦體物而浏亮”,強調體物。
《诠賦》裡就提出“體物寫志”,“義必明雅”,“詞必巧麗”。
在《情采》裡又提到“詩人什篇,為情而造文;辭人賦頌,為文而造情”。
這樣的創作思想,突破了魏晉以來的文論,有了更高的要求,是從宗經裡來的。
這是他在文學理論上的傑出成就,他的宗經,是文學理論上的革新。
變乎騷 劉勰在“體乎經”裡提出的文學創作的指導思想,必須要同“變乎騷”相結合。
隻有文學創作上有了新變,才是文學的發展。
所以“變乎騷”的主要精神,不是要用儒家思想來貶低《楚辭》的創作,恰恰相反,是要用《楚辭》的新變來論證文學的發展。
既是這樣,那麼他為什麼要用儒家的經書來評價《楚辭》呢?其實,他隻是說明《楚辭》中的觀點與經書有同有異而已,并不是要否定其中有異的部分。
這正同他不用儒家學說來否定道家和佛家一樣。
所以對《楚辭》裡宣揚道家思想的部分,他沒有提出批評。
再看他認為《楚辭》中“異乎經典”的四事,是詭異之辭、谲怪之談、狷狹之志、荒淫之意。
前兩點是指神話,其實劉勰并不反對神話。
他認為“白魚赤烏之符,黃金紫玉之瑞,事豐奇偉……有助文章”(《正緯》);“羿斃十日,嫦娥奔月”(《諸子》),殷《易》也是這樣的。
這是他不反對神話的證據。
他對“狷狹之志”、“荒淫之意”是不滿的,那隻是站在維護封建皇權的立場上說的。
其實屈原的投江自殺,是有對楚國統治者抗議的含意,是愛國主義精神的表現,不是什麼“狷狹之志”;《招魂》是招楚懷王之魂,所以寫了楚王的宮廷生活,也不是什麼“荒淫之意”。
所以劉勰對《楚辭》所提的這兩點批評,是并不确切的。
劉勰對《楚辭》的“狷狹之志”、“荒淫之意”雖有不滿,但從“變乎騷”說,他對《楚辭》還是充分肯定的。
他認為《楚辭》“氣往轹古,辭來切今。
驚采絕豔,難與并能矣”(《辨騷》)。
氣和辭并稱,氣指情志,即“朗麗以哀志……绮靡以傷情”(《辨騷》),認為《楚辭》從情志到辭采都壓倒古人,這正說明“變乎騷”在文學上的發展。
劉勰既不要求用儒家思想來寫作,那麼他指出《楚辭》中有不合經書的部分,正說明它的變。
變得好還是不好呢?從文學角度看,他認為是變得好的。
所以他并不因為它不合經書而貶低它,反而贊美它:“屈平聯藻于日月,宋玉交彩于風雲。
觀其豔說,則籠罩雅頌,故知烨之奇意,出乎縱橫之詭俗也。
”(《時序》)這裡推重《楚辭》的豔說,是罩蓋《詩經》。
稱贊《楚辭》的豔說,是不是光講它的辭藻呢?不是的。
“觀其骨鲠所樹,肌膚所附,雖取熔經意,亦自鑄偉辭。
”并提到“驚才風逸,壯志煙高”,“叙情怨,則郁伊而易感;述離居,則怆怏而難懷”(《辨騷》)。
又提到“朗麗以哀志”,“绮靡以傷情”。
那麼稱美《楚辭》,并不光贊它的辭藻,還包括骨鲠、壯志、情怨、哀志、傷情在内。
又稱“故知殷人輯頌,楚人理賦,斯并鴻裁之寰域,雅文之樞轄也”(《诠賦》),把《楚辭》歸入鴻裁雅文的範圍。
假如說,劉勰稱《楚辭》的“氣往轹古”,“籠罩雅頌”,指它超過《詩經》,那麼為什麼說它“體憲于三代,而風雜于戰國,乃雅頌之博徒,而辭賦之英傑也”?又說“若能憑轼以倚雅頌,懸辔以馭楚篇,酌奇而不失其貞,玩華而不墜其實”呢?原來就宗經說,他不能不說《楚辭》是雅頌之博徒,不如雅頌的尊崇;從辭賦說,就要推尊它為英傑了,也就是從文學的新變上推崇《楚辭》。
“憑轼”兩句是對學習者說的。
《宗經》裡指出學習經書是“即山而鑄銅,煮海而為鹽”,似乎不需要有一個标準來駕馭,這裡還是有宗經的含意。
學習《楚辭》要掌握一個标準,即酌奇玩華而不失貞墜實。
他稱《楚辭》為“奇文郁起”,則奇華都指《楚辭》。
《宗經》裡稱“楚豔漢侈,流弊不還”。
正因為楚豔,學它的有流弊,所以要“懸辔”。
但從文學的新變說,他并不認為《楚辭》本身有什麼弊病,隻稱它的影響會産生流弊,所以把《楚辭》還歸在雅文的範圍。
那麼《楚辭》怎樣取得新變呢?“故知烨之奇意,出乎縱橫之詭俗也。
”原來《楚辭》受到縱橫家誇張聲貌的影響,所以說“風雜于戰國”。
它的誇張聲貌的寫法,打破了《詩經》的樸質,使文學有了新變。
當然,這裡還有它吸取了楚國沅湘一帶的民歌,運用神話,構成奇幻的色彩,結合當時的情事。
劉勰把“變乎騷”作為文之樞紐,結合文學的新變來說,這是他在文學理論上的突出貢獻,是超越前人的。
四 文體論 劉勰的文體論,有反對當時文風的一面,也有和當時文風一緻處。
當時顔延之提出言筆文三分法,不講文采的經書是言,當指《尚書》、《春秋》;有文采的傳記是筆,如《左傳》、《禮記》;有文采的韻文是文,如《詩經》。
這個三分法認為,筆和文都有文采,接近于文學,言沒有文采,不是文學。
到了蕭統,在《文選序》裡提出了兩分法,以有文采的為文,把經、子、史排斥在文外,但史書中的“贊論之綜緝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也作為文而入選。
這反映了文學概念的趨向明确。
所謂趨向明确,即開始想分别文學與非文學,而蕭統提出的标準,含有文學與哲學、史學的不同。
就這方面說,劉勰認為經書是文,在文學概念的趨向明确上顯得不如前兩家。
但從當時人所謂文來看,即認為有文采的是文,那麼顔的三分法比蕭的兩分法更符合實際。
兩分法承認史書中的贊論序述為文,那麼為什麼不可以承認經、子、史中有文采的為文呢?三分法認為“傳記則筆而非言”,那就承認經、子、史中都有筆,即無韻文。
這就同劉勰的承認經、子、史為文比較接近。
三分法認為經書中沒有文采的是言,劉勰不加分别,一切都認為文,這就造成把“譜籍簿錄”、“符契卷疏”都稱為文,這又顯出不如蕭的明确。
總之,當時還不可能産生以有形象和情韻為文學的明确概念,這三家對文的認識,都不可能完全正确。
但把經、子、史排斥在文外,顯得過于狹隘,不利于講明文學的發展。
從文論的角度看,劉勰把經、子、史歸入文内,更有利于對文學發展的闡述。
蕭統把經、子、史排斥在文外,這點和劉勰不同,但在文體分類上,除《史傳》、《諸子》外,其他各體大緻同于劉勰。
《文史通義·詩教》下批評《文選》分類:“淆亂蕪穢,不可緻诘。
”劉勰的文體分類也有這個毛病。
這是由于看重應用文,強調教化的緣故。
如紀評:“自唐以前,不知封禅之非,故封禅為大典禮,而封禅文為大著作,特出一門。
”即是一例。
劉勰的文體論,也有違反當時文論的。
《文賦》說:“詩緣情而绮靡,賦體物而浏亮”,“箴頓挫而清壯”,“說烨以谲诳”。
劉勰提出“詩言志”,“詩者,持也,持人性情”,要“順美匡惡”(《明詩》)。
賦要“體物寫志”,“義必明雅”。
強調言志和雅義,要美刺,跟專講緣情體物不同。
又說“箴全禦過,故文資确切”(《銘箴》),強調禦過。
又說:“凡說之樞要,必使時利而義貞”(《論說》),除了谲敵,不同意“說烨以谲诳”,都着重在思想上提出要求。
這同他要糾正偏重形式的文風是一緻的。
劉勰的文體論跟他以前的文論有很大不同。
就殘存的摯虞《文章流别論》、李充《翰林論》看,都隻是舉出一些作品來說明各體文的特點和寫作要求。
而劉勰講各體文的流變,具有分體文學史性質,可以同《時序》講各代文學演變相配合。
結合時代來講文學,用時代的變化來說明文學的變化,宣揚了唯物觀點,構成了劉勰文論的傑出成就。
他指出“人禀七情,應物斯感”。
情是由物引起的。
“歌謠文理,與世推移,風動于上而波震于下者。
”“建安之末,區宇方輯。
”“觀其時文,雅好慷慨。
良由世積亂離,風衰俗怨,并志深而筆長,故梗概而多氣也。
”“造懷指事,不求纖密之巧,驅辭逐貌,唯取昭晰之能。
”(《明詩》、《時序》)這些都是結合時代來說明文學。
建安文學由于亂世和曹操統一北方這兩者的結合,才構成慷慨多氣,唯取昭晰的特色。
而政治跟文學的關系,又像風動與波震那樣密切。
“昔華元棄甲,城者發睅目之讴;臧纥喪師,國人造侏儒之歌”。
(《諧》)作品是反映生活中的事件的。
“故知文變染乎世情,興廢系乎時序”,時序指時代,文學的興衰同時代有關。
世情指當世之風氣,“故知烨之奇意,出乎縱橫之詭俗也”(《時序》)。
這正是世情引起文變的好例。
還有,劉勰的文體論又給他的創作論奠定了基礎,他的創作論正是在對各體文的創作要求上歸納起來的。
劉勰的文體論也有它的局限,像對《史記》,《論衡·案書》裡已經指出“司馬子長……河漢也,其餘泾渭也”,超越其他史書。
但劉勰錯誤地接受了正統史家的意見,認為它“愛奇反經之尤”(《史傳》),對它的傑出成就估計不足。
對歌功頌德,桓範《世要論·贊象》裡指出“虛而為盈,亡而為有”的缺點;又《銘诔》裡指出“爵以賂至,官以賄成”的大官,“勢重者稱美,财富者文麗”,“欺曜當時,疑誤後世”。
劉勰在《史傳》裡雖然也指出“勳榮之家,雖庸夫而盡飾,迍敗之士,雖令德而嗤埋”,可是在《頌贊》、《诔碑》裡沒有像《世要論》那樣指出它們虛誣的缺點,由于受當時偏重文采的局限,因此在選文定篇上也有問題。
像《诔碑》裡,潘嶽《馬督诔》,顔延之《陽給事诔》、《陶征士诔》這些有思想性的作品都沒有入選。
在《樂府》裡對《公羊傳解诂》論《國風》的“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漢書·藝文志》論樂府的“皆感于哀樂,緣事而發”,這些從人民角度着眼的詩論都不加注意,對樂府中的叙事名篇都沒有提到。
假如說《樂府》專講音樂,那麼對這些叙事名篇在《明詩》裡也忽略了。
這更說明他對民間文學的輕視。
《諧》裡稱“蠶蟹鄙諺,狸首淫哇”;《書記》裡稱“文辭鄙俚,莫過于諺”。
曹植已看重小說,晉時已有幹寶《搜神記》的小說創作,《諧》裡也提到小說,但不免加以輕視。
他在《史傳》裡不提人物傳記,看不到傳記文學的傑出成就。
他在《時序》裡提到東晉袁、殷、孫、幹,宋代王、袁、顔、謝、何、範、張、沈,獨獨對于晉宋之交的大詩人陶淵明隻字不提,豈不因為陶詩的語言不尚雕藻而被忽略嗎?沈約《宋書·謝靈運傳》和蕭子顯《南齊書·文學傳論》都對七言詩加以推重,劉勰講到了三六雜言,卻不提七言(《明詩》),顯出他對這種新形式的認識不足。
還有,劉勰的文體論不免拘泥于形式。
如《頌贊》:“至于班傅之《北征》、《西巡(征)》,變為序引,豈不褒過而謬體哉!馬融之《廣成》、《上林》,雅而似賦,何弄文而失質乎?”《北征頌》在頌詞前有一篇叙述,這篇叙述對了解《北征頌》還是需要的,劉勰認為頌詞加上叙述為謬體,不夠确切。
馬融的《廣成頌》,借頌做掩飾來進行諷刺,是一篇好的作品。
劉勰卻認為諷谏的内容同頌的名稱不合,斥為失質。
又說:“陸機積篇,惟《功臣》最顯,其褒貶雜居,固末代之訛體也。
”陸機的《漢高祖功臣頌》以頌為主,但也夾雜一些批評的話,像對黥布歌頌了他的功勳,末了指出“謀之不臧,舍福取禍”。
這裡沒有影響對黥布功績的稱頌,但劉勰認為頌隻能歌頌,否則就成了“末代訛體”,也不免拘泥“頌”體。
五 創作論 劉勰的創作論,是貫徹他的“文之樞紐”,建立在他的文體論上的重要的文學理論。
結合創作論,才看到他的《原道》、《征聖》、《宗經》為救當時文弊而作,既不是用儒學來寫作,也不是學經書的語言;看到他的《辨騷》,主要在講文學的流變,不是在貶低《楚辭》。
結合創作論,才看到劉勰的文體論,主要是講文學創作,非文學的應用文字隻是連類而及。
他在創作論裡講的《體性》、《風骨》、《通變》、《情采》等,都和文體論密切相關。
就《體性》說,同文體論裡講各體文的風格有關,像“頌惟典雅,辭必清铄。
敷寫似賦,而不入華侈之區;敬慎如銘,而異乎規戒之域”;贊則“約舉以盡情,昭灼以送文”(《頌贊》)。
這就指出頌、賦、銘、贊在風格上的分别。
像“四言正體,則雅潤為本;五言流調,則清麗居宗”(《明詩》),指出四言和五言的風格不同。
“宋發巧談,實始淫麗;枚乘《菟園》,舉要以會新;相如《上林》,繁類以成豔”(《诠賦》),指出不同作家的不同風格。
《古詩十九首》“直而不野”,建安文學“慷慨以任氣”,正始文學的浮淺,西晉文學的輕绮等(《明詩》、《時序》),這是指不同時代的不同文學,可以做《體性》的印證,補《體性》所未備。
再就《風骨》說,像“陸機斷議,亦有鋒穎,而腴辭弗剪,頗累文骨”(《議對》);“觀《劇秦》為文”,“骨掣靡密”;“邯鄲《受命》……風末力寡”;“樹骨于訓典之區,選言于宏富之路”(《封禅》),可以印證風骨。
劉勰在創作論裡有四個問題是有突出見解的。
一個是作品反映生活問題,一個是風骨問題,一個是形象問題,一個是聲律問題。
《文賦》裡提出“遵四時以歎逝,瞻萬物而思紛;悲落葉于勁秋,喜柔條于芳春”。
這個“萬物”指景物。
“體有萬殊,物無一量,紛纭揮霍,形難為狀。
”紛纭,承體言,指體式差别之多;揮霍,承物言,指物象變化之速。
這個“物”指物象。
劉勰在《神思》裡稱“神與物遊”,這個“物”即“登山則情滿于山,觀海則意溢于海”的景物。
他又稱“研閱以窮照”,這個“閱”指閱曆,接觸到生活,這就超過《文賦》,但還不夠明确。
《明詩》稱“人禀七情,應物斯感”,這就是《時序》裡說的“幽厲昏而《闆》《蕩》怒,平王微而《黍離》哀。
故知歌謠文理,與世推移”。
這個“應物斯感”的“物”,就是當時的時世,跟政治相關,詩人接觸到“幽厲昏”而怒,“平王微”而哀,又稱“建安之末,區宇方輯”,同時感歎“世積亂離,風衰俗怨”,既有輯區宇的壯概,又有風衰俗怨的感觸,所以“并志深而筆長,故梗概而多氣”。
這裡既接觸到時世,又感觸到風俗。
那麼劉勰講詩人感觸的物,就不限于景物、物象,而接觸到時代、政治、風俗,接觸到廣闊的生活面了。
結合時代、政治、風俗來論詩,特别推重建安文學,這是他已感到文學跟時代、政治、風俗的關系,有如“風動于上而波震于下”,這是他的文學理論超越于以前的文學理論的地方。
劉勰講風格,比起曹丕和陸機來,講得豐富全面而深入。
因為各種風格都有兩面:“精者要約,匮者亦鮮;博者該贍,蕪者亦繁;辯者昭晰,淺者亦露;奧者複隐,詭者亦曲”(《總術》)。
簡約的風格,好的是精練,流弊是貧乏;繁豐的風格,好的是博贍,流弊是蕪雜;明晰的風格,好的是辨析,流弊是淺露;深隐的風格,好的是含蓄,流弊是怪詭。
因此需要有一個總的要求,使各種風格發揚好的一面。
而排除它的流弊,針對當時浮靡的文風,起到救弊作用的,他提出了“風骨”。
風是“
因此他的論文明道,不同于豪門世族要用文來裝點他們腐朽的生活。
《原道》推崇自然,指出有天地就有玄黃方圓,有龍鳳就有藻繪,這是兼采道家的自然觀。
他論《諸子》,推“李實孔師”,“莊周述道以翺翔”,跟儒家排斥道家不同,而推道家為“入道”。
他雖然認為佛教在理論上高過儒家,還要推尊儒家,隻是濟俗為治,為王朝服務而已。
所以他有取于墨家的儉确、尹文的名實、申商的法術,這正符合封建王朝的需要。
劉勰的《宗經》,既不是要求用儒家思想來寫作,那是不是要求用經書的語言來寫作呢?也不是。
他講寫作,是講究辭藻、對偶、聲律的骈文,不是講經書的比較樸實的長短錯落的古文。
那麼他的宗經,正像《征聖》、《宗經》裡講的,主要是講隐顯詳略的修辭手法,是講六義,内容的情深、事信、義直,風格的風清體約,文辭的文麗,要寫出有内容有文采的文章來。
《宗經》還有更深刻的含意,是有關于創作的用意的。
像《文賦》提出“詩緣情而绮靡”,即要求抒情而有文采。
但《明詩》裡指出“詩言志”;“詩者,持也,持人情性”,要求有“順美匡惡”的美刺作用。
這樣講詩,就超過了“詩緣情”,是宗經也起到了挽救文弊的作用。
《文賦》提出“賦體物而浏亮”,強調體物。
《诠賦》裡就提出“體物寫志”,“義必明雅”,“詞必巧麗”。
在《情采》裡又提到“詩人什篇,為情而造文;辭人賦頌,為文而造情”。
這樣的創作思想,突破了魏晉以來的文論,有了更高的要求,是從宗經裡來的。
這是他在文學理論上的傑出成就,他的宗經,是文學理論上的革新。
變乎騷 劉勰在“體乎經”裡提出的文學創作的指導思想,必須要同“變乎騷”相結合。
隻有文學創作上有了新變,才是文學的發展。
所以“變乎騷”的主要精神,不是要用儒家思想來貶低《楚辭》的創作,恰恰相反,是要用《楚辭》的新變來論證文學的發展。
既是這樣,那麼他為什麼要用儒家的經書來評價《楚辭》呢?其實,他隻是說明《楚辭》中的觀點與經書有同有異而已,并不是要否定其中有異的部分。
這正同他不用儒家學說來否定道家和佛家一樣。
所以對《楚辭》裡宣揚道家思想的部分,他沒有提出批評。
再看他認為《楚辭》中“異乎經典”的四事,是詭異之辭、谲怪之談、狷狹之志、荒淫之意。
前兩點是指神話,其實劉勰并不反對神話。
他認為“白魚赤烏之符,黃金紫玉之瑞,事豐奇偉……有助文章”(《正緯》);“羿斃十日,嫦娥奔月”(《諸子》),殷《易》也是這樣的。
這是他不反對神話的證據。
他對“狷狹之志”、“荒淫之意”是不滿的,那隻是站在維護封建皇權的立場上說的。
其實屈原的投江自殺,是有對楚國統治者抗議的含意,是愛國主義精神的表現,不是什麼“狷狹之志”;《招魂》是招楚懷王之魂,所以寫了楚王的宮廷生活,也不是什麼“荒淫之意”。
所以劉勰對《楚辭》所提的這兩點批評,是并不确切的。
劉勰對《楚辭》的“狷狹之志”、“荒淫之意”雖有不滿,但從“變乎騷”說,他對《楚辭》還是充分肯定的。
他認為《楚辭》“氣往轹古,辭來切今。
驚采絕豔,難與并能矣”(《辨騷》)。
氣和辭并稱,氣指情志,即“朗麗以哀志……绮靡以傷情”(《辨騷》),認為《楚辭》從情志到辭采都壓倒古人,這正說明“變乎騷”在文學上的發展。
劉勰既不要求用儒家思想來寫作,那麼他指出《楚辭》中有不合經書的部分,正說明它的變。
變得好還是不好呢?從文學角度看,他認為是變得好的。
所以他并不因為它不合經書而貶低它,反而贊美它:“屈平聯藻于日月,宋玉交彩于風雲。
觀其豔說,則籠罩雅頌,故知烨之奇意,出乎縱橫之詭俗也。
”(《時序》)這裡推重《楚辭》的豔說,是罩蓋《詩經》。
稱贊《楚辭》的豔說,是不是光講它的辭藻呢?不是的。
“觀其骨鲠所樹,肌膚所附,雖取熔經意,亦自鑄偉辭。
”并提到“驚才風逸,壯志煙高”,“叙情怨,則郁伊而易感;述離居,則怆怏而難懷”(《辨騷》)。
又提到“朗麗以哀志”,“绮靡以傷情”。
那麼稱美《楚辭》,并不光贊它的辭藻,還包括骨鲠、壯志、情怨、哀志、傷情在内。
又稱“故知殷人輯頌,楚人理賦,斯并鴻裁之寰域,雅文之樞轄也”(《诠賦》),把《楚辭》歸入鴻裁雅文的範圍。
假如說,劉勰稱《楚辭》的“氣往轹古”,“籠罩雅頌”,指它超過《詩經》,那麼為什麼說它“體憲于三代,而風雜于戰國,乃雅頌之博徒,而辭賦之英傑也”?又說“若能憑轼以倚雅頌,懸辔以馭楚篇,酌奇而不失其貞,玩華而不墜其實”呢?原來就宗經說,他不能不說《楚辭》是雅頌之博徒,不如雅頌的尊崇;從辭賦說,就要推尊它為英傑了,也就是從文學的新變上推崇《楚辭》。
“憑轼”兩句是對學習者說的。
《宗經》裡指出學習經書是“即山而鑄銅,煮海而為鹽”,似乎不需要有一個标準來駕馭,這裡還是有宗經的含意。
學習《楚辭》要掌握一個标準,即酌奇玩華而不失貞墜實。
他稱《楚辭》為“奇文郁起”,則奇華都指《楚辭》。
《宗經》裡稱“楚豔漢侈,流弊不還”。
正因為楚豔,學它的有流弊,所以要“懸辔”。
但從文學的新變說,他并不認為《楚辭》本身有什麼弊病,隻稱它的影響會産生流弊,所以把《楚辭》還歸在雅文的範圍。
那麼《楚辭》怎樣取得新變呢?“故知烨之奇意,出乎縱橫之詭俗也。
”原來《楚辭》受到縱橫家誇張聲貌的影響,所以說“風雜于戰國”。
它的誇張聲貌的寫法,打破了《詩經》的樸質,使文學有了新變。
當然,這裡還有它吸取了楚國沅湘一帶的民歌,運用神話,構成奇幻的色彩,結合當時的情事。
劉勰把“變乎騷”作為文之樞紐,結合文學的新變來說,這是他在文學理論上的突出貢獻,是超越前人的。
四 文體論 劉勰的文體論,有反對當時文風的一面,也有和當時文風一緻處。
當時顔延之提出言筆文三分法,不講文采的經書是言,當指《尚書》、《春秋》;有文采的傳記是筆,如《左傳》、《禮記》;有文采的韻文是文,如《詩經》。
這個三分法認為,筆和文都有文采,接近于文學,言沒有文采,不是文學。
到了蕭統,在《文選序》裡提出了兩分法,以有文采的為文,把經、子、史排斥在文外,但史書中的“贊論之綜緝辭采,序述之錯比文華”,也作為文而入選。
這反映了文學概念的趨向明确。
所謂趨向明确,即開始想分别文學與非文學,而蕭統提出的标準,含有文學與哲學、史學的不同。
就這方面說,劉勰認為經書是文,在文學概念的趨向明确上顯得不如前兩家。
但從當時人所謂文來看,即認為有文采的是文,那麼顔的三分法比蕭的兩分法更符合實際。
兩分法承認史書中的贊論序述為文,那麼為什麼不可以承認經、子、史中有文采的為文呢?三分法認為“傳記則筆而非言”,那就承認經、子、史中都有筆,即無韻文。
這就同劉勰的承認經、子、史為文比較接近。
三分法認為經書中沒有文采的是言,劉勰不加分别,一切都認為文,這就造成把“譜籍簿錄”、“符契卷疏”都稱為文,這又顯出不如蕭的明确。
總之,當時還不可能産生以有形象和情韻為文學的明确概念,這三家對文的認識,都不可能完全正确。
但把經、子、史排斥在文外,顯得過于狹隘,不利于講明文學的發展。
從文論的角度看,劉勰把經、子、史歸入文内,更有利于對文學發展的闡述。
蕭統把經、子、史排斥在文外,這點和劉勰不同,但在文體分類上,除《史傳》、《諸子》外,其他各體大緻同于劉勰。
《文史通義·詩教》下批評《文選》分類:“淆亂蕪穢,不可緻诘。
”劉勰的文體分類也有這個毛病。
這是由于看重應用文,強調教化的緣故。
如紀評:“自唐以前,不知封禅之非,故封禅為大典禮,而封禅文為大著作,特出一門。
”即是一例。
劉勰的文體論,也有違反當時文論的。
《文賦》說:“詩緣情而绮靡,賦體物而浏亮”,“箴頓挫而清壯”,“說烨以谲诳”。
劉勰提出“詩言志”,“詩者,持也,持人性情”,要“順美匡惡”(《明詩》)。
賦要“體物寫志”,“義必明雅”。
強調言志和雅義,要美刺,跟專講緣情體物不同。
又說“箴全禦過,故文資确切”(《銘箴》),強調禦過。
又說:“凡說之樞要,必使時利而義貞”(《論說》),除了谲敵,不同意“說烨以谲诳”,都着重在思想上提出要求。
這同他要糾正偏重形式的文風是一緻的。
劉勰的文體論跟他以前的文論有很大不同。
就殘存的摯虞《文章流别論》、李充《翰林論》看,都隻是舉出一些作品來說明各體文的特點和寫作要求。
而劉勰講各體文的流變,具有分體文學史性質,可以同《時序》講各代文學演變相配合。
結合時代來講文學,用時代的變化來說明文學的變化,宣揚了唯物觀點,構成了劉勰文論的傑出成就。
他指出“人禀七情,應物斯感”。
情是由物引起的。
“歌謠文理,與世推移,風動于上而波震于下者。
”“建安之末,區宇方輯。
”“觀其時文,雅好慷慨。
良由世積亂離,風衰俗怨,并志深而筆長,故梗概而多氣也。
”“造懷指事,不求纖密之巧,驅辭逐貌,唯取昭晰之能。
”(《明詩》、《時序》)這些都是結合時代來說明文學。
建安文學由于亂世和曹操統一北方這兩者的結合,才構成慷慨多氣,唯取昭晰的特色。
而政治跟文學的關系,又像風動與波震那樣密切。
“昔華元棄甲,城者發睅目之讴;臧纥喪師,國人造侏儒之歌”。
(《諧》)作品是反映生活中的事件的。
“故知文變染乎世情,興廢系乎時序”,時序指時代,文學的興衰同時代有關。
世情指當世之風氣,“故知烨之奇意,出乎縱橫之詭俗也”(《時序》)。
這正是世情引起文變的好例。
還有,劉勰的文體論又給他的創作論奠定了基礎,他的創作論正是在對各體文的創作要求上歸納起來的。
劉勰的文體論也有它的局限,像對《史記》,《論衡·案書》裡已經指出“司馬子長……河漢也,其餘泾渭也”,超越其他史書。
但劉勰錯誤地接受了正統史家的意見,認為它“愛奇反經之尤”(《史傳》),對它的傑出成就估計不足。
對歌功頌德,桓範《世要論·贊象》裡指出“虛而為盈,亡而為有”的缺點;又《銘诔》裡指出“爵以賂至,官以賄成”的大官,“勢重者稱美,财富者文麗”,“欺曜當時,疑誤後世”。
劉勰在《史傳》裡雖然也指出“勳榮之家,雖庸夫而盡飾,迍敗之士,雖令德而嗤埋”,可是在《頌贊》、《诔碑》裡沒有像《世要論》那樣指出它們虛誣的缺點,由于受當時偏重文采的局限,因此在選文定篇上也有問題。
像《诔碑》裡,潘嶽《馬督诔》,顔延之《陽給事诔》、《陶征士诔》這些有思想性的作品都沒有入選。
在《樂府》裡對《公羊傳解诂》論《國風》的“饑者歌其食,勞者歌其事”,《漢書·藝文志》論樂府的“皆感于哀樂,緣事而發”,這些從人民角度着眼的詩論都不加注意,對樂府中的叙事名篇都沒有提到。
假如說《樂府》專講音樂,那麼對這些叙事名篇在《明詩》裡也忽略了。
這更說明他對民間文學的輕視。
《諧》裡稱“蠶蟹鄙諺,狸首淫哇”;《書記》裡稱“文辭鄙俚,莫過于諺”。
曹植已看重小說,晉時已有幹寶《搜神記》的小說創作,《諧》裡也提到小說,但不免加以輕視。
他在《史傳》裡不提人物傳記,看不到傳記文學的傑出成就。
他在《時序》裡提到東晉袁、殷、孫、幹,宋代王、袁、顔、謝、何、範、張、沈,獨獨對于晉宋之交的大詩人陶淵明隻字不提,豈不因為陶詩的語言不尚雕藻而被忽略嗎?沈約《宋書·謝靈運傳》和蕭子顯《南齊書·文學傳論》都對七言詩加以推重,劉勰講到了三六雜言,卻不提七言(《明詩》),顯出他對這種新形式的認識不足。
還有,劉勰的文體論不免拘泥于形式。
如《頌贊》:“至于班傅之《北征》、《西巡(征)》,變為序引,豈不褒過而謬體哉!馬融之《廣成》、《上林》,雅而似賦,何弄文而失質乎?”《北征頌》在頌詞前有一篇叙述,這篇叙述對了解《北征頌》還是需要的,劉勰認為頌詞加上叙述為謬體,不夠确切。
馬融的《廣成頌》,借頌做掩飾來進行諷刺,是一篇好的作品。
劉勰卻認為諷谏的内容同頌的名稱不合,斥為失質。
又說:“陸機積篇,惟《功臣》最顯,其褒貶雜居,固末代之訛體也。
”陸機的《漢高祖功臣頌》以頌為主,但也夾雜一些批評的話,像對黥布歌頌了他的功勳,末了指出“謀之不臧,舍福取禍”。
這裡沒有影響對黥布功績的稱頌,但劉勰認為頌隻能歌頌,否則就成了“末代訛體”,也不免拘泥“頌”體。
五 創作論 劉勰的創作論,是貫徹他的“文之樞紐”,建立在他的文體論上的重要的文學理論。
結合創作論,才看到他的《原道》、《征聖》、《宗經》為救當時文弊而作,既不是用儒學來寫作,也不是學經書的語言;看到他的《辨騷》,主要在講文學的流變,不是在貶低《楚辭》。
結合創作論,才看到劉勰的文體論,主要是講文學創作,非文學的應用文字隻是連類而及。
他在創作論裡講的《體性》、《風骨》、《通變》、《情采》等,都和文體論密切相關。
就《體性》說,同文體論裡講各體文的風格有關,像“頌惟典雅,辭必清铄。
敷寫似賦,而不入華侈之區;敬慎如銘,而異乎規戒之域”;贊則“約舉以盡情,昭灼以送文”(《頌贊》)。
這就指出頌、賦、銘、贊在風格上的分别。
像“四言正體,則雅潤為本;五言流調,則清麗居宗”(《明詩》),指出四言和五言的風格不同。
“宋發巧談,實始淫麗;枚乘《菟園》,舉要以會新;相如《上林》,繁類以成豔”(《诠賦》),指出不同作家的不同風格。
《古詩十九首》“直而不野”,建安文學“慷慨以任氣”,正始文學的浮淺,西晉文學的輕绮等(《明詩》、《時序》),這是指不同時代的不同文學,可以做《體性》的印證,補《體性》所未備。
再就《風骨》說,像“陸機斷議,亦有鋒穎,而腴辭弗剪,頗累文骨”(《議對》);“觀《劇秦》為文”,“骨掣靡密”;“邯鄲《受命》……風末力寡”;“樹骨于訓典之區,選言于宏富之路”(《封禅》),可以印證風骨。
劉勰在創作論裡有四個問題是有突出見解的。
一個是作品反映生活問題,一個是風骨問題,一個是形象問題,一個是聲律問題。
《文賦》裡提出“遵四時以歎逝,瞻萬物而思紛;悲落葉于勁秋,喜柔條于芳春”。
這個“萬物”指景物。
“體有萬殊,物無一量,紛纭揮霍,形難為狀。
”紛纭,承體言,指體式差别之多;揮霍,承物言,指物象變化之速。
這個“物”指物象。
劉勰在《神思》裡稱“神與物遊”,這個“物”即“登山則情滿于山,觀海則意溢于海”的景物。
他又稱“研閱以窮照”,這個“閱”指閱曆,接觸到生活,這就超過《文賦》,但還不夠明确。
《明詩》稱“人禀七情,應物斯感”,這就是《時序》裡說的“幽厲昏而《闆》《蕩》怒,平王微而《黍離》哀。
故知歌謠文理,與世推移”。
這個“應物斯感”的“物”,就是當時的時世,跟政治相關,詩人接觸到“幽厲昏”而怒,“平王微”而哀,又稱“建安之末,區宇方輯”,同時感歎“世積亂離,風衰俗怨”,既有輯區宇的壯概,又有風衰俗怨的感觸,所以“并志深而筆長,故梗概而多氣”。
這裡既接觸到時世,又感觸到風俗。
那麼劉勰講詩人感觸的物,就不限于景物、物象,而接觸到時代、政治、風俗,接觸到廣闊的生活面了。
結合時代、政治、風俗來論詩,特别推重建安文學,這是他已感到文學跟時代、政治、風俗的關系,有如“風動于上而波震于下”,這是他的文學理論超越于以前的文學理論的地方。
劉勰講風格,比起曹丕和陸機來,講得豐富全面而深入。
因為各種風格都有兩面:“精者要約,匮者亦鮮;博者該贍,蕪者亦繁;辯者昭晰,淺者亦露;奧者複隐,詭者亦曲”(《總術》)。
簡約的風格,好的是精練,流弊是貧乏;繁豐的風格,好的是博贍,流弊是蕪雜;明晰的風格,好的是辨析,流弊是淺露;深隐的風格,好的是含蓄,流弊是怪詭。
因此需要有一個總的要求,使各種風格發揚好的一面。
而排除它的流弊,針對當時浮靡的文風,起到救弊作用的,他提出了“風骨”。
風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