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講 我與《文心雕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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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一篇補訂範注的文章,投寄中華書局《文史》。
我說回京後,想找這篇文章來讀,用來補訂我的注釋,請求楊先生同意,楊先生慷慨地同意了。
當時,人民文學出版社和中華書局,都把我交去的注釋和簡譯退還給我,要我修改。
這樣,我就把楊先生文字補訂條目可采的引入我的注中,注明楊注,減少拙注的誤缺,這是非常感謝楊先生的。
楊先生的補訂稿,已在1982年12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稱《〈文心雕龍〉校注拾遺》。
在修訂注釋時,寫有《例言》,說明人民文學編輯陳新同志審訂拙注時,對範注也有拾補。
如《頌贊》:“又紀傳後評,亦同其名。
”範注:“紀傳後評者,謂《太史公自序》述每篇作意,如雲作《五帝本紀》第一之意。
《漢書叙傳》亦仿其體,而雲述《高祖本紀》第一。
”陳新同志認為“紀傳後評”即本紀、列傳後面的評語;“亦同其名”,指《漢書》也同樣稱為“贊曰”,非指自序後的自述作意。
又《風骨》“務盈守氣”,陳新同志認為“守氣”本于《左傳》昭公十一年叔向論周單子“視下言徐”,以為“無守氣矣”,“其将死乎?”“守氣”指“生氣”,範注未注。
我也指出《書記》篇:“趙至叙離,乃少年之激切也。
”範注引《文選》趙景真《與嵇茂齊書》作注,以書為趙至寫的。
按此書開端稱“安白”,明非趙至書。
《文選》五臣中,李周翰注據幹寶《晉紀》,定為呂安與嵇康書,與“安白”相合,又《文選》向秀《思舊賦》李善注,引幹寶《晉紀》,亦稱呂安“遺書與康:‘昔李叟入秦,及關而歎’雲雲。
太祖(司馬昭)惡之,追取下獄。
康理之,但死”。
亦謂是呂安與嵇康書。
書中稱“披艱掃穢,平滌九區”,要推翻司馬氏的篡奪政權,呂安與嵇康因而被殺。
康子嵇紹諱言,改為趙至與嵇茂齊書。
蕭統與劉勰于此均為失考,因加注改正。
《選譯》出版後,中華書局要我把“選譯”改為“全譯”。
我也感到《選譯》對二十篇文體論,隻譯了“文”和“筆”兩部分的前三篇,說明對文體論的認識不夠。
現在看來,《文心雕龍》能夠建立一個完整的體系,正像劉勰在《序志》裡批評各家文論的“各照隅隙”,他要“彌綸群言”,對後來說的經史子集四部書沒有不包括的;也像他的編定經藏,“區别部類”。
在“彌綸群言”時,“論文叙筆,則囿别區分”,先從文體論入手。
在文體論裡,“敷理以舉統”,敷陳各體文的創作理論,再歸納為創作論。
因此,創作論是從文體論中概括出來的,沒有文體論就很難作出創作論,更難建立全書的體系。
因此補譯文體論是必要的。
補譯了文體論,想再加點什麼新的東西。
想到在參加古典文學理論學會和《文心雕龍》學會時,聽到有些同志要求編《文心雕龍》術語解釋,他們認為對《文心雕龍》的術語解釋頗有分歧,影響對《文心雕龍》的正确理解。
假使對這些術語,就它們在書中出現的次數,總起來看,作些解釋,是适應讀者的需要的,因此嘗試來做一下。
由于書中術語,就它在書中出現的次數總起來看,有時作一般詞語用,有時作術語用,這兩者又相關,解釋時似應都注意到,又術語的範圍不容易确定,因此稱作“詞語簡釋”。
在《詞語簡釋》的《例言》裡指出對“道”字有不同解釋。
如黃侃《劄記》引《韓非子·解老》:“道者,萬物之所然也。
”又認為非“一家之道”,作為一家之道,“文章之事,不如此狹隘也”。
範注:“彥和所稱之道,自指聖賢之大道而言,故篇後承以《征聖》、《宗經》二篇,義旨甚明,與空言文以載道者殊途。
”黃注認為非“一家之道”,範注認為即儒家之道,“與空言文以載道者殊途”。
兩說不同。
就全書看,劉勰寫了《征聖》、《宗經》,聖主要指孔子,經主要指儒家的“五經”,所以他講的道,主要指儒家之道。
但他在《原道》篇說:“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
”他又有取于道家的主張自然。
在《論說》篇,他又有取于“般若”,勝過“滞有”“貴無”隻看到一方面,隻有佛說能看到全面,他又有取于佛家之道。
所以黃注和範注兩說都有理,不過劉勰是論文原道,從論文角度說,隻能有取于儒家之道,比方儒家有《春秋》與《禮》,是講曆史
我說回京後,想找這篇文章來讀,用來補訂我的注釋,請求楊先生同意,楊先生慷慨地同意了。
當時,人民文學出版社和中華書局,都把我交去的注釋和簡譯退還給我,要我修改。
這樣,我就把楊先生文字補訂條目可采的引入我的注中,注明楊注,減少拙注的誤缺,這是非常感謝楊先生的。
楊先生的補訂稿,已在1982年12月由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稱《〈文心雕龍〉校注拾遺》。
在修訂注釋時,寫有《例言》,說明人民文學編輯陳新同志審訂拙注時,對範注也有拾補。
如《頌贊》:“又紀傳後評,亦同其名。
”範注:“紀傳後評者,謂《太史公自序》述每篇作意,如雲作《五帝本紀》第一之意。
《漢書叙傳》亦仿其體,而雲述《高祖本紀》第一。
”陳新同志認為“紀傳後評”即本紀、列傳後面的評語;“亦同其名”,指《漢書》也同樣稱為“贊曰”,非指自序後的自述作意。
又《風骨》“務盈守氣”,陳新同志認為“守氣”本于《左傳》昭公十一年叔向論周單子“視下言徐”,以為“無守氣矣”,“其将死乎?”“守氣”指“生氣”,範注未注。
我也指出《書記》篇:“趙至叙離,乃少年之激切也。
”範注引《文選》趙景真《與嵇茂齊書》作注,以書為趙至寫的。
按此書開端稱“安白”,明非趙至書。
《文選》五臣中,李周翰注據幹寶《晉紀》,定為呂安與嵇康書,與“安白”相合,又《文選》向秀《思舊賦》李善注,引幹寶《晉紀》,亦稱呂安“遺書與康:‘昔李叟入秦,及關而歎’雲雲。
太祖(司馬昭)惡之,追取下獄。
康理之,但死”。
亦謂是呂安與嵇康書。
書中稱“披艱掃穢,平滌九區”,要推翻司馬氏的篡奪政權,呂安與嵇康因而被殺。
康子嵇紹諱言,改為趙至與嵇茂齊書。
蕭統與劉勰于此均為失考,因加注改正。
《選譯》出版後,中華書局要我把“選譯”改為“全譯”。
我也感到《選譯》對二十篇文體論,隻譯了“文”和“筆”兩部分的前三篇,說明對文體論的認識不夠。
現在看來,《文心雕龍》能夠建立一個完整的體系,正像劉勰在《序志》裡批評各家文論的“各照隅隙”,他要“彌綸群言”,對後來說的經史子集四部書沒有不包括的;也像他的編定經藏,“區别部類”。
在“彌綸群言”時,“論文叙筆,則囿别區分”,先從文體論入手。
在文體論裡,“敷理以舉統”,敷陳各體文的創作理論,再歸納為創作論。
因此,創作論是從文體論中概括出來的,沒有文體論就很難作出創作論,更難建立全書的體系。
因此補譯文體論是必要的。
補譯了文體論,想再加點什麼新的東西。
想到在參加古典文學理論學會和《文心雕龍》學會時,聽到有些同志要求編《文心雕龍》術語解釋,他們認為對《文心雕龍》的術語解釋頗有分歧,影響對《文心雕龍》的正确理解。
假使對這些術語,就它們在書中出現的次數,總起來看,作些解釋,是适應讀者的需要的,因此嘗試來做一下。
由于書中術語,就它在書中出現的次數總起來看,有時作一般詞語用,有時作術語用,這兩者又相關,解釋時似應都注意到,又術語的範圍不容易确定,因此稱作“詞語簡釋”。
在《詞語簡釋》的《例言》裡指出對“道”字有不同解釋。
如黃侃《劄記》引《韓非子·解老》:“道者,萬物之所然也。
”又認為非“一家之道”,作為一家之道,“文章之事,不如此狹隘也”。
範注:“彥和所稱之道,自指聖賢之大道而言,故篇後承以《征聖》、《宗經》二篇,義旨甚明,與空言文以載道者殊途。
”黃注認為非“一家之道”,範注認為即儒家之道,“與空言文以載道者殊途”。
兩說不同。
就全書看,劉勰寫了《征聖》、《宗經》,聖主要指孔子,經主要指儒家的“五經”,所以他講的道,主要指儒家之道。
但他在《原道》篇說:“心生而言立,言立而文明,自然之道也。
”他又有取于道家的主張自然。
在《論說》篇,他又有取于“般若”,勝過“滞有”“貴無”隻看到一方面,隻有佛說能看到全面,他又有取于佛家之道。
所以黃注和範注兩說都有理,不過劉勰是論文原道,從論文角度說,隻能有取于儒家之道,比方儒家有《春秋》與《禮》,是講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