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編 魏晉南北朝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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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輔政制度——宰相 一、前代宰相之失權 魏仍置三公:太尉、司徒、司空,然皆不預朝政,故徐邈稱“三公論道之官”(《魏志》本傳)。

    高柔上疏雲: 公輔之臣……置之三事,不使知政,遂各偃息養高,鮮有進納。

    ……自今之後,朝有疑議及刑獄大事,宜數以咨訪三公。

    三公朝朔望之日,又可特延入,講論得失……庶有裨起天聽,弘益大化。

    (《魏書·高柔傳》) 此亦僅備顧問而已,不複希望恢複舊制也。

     晉初除三公外又有太宰、太傅、太保、大司馬、大将軍,八公并置,亦特顧以虛名而已。

     漢末以降又有相國、丞相之官,魏武居之以篡漢,司馬氏居之篡魏,其位尊崇,“多非人臣之職”,惟蜀漢諸葛亮等少數人為例外。

    北朝初期亦有丞相,後期為權臣之任,如爾朱榮、高歡、宇文泰、楊堅皆然,至唐高祖以大丞相之職篡位,為最後一次。

     在這一時代,無論南北,三公丞相皆非宰相之任,宰相之任乃尚書、中書、門下之長官;然其權力,亦因時代因南北而不同。

     二、尚書——錄、令、仆 漢世,尚書台本為皇帝秘書機關,至魏有改變。

    《魏志·陳矯傳》: 遷尚書令。

    明帝……車駕嘗卒至尚書門,矯跪問曰:“陛下欲何之?”帝曰:“欲案行文書耳。

    ”矯曰:“此自臣職分,非陛下宜臨也。

    若臣不稱其職,則請就黜退,陛下宜還。

    ”帝慚,回車而返。

     此明為政府行政機關,非皇帝秘書之職。

     大臣位尊者,則以他官錄尚書事,最為重任。

    此通魏、蜀、吳、兩晉及南北朝皆然,齊、梁錄甚少見,惟權臣居之。

    令、仆亦漸優崇之職,不甚理政,至陳更甚。

     《宋書·百官志》述錄尚書之職雲: 錄尚書職無不總。

    王肅注《尚書》“納于大麓”曰:“堯納舜于尊顯之官,‘使’大錄萬機之政也。

    ”凡重号将軍刺史,皆得命曹授用,唯不得施除及加節。

     此見其權之重。

    《宋書·謝晦傳》,文帝将即位,司空錄尚書事徐羨之以荊州重地,恐文帝至或别用人,“乃亟以錄命除晦行都督荊、湘等七州諸軍事荊州刺史”。

    此其一例。

    然比之前代宰相,其權有分割有削弱: A.錄事往往數人分任,各錄若幹條事,如晉鹹康中“分置三錄,王導錄其一”。

    又雲每置二錄,各掌六條事。

    (《宋書·百官志》) B.對于百官監督考課權之削弱。

     C.“谏诤”、“被咨詢”權自為門下之侍中所分。

     三、中書——監、令 漢世尚書若以中人為之,則稱中尚書,省稱中書,故中書實即尚書。

    魏晉中書則别有來源。

    《晉書·職官志》雲: 魏武帝為魏王,置秘書令,典尚書奏事。

    文帝黃初初,改為中書監令,以秘書左丞劉放為中書監,右丞孫資為中書令,監令蓋自此始。

     按:《初學記》卷一一引謝靈運《晉志》:“以其總掌禁中書記,謂之中書。

    ”《禦覽》卷二二〇引《晉令》:“中書為诏令,記會将相事,作文書也。

    ”則《晉志》中書之職不僅掌尚書奏事,亦“為诏令”“典作文書”也。

    再觀劉放之見寵于魏帝,正為其善文詞,則掌诏令起草,當自魏已然,不始于晉。

     由此看來,尚書之外又有中書,是因為曹操以魏王而專朝政,故于王府置秘書令,以親信為之,以典朝廷尚書台之奏事。

    及曹丕篡位,遂移秘書之職于朝廷,更名中書,遂奪尚書喉舌之任。

    《隋書·百官志》謂中書“管司王言”是也。

     若以表列則可參下圖: 《通典》卷二六雲,西漢禦史中丞居殿中,掌蘭台秘書。

    桓帝始置秘書監一人,掌典閣書屬太常,“以其掌閣圖書秘記,故曰秘書”。

    此與中書之起源不相幹。

     《蜀志·郤正傳》正為秘書令,“起草書诏”,此則與魏中書同職。

     職司王言,故親信有權勢超過尚書。

    《晉書·荀勖傳》:荀勖由中書令遷守尚書令,甚惘怅,有賀之者,曰:“奪我鳳凰池,諸君賀我邪!”可見晉世士大夫已視尚書不如中書。

    至宋武帝世,傅亮為中書令,“任總國權”,每日車常數百輛,其權勢可見。

     南朝後期中書職重,然權又下移至中書舍人,而令監亦與尚書令仆同樣失去權力。

     《南齊書》卷五六《幸臣傳序》雲: 中書之職舊掌機務。

    漢元以令仆用事,魏明以監令專權。

    及在中朝(指西晉言)猶為重寄……晉令,舍人位居九品。

    江左置通事郎管司诏诰……建武(齊明帝年号)世,诏命殆(百衲本作始)不關中書,專出舍人。

    省内舍人四人……莫非左右要密……萬機嚴密,有如尚書。

     《隋書》卷二六《百官志上》雲: 陳……定令,尚書置五員,郎二十一員。

    ……國之政事,并由中書省。

    有中書舍人五人,領主事十人,書吏二百人。

    ……分掌二十一局事,各當尚書諸曹,并為上司,總國内機要,而尚書唯聽受而已。

     北朝中書權較輕。

    東魏時,高歡以兒子澄領中書令,“移門下機事,盡歸中書”,此暫時事。

    可見北朝權不在中書。

     四、門下——侍中 南朝權在尚書,北朝權在門下。

    侍中本侍從之職,且多為加官,然因在皇帝左右,故任遇漸重。

    晉武帝時任恺為侍中,“萬機大小,多管綜之”。

    是直如宰相。

    但在南朝尚不甚重。

    北朝則遠較南朝為重,如元義以侍中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