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編 魏晉南北朝時代

關燈
權,錄尚書事者亦多為侍中。

    高陽王雍曰:“诏旨之行,一由門下。

    ”雍亦“入居門下,參決尚書奏事”。

    孝靜帝诏曰:“門下向背有禍福之機……軌物成務,鹹必由之。

    ” 侍中在西漢隻掌乘輿服物(孔安國曾為侍中,隻管“吐壺”即吐痰之事),可見西漢時侍中地位低,權力小;東漢掌侍左右,贊導衆事。

    顧問應對,本在禁中,章帝以後,始居禁外;魏晉以下,更進而掌谏诤,備咨詢,拾遺補阙,多種上下文書,皆得簽署,其權益重。

    此僅就法制而言。

    事實上,侍中親近皇帝,往往因咨詢谏诤而參決大政,實分宰相之權。

    北朝侍中特重,參決大政,尚書省反變為承受執行機關。

     五、宰輔制度結論 (1)三公為尊養之官,不負行政責任,故位尊而無職權。

    丞相相國除極少數外,多為權臣篡奪之階。

     (2)魏至宋、齊,宰相之任主要者為錄尚書事及尚書令,錄較令為尊重。

    齊孝武帝以後,不常置錄,以令為主相。

    至陳則令亦無權任。

     (3)魏、晉、南朝,中書監、中書令,及侍中亦參掌機密,但不能親為正相。

    就中,中書監、令較侍中為權要。

    然末葉,中書省之權在舍人,不在監、令。

     (4)北朝權在門下。

    北魏雖亦以尚書令錄為宰相正官,然侍中亦為宰相之任,幾與令錄并牟,故有小宰相之稱。

    其後侍中之權轉重。

    至北齊,侍中之權更重,為正宰相,尚書令仆反受承行政而已。

    至于中書之權,則遠較南朝為弱。

     第二章 中央政府分職機關 ——尚書諸部與九卿 一、魏晉南朝之九卿 (1)魏晉時代,九卿與漢略同。

     (2)東晉以下常有省并,如光祿勳、衛尉、太仆、宗正等時省時置。

    惟太常、廷尉、大司農最經常置。

    桓溫即謂“今事歸内台,則九卿為虛設之位”,故主張省并九卿,諸卿省并多在溫當政時期。

     二、魏晉南北朝尚書諸部曹 尚書通常分為六部或五部。

    各統若幹曹郎中,最多三十六曹,最少十五曹。

     三、魏晉南朝尚書部曹下侵九卿職權,侍中亦侵諸卿之職 西晉荀勖已雲:“九寺可并于尚書。

    ”《禦覽》卷二〇三引《桓溫集》,表雲: 古以九卿綜事,不專尚書,故重九棘也。

    今事歸内台,則九卿為虛設之位;惟太常、廷尉,職不可阙。

     東晉省并諸卿正在溫當政時期。

     按:漢代尚書僅四、五曹,最多六曹。

    魏晉南北朝時代尚書職權擴展,分為五、六部,分統十餘曹,多至三十六曹,職務已繁瑣。

    不但侵奪前代宰相之決策權,亦下侵九卿之執行權。

     (1)宋、齊尚書部曹下侵九卿職權之顯例: 武庫令,本屬執金吾,宋、齊隸尚書庫部曹。

     車府令,本屬太仆,宋、齊隸尚書駕部曹。

     上林令,本屬少府,宋、齊隸尚書殿中曹。

     材官将軍,主工匠土木之事,本漢代左右校令之任,宋、齊隸尚書起部曹及領軍。

     公車令,本屬衛尉;大官令,本屬少府;太醫令,本屬少府或太常;内外骅骝廄,本屬太仆,宋皆改隸侍中,齊皆改隸尚書。

     (2)梁代尚書複以部分卿屬職權歸還九卿,然車府署仍領于尚書駕部,南北武庫仍領于庫部,公車、太官、太醫等署及骅骝廄則領于門下侍中。

     四、北魏尚書部曹與九卿 北魏前期,尚書分部之可考者有殿中、太官(宰官)、南部、北部、西部、吏部、右民、儀曹、祠部、禮部、樂部、主客、駕部、庫部、都牧(牧曹)、虞曹、都官、太倉、金部等尚書,各轄若幹曹。

     魏孝文帝改制以後,即北魏後期,令仆下有左右丞,轄六部三十六曹,其中二曹不可考(見下圖示)。

     觀前期尚書各部之名稱,即知其多不僅掌奏事與政策,亦掌事務之執行。

    如《魏書·伊馛傳》:真君中,“轉殿中尚書,常典宿衛”。

    《宋書·毛修之傳》:“能為南人飲食,手自煎調……世祖親待之,進太官尚書……常在太官,主進禦膳。

    ”此皆明屬事務,非政務。

    《南齊書·魏虜傳》稱其“殿中尚書知殿内兵馬倉庫”,“駕部尚書知牛馬驢騾”,“樂部尚書知伎樂角史伍伯”。

    《通典》稱:“後魏有左民右民尚書,多領工役。

    ”皆屬事務執行之任,于漢皆為九卿之職,而魏皆尚書下行之也。

    尚書諸曹郎為各部尚書之下屬機關,自更多行九卿所屬諸署之事。

    至于中書省之與九卿,例如太常卿仍沿漢制置博士,但魏之中書省領國學,有中書博士、助教,中書學生百餘人,是亦太常之職。

    (關于尚書,詳見《北魏尚書制度》,刊《嚴耕望史學論文集》上編;《北魏尚書制度考》,刊《史語所集刊》第18卷。

    ) 五、北齊三省與九卿 北齊六部與九卿職權之幹涉與劃分,尚未詳考。

    但門下省别領六局(左右局、尚食局、尚藥局、主衣局、齋帥局、殿中局)皆為事務機關。

    中書省别領伶官數部,皆應屬卿署之職。

     六、結論 (1)漢代九卿之職,上與君相參定本卿分職之政策,即下本卿直屬各業務機構(署)執行之,故其權極重,地位亦高。

    尚書隻是皇帝秘書機關。

    東漢尚書雖已參與大政決定政策,但不管政策之執行,更不直接領轄事務機關。

    侍中隻是侍從,亦絕不領任何事務機關。

    故尚書、侍中與九卿職權絕不相涉。

     (2)魏晉南北朝時代,不但尚書省之長官(錄、令)正式成為宰相正官,與皇帝決定大政方針;即其所屬之各部尚書亦代替九卿,協助宰相,拟定政策,且或領轄若幹原屬九卿之事務機關。

    門下省亦常領轄若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