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中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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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之難,正以心志不專,時刻推移,縱橫百出,遂望洋而返耳;倘入室之時,心志專一,推移不動,絕無縱橫之病,則可以得之于一息矣,有何難證之道乎?故曰“證難以推移,心專不縱橫”。

    此心既不動移,十二時中,行住坐卧不離規中,即到寝寐之時,向晦晏息,一點元神自然與元炁相抱,如爐中種火相似,猶恐或緻昏沉,必須常覺常悟,冥心内照,察規中之消息,候真種之存亡,故曰“寝寐神相抱,覺悟候存亡”,如此用心,何慮金丹不結?真人不現?此即“真人潛深淵,浮遊守規中”之節度也。

     顔色浸以潤,骨節益堅強。

    辟卻衆陰邪,然後立正陽。

    修之不辍休,庶炁雲雨行。

    淫淫若春澤,液液象解氷,從頭流達足,究竟複上升,往來洞無極,怫怫被谷中。

     此節言結丹之證驗也。

    凡人之形神本不相離,真種一得,表裡俱應,自然顔色潤澤,骨節堅強,辟除後天陰邪之物,建立先天正陽之炁;蓋一身内外莫非陰邪,先天陽炁一到,陰邪自然存留不住,更能行之不辍,其效如神,周身九竅八脈三百六十骨節,八萬四千毛孔,總是太和元炁流轉,但見如雲之行,如雨之施,如澤之潤,如氷之解,從昆侖頂上降而到足,複從湧泉穴底升而到頭,徹頭徹底往來于空洞無涯之中,不相隔礙;蓋天地間山川土石俱窒塞而不通,惟有洞天虛谷,竅竅相通,人身亦然,肌肉骨節俱窒礙而不通,惟有元竅虛谷,脈脈相通,與造化之洞天相似,元炁往來,洞然無極,正往來于虛谷之中也。

    故曰“往來洞無極,怫怫被谷中”。

    此與上篇“黃中漸通理,潤澤達肌膚”相似,俱金丹自然之驗。

     反者道之驗,弱者德之柄。

    耘鋤宿污穢,細微得調暢。

    濁者清之路,昏久則昭明。

     此結言金丹之超出常情也。

    何謂反?常道用順,丹道用逆,颠倒元牝,抱一無離,方得歸根複命,豈非“反者道之驗”乎?何謂弱?堅強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專炁緻柔,能如嬰兒,自然把柄在手,豈非“弱者德之柄”乎?且辟卻陰邪,則身中一切宿穢悉耘鋤而去盡矣。

    正陽既立,則元炁透入,細微悉調暢而無間矣。

    至于金丹始結,脈住炁停,複返混沌,重入胞胎,似乎昏而且濁,此吾身大死之時也。

    久之絕後再蘇(sū同“蘇”),親證本來面目,自然純清絕點,慧性圓通,大地乾坤俱作水晶宮阙矣。

    故曰“濁者清之路,昏久則昭明”。

    前段言形之妙,此段言神之妙,形神俱妙方能與道合真。

     此章專言關鍵三寶,乃是守中抱一,養性第一步功夫。

    與上篇煉己立基章相應。

     附錄: 抱一子曰:“耳不聽則坎水内澄,目不覩則離火内營,口不言則兌金不鳴,三者既閉,則真人優遊于其中。

    ” 又曰:“七門既返,殆若忘生,百脈俱沉,形氣消盡,力弱不支,昏濁如醉,此乃道之驗,德之柄也。

    昏者明之基,濁者清之源,自茲以往,圓明洞照,虛徹靈通,莫不自昏濁始矣。

    ” 俞玉吾曰:“反者反複也,修丹效驗在乎虛極靜笃,與天地冥合,然後元炁從一陽而來複;弱者柔弱也,修丹把柄在乎持其志,無暴其氣,如嬰兒之柔弱,庶幾可以返本還原。

    ” 傍門無功章第二十三章名從舊 世人好小術,不審道淺深。

    棄正從邪徑,欲速阏(è義“壅塞”)不通。

    猶盲不任杖,聾者聽宮商,沒水捕雉兔,登山索魚龍,植麥欲獲黍,運規以求方。

    竭力勞精神,終年不見功。

    欲知伏食法,至約而不繁。

     此章決言旁門之無功也。

    學道者先要知,道之與術天源迥别,性命全修,複歸無極,謂之大道;一機一訣,自救不了,謂之小術。

    金丹大道難遇易成,一切旁門小術易遇難成,奈何世間愚民胸中茅塞,既不辨淺深,眼孔模糊,又不識邪正,往往背明投暗,棄正從邪,本求欲速見功,反緻阏絕不通,永斷入道之路,豈不哀哉?不知先天性命超出形器之表,卻妄認後天精炁,身中摸索,茫無影響,随人颠倒,毫無決擇,此猶盲者之無拄杖,聾者之聽宮商也。

    不悟先天陰陽,自家同類之物,卻猜做世間男女,向外采取,流于淫邪,傷生敗德,莫此為甚;此猶入水而捕雉兔,登山而索魚龍也。

    不思先天鉛汞,本來無質無形,卻去燒茅弄火,幹汞點銅,诳惑凡愚,敗身亡家,此猶種麥而轉思獲稻,運規而妄意求方也。

    此等旁門,費盡一生精力,窮年卒歲,到老無成,卻謗祖師妄語,不知金丹伏食之法,至簡至要,有作以原其始,無為以要其終,與天地造化同一功用。

    雖愚昧小人得之,立跻聖位,豈可與旁門小術同日而論哉?以為舉旁門之非,特識其大略耳,究而論之,禅家有九十六種外道,元教有三千六百旁門,千差萬别,不可殚述,所以正陽祖師有正道歌,翠虛真人有羅浮吟,以至李清庵之九品說,陳觀吾之判惑歌,皆厯數旁門外道之差,以覺悟世人聾瞽(gǔ瞎),惜乎世人不悟,仍舊謬種傳流,有增無減,良可悲也。

    以上僅标大略,要當摘取諸真言句,另為指迷一書,與同志共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