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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還七返,八歸六居。
男白女赤,金火相拘。
則水定火,五行之初。
此節言四象五行混而為一炁也。
坎離既複為乾坤,則後天之四象五行無不返本歸原矣。
何以言之?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北方之精也。
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南方之神也。
天三生木,地八成之,東方之魂也。
地四生金,天九成之,西方之魄也。
水火木金為四象,并中央戊己土為五行。
究竟所謂四象五行,隻是坎離兩物,坎卦從坤而出,北方之水屬陰,本數得六,加以天一之陽,便合成七數;離卦從幹而出,南方之火屬陽,本數得七,加以地二之陰,便合成九數;今者北方之坎返而歸幹,南方之離還而歸坤,豈非“九還七返”之象乎?北方之一歸于南方之七,共得八數;南方之二歸于北方之六,亦得八數;而獨雲居者,蓋北方之一既歸于南,止存水之成數,居其所而不遷,恰好六數矣。
豈非“八歸六居”之象乎?又須知四象原是兩物,既然九還七返,自然八歸六居矣。
故《悟真篇》單言還返,益見造化之妙;二與七倂配,成西方之金,色轉為白;一與六倂配,成南方之火,色轉為赤;白屬金,赤屬火,取西方之金,煉以南方之火,故曰“男白女赤,金火相拘”。
天一之水從幹宮而出,原是太陽真火;地二之火從坤宮而出,原是太陰真水;直到一返一還,方得以水歸水,以火歸火,複其原初本體,故曰“則水定火,五行之初”。
前雲金火,此又何以雲水火?蓋後天造化之妙,隻是一坎一離,而千變萬化各異其名,以言乎坎離本位,則曰水火;以言乎兩弦之炁,則曰金水;以言乎甲庚之用,則曰金木;以言乎伏煉之功,則曰金火;颠倒取用,不可窮诘,究隻是水火二物,後天水火雖分二物,究隻是先天一炁;坎離既已複為乾坤,即此便是九還七返。
八歸六居而化作先天一炁矣。
上善若水,清而無瑕。
道之形象,真一難圖。
變而分布,各自獨居。
此節言先天一炁為大丹之基也。
蓋道本虛無,始生一炁,隻此一炁,鴻蒙未分,便是先天真一之水,非後天有形之水也。
學道之士若能攝情歸性,倂兩歸一,纔複得先天真水,水源至清至潔,此時身心打成一片,不染不雜,自然表裡洞徹,有如萬頃水壺,故曰“上善若水,清而無瑕”。
大道離相離名,本無形象,及其生出一炁,似乎可得而形容矣。
然此真一之炁,杳冥恍惚,形于無形,象于無象,非一切意識可以蔔度揣摩而得。
故曰“道之形象,真一難圖”。
真一之水便是中宮一點鄞鄂,所謂太一含真炁也。
合之為一炁,分之則為兩物,又分之則為四象五行,交會之時,五行變化全在中央,既而木仍在東,金仍在西,火仍在南,水仍在北,各居其所矣。
故曰“變而分布,各自獨居”。
此段言真一之水實為丹基。
《入藥鏡》所雲“水鄉鉛,隻一味”是也。
學者若知攢五合四,會兩歸一之旨,鄞鄂成而聖胎結矣。
類如雞子,白黑相符,縱橫一寸,以為始初。
四肢五髒,筋骨乃俱。
彌厯十月,脫出其胞。
骨弱可卷,肉滑若饴。
此節特顯法身之形象也。
聖胎初凝,一點元神潛藏神室,混混沌沌,元黃未剖,黑白未分,有如雞子之狀,故曰“類如雞子,白黑相符”。
神室中間方圓恰好徑吋,法身隐于其中優遊充長,與赤子原初在母腹中一般造化,故曰“縱橫一寸,以為始初”。
溫養真胎,必須從微至着,始而成象,繼而成形,四肢五髒倂筋絡骨節之類,件件完備,具體而微,故曰“四肢五髒,筋骨乃俱”。
須知四象五行包絡法身,便如四肢五髒,法身漸漸堅凝,便如筋骨,非真有形象也。
溫養既足,至于十月胎完,赤子從坤爐中躍然而出,上升幹鼎,從此重安爐鼎,再造乾坤,别有一番造化;我之法身纔得通天徹地,混合太虛,故曰“彌厯十月,脫出其胞”。
而有骨弱可卷,肉滑如饴之象矣。
此段言法身形象與母胎中生身受炁之初同一造化,但順則生人,逆則成丹,有聖與凡之别耳。
此章是養性第一關鍵,與上篇兩竅互用章相應。
二炁感化章第二十一 陽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
方諸非星月,安能得水漿?二炁玄且遠,感化尚相通,何況近存身?切在于心胸。
陰陽配日月,水火為效征。
此章言水火兩弦之炁以同類相感也。
上章言魂之與魄互為室宅,即水火兩物也。
金丹之道以日月為體,以水火為用;體則互藏,用則交入;日月非水火,體無所施;水火非日月,用無所出,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莫不皆然。
陽燧是火珠,形如銅鏡,其體中實,象坎中一陽,此物秉太陽火精,故世人用以取火,然必向日中取之,纔能得火,隻因這點真陽,原是日魂之光,日為光之所聚,陽燧為光之所招,以火取火,安得不靈?故曰“陽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
方諸是蚌珠,其體中虛,象離中一陰,此物秉太陰水精,故世人用以取水,然必向月下取之,纔能得水,隻因這點真陰,原是月魄之精,月為精之所藏,方諸為精之所攝,以水取水,安得不應?故曰“方諸非星月,安能
男白女赤,金火相拘。
則水定火,五行之初。
此節言四象五行混而為一炁也。
坎離既複為乾坤,則後天之四象五行無不返本歸原矣。
何以言之?天一生水,地六成之,北方之精也。
地二生火,天七成之,南方之神也。
天三生木,地八成之,東方之魂也。
地四生金,天九成之,西方之魄也。
水火木金為四象,并中央戊己土為五行。
究竟所謂四象五行,隻是坎離兩物,坎卦從坤而出,北方之水屬陰,本數得六,加以天一之陽,便合成七數;離卦從幹而出,南方之火屬陽,本數得七,加以地二之陰,便合成九數;今者北方之坎返而歸幹,南方之離還而歸坤,豈非“九還七返”之象乎?北方之一歸于南方之七,共得八數;南方之二歸于北方之六,亦得八數;而獨雲居者,蓋北方之一既歸于南,止存水之成數,居其所而不遷,恰好六數矣。
豈非“八歸六居”之象乎?又須知四象原是兩物,既然九還七返,自然八歸六居矣。
故《悟真篇》單言還返,益見造化之妙;二與七倂配,成西方之金,色轉為白;一與六倂配,成南方之火,色轉為赤;白屬金,赤屬火,取西方之金,煉以南方之火,故曰“男白女赤,金火相拘”。
天一之水從幹宮而出,原是太陽真火;地二之火從坤宮而出,原是太陰真水;直到一返一還,方得以水歸水,以火歸火,複其原初本體,故曰“則水定火,五行之初”。
前雲金火,此又何以雲水火?蓋後天造化之妙,隻是一坎一離,而千變萬化各異其名,以言乎坎離本位,則曰水火;以言乎兩弦之炁,則曰金水;以言乎甲庚之用,則曰金木;以言乎伏煉之功,則曰金火;颠倒取用,不可窮诘,究隻是水火二物,後天水火雖分二物,究隻是先天一炁;坎離既已複為乾坤,即此便是九還七返。
八歸六居而化作先天一炁矣。
上善若水,清而無瑕。
道之形象,真一難圖。
變而分布,各自獨居。
此節言先天一炁為大丹之基也。
蓋道本虛無,始生一炁,隻此一炁,鴻蒙未分,便是先天真一之水,非後天有形之水也。
學道之士若能攝情歸性,倂兩歸一,纔複得先天真水,水源至清至潔,此時身心打成一片,不染不雜,自然表裡洞徹,有如萬頃水壺,故曰“上善若水,清而無瑕”。
大道離相離名,本無形象,及其生出一炁,似乎可得而形容矣。
然此真一之炁,杳冥恍惚,形于無形,象于無象,非一切意識可以蔔度揣摩而得。
故曰“道之形象,真一難圖”。
真一之水便是中宮一點鄞鄂,所謂太一含真炁也。
合之為一炁,分之則為兩物,又分之則為四象五行,交會之時,五行變化全在中央,既而木仍在東,金仍在西,火仍在南,水仍在北,各居其所矣。
故曰“變而分布,各自獨居”。
此段言真一之水實為丹基。
《入藥鏡》所雲“水鄉鉛,隻一味”是也。
學者若知攢五合四,會兩歸一之旨,鄞鄂成而聖胎結矣。
類如雞子,白黑相符,縱橫一寸,以為始初。
四肢五髒,筋骨乃俱。
彌厯十月,脫出其胞。
骨弱可卷,肉滑若饴。
此節特顯法身之形象也。
聖胎初凝,一點元神潛藏神室,混混沌沌,元黃未剖,黑白未分,有如雞子之狀,故曰“類如雞子,白黑相符”。
神室中間方圓恰好徑吋,法身隐于其中優遊充長,與赤子原初在母腹中一般造化,故曰“縱橫一寸,以為始初”。
溫養真胎,必須從微至着,始而成象,繼而成形,四肢五髒倂筋絡骨節之類,件件完備,具體而微,故曰“四肢五髒,筋骨乃俱”。
須知四象五行包絡法身,便如四肢五髒,法身漸漸堅凝,便如筋骨,非真有形象也。
溫養既足,至于十月胎完,赤子從坤爐中躍然而出,上升幹鼎,從此重安爐鼎,再造乾坤,别有一番造化;我之法身纔得通天徹地,混合太虛,故曰“彌厯十月,脫出其胞”。
而有骨弱可卷,肉滑如饴之象矣。
此段言法身形象與母胎中生身受炁之初同一造化,但順則生人,逆則成丹,有聖與凡之别耳。
此章是養性第一關鍵,與上篇兩竅互用章相應。
二炁感化章第二十一 陽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
方諸非星月,安能得水漿?二炁玄且遠,感化尚相通,何況近存身?切在于心胸。
陰陽配日月,水火為效征。
此章言水火兩弦之炁以同類相感也。
上章言魂之與魄互為室宅,即水火兩物也。
金丹之道以日月為體,以水火為用;體則互藏,用則交入;日月非水火,體無所施;水火非日月,用無所出,近取諸身,遠取諸物,莫不皆然。
陽燧是火珠,形如銅鏡,其體中實,象坎中一陽,此物秉太陽火精,故世人用以取火,然必向日中取之,纔能得火,隻因這點真陽,原是日魂之光,日為光之所聚,陽燧為光之所招,以火取火,安得不靈?故曰“陽燧以取火,非日不生光”。
方諸是蚌珠,其體中虛,象離中一陰,此物秉太陰水精,故世人用以取水,然必向月下取之,纔能得水,隻因這點真陰,原是月魄之精,月為精之所藏,方諸為精之所攝,以水取水,安得不應?故曰“方諸非星月,安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