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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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行和者,一世無災。

     【原注】五行和者,不特全而不缺,生而不克,隻是全者宜全。

    缺者宜缺,生者宜生,克者宜克,則和矣。

    主一世無災。

     【任氏曰】: 五行在天為五氣青、赤、黃、白、黑也;在地為五行,木、火、土、金、水也;在人為五髒,肚、心、脾、肺、腎也。

    人為萬物之靈,得、五行之全,表于頭面,象天之五敢,裹于髒腑,象地之五行,故為一小天地也,是以髒腑各酏五地之服陽而屬焉,凡一髒配一腑,腑皆屬陽,故為甲、丙、戊、庚、壬;髒皆屬陰,故為乙、丁、己、辛、癸。

    或不和,或太過不及,則病有風、熱、濕、燥、寒之症矣。

    必得五味調和,亦有可解者。

    五味者,酸、苦、甘、辛、鹹也。

    酸者屬木,多食傷筋;苦者屬火,多食傷骨;甘者屬土,多食傷肉;辛者屬金,多食傷氣:鹹者屬水,多食傷血,比五味之相克也。

    故曰“五行和者,一世無災”。

    不特八字五行宜和,即髒腑五行,亦宜和也。

    八字五行之和,以歲運和之;髒腑五行之和,以五味和之。

    和者,解之意也。

    若五地和,五味調,而災病無矣。

    故五行之和,非生而不克,全而不缺為和也,其要貴在洩其旺神,瀉其有餘,有餘之旺神瀉,不足之弱神受益矣,此之謂和也。

    若強制旺神,寡不敵衆,觸怒其性,旺神不能損,弱神反家傷矣。

    是以旺神太過者宜洩,不太過宜克;弱神有根者宜扶,無根者反宜傷之。

    凡八字須得一神有力,制化合宜,主一世無災。

    非全而不缺為美,生而不克為和也。

     癸未甲寅戊戌庚申 癸醜壬子辛亥庚戌己酉戊申丁未丙午 戊生寅月,木旺土虛,喜其坐戌通根,足以用金制殺。

    況庚金辦坐祿支,力能伐木,所謂不太過者宜克也。

    雖年幹癸水生殺,得未土制之,使其不能生木,喜者有扶,憎者得去,五行和矣。

    且一路運程與體用不背,壽至九旬,耳目聰明,行止自如。

    子旺孫多,名利福壽俱全,一世無災無病。

     甲寅庚午戊寅甲寅 辛未壬申癸酉甲戌乙亥丙子 局中七殺五見,一庚臨午無根,所謂弱神無根,宜去之,旺神太過,宜洩之也。

    且午火則和矣。

    喜其午火當令,全無水氣,雖運逢金水,不能破局而無疑。

    運走木火,名利兩全。

    此因神足,精氣自生,是以富貴福壽,一世無災,子廣孫多,後嗣濟美。

     甲子丙子癸亥乙卯 丁醜戊寅己卯庚辰辛巳壬午 癸亥日元,年月坐子,旺可知矣。

    最喜卯時洩其菁英,裡發于表,木氣有餘,火虛得用,謂精足神旺。

    喜其無土金之雜,有土則火洩,不能止水,反與木不和,有金則木損,更助共汪洋。

    其一生無災者,緣無土金之混也。

    年登耄耋。

    而飲啖愈壯,耳目聰明,步履康健,見者疑五十許人,名利兩全,子孫衆多。

     血氣亂者,生平多疾。

     【原注】血氣亂者,不特火勝水,水克火之類;五氣反逆,上下不通,往來不順,謂之亂,主人多病。

     【任氏曰】: 血氣亂者,五行悖而不順之謂也。

    五行論水為血,人身論脈即血也。

    心胞主血,故通手足厥陰經,心屬丁火,心胞主血,膀胱屬壬水。

    丁壬相合,故心能下交于腎,則丁壬化木,而神氣自足,得既濟相生,血泳流通而無疾病矣。

    故八字貴乎克處逢生,逆中得順而為美也。

    若左右相戰,上下相克,喜逆逢順,則火旺水涸,火能焚木;水旺土蕩,水能沉金;土旺木折,土能晦火;金旺火虛,金能傷土;木旺金缺,木能滲水。

    此五行颠倒相克之理,犯此者,必多災病。

     丙申乙未丁未庚戌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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