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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其幫身制化财殺者而用之。
日主為體者,日主旺,印绶多,必要财星為用;日主旺,官殺輕,亦以财星為用。
日主旺,比劫多,劫我财星,以食傷為用;日主旺,比劫多,而财星輕,亦以食傷為用。
日主旺,官星輕,印绶重,以财星為用;日主弱,官殺旺,則以印绶為用,日主弱,食傷多,亦以印绶為用;日主弱,财星旺,則以比劫為用。
日主與官殺兩停者,則以食傷為用;日主與财星均敵者,則以印比為用。
此皆用神之的當者也。
如日主不能為力,合别幹而化,化之真者,即以化神為體。
化神有餘,則以洩化神之神為用;化神不足,則以生助化神之神為用。
局方曲直五格,日主是元神,即以格象為體,以生助氣象者為用,或以食傷為用,或以财星為用,隻不宜用官殺。
宜總視其格局之氣勢意向而用之,毋執一也。
如無格無局,四柱又無用神可取,即或取之,或閑神合住,或被沖神損傷,或被忌神劫占,或被客神阻隔,不但用神不能顧日主,而日主亦不能顧用神。
若得歲運破其合神,合其沖神,制其劫占,通其阻隔,此謂歲運安頓,随歲運取用,亦不失為吉也。
原注雲:“二三四五用神,的非妙造”,此說大謬。
隻有八字,總去四五至為用神,财是除日幹之外,隻有兩字不用,斷無此理。
總之有用無用,定有一個着落,确乎不易也。
命中隻有喜用兩字,用神者,日主所喜,始終依賴之神也,除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閑神客神也,學者宜審察之。
大凡天幹作用,生則生,克則克,合則合,沖則沖,易于取材,而地支作用,則有種種不同者,故天幹易看,地支難推。
丙寅甲午丙午癸巳 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 此火長夏令,月支坐刃,年支逢生,時支得祿,年月兩支,又透甲丙,烈火焚木,旺之極矣,一點癸水熬幹,隻得從其強勢。
運逢木火土,财喜頻增;申酉運中,刑耗多端;至亥運,激火之烈,家業破盡而亡。
所謂旺極者,抑之反激而有害也。
戊寅庚申丙申丙申 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醜丙寅丁卯 丙火生于初秋,秋金乘令,二申沖去一寅,丙火之根已拔,比肩亦不能為力。
年月兩幹,又透土金,隻得從其弱勢,順财之性,以比肩為病。
故運至水旺之地,制去比肩,事業巍峨:丙寅幫身,刑喪破髦。
所謂弱極者扶之,徒勞無功,反有害也。
此等格局頗多,以俗論之前造必以金水為用,此造必以木為用,以緻吉兇颠倒,反歸咎于命理之無憑故特書兩造為後證雲。
日主為體者,日主旺,印绶多,必要财星為用;日主旺,官殺輕,亦以财星為用。
日主旺,比劫多,劫我财星,以食傷為用;日主旺,比劫多,而财星輕,亦以食傷為用。
日主旺,官星輕,印绶重,以财星為用;日主弱,官殺旺,則以印绶為用,日主弱,食傷多,亦以印绶為用;日主弱,财星旺,則以比劫為用。
日主與官殺兩停者,則以食傷為用;日主與财星均敵者,則以印比為用。
此皆用神之的當者也。
如日主不能為力,合别幹而化,化之真者,即以化神為體。
化神有餘,則以洩化神之神為用;化神不足,則以生助化神之神為用。
局方曲直五格,日主是元神,即以格象為體,以生助氣象者為用,或以食傷為用,或以财星為用,隻不宜用官殺。
宜總視其格局之氣勢意向而用之,毋執一也。
如無格無局,四柱又無用神可取,即或取之,或閑神合住,或被沖神損傷,或被忌神劫占,或被客神阻隔,不但用神不能顧日主,而日主亦不能顧用神。
若得歲運破其合神,合其沖神,制其劫占,通其阻隔,此謂歲運安頓,随歲運取用,亦不失為吉也。
原注雲:“二三四五用神,的非妙造”,此說大謬。
隻有八字,總去四五至為用神,财是除日幹之外,隻有兩字不用,斷無此理。
總之有用無用,定有一個着落,确乎不易也。
命中隻有喜用兩字,用神者,日主所喜,始終依賴之神也,除用神、喜神、忌神之外,皆閑神客神也,學者宜審察之。
大凡天幹作用,生則生,克則克,合則合,沖則沖,易于取材,而地支作用,則有種種不同者,故天幹易看,地支難推。
丙寅甲午丙午癸巳 乙未丙申丁酉戊戌己亥庚子 此火長夏令,月支坐刃,年支逢生,時支得祿,年月兩支,又透甲丙,烈火焚木,旺之極矣,一點癸水熬幹,隻得從其強勢。
運逢木火土,财喜頻增;申酉運中,刑耗多端;至亥運,激火之烈,家業破盡而亡。
所謂旺極者,抑之反激而有害也。
戊寅庚申丙申丙申 辛酉壬戌癸亥甲子乙醜丙寅丁卯 丙火生于初秋,秋金乘令,二申沖去一寅,丙火之根已拔,比肩亦不能為力。
年月兩幹,又透土金,隻得從其弱勢,順财之性,以比肩為病。
故運至水旺之地,制去比肩,事業巍峨:丙寅幫身,刑喪破髦。
所謂弱極者扶之,徒勞無功,反有害也。
此等格局頗多,以俗論之前造必以金水為用,此造必以木為用,以緻吉兇颠倒,反歸咎于命理之無憑故特書兩造為後證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