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辭上卷七 周易系辭上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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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咷而後笑”。
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7)。
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1)乾剛坤柔,各有其體,故曰“拟諸形容”。
(2)典禮,适時之所用。
(3)《易》之為書,不可遠也。
惡之則逆於順,錯之則乖於理。
(4)拟議以動,則盡變化之道。
(5)鶴鳴則子和,修誠則物應,我有好爵,與物散之,物亦以善應也。
明拟議之道,繼以斯義者,誠以吉兇失得存乎無所動。
同乎道者,道亦得之;同乎失者,失亦違之。
莫不以同相順,以類相應。
動之斯來,緩之斯至。
鶴鳴于陰,氣同則和。
出言戶庭,千裡或應。
出言猶然,況其大者乎;千裡或應,況其迩者乎。
故夫憂悔吝者,存乎纖介;定失得者,慎於樞機。
是以君子拟議以動,慎其微也。
(6)樞機,制動之主。
(7)同人終獲後笑者,以有同心之應也。
夫所況同者,豈系乎一方哉!君子出處默語,不違其中,則其迹雖異,道同則應。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
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勞謙,君子有終,吉。
”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
語以其功下人者也。
德言盛,禮言恭。
謙也者,緻恭以存其位者也。
”“亢龍有悔。
”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不出戶庭,無咎”。
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
”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1)?《易》曰:‘負且乘,緻寇至。
’負也者,小人之事也。
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
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
慢藏誨盜,冶容誨淫。
《易》曰:‘負且乘,緻寇至’,盜之招也。
(1)言盜亦乘釁而至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1)。
分而為二以象兩,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
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2)。
天數五(3)。
地數五(4)。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5),天數二十有五(6),地數三十(7)。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8)。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9),坤之策百四十有四(10)。
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11)。
是故四營而成易(12),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
引而伸之(13)。
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顯道(14),神德行(15),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16)。
(1)王弼曰: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也。
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
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
四十有九,數之極也。
夫無不可以無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2)奇,況四揲之馀,不足複揲者也。
分而為二,既揲之馀,合挂於一,故曰“再扐而後挂”。
凡閏,十九年七閏為一章,五歲再閏者二,故略舉其凡也。
(3)五,奇也。
(4)五,耦也。
(5)天地之數各五,五數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
(6)五奇合為二十五。
(7)五耦合為三十。
(8)變化以此成,鬼神以此行。
(9)陽爻六,一爻三十六策,六爻二百一十六策。
(10)陰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百四十四策。
(11)二篇三百八十四爻,陰陽各半,合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12)分而為二,以象兩,一營也。
挂一以象三,二營也。
揲之以四,三營也。
歸奇於扐,四營也。
(13)伸之六十四卦。
(14)顯,明也。
(15)由神以成其用。
(16)可以應對萬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
酬酢,猶應對也。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1)?《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蔔筮者尚其占(2)。
”是以君子将有為也,将有行也,問焉而以言。
其受命也如響,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
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
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3)?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
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
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4)。
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5)。
子曰: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二人同心,其利斷金(7)。
同心之言,其臭如蘭。
(1)乾剛坤柔,各有其體,故曰“拟諸形容”。
(2)典禮,适時之所用。
(3)《易》之為書,不可遠也。
惡之則逆於順,錯之則乖於理。
(4)拟議以動,則盡變化之道。
(5)鶴鳴則子和,修誠則物應,我有好爵,與物散之,物亦以善應也。
明拟議之道,繼以斯義者,誠以吉兇失得存乎無所動。
同乎道者,道亦得之;同乎失者,失亦違之。
莫不以同相順,以類相應。
動之斯來,緩之斯至。
鶴鳴于陰,氣同則和。
出言戶庭,千裡或應。
出言猶然,況其大者乎;千裡或應,況其迩者乎。
故夫憂悔吝者,存乎纖介;定失得者,慎於樞機。
是以君子拟議以動,慎其微也。
(6)樞機,制動之主。
(7)同人終獲後笑者,以有同心之應也。
夫所況同者,豈系乎一方哉!君子出處默語,不違其中,則其迹雖異,道同則應。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子曰:“苟錯諸地而可矣,藉之用茅,何咎之有?慎之至也。
夫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
慎斯術也以往,其無所失矣。
”“勞謙,君子有終,吉。
”子曰:“勞而不伐,有功而不德,厚之至也。
語以其功下人者也。
德言盛,禮言恭。
謙也者,緻恭以存其位者也。
”“亢龍有悔。
”子曰:“貴而無位,高而無民,賢人在下,位而無輔,是以動而有悔也。
”“不出戶庭,無咎”。
子曰:“亂之所生也,則言語以為階。
”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幾事不密則害成。
是以君子慎密而不出也。
子曰:“作《易》者,其知盜乎(1)?《易》曰:‘負且乘,緻寇至。
’負也者,小人之事也。
乘也者,君子之器也。
小人而乘君子之器,盜思奪之矣。
上慢下暴,盜思伐之矣。
慢藏誨盜,冶容誨淫。
《易》曰:‘負且乘,緻寇至’,盜之招也。
(1)言盜亦乘釁而至也。
大衍之數五十,其用四十有九(1)。
分而為二以象兩,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
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挂(2)。
天數五(3)。
地數五(4)。
五位相得而各有合(5),天數二十有五(6),地數三十(7)。
凡天地之數五十有五。
此所以成變化而行鬼神也(8)。
《乾》之策二百一十有六(9),坤之策百四十有四(10)。
凡三百有六十,當期之日。
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11)。
是故四營而成易(12),十有八變而成卦,八卦而小成。
引而伸之(13)。
觸類而長之,天下之能事畢矣。
顯道(14),神德行(15),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16)。
(1)王弼曰:演天地之數,所賴者五十也。
其用四十有九,則其一不用也。
不用而用以之通,非數而數以之成,斯易之太極也。
四十有九,數之極也。
夫無不可以無明,必因於有,故常於有物之極,而必明其所由之宗也。
(2)奇,況四揲之馀,不足複揲者也。
分而為二,既揲之馀,合挂於一,故曰“再扐而後挂”。
凡閏,十九年七閏為一章,五歲再閏者二,故略舉其凡也。
(3)五,奇也。
(4)五,耦也。
(5)天地之數各五,五數相配,以合成金、木、水、火、土。
(6)五奇合為二十五。
(7)五耦合為三十。
(8)變化以此成,鬼神以此行。
(9)陽爻六,一爻三十六策,六爻二百一十六策。
(10)陰爻六,一爻二十四策,六爻百四十四策。
(11)二篇三百八十四爻,陰陽各半,合萬一千五百二十策。
(12)分而為二,以象兩,一營也。
挂一以象三,二營也。
揲之以四,三營也。
歸奇於扐,四營也。
(13)伸之六十四卦。
(14)顯,明也。
(15)由神以成其用。
(16)可以應對萬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
酬酢,猶應對也。
子曰:“知變化之道者,其知神之所為乎(1)?《易》有聖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辭,以動者尚其變,以制器者尚其象,以蔔筮者尚其占(2)。
”是以君子将有為也,将有行也,問焉而以言。
其受命也如響,無有遠近幽深,遂知來物。
非天下之至精,其孰能與於此?參伍以變,錯綜其數,通其變,遂成天下之文;極其數,遂定天下之象。
非天下之至變,其孰能與於此?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與於此(3)?夫易,聖人之所以極深而研幾也。
唯深也,故能通天下之志。
唯幾也,故能成天下之務(4)。
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
子曰:“易有聖人之道四焉”者,此之謂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