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孚 卦 (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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巽上
兌下
“中孚”,豚魚,吉。
利涉大川,利貞。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
“中孚”,信也。
而謂之“中孚”者,如羽蟲之孚,有諸中而後能化也。
羽蟲之孚也,必柔内而剛外,然則“頤”曷為不“中孚”也?曰:内無陽不生,故必柔内而剛外,且剛得中,然後為“中孚”也。
剛得中則正,而一柔在内,則靜而久,此羽蟲之所以孚天之道也。
君子法之,行之以“說”,輔之以“巽”,而民化矣。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
信之及民,容有僞;其及豚魚,不容有僞也。
至于豚魚皆吉,則其信也至矣。
“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
《易》至于“巽”在上而雲“涉川”者,其言必及木。
“益”之《彖》曰:“木道乃行。
”“渙”之《彖》曰:“乘木有功。
”“中孚”之《彖》曰“乘木舟虛”,以明此“巽”之功也。
以“巽”行“兌”,乘天下之至順而行于人之所說,必無心者也。
“舟虛”者,無心之謂也。
“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天道不容僞。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化邦之時,不可以用刑。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虞”,戒也,燕安也。
六四,初九之應也;而近于五,為五所攣。
所謂“它”也,六四不專于應,而有心于五,其色不安,此必變者也。
初九及其未變,而戒之不輕往應,則遠于争矣,故“吉”。
九二:鶴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原也。
此“中孚”也,而
利涉大川,利貞。
《彖》曰:“中孚”,柔在内而剛得中,說而“巽”,孚乃化邦也。
“中孚”,信也。
而謂之“中孚”者,如羽蟲之孚,有諸中而後能化也。
羽蟲之孚也,必柔内而剛外,然則“頤”曷為不“中孚”也?曰:内無陽不生,故必柔内而剛外,且剛得中,然後為“中孚”也。
剛得中則正,而一柔在内,則靜而久,此羽蟲之所以孚天之道也。
君子法之,行之以“說”,輔之以“巽”,而民化矣。
“豚魚,吉”,信及豚魚也。
信之及民,容有僞;其及豚魚,不容有僞也。
至于豚魚皆吉,則其信也至矣。
“利涉大川”,乘木舟虛也。
《易》至于“巽”在上而雲“涉川”者,其言必及木。
“益”之《彖》曰:“木道乃行。
”“渙”之《彖》曰:“乘木有功。
”“中孚”之《彖》曰“乘木舟虛”,以明此“巽”之功也。
以“巽”行“兌”,乘天下之至順而行于人之所說,必無心者也。
“舟虛”者,無心之謂也。
“中孚”以“利貞”,乃應乎天也。
天道不容僞。
《象》曰:澤上有風,“中孚”,君子以議獄緩死。
化邦之時,不可以用刑。
初九:虞,吉;有它不燕。
《象》曰:“初九虞吉”,志未變也。
“虞”,戒也,燕安也。
六四,初九之應也;而近于五,為五所攣。
所謂“它”也,六四不專于應,而有心于五,其色不安,此必變者也。
初九及其未變,而戒之不輕往應,則遠于争矣,故“吉”。
九二:鶴鳴在陰,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與爾靡之。
《象》曰:“其子和之”,中心原也。
此“中孚”也,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