損 卦 (第四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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艮上 兌下
“損”:有孚,元吉,無咎。
可貞,利有攸往。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
自陽為陰,謂之“損”;自陰為陽,謂之“益”。
“兌”本“乾”也,受“坤”之施而為“兌”,則損下也。
“艮”本“坤”也,受乾之施而為“艮”,則益上也。
惟“益”亦然,則“損”未嘗不“益”,“益”未嘗不“損”,然其為名,則取一而已。
何也?曰:君子務知遠者大者,損下以自益,君子以為自損。
自損以益下,君子以為自益也。
“損”而有孚,“元吉,無咎”。
損下而下信之,必有道矣。
孟子曰:“以佚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
”使民知所以損我者,凡以益我也,則信之矣。
損者,下之所患也,然且不顧而為之,則其利必有以輕其所患者矣。
利不足以輕其所患,益不足以償其所損,則損且有咎;是故可以無咎者,惟“元吉”也。
上之所以損我者,豈徒然哉,蓋“吉”之“元”者也,如此而後“無咎”。
可貞,利有攸往。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有孚,元吉無咎”,為上卦言也;“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為下卦言也。
損下益上,其道上行,然而下不可以無貞也,以損之道為上行,而舉不可貞則過矣。
故“損”有“可貞”之道,九二是也;皆貞而不往則無上,皆往而不貞則無下,故“可貞,利有攸往”。
有“往者”,有“貞者”,故曰“曷之用”。
“曷之”者,擇之也;“二簋”,“兌”之二陽也。
“兌”本“乾”也,而六三以身徇上,故自陽而變為陰。
初九、九二,意則向之,而身不徇,故自如而不
可貞,利有攸往。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
《彖》曰:“損”,損下益上,其道上行。
自陽為陰,謂之“損”;自陰為陽,謂之“益”。
“兌”本“乾”也,受“坤”之施而為“兌”,則損下也。
“艮”本“坤”也,受乾之施而為“艮”,則益上也。
惟“益”亦然,則“損”未嘗不“益”,“益”未嘗不“損”,然其為名,則取一而已。
何也?曰:君子務知遠者大者,損下以自益,君子以為自損。
自損以益下,君子以為自益也。
“損”而有孚,“元吉,無咎”。
損下而下信之,必有道矣。
孟子曰:“以佚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
”使民知所以損我者,凡以益我也,則信之矣。
損者,下之所患也,然且不顧而為之,則其利必有以輕其所患者矣。
利不足以輕其所患,益不足以償其所損,則損且有咎;是故可以無咎者,惟“元吉”也。
上之所以損我者,豈徒然哉,蓋“吉”之“元”者也,如此而後“無咎”。
可貞,利有攸往。
“曷之用?二簋可用享”,二簋應有時,損剛益柔有時,損益盈虛,與時偕行。
“有孚,元吉無咎”,為上卦言也;“可貞,利有攸往,曷之用?二簋可用享”,為下卦言也。
損下益上,其道上行,然而下不可以無貞也,以損之道為上行,而舉不可貞則過矣。
故“損”有“可貞”之道,九二是也;皆貞而不往則無上,皆往而不貞則無下,故“可貞,利有攸往”。
有“往者”,有“貞者”,故曰“曷之用”。
“曷之”者,擇之也;“二簋”,“兌”之二陽也。
“兌”本“乾”也,而六三以身徇上,故自陽而變為陰。
初九、九二,意則向之,而身不徇,故自如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