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 夷 卦 (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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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廢,左股之傷也。

    六二忠順之至,故往用拯之,愛其忠而憂其不濟也。

    故戒之曰:徒往不足拯也。

    馬壯而後吉,馬所以載傷者也。

     九三:明夷,于南狩,得其大首,不可疾貞。

     《象》曰:“南狩”之志,乃大得也。

      六二所居者順①,而不失人臣之則,故可以拯不明之君。

    有功而不見疑,是以吉也。

    至于九三,其勢逼矣。

    雖欲拯之而不可得,故“南狩”以正之。

    “明夷”始自晦也,“南狩”,發其明之地也。

    以陽用陽,戒在于速,故“大首”既獲,則“不可疾貞”。

     「校注」 ①所居者順:《蘇氏易傳》作“所居順”,誤。

     六四:入于左腹,獲明夷之心,于出門庭。

     《象》曰:“入于左腹”,獲心意也。

     近不明之君,而位非用事之地,雖以遜免可也。

    是故“入其左腹,獲其心意”,而君子莫之咎者,以去其門庭之速也。

    君子之居此,懼不免爾。

    既免,未有不去者;既免而不去,懷其門庭,将以有求,則吾罪大矣。

     六五:箕子之明夷,利貞。

     《象》曰:箕子之貞,明不可息也。

     六五之于上六,正之則勢不敵,救之則力不能,去之則義不可,此最難處者也。

    如箕子而後可,箕子之處于此,身可辱也,而“明不可息”者也。

     上六:不明晦,初登于天,後入于地。

     《象》曰:“初登于天”,照四國也;“後入于地”,失則也。

     六爻皆晦也。

    而所以晦者不同:自五以下,明而晦者也;若上六,不明而晦者也。

    故曰“不明晦”,言其實晦非有托也。

    明而晦者,始晦而終明;不明而晦者,強明而實晦,此其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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