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 卦 (第三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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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窮。

    初九之于六二,六五之于上九,皆得其所附者以陰陽之相資也。

    惟九三之于九四,不得其傳而遇其窮,如日之昃①,如人之耋也。

    君子之至此,命也。

    故“鼓缶而歌”,安以俟之。

    不然,咨嗟而不甯,則兇之道也。

     「校注」 ①如日之昃:《蘇氏易傳》作“如日月之昃”,“月”字衍。

     九四:突如其來如,焚如,死如,棄如。

     《象》曰:“突如其來如”,無所容也。

     九三無所附,九四人莫附之,皆窮者也。

    然九三之窮,則咨嗟而已;九四見五之可欲,而不度其義之不可得,故其來“突如”,其炎“焚如”。

    六五拒而不納①,故窮而無所容。

    夫四之欲得五,是與上九争也,而上九,“離”之王公也。

    是以死而衆棄之也。

     「校注」 ①六五拒而不納:《蘇氏易傳》作“其五拒而不納”,誤。

     六五:出涕沱若,戚嗟若,吉。

     《象》曰:六五之吉,離王公也。

     “王公”,上九也。

    六五上附上九,而九四欲得之。

    故“出涕”、“戚嗟”,以明不貳也。

    六五不貳于四,則上九離之矣①,故吉。

     「校注」 ①上九離之矣:《蘇氏易傳》作“上九勤之矣”,誤。

     上九:王用出征,有嘉折首,獲匪其醜,無咎。

     《象》曰:“王用出征”,以正邦也。

     凡在下者,未免離于人也。

    惟上九離人,而不離于人。

    故其位為王,其德可以正人,各安其所離矣。

    而有亂群者焉,則王之所征也。

    “嘉”者,六五也。

    非其類者,九四也。

    六爻皆無應,故近而附之者得稱“嘉”也。

    其嘉之所以能克其非類者,以上九與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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