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 過 卦 (第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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兌上 巽下 “大過”:棟桡,利有攸往,亨。

     《彖》曰:“大過”,大者過也。

    “棟撓”,本末弱也。

    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

     二五者,用事之地也。

    陽自内出,據用事之地而擯陰于外,謂之“大過”,大者過也。

    陰自外入,據用事之地而囚陽于内,謂之“小過”,小者過也。

    “過”之為言,偏盛而不均之謂也,故“大過”者,君驕而無臣之世也。

    《易》之所貴者,貴乎陽之能禦陰,不貴乎陽之陵陰而蔑之也。

    人徒知夫陰之過乎陽之為禍也,豈知夫陽之過乎陰之不為福也哉!立陰以養陽也,立臣以衛君也,陰衰則陽失其養,臣弱則君棄其衛,故曰:“大過,大者過也。

    棟桡,本末弱也。

    ”四陽者,棟也;初、上者,棟之所寄也。

    弱而見擯,則不任寄矣,此棟之所以桡也。

    “棟桡”,吾将壓焉①,故“大過”之世,利有事而忌安居。

    君侈巳甚,而國無憂患,則上益張而下不堪,其禍可待也。

    故“利有攸往”,所利于往者,利其有事也,有事則有患,有患則急人,患至而人急,則君臣之勢可以少均。

    故曰:“剛過而中,巽而說行,利有攸往,乃亨。

    ” 「校注」 ①吾将壓焉:《蘇氏易傳》無“吾”字。

     “大過”之時大矣哉! 《象》曰:澤滅木,“大過”;君子以獨立不懼,遯世無悶。

     初六宜“不懼”,上六宜“遯”。

     初六:藉用白茅,無咎。

     《象》曰:“藉用白茅”,柔在下也。

      “白茅”,初六也。

    所藉者,九二也。

    茅之為物,賤而不足收也,然吾有所甚愛之器,必以藉之,非愛茅也,愛吾器也。

    初之于二,強弱之勢固相絕矣,其存亡不足以為損益,然二所以得安養于上者,以有初之藉也。

    棄茅而不收,則器措諸地;棄初而不錄,則二親其勞矣。

    故孔子曰:“茅之為物薄,而用可重也。

    ” 九二:枯楊生稊,老夫得其女妻,無不利。

      《象》曰:“老夫”“女妻”,過以相與也。

     卦合而言之,則“大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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