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 妄 卦 (第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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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恃内而略外,不足者反之。

    陰之居陰,安其分者也,六二是也。

    而其居陽也,不安其分而外慕者也,六三是也。

    陽之居陽,緻其用者也,九五是也。

    而其居陰也,内足而藏其用者也,九四是也。

    六二安其分,是故不敢為過正之行,曰“不耕獲、不菑畬,則利有攸往”,夫必其所耕而後獲,必其所菑而後畬,則是揀發而栉,數米而炊,擇地而蹈之充其操者,蚓而後可将有所往,動則踬矣。

    故曰于義可獲,不必其所耕也;于道可畬,不必其所菑也。

    不害其為正而可以通天下之情,故“利有攸往”。

    所惡于不耕而獲者,惡富之為害也。

    如取之不失其正,雖欲富可得乎?故曰“不耕獲,未富也”。

    六三不安其分,而外慕其名,自知其不足,而求詳于無妄,故曰“無妄之災,或系之牛,行人之得,邑人之災”。

    或者系其牛于此,而為行道者之得之也,行者固不可知矣,而欲責得于邑人,宜其有無辜而遇禍者,此無妄之所以為災也。

    失其牛于此,而欲必求之于此,此其意未始不以為無妄也,然卒至于大妄①,則求詳之過也。

    九五以五用九,極其用矣,用極則憂廢,故戒之曰:“無妄之疾,勿藥有喜。

    ”“無妄”之世而有疾焉,是大正之世而未免乎小不正也,天下之有小不正,是養其大正也,烏可藥哉!以“無妄”為藥,是以至正而毒天下,天下其誰安之?故曰:“無妄之藥,不可試也。

    ”九四内足而藏其用,诎其至剛而用之以柔,故曰:“可貞,無咎。

    ”可以其貞正物而無咎者,惟四也。

    其《象》曰:“固有之。

    ”“固有之”者,生而性之,非外掠而取之也。

     「校注」 ①卒至于大妄:《蘇氏易傳》作“反至于大妄”,亦通。

     上九:無妄,行有眚,無攸利。

     《象》曰:“無妄”之“行”,窮之災也。

      “無妄”之世有大妄者,六三也;而上九應之,六三外慕于正而竊取其名,三以苟免可也。

    至于上九,窮且敗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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