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 卦(第 十)
關燈
小
中
大
乾上 兌下 履虎尾,不咥人,亨。
《彖》曰:“履”,柔履剛也。
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履”之所以為“履”者,以三能履二也。
有是物者不能自用,而無者為之用也。
“乾”有九二,“乾”不能用,而使六三用之。
九二者,虎也。
虎何為用于六三而莫之咥?以六三之應乎“乾”也。
故曰“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應乎‘乾’”者,猶可以用二,而“乾”親用之,不可。
何哉?曰:“乾”,剛也;九二,亦剛也。
兩剛不能相下,則有争;有争,則“乾”病矣。
故“乾”不親用,而授之以六三。
六三以不校之柔而居至寡之地,故九二禁為之用也。
九二為三用,而三為五用,是何以異于五之親用二哉?五未嘗病,而有用二之功,故曰“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夫三與五合,則三不見咥而五不病。
五與三離,則五至于危而三見咥。
卦統而論之,故言其合之吉;爻别而觀之,故見其離之兇。
此所以不同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
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履”,六爻皆上履下也。
所履不同,故所以履之者亦異。
初九獨無所履,則其所以為履之道者,行其素所願而已。
君子之道,所以多變而不同者,以物至之不齊也。
如不與物遇,則君子行願而已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九二之用大矣,不見于二,而見于三。
三之所以能視者,假吾目也;所以能履者,附吾足也。
有目不自以為明,有足不自以為行者,使六三得坦途而安履之,豈非才全德厚、隐約而不愠者欤?故曰“幽人貞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
《彖》曰:“履”,柔履剛也。
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剛中正,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履”之所以為“履”者,以三能履二也。
有是物者不能自用,而無者為之用也。
“乾”有九二,“乾”不能用,而使六三用之。
九二者,虎也。
虎何為用于六三而莫之咥?以六三之應乎“乾”也。
故曰“說而應乎‘乾’,是以履虎尾,不咥人,亨”。
“應乎‘乾’”者,猶可以用二,而“乾”親用之,不可。
何哉?曰:“乾”,剛也;九二,亦剛也。
兩剛不能相下,則有争;有争,則“乾”病矣。
故“乾”不親用,而授之以六三。
六三以不校之柔而居至寡之地,故九二禁為之用也。
九二為三用,而三為五用,是何以異于五之親用二哉?五未嘗病,而有用二之功,故曰“履帝位而不疚,光明也”。
夫三與五合,則三不見咥而五不病。
五與三離,則五至于危而三見咥。
卦統而論之,故言其合之吉;爻别而觀之,故見其離之兇。
此所以不同也。
《象》曰:上天下澤,“履”。
君子以辯上下定民志。
初九:素履往,無咎。
《象》曰:“素履”之“往”,獨行願也。
“履”,六爻皆上履下也。
所履不同,故所以履之者亦異。
初九獨無所履,則其所以為履之道者,行其素所願而已。
君子之道,所以多變而不同者,以物至之不齊也。
如不與物遇,則君子行願而已矣。
九二:履道坦坦,幽人貞吉。
《象》曰:“幽人貞吉”,中不自亂也。
九二之用大矣,不見于二,而見于三。
三之所以能視者,假吾目也;所以能履者,附吾足也。
有目不自以為明,有足不自以為行者,使六三得坦途而安履之,豈非才全德厚、隐約而不愠者欤?故曰“幽人貞吉”。
六三:眇能視,跛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