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 卦(第 五)

關燈
坎上 乾下 “需”:有孚,光亨,貞吉。

    利涉大川。

     《彖》曰:需,須也。

    險在前也。

    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謂九五也。

    “乾”之欲進,凡為“坎”者皆不樂也,是故四與之抗,傷而後避;上六知不可抗,而敬以求免,夫敬以求免,猶有疑也。

    物之不相疑者,亦不以敬相攝矣,至于五則不然,知“乾”之不吾害,知己之足以禦之,是以内之而不疑。

    故曰“有孚,光亨,貞吉”。

    “光”者,物之神也,蓋出于形器之表矣。

    故易凡言“光”、“光大”者,皆其見遠知大者也;其言“未光”、“未光大”者,則隘且陋矣。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見險而不廢其進,斯有功矣。

      《象》曰:雲上於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乾”之剛,為可畏也;“坎”之險;為不可易也。

    “乾之于“坎”,遠之則無咎,近之則緻寇。

    “坎”之于“乾”,敬之則吉,抗之則傷,二者皆莫能相懷也①。

    惟得廣大樂易之君子,則可以兼懷而兩有之,故曰“飲食宴樂”。

     「校注」 ①莫能相懷:《蘇氏易傳》無“莫”字,誤。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

     尚遠于“坎”,故稱“郊”。

    處下不忘進者,“乾”之常也。

    遠之不惰,近之不躁,是為不“失常”也。

    
0.044054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