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 卦(第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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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吝。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所以“發蒙”者,用于未發,既發則無用。
既發而用者,渎蒙也。
“桎梏”者,用于未刑,既刑則說。
既刑而不說者,渎刑也。
發蒙者慎其初,不可使至渎。
故于初雲爾。
九二:包蒙,吉。
納婦,吉。
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剛柔節也。
童蒙,若無能為也。
然而容之則足以為助,拒之則所喪多矣。
明之不可以無蒙,猶子之不可以無婦,子而無婦,不能家矣。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王弼曰:“童蒙之時,陰求于陽,”“上不求三而三求于上,女先求男者也。
女之為體,正行以待命者也,見剛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
施之于女,行不順”矣。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實,陽也。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而自強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以剛自高,而下臨弱,故至于用擊也。
發蒙不得其道,而至于用擊,過矣。
故有以戒之。
王弼曰:“為之捍禦,則物鹹附之。
若欲取之,則物鹹叛矣。
”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所以“發蒙”者,用于未發,既發則無用。
既發而用者,渎蒙也。
“桎梏”者,用于未刑,既刑則說。
既刑而不說者,渎刑也。
發蒙者慎其初,不可使至渎。
故于初雲爾。
九二:包蒙,吉。
納婦,吉。
子克家。
《象》曰:“子克家”,剛柔節也。
童蒙,若無能為也。
然而容之則足以為助,拒之則所喪多矣。
明之不可以無蒙,猶子之不可以無婦,子而無婦,不能家矣。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王弼曰:“童蒙之時,陰求于陽,”“上不求三而三求于上,女先求男者也。
女之為體,正行以待命者也,見剛夫而求之,故曰‘不有躬’也。
施之于女,行不順”矣。
六四:困蒙,吝。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實,陽也。
六五:童蒙,吉。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六五之位尊矣,恐其不安于童蒙之分,而自強于明,故教之曰:“童蒙,吉”。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以剛自高,而下臨弱,故至于用擊也。
發蒙不得其道,而至于用擊,過矣。
故有以戒之。
王弼曰:“為之捍禦,則物鹹附之。
若欲取之,則物鹹叛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