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易傳 卷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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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下經△□艮下兌上
(《鹹》,《序卦》:“有天地然後有萬物,有萬物然後有男女,有男女然後有夫婦,有夫婦然後有父子,有父子然後有君臣,有君臣然後有上下,有上下然後禮義有所錯。
”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首《鹹》繼以《恒》也。
天地二物,故二卦分為天地之道。
男女交合而成夫婦,故《鹹》與《恒》皆二體合為夫婦之義。
鹹,感也,以說為主;恒,常也,以正為本。
而說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說焉,巽而動,剛柔皆應,說也。
鹹之為卦,兌上艮下,少女少男也。
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為鹹也。
艮體笃實,止為誠悫之義。
男志笃實以下交,女心說而上應,男感之先也。
男先以誠感,則女說而應也。
) 鹹:亨,利貞,取女吉。
(鹹,感也。
不曰感者,鹹有皆義,男女交相感也。
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複甚焉。
凡君臣上下,以至萬物,皆有相感之道。
物之相感,則有亨通之理。
君臣能相感,則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則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婦、親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則和順而亨通。
事物皆然,故鹹有亨之理也。
利貞,相感之道利在于正也。
不以正,則入于惡矣,如夫婦之以氵?姣,君臣之以媚說,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
取女吉,以卦才言也。
卦有柔上剛下,二氣感應,相與止而說,男下女之義。
以此義取女,則得正而吉也。
) 《彖》曰:鹹,感也。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鹹之義感也。
在卦,則柔爻上而剛爻下,柔上變剛而成兌,剛下變柔而成艮,陰陽相交,為男女交感之義。
又兌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剛下也。
陰陽二氣,相感相應而和合,是相與也。
止而說,止于說,為堅悫之意。
艮止于下,笃誠相下也;兌說于上,和說相應也。
以男下女,和之至也。
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則吉也。
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于正也。
)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既言男女相感之義,複推極感道,以盡天地之理、聖人之用。
天地二氣交感而化生萬物,聖人至誠以感億兆之心而天下和平。
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聖人感之也。
觀天地交感化生萬物之理,與聖人感人心緻和平之道,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觀之可也。
) 《象》曰:山下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
(澤性潤下,土性受潤,澤在山上而其漸潤通徹,是二物之氣相感通也。
君子觀山澤通氣之象,而虛其中以受于人。
夫人中虛則能受,實則不能入矣。
虛中者,無我也。
中無私主,則無感不通。
以量而容之,擇合而受之,非聖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 初六,鹹其拇。
(初六在下卦之下,與四相感。
以微處初,其感未深,豈能動于人?故如人拇之動,未足以進也。
拇,足大指。
人之相感,有淺深輕重之異,識其時勢,則所處不失其宜矣。
) 《象》曰:鹹其拇,志在外也。
(初志之動,感于四也,故曰在外。
志雖動而感未深,如拇之動,未足以進也。
)六二,鹹其腓,兇,居吉。
(二以陰居下,與五為應,故設鹹腓之戒。
腓,足肚,行則先動,足乃舉之,非如腓之自動也。
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自動,則躁妄自失,所以兇也。
安其居而不動,以待上之求,則得進退之道而吉也。
二,中正之人,以其在鹹而應五,故為此戒。
複雲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動,則吉也。
)中國古籍全錄 《象》曰: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二居中得正,所應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鹹之時,質柔而上應,故戒以先動求君則兇,居以自守則吉。
《象》複明之雲: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順理則不害,謂守道不先動也。
) 九三,鹹其股,執其随,往吝。
(九三以陽居剛,有剛陽之才,而為主于内,居下之上,是宜自得于正道,以感于物,而乃應于上六。
陽好上而說,陰上居感說之極,故三感而從之。
股者,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随身而動者也,故以為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随物而動,如股然,其所執守者随于物也。
剛陽之才,感于所說而随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
”天地萬物之本,夫婦人倫之始,所以上經首《乾》、《坤》,下經首《鹹》繼以《恒》也。
天地二物,故二卦分為天地之道。
男女交合而成夫婦,故《鹹》與《恒》皆二體合為夫婦之義。
鹹,感也,以說為主;恒,常也,以正為本。
而說之道自有正也,正之道固有說焉,巽而動,剛柔皆應,說也。
鹹之為卦,兌上艮下,少女少男也。
男女相感之深,莫如少者,故二少為鹹也。
艮體笃實,止為誠悫之義。
男志笃實以下交,女心說而上應,男感之先也。
男先以誠感,則女說而應也。
) 鹹:亨,利貞,取女吉。
(鹹,感也。
不曰感者,鹹有皆義,男女交相感也。
物之相感,莫如男女,而少複甚焉。
凡君臣上下,以至萬物,皆有相感之道。
物之相感,則有亨通之理。
君臣能相感,則君臣之道通;上下能相感,則上下之志通;以至父子、夫婦、親戚、朋友,皆情意相感,則和順而亨通。
事物皆然,故鹹有亨之理也。
利貞,相感之道利在于正也。
不以正,則入于惡矣,如夫婦之以氵?姣,君臣之以媚說,上下之以邪僻,皆相感之不以正也。
取女吉,以卦才言也。
卦有柔上剛下,二氣感應,相與止而說,男下女之義。
以此義取女,則得正而吉也。
) 《彖》曰:鹹,感也。
柔上而剛下,二氣感應,以相與止而說,男下女,是以亨利貞,取女吉也。
(鹹之義感也。
在卦,則柔爻上而剛爻下,柔上變剛而成兌,剛下變柔而成艮,陰陽相交,為男女交感之義。
又兌女在上,艮男居下,亦柔上剛下也。
陰陽二氣,相感相應而和合,是相與也。
止而說,止于說,為堅悫之意。
艮止于下,笃誠相下也;兌說于上,和說相應也。
以男下女,和之至也。
相感之道如此,是以能亨通而得正,取女如是則吉也。
卦才如此,大率感道利于正也。
) 天地感而萬物化生,聖人感人心而天下和平。
觀其所感,而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既言男女相感之義,複推極感道,以盡天地之理、聖人之用。
天地二氣交感而化生萬物,聖人至誠以感億兆之心而天下和平。
天下之心所以和平,由聖人感之也。
觀天地交感化生萬物之理,與聖人感人心緻和平之道,則天地萬物之情可見矣。
感通之理,知道者默而觀之可也。
) 《象》曰:山下有澤,鹹,君子以虛受人。
(澤性潤下,土性受潤,澤在山上而其漸潤通徹,是二物之氣相感通也。
君子觀山澤通氣之象,而虛其中以受于人。
夫人中虛則能受,實則不能入矣。
虛中者,無我也。
中無私主,則無感不通。
以量而容之,擇合而受之,非聖人有感必通之道也。
) 初六,鹹其拇。
(初六在下卦之下,與四相感。
以微處初,其感未深,豈能動于人?故如人拇之動,未足以進也。
拇,足大指。
人之相感,有淺深輕重之異,識其時勢,則所處不失其宜矣。
) 《象》曰:鹹其拇,志在外也。
(初志之動,感于四也,故曰在外。
志雖動而感未深,如拇之動,未足以進也。
)六二,鹹其腓,兇,居吉。
(二以陰居下,與五為應,故設鹹腓之戒。
腓,足肚,行則先動,足乃舉之,非如腓之自動也。
二若不守道,待上之求,而如腓自動,則躁妄自失,所以兇也。
安其居而不動,以待上之求,則得進退之道而吉也。
二,中正之人,以其在鹹而應五,故為此戒。
複雲居吉,若安其分,不自動,則吉也。
)中國古籍全錄 《象》曰:雖兇,居吉,順不害也。
(二居中得正,所應又中正,其才本善,以其在鹹之時,質柔而上應,故戒以先動求君則兇,居以自守則吉。
《象》複明之雲:非戒之不得相感,唯順理則不害,謂守道不先動也。
) 九三,鹹其股,執其随,往吝。
(九三以陽居剛,有剛陽之才,而為主于内,居下之上,是宜自得于正道,以感于物,而乃應于上六。
陽好上而說,陰上居感說之極,故三感而從之。
股者,在身之下,足之上,不能自由,随身而動者也,故以為象,言九三不能自主,随物而動,如股然,其所執守者随于物也。
剛陽之才,感于所說而随之,如此而往,可羞吝也。
) 《象》曰:鹹其股,亦不處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