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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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醫習業 國家以文武醫入官,蓋為養民設。

    未有不自學古而得之者,學古之道,雖别而同。

    為儒必讀五經三史,諸子百家,方稱學人。

    醫者之經,《素問》《靈樞》是也;史書,即諸家本草是也;諸子,《難經》《甲乙》《太素》《中藏》是也;百家,《鬼遺》《龍樹》《金镞刺要》《銅人》《明堂》《幼幼新書》《産科保慶》等是也。

    儒者不讀五經,何以明道德性命,仁義禮樂;醫不讀《靈》《素》,何以知陰陽運變,德化政令。

    儒不讀諸史,何以知人材賢否,得失興亡;醫不讀本草,何以知名德性味,養生延年。

    儒不讀諸子,何以知崇正衛教,學識醇疵;醫不讀《難》《素》,何以知神聖工巧,妙理奧義。

    儒不讀百家,何以知律曆制度,休咎吉兇;醫不讀雜科,何以知脈穴骨空,奇病異證。

    然雖如是,猶未為博,況經史之外,又有文海類集,如漢之班馬,唐之韓柳,及我大宋,文物最盛,難以概舉,醫文漢亦有張仲景華佗,唐則孫思邈王冰等,動辄千百卷,其如本朝《太平聖惠》《乘間集效》《神功萬全》《備見崇文》《名醫别錄》,豈特汗牛充棟而已哉?使學人一覽無遺,博則博矣,倘未能反約,則何以适從。

    予今所述,乃收拾諸經筋髓,其亦反約之道也。

    讀醫方者,當推上聖養民設教為意,庶不負于先覺也。

     五科凡例 凡學醫,必識五科七事。

    五科者,脈病證治,及其所因;七事者,所因複分為三。

    故因脈以識病,因病以辨證,随證以施治,則能事畢矣。

    故《經》曰:有是脈而無是診者,非也。

    究明三因,内外不濫,參同脈證,盡善盡美。

     凡學脈,須先識七表八裡九道名體證狀,了然分别,然後以關前一分應動相類,分别内外及不内外。

    又須知二十四脈,以四脈為宗,所謂浮沉遲數,分風寒暑濕,虛實冷熱,交結諸脈,随部說證,不亦乎。

     凡審病,須先識名,所謂中傷寒暑風濕瘟疫時氣,皆外所因;髒腑虛實,五勞六極,皆内所因;其如金瘡折,虎野狼毒蟲,涉不内外。

    更有三因備具,各有其名,所謂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學不可不備。

     凡學審證,須知外病自經絡入,随六經所出,井營輸源經合各有穴道,起沒流傳,不可不别。

    内病自五髒郁發,證候各有部分,溢出諸脈,各有去處。

    所謂上竟上,頭項胸喉中事也;下竟下,腹肚腰足中事也。

     凡用藥,須熟讀本草,廣看方書,雷公炮灸,随方過制,汗下補吐,輕重澀滑,燥潤等性,量病淺深,飲服多寡,五德五味,七情八反,升合分兩,朝代不同,一一備學,将欲對治,須識前後。

    故《經》曰:先去新病,病當在後。

     凡治病,先須識因,不知其因,病源無目。

    其因有三,曰内,曰外,曰不内外。

    内則七情,外則六淫,不内不外,乃背經常,《金匮》之言,實為要道。

    《巢氏病源》,具列一千八百餘件,蓋為示病名也,以此三條,病源都盡,不亦反約乎。

     凡學醫,既明五科,每科須識其要。

    脈有浮沉遲數,病有風勞氣冷,證有虛實寒熱,治有汗下補吐,若于三因推明,外曰寒熱風濕,内曰喜怒憂思,不内外曰勞逸作強,各有證候,詳而推之,若網在綱,有條不紊。

     凡看古方類例,最是朝代沿革。

    升合分兩差殊,若數味皆用分兩,不足較也,第中間有用升合枚數,大段不同。

    升鬥秤尺,本自積黍,黍自不可見,度量衡卒亦難明。

    今以《錢譜》推測,粗知梗概。

     凡度者,分寸尺丈引。

    本以一黍之廣為分,十分為寸,十寸為尺,十尺為丈,十丈為引。

    觀今之尺數等不同,如周尺長八尺,京尺長一尺六寸,淮尺長一尺二寸,樂尺長一尺二寸五分,并以小尺為率,小尺既自三微起,卻自可準。

    唐武德年,鑄開元錢八分,當十二錢半得一尺,排錢比之,十一個已及一尺,又不知唐用何尺。

    顧漢唐龠量,并用尺寸分布,尺寸如是不齊,将何憑據,博古君子,必有說矣。

     凡量者,龠合升鬥斛。

    本以黃鐘龠容十二铢,合龠為合,重二十四铢。

    今以錢準,則六铢錢四個,比開元錢三個重,升鬥斛皆累而成數。

    漢唐同用,至宋紹興,升容千二百铢,則古文六铢錢二百個,開元二百二十個,以紹興一升得漢五升,其餘私有,不足計也。

     凡衡者,铢兩斤鈞石。

    亦以黃鐘龠所容重十二铢,兩之為兩,二十四铢為兩,十六兩為斤,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

    每兩則古文六铢錢四個、開元錢三個。

    至宋廣秤,以開元錢十個為兩,今之三兩,得漢唐十兩明矣。

    《千金》《本草》,皆以古三兩為今一兩,以古三升為今一升,諸藥類例,尤為難辨。

    且如半夏一升準五兩,不知用何升何兩。

    此修合制度之要務,不可不知。

    漢銅錢質如周錢,文曰半兩,重如其文。

    孝文五年,錢益多而輕,乃更鑄四铢,其文為半兩,雜以鉛鐵錫,非淆雜為巧,則不得赢,而奸或盜,磨錢質取熔。

    有司言錢輕重,請郡國鑄五铢錢,周郭有質,令不得磨取熔。

    則知漢以二半兩錢為兩,重十铢明矣,漢唐例以二十四铢為一兩,抑未知修史人改作唐例,亦不可知。

    觀《錢譜》漢無六铢錢,至唐方有,今以五铢錢十六個,正得開元錢十個重。

    又以六铢錢十二個,正得開元錢九個重。

    則知開元錢每個以重八铢。

    唐武德四年鑄開元通寶,徑八分,重二铢四累,積十錢為兩,似難考據,明食貨者,必有說焉。

     按藥書,漢方湯液,大劑三十餘兩,小劑十有餘兩,用水六升或七升,多煎取二升三升,并分三服。

    若以古龠量水七升,煎今之三十兩,未淹得過;況散末藥隻服方寸刀圭匕,丸子如梧桐子大,極至三十粒,湯液豈得如此懸絕。

    又如風引湯,一劑計五十五兩,每兩隻用三指撮,水三升,煮三沸,去滓溫服一升。

    觀其煮制,每隻三指撮,未應料劑如此之多,此又可疑也。

    今以臆說,漢方當用半兩錢二枚為一兩,且以術附湯方較,若用漢兩計一百八十铢,得開元錢二十二個半重,若分三服,已是今之七錢半重一服;若以唐方準計,三百三十六铢,得開元錢四十二個重,每服計今之十四錢重,大略可知;若以開元錢準得一百單五個重,分三服,每服計三十五錢重。

    此猶是小劑,況有大劑各件,兩數之多者,未易概舉。

    留心此道,幸少詳焉。

     凡古書所诠,不出脈病證治四科,而撰述家有不知此,多緻顯晦,文義重複。

    要當以四字類明之,四字者,即名體性用也。

    如脈,浮則為名,舉有餘按不足為體,為風為虛曰性,可補可汗曰用;如病,太陽傷風為名,感已啬啬為體,惡風自汗為性,傳變經絡為用;如證,太陽風證為名,頭項疼腰腳痛為體,不與諸經濫為性,候其進退為用;如治,藥桂則為名,出處形色為體,德味備缺為性,汗下補吐為用。

    以此推之,讀《脈經》,看病源,推方證,節本草,皆用此法,無餘蘊矣。

     紀用備論 夫陰陽運五氣,行乎天地之間,則神明為之紀,故有德化政令變眚之異;物類禀五行,孕于八方之内,則生靈賴其資,故有功能氣味性用之殊。

    苟氣運之失常,非藥石則不療,所謂功奪造化,恩備裁成者,無逾于藥石也。

    故敷和、彰顯、溽蒸、清潔、凄者,五氣之德也;安魂、育神、益氣、定魄、守志者,百藥之功也;生榮、蕃茂、豐備、緊斂、清谧者,五氣之化也;通潤、悅怿、輕身、潤澤、益精者,百藥之能也;舒啟、明曜、安靜、勁切、凝肅者,五氣之政也;開明、利脈、滑膚、堅肌、強骨者,百藥之氣也。

    風熱濕燥寒者,五氣之令也;酸苦甘辛鹹者,百藥之味也。

    顧茲氣運,與萬物雖種種不齊,其如成象效法,無相奪倫;一一主對,若合符契。

    至于勝複盛衰,不能相多;往來升降,不能相無;故各從其動而興災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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