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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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河間先生三消論
《易》言天地,自太虛至黃泉,有六位。
《内經》言人之身,自頭至足,亦有六位。
今餘又間,自肺至腎,又有六位。
人與天地造化五行,同一爐,知彼則知此矣。
故立天之氣,曰金與火,立地之氣曰土與水,立人之氣曰風與火。
故金與火合,則熱而清;水土合則濕而寒;風火合則溫而炎。
人胸腹之間,亦猶是也。
肺最在上,為金主燥;心次之,為君火主熱;肝又次之,為風木主溫;膽又次之,為相火主極熱;脾又次之,為濕土主涼;腎又次之,黃泉為寒水主寒。
故心肺象天,脾腎象地,肝膽象人。
不知此者,不可與論人之病矣。
夫土為萬物之本,水為萬物之元。
水土合德,以陰居陰,同處乎下,以立地為氣,萬物根于地,是故水土濕寒。
若燥熱陽實,則地之氣不立,萬物之根索澤,而枝葉枯矣。
《五常政大論》曰:中者,命曰神機。
是為動物,根本在于中也。
根本者,脾、胃、腎也。
食入胃,則脾為布化氣味,榮養五髒百骸。
故酸入肝而養筋膜;苦入心而養血脈;甘入脾而養肌肉;辛入肺而養皮毛;鹹入腎而養骨髓。
五氣亦然。
故清養肺,熱養心,溫養肝,濕養脾,寒養腎也。
凡此五味五氣,太過則病,不及亦病,惟平則常安矣。
故《六節藏象論》曰:五味入口,藏于腸胃,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是其理也。
又《太陰陽明論》雲:脾病而不用者,何也?岐伯曰:四肢皆禀氣于胃,而不得至經,必因于脾乃得禀也。
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不得禀水谷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帝曰:脾不主時,何也?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髒,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于時也。
髒藏者,常着胃土之精也。
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
故上下至頭足,不得獨主于時也。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爾,而能行其津液,何也?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
故太陰為之行氣于三陰。
足陽明者,表也,五髒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于三陽。
髒腑各因其經而受氣,以益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
四肢不得禀水谷,氣日以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不用者,謂不能為之運用也。
由是觀之,則五髒六腑,四肢百骸,皆禀受于脾胃,行其津液,相與濡潤滋養矣。
後之醫者,欲以燥熱之劑,以養脾胃,滋土之氣,不亦外乎?況消渴之病者,本濕寒之陰氣極衰,燥熱之陽氣太甚,更服燥熱之藥,則脾胃之氣竭矣。
叔世不分五運六氣之虛實,而一概言熱為實,而虛為寒,彼但知心火陽熱一氣之虛實,而非髒腑六氣之虛實也。
蓋肺本清,虛則溫;心本熱,虛則寒;肝本溫,虛則清;脾本濕,虛則燥;腎本寒,虛則熱。
假若胃冷為虛者,乃胃中陰水寒氣實甚,而陽火熱氣衰虛也,非胃土濕氣之本衰,故當溫補胃中陽火之衰,退其陰水寒氣之甚。
又如胃熱為實者,乃胃中陽火實而陰水虛也,故當以寒藥,瀉胃中之實火,而養其虛水。
然此皆補瀉胃中虛熱,水火所乘之邪,非胃為濕者之本。
其餘例同法。
夫補瀉脾胃濕土之水氣者,潤其濕者是補濕,燥其濕者是瀉濕,土本濕故也。
凡髒腑諸氣,不必腎水獨當寒,心火獨當熱,要知每髒每腑,諸氣和同,宣而平之可也。
故餘嘗謂:五常之道,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孤陰不長,獨陽不成。
但有一物皆備,五行遞相濟養,是謂和平。
交互克伐,是謂衰興。
變亂失常,患害由行。
故水少火多,為陽實陰虛而病熱也;水多火少,為陰實陽虛而病寒也。
其為治者,瀉實補虛,以平為期而已矣。
故治消渴者,補腎水陰寒之虛,而瀉心火陽熱之實,除腸胃燥熱之甚,濟人身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氣血利而不澀,則病日已矣。
況消渴者,本因飲食服餌失宜,腸胃幹涸,而氣液不得宣平;或耗亂精神,過違其度;或因大病,陰氣損而血液衰虛,陽氣悍而燥熱郁甚之所成也。
故濟衆雲:三消渴者,皆由久嗜鹹物,恣食炙爆,飲酒過度;亦有年少服金石丸熱,結于胸中,下焦虛熱,血氣不能制石熱,燥甚于胃,故渴而引飲。
若飲水多而小便多者,名曰消渴;若飲食多而不甚饑,小便數而漸瘦者,名曰消中;若渴而飲水不絕,腿消瘦而小便有脂液者,名曰腎消。
如此三消者,其燥熱一也,但有微甚耳。
餘聞世之方,多一方而通治三消渴者,以其善消水谷而喜渴也。
然叔世論消渴者,多不知本。
其言消渴者,上實熱而下虛冷。
上熱故煩渴多飲,下寒故小便多出。
本因下部腎水虛,而不能制其上焦心火,故上實熱而下虛冷。
又曰:水數一,為物之本,五行之先。
故腎水者,人之本,命之元,不可使之衰弱。
根本不堅,則枝葉不茂;元氣不固,則形體不榮。
消渴病者,下部腎水極冷,若更服寒藥,則元氣轉虛,而下部腎水轉衰,則上焦心火亢甚而難治也。
但以暖藥補養元氣,若下部腎水得實而勝退上
《内經》言人之身,自頭至足,亦有六位。
今餘又間,自肺至腎,又有六位。
人與天地造化五行,同一爐,知彼則知此矣。
故立天之氣,曰金與火,立地之氣曰土與水,立人之氣曰風與火。
故金與火合,則熱而清;水土合則濕而寒;風火合則溫而炎。
人胸腹之間,亦猶是也。
肺最在上,為金主燥;心次之,為君火主熱;肝又次之,為風木主溫;膽又次之,為相火主極熱;脾又次之,為濕土主涼;腎又次之,黃泉為寒水主寒。
故心肺象天,脾腎象地,肝膽象人。
不知此者,不可與論人之病矣。
夫土為萬物之本,水為萬物之元。
水土合德,以陰居陰,同處乎下,以立地為氣,萬物根于地,是故水土濕寒。
若燥熱陽實,則地之氣不立,萬物之根索澤,而枝葉枯矣。
《五常政大論》曰:中者,命曰神機。
是為動物,根本在于中也。
根本者,脾、胃、腎也。
食入胃,則脾為布化氣味,榮養五髒百骸。
故酸入肝而養筋膜;苦入心而養血脈;甘入脾而養肌肉;辛入肺而養皮毛;鹹入腎而養骨髓。
五氣亦然。
故清養肺,熱養心,溫養肝,濕養脾,寒養腎也。
凡此五味五氣,太過則病,不及亦病,惟平則常安矣。
故《六節藏象論》曰:五味入口,藏于腸胃,藏,以養五氣,氣和而生,津液相成,神乃自生。
是其理也。
又《太陰陽明論》雲:脾病而不用者,何也?岐伯曰:四肢皆禀氣于胃,而不得至經,必因于脾乃得禀也。
今脾病不能為胃行其津液,不得禀水谷氣,氣日以衰,脈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帝曰:脾不主時,何也?岐伯曰:脾者,土也,治中央,常以四時長四髒,各十八日寄治,不得獨主于時也。
髒藏者,常着胃土之精也。
土者生萬物,而法天地。
故上下至頭足,不得獨主于時也。
帝曰:脾與胃,以膜相連爾,而能行其津液,何也?岐伯曰:足太陰者,三陰也,其脈貫胃,屬脾絡嗌。
故太陰為之行氣于三陰。
足陽明者,表也,五髒六腑之海也,亦為之行氣于三陽。
髒腑各因其經而受氣,以益陽明,故為胃行其津液。
四肢不得禀水谷,氣日以衰,陰道不利,筋骨肌肉,皆無氣以生,故不用焉。
不用者,謂不能為之運用也。
由是觀之,則五髒六腑,四肢百骸,皆禀受于脾胃,行其津液,相與濡潤滋養矣。
後之醫者,欲以燥熱之劑,以養脾胃,滋土之氣,不亦外乎?況消渴之病者,本濕寒之陰氣極衰,燥熱之陽氣太甚,更服燥熱之藥,則脾胃之氣竭矣。
叔世不分五運六氣之虛實,而一概言熱為實,而虛為寒,彼但知心火陽熱一氣之虛實,而非髒腑六氣之虛實也。
蓋肺本清,虛則溫;心本熱,虛則寒;肝本溫,虛則清;脾本濕,虛則燥;腎本寒,虛則熱。
假若胃冷為虛者,乃胃中陰水寒氣實甚,而陽火熱氣衰虛也,非胃土濕氣之本衰,故當溫補胃中陽火之衰,退其陰水寒氣之甚。
又如胃熱為實者,乃胃中陽火實而陰水虛也,故當以寒藥,瀉胃中之實火,而養其虛水。
然此皆補瀉胃中虛熱,水火所乘之邪,非胃為濕者之本。
其餘例同法。
夫補瀉脾胃濕土之水氣者,潤其濕者是補濕,燥其濕者是瀉濕,土本濕故也。
凡髒腑諸氣,不必腎水獨當寒,心火獨當熱,要知每髒每腑,諸氣和同,宣而平之可也。
故餘嘗謂:五常之道,陰中有陽,陽中有陰。
孤陰不長,獨陽不成。
但有一物皆備,五行遞相濟養,是謂和平。
交互克伐,是謂衰興。
變亂失常,患害由行。
故水少火多,為陽實陰虛而病熱也;水多火少,為陰實陽虛而病寒也。
其為治者,瀉實補虛,以平為期而已矣。
故治消渴者,補腎水陰寒之虛,而瀉心火陽熱之實,除腸胃燥熱之甚,濟人身津液之衰,使道路散而不結,津液生而不枯,氣血利而不澀,則病日已矣。
況消渴者,本因飲食服餌失宜,腸胃幹涸,而氣液不得宣平;或耗亂精神,過違其度;或因大病,陰氣損而血液衰虛,陽氣悍而燥熱郁甚之所成也。
故濟衆雲:三消渴者,皆由久嗜鹹物,恣食炙爆,飲酒過度;亦有年少服金石丸熱,結于胸中,下焦虛熱,血氣不能制石熱,燥甚于胃,故渴而引飲。
若飲水多而小便多者,名曰消渴;若飲食多而不甚饑,小便數而漸瘦者,名曰消中;若渴而飲水不絕,腿消瘦而小便有脂液者,名曰腎消。
如此三消者,其燥熱一也,但有微甚耳。
餘聞世之方,多一方而通治三消渴者,以其善消水谷而喜渴也。
然叔世論消渴者,多不知本。
其言消渴者,上實熱而下虛冷。
上熱故煩渴多飲,下寒故小便多出。
本因下部腎水虛,而不能制其上焦心火,故上實熱而下虛冷。
又曰:水數一,為物之本,五行之先。
故腎水者,人之本,命之元,不可使之衰弱。
根本不堅,則枝葉不茂;元氣不固,則形體不榮。
消渴病者,下部腎水極冷,若更服寒藥,則元氣轉虛,而下部腎水轉衰,則上焦心火亢甚而難治也。
但以暖藥補養元氣,若下部腎水得實而勝退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