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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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法兼補法,良以此夫。

     推原補法利害非輕說十七 《原補》一篇,不當作,由近論補者,與《内經》相違,不得不作耳。

    夫養生當論食補,治病當論藥攻。

    然聽者皆逆耳,以予言為怪。

    蓋議者嘗知補之為利,而不知補之為害也。

    論補者蓋有六法:平補,峻補,溫補,寒補,筋力之補,房室之補。

    以人參、黃之類為平補;以附子、硫黃之類為峻補;以豆蔻、官桂之類為溫補;以天門冬、五加皮之類為寒補;以巴戟、肉苁蓉之類為筋力之補;以石燕、海馬、起石、丹砂之類為房室之補。

    此六者,近代之所謂補者也。

    若施之治病,非徒功效疏闊,至其害不可勝言者。

     《難經》言東方實,西方虛,瀉南方,補北方。

     此言肝木實而肺金虛,瀉心火,補腎水也。

    以此論之,前所謂六補者,了不相涉。

    試舉補之所以為害者:如瘧,本夏傷于暑,議者以為脾寒而補之,溫補之則危,峻補之則死;傷寒熱病下之後,若以溫辛之藥補之,熱當複作,甚則不救,瀉血;血止之後,若溫補之,血複熱,小溲不利,或變水腫霍亂吐瀉;本風濕合而為之,溫補之則危,峻補之則死;小兒瘡之後,有溫補之,必發癰腫痛;婦人大産之後,心火未降,腎水未升,如黑神散補之,輕則危,甚則死;老人目暗耳聩,腎水衰而心火盛也,若峻補之,則腎水彌涸,心火彌盛;老人腎虛,腰脊痛,腎惡燥,腰者腎之府也,峻補之則腎愈虛矣;老人腎虛無力,夜多小溲,腎主足,腎水虛而火不下,故足痿,心火上乘肺而不入脬囊,故夜多小溲,若峻補之,則火益上行,脬囊亦寒矣!老人喘嗽,火乘肺也,若溫補之則甚,峻補之則危;停飲之人不可補,補則痞悶轉增;腳重之人不可補,補則胫膝轉重。

     男子二十上下而精不足,女人二十上下而血不流,皆二陽之病也。

    時人不識,便作積冷極憊治之,以溫平補之。

    夫積溫尚成熱,而況燔針于臍下,火灸手足腕骨。

    《内經》本無勞證,由此變而為勞,煩渴,咳嗽涎痰,肌瘦,寒熱往來,寝汗不止,日高則顔赤,皆以為傳屍勞,不知本無此病,醫者妄治而成之耳!夫二陽者,陽明也,胃之經也。

    心受之則血不流,脾受之則味不化。

    故男子少精,女子不月,皆由使内太過。

    故隐蔽委屈之事,各不能為也。

    惟深知湧瀉之法者,能治之。

    又如春三月,風傷于榮,榮為血,故陰受之。

    溫傷于衛,衛為氣,故陽受之。

    初發之後,多與傷寒相似。

    頭痛身熱,口幹潮熱,數日不大便,仲景所謂陰陽俱浮,自汗出,身重多眠睡,目不欲開者是也。

    若以寒藥下之,則傷髒氣;若以溫藥補之,則火助風溫,發黃發斑,溫毒熱增劇矣!風溫外甚,則直視、潮熱谵語,尋衣撮空,驚惕而死者,溫補之罪也。

    《内經》雖言形不足者,溫之以氣;精不足者,補之以味。

    氣屬陽,天食人以五氣;血屬陰,地食人以五味者,戒乎偏勝,非便以溫為熱也。

    又若《經》雲:損者補之,勞者溫之。

    此溫乃溫存之溫也,豈以溫為熱哉?又如“虛則補其母,實則瀉其子”者,此欲權衡之得其平也。

    又烏在燔針壯火,煉石燒砒,硫、姜、烏、附,然後為補哉?所謂補上欲其緩,補下欲其急者,亦焉在此等而為急哉?自有酸、苦、甘、辛、鹹、淡,寒、涼、溫、熱、平,更相君、臣、佐、使耳。

    所謂平補者,使陰陽兩停,是謂平補。

    奈時人往往惡寒喜溫,甘受酷烈之毒,雖死而不悔也,可勝歎哉?餘用補法則不然。

    取其氣之偏勝者,其不勝者自平矣。

    醫之道,損有餘,乃所以補其不足也。

    餘嘗曰:吐中自有汗,下中自有補,豈不信然!餘嘗用補法,必觀病患之可補者,然後補之。

    昔維陽府判趙顯之,病虛羸,洩瀉褐色,乃洞洩寒中證也。

    每聞大黃氣味即注洩。

    餘診之,兩手脈沉而軟,令灸水分穴一百餘壯,次服桂苓甘露散、胃風湯、白術丸等藥,不數月而愈。

    又息城酒監趙進道,病腰痛,歲餘不愈。

    診其兩手脈,沉實有力,以通經散下五、七行;次以杜仲去粗皮細切,炒斷絲為細末,每服三錢;豬腰子一枚,薄批五、七片,先以椒鹽淹去腥水,摻藥在内,裹以荷葉,外以濕紙數重封,以文武火燒熟,臨卧細嚼,以溫酒送下;每旦以無比山藥丸一服,數日而愈。

    又相台監酒嶽成之,病虛滑洩,日夜不止,腸鳴而口瘡,俗呼為心勞口瘡,三年不愈。

    予以長流水,同姜棗煎五苓散五、七錢,空心使服之,以治其下;以宣黃連與白茯苓去皮,二味各等分為末,以白面糊為丸,食後溫水下三、五十丸,以治其上,百日而愈。

    又汝南節度副使完顔君寶,病髒毒,下血發渴,寒熱往來,延及六載,日漸瘦弱無力,面黃如染。

    餘診其兩手脈沉,而身涼。

    《内經》寒以為榮氣在,故生,可治。

    先以七宣丸下五、七行;次以黃連解毒湯加當歸赤芍藥,與地榆散同煎服之,一月而愈。

     若此數證,餘雖用補,未嘗不以攻藥居其先,何也?蓋邪未去而不可言補,補之則适足資寇。

    故病蠲之後,莫若以五谷養之,五果助之,五畜益之,五菜充之,相五髒所宜,毋使偏傾可也。

    凡藥皆毒也,非止大毒、小毒謂之毒,雖甘草苦參,不可不謂之毒,久服必有偏勝。

    氣增而久,夭之由也。

    是以君子貴流不貴滞,貴平不貴強。

    盧氏雲:強中生百病,其知言哉!人惟恃強,房勞之病作矣,何貴于補哉?以太宗憲宗高明之資,猶陷于流俗之蔽,為方士燥藥所誤;以韓昌黎元微之猶死于小溲不通、水腫。

    有服丹置數外家,而死于暴脫;有服草烏頭、如聖丸,而死于須瘡;有服乳石、硫黃,小溲不通;有習氣求嗣,而死于精血;有嗜酒,而死于發狂見鬼;有好茶而為癖。

    乃知諸藥皆不可久服,但可攻邪,邪去則已。

    近年運使張伯英病宿傷,服硫黃、姜、附數月,一日喪明;監察陳威卿病嗽,服鐘乳粉數年,嘔血而殒。

     嗚呼!後之談補者,尚監茲哉! 證口眼斜是經非竅辯十八 口眼斜者,俗工多與中風掉眩證一概治之,其藥則靈寶、至寶、續命、清心、一字急風烏犀鐵彈丸,其方非不言治此病也,然而不愈者,何也?蓋知竅而不知經,知經而不知氣故也。

    何謂知竅而不知經?蓋人之首有七竅,如日月、五星、七政之在天也。

    故肝竅目,目為肝之外候;肺竅鼻,鼻為肺之外候;心竅舌,舌無竅,心與腎合而寄竅于耳,故耳與舌,俱為心之外候。

    俗工止知目病歸之肝,口病歸之脾,耳病歸之腎,舌病歸之心,更無改張。

    豈知目之内,上、下二網,足太陽及足陽明起于此;目之銳,足少陽起于此,手少陽至于此;鼻之左右,足陽明、手陽明俠乎此;口之左右,亦此兩經還乎此。

    故七竅有病,不可獨歸之五髒,當歸之六陽經也。

    餘曰:俗工知竅而不知經者,此也。

     何謂知經而不知氣?蓋世之談方藥者,不啻千萬人,止不過堅執《本草》性味,其知十二經所出所入,所循所環,所交所合,所過所注,所起所會,所屬所絡,所上所下,所俠所貫,所布所散,所結所繞,所抵所連,所系所約,所同所别,千萬人中,或見一、二名明,可謂難其人矣!然而不過執此十二經,便為病本,将陽經為熱,陰經為寒,向《本草》中尋藥,藥架上檢方而已矣。

    病之不愈,又何訝焉?豈知《靈樞經》曰:足之陽明,手之太陽,筋急則口目為僻,此十二經及受病之處也,非為病者也。

    及為病者,天之六氣也。

    六氣者何?風、暑、燥、濕、火、寒是也。

    故曰:俗工知經而不知氣者,此也。

     然則口目斜者,此何經也?何氣也?足之太陽,足之陽明,左目有之,右目亦有之,足之陽明,手之陽明,口左有之,口右亦有之。

    此兩道也。

    《靈樞》又言:足陽明之筋,其病頰筋,有寒則急引頰移口,熱則筋弛縱,緩不勝收,故僻。

    是左寒右熱,則左急而右緩;右寒左熱,則右急而左緩。

    故偏于左者,左寒而右熱;偏于右者,右寒而左熱也。

    夫寒不可徑用辛熱之劑,蓋左中寒則逼熱于右,右中寒則逼熱于左,陽氣不得宣行故也。

    而況風者,甲乙木也。

    口眼陽明,皆為胃土。

    風偏賊之,此口目之所以僻也,是則然矣。

     七竅惟口目斜,而耳鼻獨無此病者,何也?蓋動則風生,靜者風息,天地之常理也。

    考之《易》象,有足相符者。

    震巽主動,坤艮主靜。

    動者皆屬木,靜者皆屬土。

    觀卦者,視之理也。

    視者,目之用也。

    目之上網則眨,下網則不眨。

    故觀卦上巽而下坤。

    頤卦者,養之理也。

    養者,口之用也。

    口之下颔則嚼,上颔則不嚼。

    故頤卦上艮而下震。

    口目常動,故風生焉。

    耳鼻常靜,故風息焉。

    當思目雖斜,而目之眶未嘗斜;口之,而口之輔車未嘗,此經之受病,非竅之受病明矣!而況目有風輪,唇有飛門者耶!餘嘗治此證,未嘗用世俗之藥。

    非故與世參商,方鑿圓枘,自然龃龉者。

    過穎,一長吏病此,命予療之。

    目之斜,灸以承泣;口之,灸以地倉,俱效。

    苟不效者,當灸人迎。

    夫氣虛風入而為偏,上不得出,下不得洩,真氣為風邪所陷,故宜灸。

    《内經》曰:陷下則灸之。

    正謂此也,所以立愈。

    又嘗過東杞,一夫亦患此,予脈其兩手,急數如弦之張,甚力而實。

    其人齒壯氣充,與長吏不同,蓋風火交勝。

    予調承氣湯六兩,以水四升,煎作三升,分四服,令稍熱啜之,前後約瀉四、五十行,去一、兩盆,次以苦劑投之,解毒數服,以升降水火,不旬日而愈。

    《脈訣》雲:熱則生風。

    若此者,不可純歸其病于窗隙之間而得,亦風火素感而然也。

    蓋火勝則制金,金衰則木茂,木茂則風生。

    若東杞之人,止可流濕潤燥,大下之後,使加餐通郁為大。

    《靈樞》雖有馬膏桂酒雙塗之法,此但治其外耳,非治其内也。

    今人不知其本,欲以單服熱水,強引而行之,未見其愈者也。

    向之用姜附、烏、桂、起石、硫黃之劑者,是耶?非耶? 疝本肝經宜通勿塞狀十九 疝有七,前人論者甚多,非《靈樞》、《素問》、《銅人》之論,餘皆不取。

    非餘好異也,但要窮其原耳!七疝者何?寒疝、水疝、筋疝、血疝、氣疝、狐疝、疝,是謂七疝。

    俗工不識,因立謬名,或曰膀胱,或曰腎冷,或曰小腸氣,小兒曰偏氣。

    立名既謬,并喪其實,何哉?蓋醫者既斷為膀胱、腎冷、小腸氣,又曰虛寒所緻,其藥之用也,不鹿茸、巴戟,則杜仲、苁蓉;不附子、烏頭,則幹姜、官桂;不楝實、香,則金鈴、補骨脂。

    朝吞暮餌,曾無殊效,三、二相傳,曾無覺者。

     豈知諸疝,皆歸肝經。

    其奈通流,歸之小腸脬囊。

    夫膀胱水府,專司滲洩;小腸水道,專主通流。

    腎為少陰,總統二水,人之小溲,自胃入小腸,滲入膀胱。

    膀胱者,脬囊也,氣化則水出莖端,此常道也,及其為疝,乃屬足厥陰肝經。

    蓋環陰器而上入小腹者,足厥陰肝經也。

    夫肝腎皆屬于下,與沖、任、督相附,然《靈樞經》言:足厥陰肝經病,則有遺溺、癃閉、狐疝,主腎與膀胱、小腸三經,則不言疝,是受疝之處,乃肝之部分也。

    且《内經》男子宗筋,為束骨之會也。

    而肝主筋,睾者囊中之丸,雖主外腎,非厥陰環而引之,與玉莖無由伸縮。

    在女子則為篡戶。

    其内外為二:其一曰廷孔,其二曰窈漏,此足厥陰與沖任督之所會也。

    《靈樞》言:足厥陰之經筋聚于陰器,其病傷于寒則陰縮入,傷于熱則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