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關燈
服,汗出終日,至旦而愈。

    次以胃風湯,和平髒腑,調養陰陽,食進病愈。

     又貧家一男子,年二十餘,病破傷風,搐,牙關緊急,角弓反張。

    棄之空室,無人問者,時時呻呼。

    餘憐其苦,以風藥投之。

    口噤不能下,乃從兩鼻竅中灌入咽喉,約一中碗,死中求生。

    其藥皆大黃、甘遂、牽牛、硝石之類。

    良久,上湧下洩,吐且三、四升,下一、二十行,風搐立止,肢體柔和,旦已自能起。

    口雖開,尚未能言。

    予又以桂枝麻黃湯三兩,作一服,使啜之。

    汗出周匝如洗,不三日而痊。

     又如小兒之病,驚風搐搦,涎潮熱郁,舉世皆用大驚丸、抱龍丸、鎮心丸等藥。

    間有不愈者,餘潛用瓜蒂、赤小豆等分,共為細末,以豬膽汁浸蒸餅為丸,衣以螺青或丹砂,以漿水、乳汁送之。

    良久,風涎湧出一兩掬,三、五日一湧,湧三、五次。

    漸以通聖散稍熱服之,汗然,病日已矣。

     頃又治一狂人,陰不勝其陽,則脈流薄疾,陽并乃狂。

    《難經》曰:重陽者狂,重陰者癫。

    陽為腑,陰為髒,非陽熱而陰寒也。

    熱并于陽則狂,狂則生寒;并于陰則癫,癫則死。

    《内經》曰:足陽明胃實則狂。

    故登高而歌,棄衣而走,無所不為,是熱之極也。

    以調胃承氣,大作湯下數十行,三、五日,複上湧一、二升,三、五日又複下之,凡五、六十日,下百餘行,吐亦七、八度,如吐時,暖室置火,以助其熱而汗少解,數汗方平。

     又治一酒病患,頭痛、身熱、惡寒,狀類傷寒,診其脈,兩手俱洪大,三兩日不圊。

    餘以防風通聖散約一兩,用水一中碗,生姜二十餘片,蔥須根二十莖,豆豉一大撮,同煎三、五沸,去滓,稍熱,分作二服,先服一服多半,須臾以钗股探引咽中,吐出宿酒,酒之香味尚然,約一兩掬,頭上汗出如洗,次服少半立愈。

    《内經》曰:火郁發之。

    發為汗之,令其疏散也。

     又嘗治一稅官,病風寒濕痹,腰腳沉重,浮腫,夜則痛甚,兩足惡寒,經五、六月間,猶綿胫靴足。

    腰膝皮膚,少有跣露,則冷風襲之,流入經絡,其痛轉劇。

    走注上下,往來無定。

    其痛極處,便攣急而腫起,肉色不變,腠理間如蟲行。

    每遇風冷,病必轉增。

    飲食轉減,肢體瘦乏,須人扶掖,猶能行立。

    所服者,烏、附、姜、桂,種種燥熱;燔針着灸,莫知其數,前後三年,不獲一愈。

    一日,命予脈之,其兩手皆沉滑有力。

    先以導水丸、通經散各一服,是夜瀉三十餘行,痛減半。

    遂漸服赤茯苓湯、川芎湯、防風湯。

    此三方在《宣明論》中,治痹方是也。

    日三服,煎七、八錢,餘又作玲珑竈法熏蒸,血熱病必增劇。

    諸汗法古方亦多有之,惟以吐發汗者,世罕知之。

    故餘嘗曰:吐法兼汗,良以此夫! 凡在下者皆可下式十六 下之攻病,人亦所惡聞也。

    然積聚陳于中,留結寒熱于内,留之則是耶?逐之則是耶?《内經》一書,惟以氣血通流為貴。

    世俗庸工,惟以閉塞為貴。

    又止知下之為瀉,又豈知《内經》之所謂下者,乃所謂補也。

    陳去而腸胃潔,瘕盡而榮衛昌。

    不補之中,有真補者存焉。

    然俗不信下之為補者,蓋庸工妄投下藥,當寒反熱,當熱反寒,未見微功,轉成大害,使聰明之士,亦複不信者此也。

     所以謂寒藥下者,調胃承氣湯,洩熱之上藥也;大、小、桃仁承氣,次也;陷胸湯,又其次也;大柴胡,又其次也。

    以涼藥下者,八正散,洩熱兼利小溲;洗心散,抽熱兼治頭目;黃連解毒散,治内外上下蓄熱而不洩者;四物湯,涼血而行經者也;神芎丸,解上下蓄熱而洩者也。

    以溫藥而下者,無憂散,下諸積之上藥也;十棗湯,下諸水之上藥也。

    以熱藥下者,煮黃丸、纏金丸之類也,急則用湯,緩則用丸,或以湯送丸,量病之微甚,中病即止,不必盡劑,過而生愆。

     仲景曰:大法秋宜瀉。

    謂秋則陽氣在下,人氣與邪氣亦在下,故宜下。

    此仲景言其大概耳。

    設若春夏有可下之疾,當不下乎?此世上之庸工局遷延,誤人大病者也。

    皆曰:夏月豈敢用過藥瀉脫胃氣?嗚呼!何不達造化之甚也?《内經》稱:土火之郁,發四時之氣。

    以五月先取化源,瀉土補水。

    又曰:土郁則奪之。

    王太仆注曰:奪,謂下之,令無壅礙也。

    然則于五月先防土壅之發,令人下奪,《素問》之言非欤?然随證不必下奪,在良工消息之也。

    予所以言此者,矯世俗期不誤大病暴病耳。

    故土郁之為奪,雖大承氣湯亦無害也。

    試舉大承氣之藥論:大黃苦寒,通九竅,利大、小便,除五髒六腑積熱;芒硝鹹寒,破痰散熱潤腸胃;枳實苦寒為佐使,散滞氣,消痞滿,除腹脹;濃樸辛溫,和脾胃,寬中通氣。

    此四味雖為下藥,有洩有補,卓然有奇功。

    劉河間又加甘草以為三一承氣,以甘和其中,最得仲景之秘也。

    餘嘗以大承氣改作調中湯,加以姜、棗煎之。

    俗見姜、棗以為補脾胃而喜服,不知其中有大黃、芒硝也。

     惡寒喜暖取補,故自古及今,天下皆然。

    此《内經》之法抑屈而不伸也。

    此藥治中滿痞氣不大便者,下五、七行,殊不困乏,次日必神清氣快,膈空食進。

    《内經》曰:脾為之使,胃為之市。

     人之食飲酸鹹甘苦百種之味,散列于此,壅而不行,蕩其舊而新之,亦脾胃之所望也。

    況中州之人食雜而不勞者乎?中州土也,兼載四象,木金水火,皆聚此中。

    故脾胃之病,奈何中州之醫,不善掃除倉廪,使陳積而不能去也。

    猶曰:我善補。

    大罪也。

    此藥有奇功,皆謂服之,便成傷敗,乃好丹而非素者也。

     或言:男子不可久洩,婦人不可久吐。

    何妄論之甚也?可吐則吐,可下則下,豈問男女乎?大人小兒,一切所傷之物在胃脘,如兩手脈遲而滑者,内實也,宜下之。

    何以别乎?蓋傷宿食者惡食,傷風者惡風,傷寒者惡寒,傷酒者惡酒,至易辨也。

    故凡宿食在胃脘,皆可下之,則三部脈平,若心下按之而硬滿者,猶宜再下之。

    如傷寒大汗之後,重複勞發而為病者,蓋下之後熱氣不盡故也,當再下之。

    若雜病腹中滿痛不止者,此為内實也。

    《金匮要略》曰:痛而腹滿,按之不痛為虛,痛者為實。

    《難經》曰:痛者為實,腹中滿痛,裡壅為實,故可下之。

    不計雜病、傷寒,皆宜急下之。

    宜大承氣湯,或導水丸,或洩水丸等藥,過十餘行。

    如痛不已,亦可再服,痛已則止。

    至如傷寒大汗之後,發熱,脈沉實,及寒熱往來,時時有涎嗽者,宜大柴胡湯加當歸煎服之,下三、五行,立愈。

    産後慎不可作諸虛不足治之,必變作骨蒸寒熱,飲食不入,肌膚瘦削,經水不行。

    《經》曰:寒則衰飲食,熱則消肌肉。

    人病瘦削,皆粗工以藥消爍之故也。

    嗚呼!人之死者,豈為命乎?《難經》曰:實實虛虛。

    損不足而益有餘,如此死者,醫殺之耳!至如目黃、九疸、食勞,皆屬脾土,可下之,宜茵陳蒿湯。

    或用導水丸、禹攻散,瀉十餘行,次以五苓散、桂苓甘露散、白術丸等藥,服之則愈矣。

    或腰腳胯痛,可用甘遂粉二、三錢,以豬腰子薄批七、八片,摻藥在内,以濕紙包數重,文武火燒熟,至臨卧細嚼,以溫酒或米飲湯調下。

    至平明見一、二十行,勿訝,意欲止瀉,則飲水或新水頓服之,瀉立止。

    次服通經和氣定痛烏金丸、蹁馬丹之類,則愈矣。

    《内經》有不因氣動而病生于外者,太仆以為瘴氣賊魅蟲毒、蜚屍鬼擊、沖薄墜堕、風寒暑濕、斫射剝割撞撲之類。

    至如諸落馬堕井、打撲閃肭損折、湯沃火燒、車碾犬傷、腫發痛、日夜号泣不止者,予尋常談笑之間,立獲大效。

    可峻瀉三、四十行,痛止腫消,乃以通經散下導水丸等藥。

    如瀉水少,則可再加湯劑瀉之,後服和血消腫散毒之藥,病去如掃。

    此法得之睢陽高碩明、侯德和,使外傷者,不緻癃殘跛之患。

    餘非敢掩人之善,意在救人耳!曾有鄰人,杖瘡發作腫痛,及上下,語言錯亂,時時嘔吐,數日不食,皆曰不救。

    餘以通經散三、四錢下神佑丸百餘丸,相并而下,間有嘔出者,大半已下膈矣!良久,大瀉數行,穢不可近,膿血、涎沫、瘀毒約一、二鬥,其病患困睡不醒一日一夜。

    鄰問予。

    予曰:喘息勻停,腫消痛減,故得睡也。

    來旦語清食進,不數日,痊。

    救杖瘡欲死者,四十年間二、三百,餘追思舉世杖瘡死者,皆枉死也。

    自後凡見冤人被責者,急以導水丸、禹攻散,大作劑料,瀉驚涎一、兩盆,更無腫發痛如導水丸、禹攻散洩瀉不動,更加之通經散、神佑丸瀉之,瀉訖,須忌熱物,止可吃新汲水一、二頓,瀉止立愈。

    至如沉積多年羸劣者,不可便服陡攻之藥,可服纏積丹、三棱丸之類。

    《内經》曰:重者因而減之。

    若人年老衰弱,有虛中積聚者,止可五日一服萬病無憂散。

    故凡積年之患,豈可一藥而愈?即可減而去之。

     以《本草》考之:下之寒者,有戎鹽之鹹,犀角之酸鹹,滄鹽、澤瀉之甘鹹,枳實之苦酸,膩粉之辛,澤漆之苦辛,杏仁之苦甘;下之之微寒者,有豬膽之苦,下之大寒者,有牙硝之甘,大黃、瓜蒂、牽牛、苦瓠子、蘭汁、牛膽、羊蹄苗根之苦,大戟、甘遂之苦甘,樸硝、芒硝之苦辛;下之溫者,有槟榔之辛,芫花之苦辛,石蜜之甘,皂角之辛鹹;下之熱者,有巴豆之辛,下之辛涼者,有豬羊血之鹹,下之平者,有郁李仁之酸,桃花萼之苦。

     上三十味,惟牽牛、大戟、芫花、皂角、羊蹄苗根、苦瓠子、瓜蒂有小毒,巴豆、甘遂、膩粉、杏仁之有大毒,餘皆無毒。

     設若疫氣,冒風中酒,小兒瘡疹,及産後潮熱,中滿敗血,勿用銀粉、杏仁大毒之藥,下之必死,不死即危。

    且如槟榔、犀角、皂角皆溫平,可以殺蟲,透關節,除腸中風火燥結;大黃、芒硝、樸硝等鹹寒,可以治傷寒熱病,時氣瘟毒,發斑瀉血,燥熱發狂,大作湯劑,以蕩滌積熱;澤瀉、羊蹄苗根、牛膽、蘭葉汁、苦瓠子亦苦寒,可以治水腫遍身,腹大如鼓,大、小便不利,及目黃、濕毒、九疸、食痨、疳蟲、食土生米等物,分利水濕,通利大小便,蕩滌腸胃間宿谷相搏。

    又若備急丸,以巴豆、幹姜、大黃三味,蜜和丸之,亦是下藥。

    然止可施于辛苦勞力,貧食粗辣之輩,或心腹脹滿,脅肋刺痛,暴痛不住,服五、七丸,或十丸,瀉五、七行以救急。

    若施之富貴城郭之人則非矣,此藥用砒石治瘧相類,止可施之于貧食之人。

    若備急丸,治傷寒風溫,中酒冒風,及小兒瘡疹,産後滿悶,用之下膈,不死則危。

    及夫城郭之人,富貴之家,用此下藥,亦不死則危矣!奈何庸人畏大黃而不畏巴豆,粗工喜巴豆而不喜大黃?蓋庸人以巴豆性熱而不畏,以大黃性寒而畏之,粗工以巴豆劑小而喜,以大黃劑大而不喜,皆不知理而至是也。

    豈知諸毒中,惟巴豆為甚。

    去油匮之蠟,猶能下後,使人津液涸竭,留毒不去,胸熱口燥,他病轉生,故下藥以巴豆為禁。

     餘嘗用前十餘藥,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手。

    然諸洞洩寒中者,不可下,俗謂休息痢也。

    傷寒脈浮者,不可下。

    表裡俱虛者,不宜下。

    《内經》中五痞心證,不宜下。

    厥而唇青,手足冷,内熱深者,宜下。

    寒者,不宜下,以脈别之。

    小兒内瀉,轉生慢驚,及兩目直視,魚口出氣者,亦不宜下。

    若十二經敗甚,亦不宜下,止宜調養,溫以和之,如下則必誤人病耳!若其餘大積大聚,大病大秘,大涸大堅,下藥乃補藥也。

    餘嘗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