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五火土部
關燈
小
中
大
者難治、此皆用針者、不知往哲設針之理、而謬用以緻害人也、又凡肝虛目昏多淚、或風赤及生翳膜、頑濃成病、後生白膜、失明、或五髒虛勞、風熱上沖于目、生翳、病宜熨烙之法、蓋氣血得溫則宣流、得寒則凝澀故也、其法用平頭針、如孔大小、燒赤、輕輕當翳中烙之、烙後翳破、即用除翳藥敷點。
)火針。
素問謂之燔針、淬針。
張仲景謂之燒針。
川蜀人謂之煨針。
(其法、麻油滿盞、以燈草二七莖點燈、将針頻塗麻油、燈上燒令通赤用之、不赤或冷、則不能去病、反損人也、其針須用火箸鐵造之為佳、點穴墨記、差則無功。
) 燧火 太古燧人氏。
上觀下察。
鑽木取火。
教民烹饪。
使無疾病。
用心至深切矣。
木為火母。
其性不燥。
後世擊石取火。
其性燥烈。
且今人多嗜煙酒。
所以患燥火之證者甚多。
(時珍曰:周官司氏、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季春出火、季秋納火、民鹹從之、蓋人之資于火食者、疾病壽夭系焉、四時鑽燧取新火、以為飲食之用、依歲氣而使無亢不及、所以救民之時疾也、榆柳先百木而青、故春取之、其火色青、棗杏之木心赤、故夏取之、其火色赤、柞之木理白、故秋取之、其火色白、槐檀之木心黑、故冬取之、其火色黑、桑柞之木肌黃、故季夏取之、其火色黃、天文大火之次、于星為心、季春龍見于辰而出火、于時為暑、季秋龍伏于戌而納火、于時為寒、順天道而百工之作息皆因之、以免水旱災殃之流行也。
) 陽火陰火 五行皆有陰陽。
而火之陰陽為尤着。
時珍曰。
火者。
有氣而無質。
其綱凡三。
其目凡十有二。
所謂三者。
天火地火人火也。
所謂十有二者。
天之火四。
地之火五。
人之火三也。
試申言之。
天之陽火二。
太陽、真火也。
星精、飛火也。
(赤物暾暾、降則有災、俗呼火殃。
)天之陰火二。
龍火也。
雷火也。
(龍口有火光、霹靂之火、神火也、二火必陰雲四合、大雨降注、乃見、若太陽一照、則龍潛雷伏、有人病火、屬龍雷者、惟當益火之原、萬不可用涼藥。
)地之陽火三。
鑽木之火也。
擊石之火也。
戛金之火也。
地之陰火二。
石油之火也。
(昨夢錄雲:石腦油、出高麗東、日烘石熱所出液也、惟真琉璃器可貯之、入水涓滴、烈焰遽發、餘力入水、魚鼈皆死、邊人用以禦敵。
)水中之火也。
(江湖河海、夜動有火、蘇轼夜宿金山寺詩、江心似有炬火明、非鬼非神竟何物是也。
)人之陽火二。
君火也。
相火也。
人之陰火一。
失位之火也。
(内經雲:君火以明、相火以位、腎中陽虛、則火不安其位而飛走、猶龍雷之火也。
)合而言之。
陽火七。
陰火五。
共十有二焉。
諸陽火。
遇草而。
得木而燔。
可以濕伏。
可以水滅。
諸陰火。
不焚草木而流金石。
得濕愈焰。
遇水益熾。
以水折之。
則光焰詣天。
物窮方止。
以火逐之。
以灰撲之。
則灼性自消。
光焰自滅。
故人之善反于身者。
上體于天。
而下驗于物。
則陽火陰火、正治從治之理。
思過半矣。
此外又有蕭丘之寒火。
(蕭丘在南海中、上有自然之火、春生秋滅、生一種木、但小焦黑、出抱樸子外篇、又陸遊雲:火山軍其地、鋤耘深入、則有烈焰、不妨種植、亦寒火也。
)澤中之陽焰。
(狀如火焰、起于水面、出王冰素問注。
)野外之鬼磷。
(其火色青、其狀如炬、或聚或散、望之則有、就之則無、俗呼鬼火、或雲:諸血之磷光也。
)金銀之精氣。
(凡金銀寶玉、皆夜有火光。
)此皆似火而不能焚物者也。
至于樟腦(見香木部。
)猾髓。
(炮炙論曰:海中有獸、名曰猾、其髓入油中、油即沾水生火、不可救止、以酒噴之即滅、不可于屋下收、故曰水能生火、非猾髓而莫能、時珍曰:此獸之髓、水中生火、與樟腦相同、其功亦當與樟腦相似也、第人無識之者。
)生。
(燒酒醇酒、得火氣則自焚、油滿百石、則火自生、油紙油衣油鐵、得熱蒸激、皆自生火。
積米熱蒸、麻皮熱蒸、亦緻生火。
)南荒有厭火之民。
(國近黑昆侖、人能食火炭。
)食火之獸。
(原化記雲:禍鬥狀如犬而食火、糞複為火、能燒人屋。
)西波斯國有鳥、形如駝、能飛不高、食草與肉、亦啖火、日行七百裡、劉郁西域記雲:富浪有大鳥駝、蹄高丈餘、食火炭、卵大如升、鄭曉雲:洪武初、三佛國貢火雞、大于鶴、長三四尺、頸足亦似鶴、銳嘴軟紅冠、毛色如青羊、足二指、利爪能傷人腸緻死、食火炭。
)火鴉蝙蝠。
能食火煙。
火龜火鼠。
生于火地。
(火龜火鼠、俱生炎地、西域記雲:火鼠出西域、及南海火林山、有野火、春夏生、秋冬死、鼠産于中、甚大、其毛及草木之皮、皆可織布、污則燒之即潔、名火浣布。
)此皆五行物理之常。
而乍聞者目為怪異。
蓋未深詣乎此理故爾。
蔡九峰止言木火、石火、雷火、蟲火、磷火。
似未盡該也。
要之。
火者内陰而外陽。
主乎動者也。
故凡動皆屬火。
以名而言。
形氣相生。
配于五行。
故謂之君。
以位而言。
生于虛無。
守位禀命。
因其動而可見。
故謂之相。
天主生物。
故恒于動。
人有此生。
亦恒于動。
動者。
皆相火之為也。
是君相二火。
天非此不能生物。
人非此不能自生也。
然而東垣以火為元氣之賊。
與元
)火針。
素問謂之燔針、淬針。
張仲景謂之燒針。
川蜀人謂之煨針。
(其法、麻油滿盞、以燈草二七莖點燈、将針頻塗麻油、燈上燒令通赤用之、不赤或冷、則不能去病、反損人也、其針須用火箸鐵造之為佳、點穴墨記、差則無功。
) 燧火 太古燧人氏。
上觀下察。
鑽木取火。
教民烹饪。
使無疾病。
用心至深切矣。
木為火母。
其性不燥。
後世擊石取火。
其性燥烈。
且今人多嗜煙酒。
所以患燥火之證者甚多。
(時珍曰:周官司氏、掌行火之政、令四時變國火、以救時疾、季春出火、季秋納火、民鹹從之、蓋人之資于火食者、疾病壽夭系焉、四時鑽燧取新火、以為飲食之用、依歲氣而使無亢不及、所以救民之時疾也、榆柳先百木而青、故春取之、其火色青、棗杏之木心赤、故夏取之、其火色赤、柞之木理白、故秋取之、其火色白、槐檀之木心黑、故冬取之、其火色黑、桑柞之木肌黃、故季夏取之、其火色黃、天文大火之次、于星為心、季春龍見于辰而出火、于時為暑、季秋龍伏于戌而納火、于時為寒、順天道而百工之作息皆因之、以免水旱災殃之流行也。
) 陽火陰火 五行皆有陰陽。
而火之陰陽為尤着。
時珍曰。
火者。
有氣而無質。
其綱凡三。
其目凡十有二。
所謂三者。
天火地火人火也。
所謂十有二者。
天之火四。
地之火五。
人之火三也。
試申言之。
天之陽火二。
太陽、真火也。
星精、飛火也。
(赤物暾暾、降則有災、俗呼火殃。
)天之陰火二。
龍火也。
雷火也。
(龍口有火光、霹靂之火、神火也、二火必陰雲四合、大雨降注、乃見、若太陽一照、則龍潛雷伏、有人病火、屬龍雷者、惟當益火之原、萬不可用涼藥。
)地之陽火三。
鑽木之火也。
擊石之火也。
戛金之火也。
地之陰火二。
石油之火也。
(昨夢錄雲:石腦油、出高麗東、日烘石熱所出液也、惟真琉璃器可貯之、入水涓滴、烈焰遽發、餘力入水、魚鼈皆死、邊人用以禦敵。
)水中之火也。
(江湖河海、夜動有火、蘇轼夜宿金山寺詩、江心似有炬火明、非鬼非神竟何物是也。
)人之陽火二。
君火也。
相火也。
人之陰火一。
失位之火也。
(内經雲:君火以明、相火以位、腎中陽虛、則火不安其位而飛走、猶龍雷之火也。
)合而言之。
陽火七。
陰火五。
共十有二焉。
諸陽火。
遇草而。
得木而燔。
可以濕伏。
可以水滅。
諸陰火。
不焚草木而流金石。
得濕愈焰。
遇水益熾。
以水折之。
則光焰詣天。
物窮方止。
以火逐之。
以灰撲之。
則灼性自消。
光焰自滅。
故人之善反于身者。
上體于天。
而下驗于物。
則陽火陰火、正治從治之理。
思過半矣。
此外又有蕭丘之寒火。
(蕭丘在南海中、上有自然之火、春生秋滅、生一種木、但小焦黑、出抱樸子外篇、又陸遊雲:火山軍其地、鋤耘深入、則有烈焰、不妨種植、亦寒火也。
)澤中之陽焰。
(狀如火焰、起于水面、出王冰素問注。
)野外之鬼磷。
(其火色青、其狀如炬、或聚或散、望之則有、就之則無、俗呼鬼火、或雲:諸血之磷光也。
)金銀之精氣。
(凡金銀寶玉、皆夜有火光。
)此皆似火而不能焚物者也。
至于樟腦(見香木部。
)猾髓。
(炮炙論曰:海中有獸、名曰猾、其髓入油中、油即沾水生火、不可救止、以酒噴之即滅、不可于屋下收、故曰水能生火、非猾髓而莫能、時珍曰:此獸之髓、水中生火、與樟腦相同、其功亦當與樟腦相似也、第人無識之者。
)生。
(燒酒醇酒、得火氣則自焚、油滿百石、則火自生、油紙油衣油鐵、得熱蒸激、皆自生火。
積米熱蒸、麻皮熱蒸、亦緻生火。
)南荒有厭火之民。
(國近黑昆侖、人能食火炭。
)食火之獸。
(原化記雲:禍鬥狀如犬而食火、糞複為火、能燒人屋。
)西波斯國有鳥、形如駝、能飛不高、食草與肉、亦啖火、日行七百裡、劉郁西域記雲:富浪有大鳥駝、蹄高丈餘、食火炭、卵大如升、鄭曉雲:洪武初、三佛國貢火雞、大于鶴、長三四尺、頸足亦似鶴、銳嘴軟紅冠、毛色如青羊、足二指、利爪能傷人腸緻死、食火炭。
)火鴉蝙蝠。
能食火煙。
火龜火鼠。
生于火地。
(火龜火鼠、俱生炎地、西域記雲:火鼠出西域、及南海火林山、有野火、春夏生、秋冬死、鼠産于中、甚大、其毛及草木之皮、皆可織布、污則燒之即潔、名火浣布。
)此皆五行物理之常。
而乍聞者目為怪異。
蓋未深詣乎此理故爾。
蔡九峰止言木火、石火、雷火、蟲火、磷火。
似未盡該也。
要之。
火者内陰而外陽。
主乎動者也。
故凡動皆屬火。
以名而言。
形氣相生。
配于五行。
故謂之君。
以位而言。
生于虛無。
守位禀命。
因其動而可見。
故謂之相。
天主生物。
故恒于動。
人有此生。
亦恒于動。
動者。
皆相火之為也。
是君相二火。
天非此不能生物。
人非此不能自生也。
然而東垣以火為元氣之賊。
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