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五血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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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血
人身氣以衛外。
血以營内。
有氣以統血。
則血始能灌溉一身。
而凡目得藉血以視。
耳得藉血以聽。
手得藉血以攝。
掌得藉血以握。
足得藉血以步者。
靡不本其氣之所運。
有血以附氣。
則氣始能升降出入。
而凡伎巧能強。
治節能出。
水谷能腐。
謀慮能斷。
二便能通。
萬事能應者。
靡不本其血之所至。
此有血不可無氣以統。
而有氣不可無血以附也。
第血有盛于氣。
則血泣而不流。
故有必用溫暖之藥以行之。
氣勝于血。
則血燥而不通。
故有必賴清涼之藥以行之。
若使氣血并勝。
挾有積熱。
而緻瘀塊不消。
根深蒂固。
經年累月不愈者。
則又不得不賴破氣損血之藥以下。
俾氣血無乖。
而病自可以愈。
又按血盛于氣。
則氣失其所司。
而血愈寒愈滞。
故凡用藥治血。
必得其氣稍濃以為之主。
而凡味濃氣薄之品。
自不得以相兼。
如血有凝于肝。
症見惡寒戰栗。
其可不用肉桂以治乎?風郁血閉。
其可不用川芎以治乎?肌膚灼熱。
吐衄腸風。
其可不用荊芥以治乎?經閉不通。
其可不用蒼耳子以治乎?陰腫崩瘕。
其可不用海螵蛸以治乎。
目翳不散。
其可不用谷精草兔屎以治乎?風痹乳阻。
其可不用王不留行以治乎?惡露不淨。
其可不用大小薊以治乎?血暈血滞。
其可不用沙糖以治乎?此肝經血滞之當溫也。
若使肝經血滞。
而更見有脾氣不運。
則伏龍肝似不能離。
肌肉不生。
則白蠟似不能舍。
水腫症瘕。
則澤蘭似不能卻。
蠱毒惡氣。
則百草霜似不能去。
子腫不消。
則天仙藤似不能别。
胃滞不通。
則韭菜汁似不可廢。
血脈不通。
周身痛痹。
則酒釀似不能除。
肌肉不生。
目翳不開。
則爐甘石似不能少。
血脫不固。
潰瘍肉消。
則赤石脂似不能削。
是症有兼脾胃如此。
且或見有心腹卒痛。
則延胡索不得不用。
神氣不暢。
則安息香不得不急。
骨碎血瘀。
則骨碎補不得不進。
是症有兼心肺者又如此矣。
若于肝經血滞。
而更見有鼻衄血脫之不得不用烏墨以止。
筋骨血瘀之不得不用續斷以通。
肺痿血痢之不得不用雞蘇以散。
腎寒血瘀之不得不用陽起石以宣。
目赤精遺之不得不用白蒺藜以解。
督脈不通之不得不用鹿茸以溫。
瘀塊堅硬。
癖羸之不得不用海狗腎以軟。
是症有兼腎經者又如此矣。
至于心經血滞。
而症見有癖冷痛。
在書已有桂心可用。
見有癰瘍痛迫。
在書已有乳香可除。
凡此止就溫血大概。
略為分晰。
而究其要。
則又在臨症審脈。
分别無差。
庶于用藥治血之理。
自不緻有天淵之隔矣。
溫血 (山草)溫利下焦血分瘀滞雞蘇(專入腸胃)。
即龍腦薄荷也。
又名水蘇。
(生于水旁。
)系野生之物。
味辛微溫。
功有類于蘇薄。
但蘇薄其性稍涼。
水蘇其性稍溫。
蘇薄其性主升。
水蘇其性主降。
蘇薄多于氣分疏散。
水蘇多于血分溫利。
故凡肺氣上逆。
而見頭風目眩。
與血瘀血熱。
而見肺痿血痢。
吐衄崩淋。
喉腥口臭邪熱等病者。
皆當用此宣洩。
(太平和劑局方有龍腦薄荷丸。
)俾熱除血止。
而病自可以愈矣。
但表疏汗出。
其切忌焉。
方莖中虛。
似蘇葉而微長。
齒面皺。
氣甚辛烈。
溫血 (芳草)蘭草入氣利水除痰澤蘭入肝脾行水和血澤蘭(專入肝脾)。
苦甘而辛。
即今婦人采置發中除垢者是也。
玩書所論澤蘭。
與本經蘭草同為一類。
其生澤旁。
紫莖素枝。
赤節綠葉。
對節生有細齒。
但蘭草則莖圓節長。
葉光有岐。
澤蘭則莖微節方。
短葉有毛之為異耳。
二物并于嫩時皆可刈佩。
以其花葉皆香。
置于發中。
能以辟垢省頭。
故雖呼為香草。
俗則呼為孩兒菊。
與于山蘭。
其花雖香。
而葉絕無氣者。
迥不相同。
(時珍曰。
蘭草澤蘭。
一類二種。
雖生水旁下濕處。
但以莖圓節長。
而葉光有岐者。
為蘭草。
莖微方節短。
而葉有毛者為澤蘭。
朱文公離騷辨證雲。
必花葉俱香。
燥濕不變。
方可刈佩。
今之蘭蕙花雖香。
而葉無氣。
質弱易萎。
不可刈佩。
汪昂曰。
本經既言澤蘭。
則非山蘭明矣。
是離騷之秋蘭。
當屬本經之澤蘭無疑也。
吳草蘆曰。
蘭為醫經上品之藥。
有枝有莖。
今所謂蘭無枝無莖。
因黃山谷稱之。
遂謬指為《離騷》之蘭耳。
)蘭草莖圓葉光。
其性專主入氣。
雖書載有久服益氣。
輕身不老膚語。
然究止屬利水除痰。
殺蠱辟惡。
而為消渴良藥。
即内經所謂數食肥甘。
傳為消渴。
治之以蘭。
以除陳氣是也。
(東垣治消渴生津飲。
用蘭葉。
蓋本于此。
又此草浸油塗發。
去風垢。
令香潤。
史記所謂羅襦襟解。
微聞香澤者是也。
)澤蘭莖方葉毛。
雖書載有和血舒脾。
長養肌肉之妙。
然究皆屬入脾行水。
入肝治血之味。
是以九竅能通。
關節能利。
宿食能破。
月經能調。
症瘕能消。
水腫能散。
産後血淋腰痛能止。
吐血衄血。
目痛風癱。
癰毒撲損能治。
(時珍曰。
蘭草澤蘭。
氣香而溫。
味辛而散。
陰中之陽。
足太陰厥陰經藥也。
脾喜芳香。
肝宜辛散。
脾氣舒。
則三焦通利而正氣和。
肝郁散。
則營衛流行而病邪解。
蘭草走氣道。
澤蘭走血分。
正如赤白茯苓芍藥。
補瀉皆不同也。
) 觀此則書所雲舒脾和血。
不過因其水消血除之意。
豈真舒脾和血之味也乎?入補氣補血之味同投。
則消中有補。
不緻損真。
誠佳品也。
防己為使。
(根名地筍。
) 溫血 (隰草)破血逐瘀大小薊(專入肝)。
雖書載屬甘溫。
可以養精保血。
(别錄)然究精之養。
血之保。
則又賴于血榮一身。
周流無滞。
若使血瘀不消。
而緻見有吐衄唾咯崩漏之症。
與血積不行。
而緻見有癰疼腫痛之病。
則精血先已不治。
安有保養之說乎?用此氣味溫和。
溫不緻燥。
行不過散。
瘀滞得溫則消。
瘀塊得行斯活。
惡露既淨。
自有生新之能。
癰腫潛消。
自有固益之妙。
保養之說。
義由此起。
豈真具有補益之力哉?(恭曰。
大小薊皆能破血。
)但小薊力微。
不如大薊力迅。
小薊隻可退熱涼血。
若大薊則于退熱之中。
猶于氣不甚傷也。
(恭曰。
大薊葉療癰腫。
而小薊專主血。
不能消癰也。
)能理血疾。
不治外科。
若脾胃虛寒。
飲食不思。
洩瀉不止者。
切勿妄服。
兩薊相似。
花如髻。
大薊莖粗而葉皺。
小薊莖低而葉不皺。
皆用莖。
溫血 ()甘蔗除熱潤燥沙糖導血通滞白糖溫補脾肺沙糖(專入肝)。
本于甘蔗所成。
甘蔗氣禀沖和。
味甘氣寒。
已為除熱潤燥之味。
其治則能利腸解煩。
消痰止渴。
至于沙糖。
經火煉。
性轉為溫。
色變為赤。
與蔗又似有别。
(時珍曰。
沙糖本草言其性寒。
蘇恭謂其冷利。
皆昧此理。
)故能行血化瘀。
是以産婦血暈。
多有用此與酒沖服。
取其得以入血消瘀也。
小兒丸散用此調服。
取其溫以通滞也。
煙草用以解毒。
亦取其有開導之力也。
然性溫則消則下。
故虛熱過服則有損齒消肌之病。
味甘主緩主壅。
故痰濕過服。
則有戀膈脹滿之弊。
此又不可不深思而熟察耳。
(時珍曰。
沙糖性溫。
殊于蔗漿。
故不宜多食。
與魚筍之類同食。
皆不益人。
今人每用為調和。
徒取其适口。
而不言陰受其害也。
)白糖因曬浮結而成。
(種類造法不一。
)體輕味甘色白。
主治亦頗相似。
然紫入血。
而白入氣。
久食反有熱壅上膈之虞。
書言能以清熱。
似非正談。
(時珍曰。
石蜜糖比之紫沙糖性稍平。
功用相同。
入藥勝之。
然不冷利。
若久食則助熱損齒生蟲之害也。
)試以口燥之會食此。
其燥益甚。
口冷之會食之。
其冷即除。
且緻轉為燥渴生痰。
于此可觇大概矣。
又奚必過為辨論哉! 溫血 (隰草)入肝散結通血明目谷精草(專入肝。
兼入胃)。
本谷餘氣而成。
得天地中和之氣。
味辛微苦氣溫。
故能入足厥陰肝及足陽明胃。
按此辛能散結。
溫能通達。
凡一切風火齒痛。
喉痹血熱。
瘡瘍痛癢。
肝虛目翳。
澀淚雀盲。
至晚不見。
并疳疾傷目。
痘後星障。
服之立能有效。
且退翳明目。
功力駕于白菊。
而去星明目。
尤為專劑。
(時珍曰。
谷精體輕性浮。
能上行陽明分野。
凡治目中諸病。
加而用之。
甚良。
明目退翳。
似在菊花之上也。
)試看望月沙系兔所食。
此草而成望月沙。
亦能治眼。
則知此更為眼家要藥矣。
取嫩秧花如白星者良。
溫血 (隰草)入肝行血不留王不留行(專入肝胃)。
在古已命其名。
謂此雖有王命。
其性走而不守。
不能以留其行也。
又按古書有雲。
穿山甲。
王不留。
婦人服之乳常流。
亦雲行血之力也。
觀此數語。
已得氣味主治大要矣。
又着其味曰辛。
曰甘曰。
平。
其氣曰溫。
其功則能入足厥陰肝經血分。
去風除痹。
通經利便。
下乳催生。
散癰腫。
拔竹刺。
與瞿麥同功。
則知氣味疏洩。
洵爾至極。
又安能有血而克止乎。
何書又言止血定痛。
能治金瘡。
似與行血之意又屬相悖。
(頌曰。
張仲景治金瘡。
有王不留行。
貞元廣利方治諸風。
有王不留行湯。
皆最效。
)讵知血瘀不行。
得此則行。
血出不止。
得此則止。
非故止也。
得其氣味以為通達。
則血不于瘡口長流。
而血自散各經。
以緻其血自止。
其痛即定。
豈必以止為止哉?(意義彰明。
)但古人表着治功。
多有如此立說。
以留後人思議。
不可不細審焉。
花如鈴铎。
實如燈籠子。
殼五棱。
取苗子蒸。
漿水浸用。
溫血 (蔓草)活血利水天仙藤(專入肝脾)。
即青木香馬兜鈴藤也。
味苦氣溫。
觀書所論主治。
止屬妊娠子腫。
(始自兩足。
漸至喘悶似水。
足趾出水。
謂之子氣。
)及腹痛風痨等症。
而于他症則未及焉。
即其所治之理。
亦不過因苦主于疏洩。
性溫得以通活。
故能活血通道。
而使水無不利。
風無不除。
血無不活。
痛與腫均無不治故也。
昔有天仙藤散。
(天仙藤香附子陳皮甘草烏藥。
等分為末。
用木瓜生姜蘇葉煎湯服。
)以治子腫。
其亦可以知其概矣。
葉似葛。
圓而小。
有白毛。
根有須。
四時不凋者是。
溫血 (石草)破瘀逐血補骨骨碎補(專入腎。
兼入心)。
味苦而溫。
功專入腎補骨。
且能入心破血。
是以腎虛耳鳴。
(耳屬腎。
)久瀉。
(腎司開合之權。
久瀉多責于腎。
)跌仆損傷骨痛。
牙痛血出。
無不用此調治。
(洩瀉。
研末入豬腎煨食。
牙痛。
炒黑為末擦牙。
折傷。
粥和末裹傷處。
)俾其腎補骨堅。
破瘀生新。
而病即除。
至命其名曰骨碎補。
以其骨碎能補骨故耳。
雖與補骨脂相似。
然總不如補骨脂性專固腎通心。
而無逐瘀破血之治也。
去毛。
蜜拌蒸用。
溫血 (香木)溫血分寒除冷止痛桂心(專入心)。
本于肉桂。
去外粗皮。
取當中心者。
為桂心。
味甘辛熱。
專溫營分之裡藥。
凡九種心痛。
(九種。
一蟲。
二疰。
三風。
四悸。
五食。
六飲。
七冷。
八熱。
九去來痛。
後人又祖其義而亦别之有九。
曰飲、曰食、曰氣、曰血、曰冷、曰熱、曰悸、曰蠱、曰、皆明邪乘手少陰之絡而成。
)腹内冷痛癖等症。
皆能奏效。
以其所治在心。
故治亦在于裡。
而不在于軀殼之外耳。
非若肉桂。
未去外層皮肉。
其治在于通經達絡。
以除風寒濕痹。
而不專入心腹之内也。
溫血 (香木)入心行氣活血止痛乳香(專入心。
兼入脾胃腎)。
即書所雲薰陸香者是也。
香竄性溫不潤。
諸書曷言于血有補。
讵知血因氣逆。
則血凝而不通。
以緻心腹絞痛。
毒因氣滞。
則血聚而不散。
以緻痛楚異常。
乳香香竄入心。
既能使血宣通而筋不伸。
(楊瘦清雲。
凡人筋不伸者。
敷藥宜加乳香。
其性能伸筋。
)複能入腎溫補。
使氣與血互相通活。
俾氣不令血阻。
血亦不被氣礙。
故雲功能生血。
究皆行氣活血之品耳。
非如沒藥氣味苦平。
功專破血散瘀。
止有推陳之力。
而無緻新之妙。
是以書載乳香功能活血調氣。
托裡護心。
(用入瘡孔。
能使毒瓦斯外出。
不緻内攻也。
)生肌止痛。
治心腹諸痛。
口噤耳聾。
(口噤。
燒煙以熏。
)癰腫折傷癫狂。
(治癫狂。
用靈仙辰砂乳香棗仁酒下。
恣飲沉醉。
聽睡。
或加人參内入。
名甯志膏。
)但遇癰疽已潰。
及膿血過多者。
不可妄投。
恐其複開走洩之路。
其意已可見矣。
豈若當歸辛潤。
而為補血第一要藥也。
出諸番。
如乳頭。
明透者良。
惟粘難研。
水飛過。
用缽坐熱水研之。
或用燈心同研。
則易細。
市人多以楓香僞售。
勿用。
溫血 (造釀)通經活脈辟穢酒(專入脾胃與表)。
性種類甚多。
然總由水谷之精。
熟谷之液醞釀而成。
故其味有甘有辛。
有苦有淡。
而性皆主熱。
(弘景曰。
大寒凝海。
惟酒不冰。
明其性熱。
惟冠群物。
)入胃則氣逆。
上壅滿胸。
則肝浮膽橫。
等于勇士。
不可遏矣。
若引經用為向導。
則其勢最速。
辛則通身達表。
引入至高巅頂之分。
(火氣上炎者忌。
)甘則緩中。
(熱郁寒滞者忌。
)苦則降下。
(氣衰血弱者忌。
)淡則通利小便而速下也。
(水衰血枯者忌。
)熱酒傷中。
溫飲和胃。
怡神壯色。
通經活脈。
且霧露岚瘴。
風寒暑濕邪穢。
得此亦可暫辟。
(博物志雲。
王肅張衡馬均三人冒霧晨行。
一人飲酒。
一人飽食。
一人空腹。
空腹者死。
飽食者病。
飲酒者健。
此酒勢辟惡。
勝于作食之效也。
)若恣飲不節。
則損胃爍精。
動火生痰。
發怒助欲。
濕熱生病。
殆不堪言。
(震亨曰。
本草止言酒熱。
而有毒不言。
其濕中發熱。
近于相火。
醉後振寒戰栗可見矣。
又性喜升。
氣必随之。
痰郁于上。
溺澀于下。
恣飲寒涼。
其熱内郁。
肺氣大傷。
其始也病淺。
或嘔吐。
或自汗。
或瘡疥。
或鼻。
或洩利。
或心脾痛。
尚可散而去之。
其久也病深。
或消渴。
或内疽。
或肺痿。
或鼓脹。
或失明。
或哮喘。
或痨瘵。
或癫痫。
或痔漏。
為難名之病。
非具眼未易處也。
)至于夜飲。
更屬不宜。
蓋夜氣主收斂。
氣密則固。
若用酒宣發。
醉飲就枕。
熱壅三焦。
傷心損目。
亂其清明。
勞其脾胃。
停濕動火。
緻病甚多。
至入藥共釀。
合姜則療厥逆客忤。
色紫則理螈偏風。
蔥豉則解煩熱而散風寒。
桑椹則益五髒以明耳目。
狗肉汁則
血以營内。
有氣以統血。
則血始能灌溉一身。
而凡目得藉血以視。
耳得藉血以聽。
手得藉血以攝。
掌得藉血以握。
足得藉血以步者。
靡不本其氣之所運。
有血以附氣。
則氣始能升降出入。
而凡伎巧能強。
治節能出。
水谷能腐。
謀慮能斷。
二便能通。
萬事能應者。
靡不本其血之所至。
此有血不可無氣以統。
而有氣不可無血以附也。
第血有盛于氣。
則血泣而不流。
故有必用溫暖之藥以行之。
氣勝于血。
則血燥而不通。
故有必賴清涼之藥以行之。
若使氣血并勝。
挾有積熱。
而緻瘀塊不消。
根深蒂固。
經年累月不愈者。
則又不得不賴破氣損血之藥以下。
俾氣血無乖。
而病自可以愈。
又按血盛于氣。
則氣失其所司。
而血愈寒愈滞。
故凡用藥治血。
必得其氣稍濃以為之主。
而凡味濃氣薄之品。
自不得以相兼。
如血有凝于肝。
症見惡寒戰栗。
其可不用肉桂以治乎?風郁血閉。
其可不用川芎以治乎?肌膚灼熱。
吐衄腸風。
其可不用荊芥以治乎?經閉不通。
其可不用蒼耳子以治乎?陰腫崩瘕。
其可不用海螵蛸以治乎。
目翳不散。
其可不用谷精草兔屎以治乎?風痹乳阻。
其可不用王不留行以治乎?惡露不淨。
其可不用大小薊以治乎?血暈血滞。
其可不用沙糖以治乎?此肝經血滞之當溫也。
若使肝經血滞。
而更見有脾氣不運。
則伏龍肝似不能離。
肌肉不生。
則白蠟似不能舍。
水腫症瘕。
則澤蘭似不能卻。
蠱毒惡氣。
則百草霜似不能去。
子腫不消。
則天仙藤似不能别。
胃滞不通。
則韭菜汁似不可廢。
血脈不通。
周身痛痹。
則酒釀似不能除。
肌肉不生。
目翳不開。
則爐甘石似不能少。
血脫不固。
潰瘍肉消。
則赤石脂似不能削。
是症有兼脾胃如此。
且或見有心腹卒痛。
則延胡索不得不用。
神氣不暢。
則安息香不得不急。
骨碎血瘀。
則骨碎補不得不進。
是症有兼心肺者又如此矣。
若于肝經血滞。
而更見有鼻衄血脫之不得不用烏墨以止。
筋骨血瘀之不得不用續斷以通。
肺痿血痢之不得不用雞蘇以散。
腎寒血瘀之不得不用陽起石以宣。
目赤精遺之不得不用白蒺藜以解。
督脈不通之不得不用鹿茸以溫。
瘀塊堅硬。
癖羸之不得不用海狗腎以軟。
是症有兼腎經者又如此矣。
至于心經血滞。
而症見有癖冷痛。
在書已有桂心可用。
見有癰瘍痛迫。
在書已有乳香可除。
凡此止就溫血大概。
略為分晰。
而究其要。
則又在臨症審脈。
分别無差。
庶于用藥治血之理。
自不緻有天淵之隔矣。
溫血 (山草)溫利下焦血分瘀滞雞蘇(專入腸胃)。
即龍腦薄荷也。
又名水蘇。
(生于水旁。
)系野生之物。
味辛微溫。
功有類于蘇薄。
但蘇薄其性稍涼。
水蘇其性稍溫。
蘇薄其性主升。
水蘇其性主降。
蘇薄多于氣分疏散。
水蘇多于血分溫利。
故凡肺氣上逆。
而見頭風目眩。
與血瘀血熱。
而見肺痿血痢。
吐衄崩淋。
喉腥口臭邪熱等病者。
皆當用此宣洩。
(太平和劑局方有龍腦薄荷丸。
)俾熱除血止。
而病自可以愈矣。
但表疏汗出。
其切忌焉。
方莖中虛。
似蘇葉而微長。
齒面皺。
氣甚辛烈。
溫血 (芳草)蘭草入氣利水除痰澤蘭入肝脾行水和血澤蘭(專入肝脾)。
苦甘而辛。
即今婦人采置發中除垢者是也。
玩書所論澤蘭。
與本經蘭草同為一類。
其生澤旁。
紫莖素枝。
赤節綠葉。
對節生有細齒。
但蘭草則莖圓節長。
葉光有岐。
澤蘭則莖微節方。
短葉有毛之為異耳。
二物并于嫩時皆可刈佩。
以其花葉皆香。
置于發中。
能以辟垢省頭。
故雖呼為香草。
俗則呼為孩兒菊。
與于山蘭。
其花雖香。
而葉絕無氣者。
迥不相同。
(時珍曰。
蘭草澤蘭。
一類二種。
雖生水旁下濕處。
但以莖圓節長。
而葉光有岐者。
為蘭草。
莖微方節短。
而葉有毛者為澤蘭。
朱文公離騷辨證雲。
必花葉俱香。
燥濕不變。
方可刈佩。
今之蘭蕙花雖香。
而葉無氣。
質弱易萎。
不可刈佩。
汪昂曰。
本經既言澤蘭。
則非山蘭明矣。
是離騷之秋蘭。
當屬本經之澤蘭無疑也。
吳草蘆曰。
蘭為醫經上品之藥。
有枝有莖。
今所謂蘭無枝無莖。
因黃山谷稱之。
遂謬指為《離騷》之蘭耳。
)蘭草莖圓葉光。
其性專主入氣。
雖書載有久服益氣。
輕身不老膚語。
然究止屬利水除痰。
殺蠱辟惡。
而為消渴良藥。
即内經所謂數食肥甘。
傳為消渴。
治之以蘭。
以除陳氣是也。
(東垣治消渴生津飲。
用蘭葉。
蓋本于此。
又此草浸油塗發。
去風垢。
令香潤。
史記所謂羅襦襟解。
微聞香澤者是也。
)澤蘭莖方葉毛。
雖書載有和血舒脾。
長養肌肉之妙。
然究皆屬入脾行水。
入肝治血之味。
是以九竅能通。
關節能利。
宿食能破。
月經能調。
症瘕能消。
水腫能散。
産後血淋腰痛能止。
吐血衄血。
目痛風癱。
癰毒撲損能治。
(時珍曰。
蘭草澤蘭。
氣香而溫。
味辛而散。
陰中之陽。
足太陰厥陰經藥也。
脾喜芳香。
肝宜辛散。
脾氣舒。
則三焦通利而正氣和。
肝郁散。
則營衛流行而病邪解。
蘭草走氣道。
澤蘭走血分。
正如赤白茯苓芍藥。
補瀉皆不同也。
) 觀此則書所雲舒脾和血。
不過因其水消血除之意。
豈真舒脾和血之味也乎?入補氣補血之味同投。
則消中有補。
不緻損真。
誠佳品也。
防己為使。
(根名地筍。
) 溫血 (隰草)破血逐瘀大小薊(專入肝)。
雖書載屬甘溫。
可以養精保血。
(别錄)然究精之養。
血之保。
則又賴于血榮一身。
周流無滞。
若使血瘀不消。
而緻見有吐衄唾咯崩漏之症。
與血積不行。
而緻見有癰疼腫痛之病。
則精血先已不治。
安有保養之說乎?用此氣味溫和。
溫不緻燥。
行不過散。
瘀滞得溫則消。
瘀塊得行斯活。
惡露既淨。
自有生新之能。
癰腫潛消。
自有固益之妙。
保養之說。
義由此起。
豈真具有補益之力哉?(恭曰。
大小薊皆能破血。
)但小薊力微。
不如大薊力迅。
小薊隻可退熱涼血。
若大薊則于退熱之中。
猶于氣不甚傷也。
(恭曰。
大薊葉療癰腫。
而小薊專主血。
不能消癰也。
)能理血疾。
不治外科。
若脾胃虛寒。
飲食不思。
洩瀉不止者。
切勿妄服。
兩薊相似。
花如髻。
大薊莖粗而葉皺。
小薊莖低而葉不皺。
皆用莖。
溫血 ()甘蔗除熱潤燥沙糖導血通滞白糖溫補脾肺沙糖(專入肝)。
本于甘蔗所成。
甘蔗氣禀沖和。
味甘氣寒。
已為除熱潤燥之味。
其治則能利腸解煩。
消痰止渴。
至于沙糖。
經火煉。
性轉為溫。
色變為赤。
與蔗又似有别。
(時珍曰。
沙糖本草言其性寒。
蘇恭謂其冷利。
皆昧此理。
)故能行血化瘀。
是以産婦血暈。
多有用此與酒沖服。
取其得以入血消瘀也。
小兒丸散用此調服。
取其溫以通滞也。
煙草用以解毒。
亦取其有開導之力也。
然性溫則消則下。
故虛熱過服則有損齒消肌之病。
味甘主緩主壅。
故痰濕過服。
則有戀膈脹滿之弊。
此又不可不深思而熟察耳。
(時珍曰。
沙糖性溫。
殊于蔗漿。
故不宜多食。
與魚筍之類同食。
皆不益人。
今人每用為調和。
徒取其适口。
而不言陰受其害也。
)白糖因曬浮結而成。
(種類造法不一。
)體輕味甘色白。
主治亦頗相似。
然紫入血。
而白入氣。
久食反有熱壅上膈之虞。
書言能以清熱。
似非正談。
(時珍曰。
石蜜糖比之紫沙糖性稍平。
功用相同。
入藥勝之。
然不冷利。
若久食則助熱損齒生蟲之害也。
)試以口燥之會食此。
其燥益甚。
口冷之會食之。
其冷即除。
且緻轉為燥渴生痰。
于此可觇大概矣。
又奚必過為辨論哉! 溫血 (隰草)入肝散結通血明目谷精草(專入肝。
兼入胃)。
本谷餘氣而成。
得天地中和之氣。
味辛微苦氣溫。
故能入足厥陰肝及足陽明胃。
按此辛能散結。
溫能通達。
凡一切風火齒痛。
喉痹血熱。
瘡瘍痛癢。
肝虛目翳。
澀淚雀盲。
至晚不見。
并疳疾傷目。
痘後星障。
服之立能有效。
且退翳明目。
功力駕于白菊。
而去星明目。
尤為專劑。
(時珍曰。
谷精體輕性浮。
能上行陽明分野。
凡治目中諸病。
加而用之。
甚良。
明目退翳。
似在菊花之上也。
)試看望月沙系兔所食。
此草而成望月沙。
亦能治眼。
則知此更為眼家要藥矣。
取嫩秧花如白星者良。
溫血 (隰草)入肝行血不留王不留行(專入肝胃)。
在古已命其名。
謂此雖有王命。
其性走而不守。
不能以留其行也。
又按古書有雲。
穿山甲。
王不留。
婦人服之乳常流。
亦雲行血之力也。
觀此數語。
已得氣味主治大要矣。
又着其味曰辛。
曰甘曰。
平。
其氣曰溫。
其功則能入足厥陰肝經血分。
去風除痹。
通經利便。
下乳催生。
散癰腫。
拔竹刺。
與瞿麥同功。
則知氣味疏洩。
洵爾至極。
又安能有血而克止乎。
何書又言止血定痛。
能治金瘡。
似與行血之意又屬相悖。
(頌曰。
張仲景治金瘡。
有王不留行。
貞元廣利方治諸風。
有王不留行湯。
皆最效。
)讵知血瘀不行。
得此則行。
血出不止。
得此則止。
非故止也。
得其氣味以為通達。
則血不于瘡口長流。
而血自散各經。
以緻其血自止。
其痛即定。
豈必以止為止哉?(意義彰明。
)但古人表着治功。
多有如此立說。
以留後人思議。
不可不細審焉。
花如鈴铎。
實如燈籠子。
殼五棱。
取苗子蒸。
漿水浸用。
溫血 (蔓草)活血利水天仙藤(專入肝脾)。
即青木香馬兜鈴藤也。
味苦氣溫。
觀書所論主治。
止屬妊娠子腫。
(始自兩足。
漸至喘悶似水。
足趾出水。
謂之子氣。
)及腹痛風痨等症。
而于他症則未及焉。
即其所治之理。
亦不過因苦主于疏洩。
性溫得以通活。
故能活血通道。
而使水無不利。
風無不除。
血無不活。
痛與腫均無不治故也。
昔有天仙藤散。
(天仙藤香附子陳皮甘草烏藥。
等分為末。
用木瓜生姜蘇葉煎湯服。
)以治子腫。
其亦可以知其概矣。
葉似葛。
圓而小。
有白毛。
根有須。
四時不凋者是。
溫血 (石草)破瘀逐血補骨骨碎補(專入腎。
兼入心)。
味苦而溫。
功專入腎補骨。
且能入心破血。
是以腎虛耳鳴。
(耳屬腎。
)久瀉。
(腎司開合之權。
久瀉多責于腎。
)跌仆損傷骨痛。
牙痛血出。
無不用此調治。
(洩瀉。
研末入豬腎煨食。
牙痛。
炒黑為末擦牙。
折傷。
粥和末裹傷處。
)俾其腎補骨堅。
破瘀生新。
而病即除。
至命其名曰骨碎補。
以其骨碎能補骨故耳。
雖與補骨脂相似。
然總不如補骨脂性專固腎通心。
而無逐瘀破血之治也。
去毛。
蜜拌蒸用。
溫血 (香木)溫血分寒除冷止痛桂心(專入心)。
本于肉桂。
去外粗皮。
取當中心者。
為桂心。
味甘辛熱。
專溫營分之裡藥。
凡九種心痛。
(九種。
一蟲。
二疰。
三風。
四悸。
五食。
六飲。
七冷。
八熱。
九去來痛。
後人又祖其義而亦别之有九。
曰飲、曰食、曰氣、曰血、曰冷、曰熱、曰悸、曰蠱、曰、皆明邪乘手少陰之絡而成。
)腹内冷痛癖等症。
皆能奏效。
以其所治在心。
故治亦在于裡。
而不在于軀殼之外耳。
非若肉桂。
未去外層皮肉。
其治在于通經達絡。
以除風寒濕痹。
而不專入心腹之内也。
溫血 (香木)入心行氣活血止痛乳香(專入心。
兼入脾胃腎)。
即書所雲薰陸香者是也。
香竄性溫不潤。
諸書曷言于血有補。
讵知血因氣逆。
則血凝而不通。
以緻心腹絞痛。
毒因氣滞。
則血聚而不散。
以緻痛楚異常。
乳香香竄入心。
既能使血宣通而筋不伸。
(楊瘦清雲。
凡人筋不伸者。
敷藥宜加乳香。
其性能伸筋。
)複能入腎溫補。
使氣與血互相通活。
俾氣不令血阻。
血亦不被氣礙。
故雲功能生血。
究皆行氣活血之品耳。
非如沒藥氣味苦平。
功專破血散瘀。
止有推陳之力。
而無緻新之妙。
是以書載乳香功能活血調氣。
托裡護心。
(用入瘡孔。
能使毒瓦斯外出。
不緻内攻也。
)生肌止痛。
治心腹諸痛。
口噤耳聾。
(口噤。
燒煙以熏。
)癰腫折傷癫狂。
(治癫狂。
用靈仙辰砂乳香棗仁酒下。
恣飲沉醉。
聽睡。
或加人參内入。
名甯志膏。
)但遇癰疽已潰。
及膿血過多者。
不可妄投。
恐其複開走洩之路。
其意已可見矣。
豈若當歸辛潤。
而為補血第一要藥也。
出諸番。
如乳頭。
明透者良。
惟粘難研。
水飛過。
用缽坐熱水研之。
或用燈心同研。
則易細。
市人多以楓香僞售。
勿用。
溫血 (造釀)通經活脈辟穢酒(專入脾胃與表)。
性種類甚多。
然總由水谷之精。
熟谷之液醞釀而成。
故其味有甘有辛。
有苦有淡。
而性皆主熱。
(弘景曰。
大寒凝海。
惟酒不冰。
明其性熱。
惟冠群物。
)入胃則氣逆。
上壅滿胸。
則肝浮膽橫。
等于勇士。
不可遏矣。
若引經用為向導。
則其勢最速。
辛則通身達表。
引入至高巅頂之分。
(火氣上炎者忌。
)甘則緩中。
(熱郁寒滞者忌。
)苦則降下。
(氣衰血弱者忌。
)淡則通利小便而速下也。
(水衰血枯者忌。
)熱酒傷中。
溫飲和胃。
怡神壯色。
通經活脈。
且霧露岚瘴。
風寒暑濕邪穢。
得此亦可暫辟。
(博物志雲。
王肅張衡馬均三人冒霧晨行。
一人飲酒。
一人飽食。
一人空腹。
空腹者死。
飽食者病。
飲酒者健。
此酒勢辟惡。
勝于作食之效也。
)若恣飲不節。
則損胃爍精。
動火生痰。
發怒助欲。
濕熱生病。
殆不堪言。
(震亨曰。
本草止言酒熱。
而有毒不言。
其濕中發熱。
近于相火。
醉後振寒戰栗可見矣。
又性喜升。
氣必随之。
痰郁于上。
溺澀于下。
恣飲寒涼。
其熱内郁。
肺氣大傷。
其始也病淺。
或嘔吐。
或自汗。
或瘡疥。
或鼻。
或洩利。
或心脾痛。
尚可散而去之。
其久也病深。
或消渴。
或内疽。
或肺痿。
或鼓脹。
或失明。
或哮喘。
或痨瘵。
或癫痫。
或痔漏。
為難名之病。
非具眼未易處也。
)至于夜飲。
更屬不宜。
蓋夜氣主收斂。
氣密則固。
若用酒宣發。
醉飲就枕。
熱壅三焦。
傷心損目。
亂其清明。
勞其脾胃。
停濕動火。
緻病甚多。
至入藥共釀。
合姜則療厥逆客忤。
色紫則理螈偏風。
蔥豉則解煩熱而散風寒。
桑椹則益五髒以明耳目。
狗肉汁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