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上 嬰孩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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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之病,與大人無異。

    唯初生保護及痘疹等證,不得不另集方法,以便施用。

    世俗所謂切不 初生拭口法 嬰兒初生,急以綿裹指,拭兒口中舌上惡血穢露,謂之玉銜。

    若啼聲一發,即病。

    (薛氏曰:嬰兒初生,口含血塊。

    啼聲一出,随即咽下,而毒伏于命門。

    遇天熱,或飲食停滞,或外感風寒發熱等因,發為瘡疹。

    急須于未啼時,用軟帛裹指雖出痘亦輕矣。

    )又看舌下,若連舌有膜,如石榴子。

    若啼不出,聲不轉,速或用葦刀子割之,微有血出,即活。

    若舌下血出多者,以亂發燒灰,同豬脂惠雲,看齒根有黃筋兩條,以葦刀割斷。

    點豬乳佳,如兒口難開。

    先點豬 甘草下胎毒法 用粉甘草中指一節拍碎,以水二蚬殼,煎一蚬殼,以綿纏蘸,令兒吮之。

    若吐出惡汁,為佳。

    若服一蚬殼,不吐,即不須更服。

    不問嬰兒虛實寒熱,皆須服之。

    (心鑒言嬰兒始生落草,服汞粉朱砂白蜜黃連牛黃,欲下胎毒。

    今人率承用之,不知今與古人不同。

    其藥乃傷脾敗陽之物,若與兒服,後必生異證。

    隻宜用淡豆豉煎口,其毒自下。

    又能助養脾氣,消化乳食。

    薛氏預以甘草細切少許,臨産時以覆溫,收生之際,以軟綿裹指蘸甘草汁,拭其口,次用下胎毒諸法。

    ) 豬乳法 嬰兒初生至盈月内,常時時旋取豬乳,滴口中佳。

    (豬兒飲母大便提後腳,離乳急即得。

    ) 襁褓法 千金論雲:小兒用父故衣,女用母故衣,勿使新綿,切不可過濃,恐令兒壯熱,生痫,皆自此始。

    (巢氏雲:兒始生,肌膚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則令筋骨緩弱。

    宜時見若不見風日,則令肌膚脆軟,便易損傷。

    嬰兒常藏在帷幔之内,重衣溫暖。

    譬如陰地不見風日,軟脆不任風寒。

    嬰兒皆當以故絮着衣,莫用新綿也。

    天氣和暖無風之時,抱日中嬉戲,數見風日,則令血和氣剛,肌肉硬密,堪耐風寒,不緻疾病。

    又當習薄當從秋習之,不可于春夏卒減其衣,令兒受風寒。

    冬月但當着夾衣,及衲衣之類,加以舊綿。

    人家多愛子,乃以綿衣過濃,适所以為害也。

    又當消息,無令汗出,汗損,便受風寒,晝夜寤寐,皆當戒之。

    ) 乳哺法 湯氏曰:小兒乳哺,須要得法。

    乳者,奶也。

    哺者,食也。

    乳後不得便與食,哺後便與乳。

    小兒脾胃怯弱,乳食相并,難以克化。

    周歲以上,必成乳癖于腹中,作疼作熱病從此起也。

    (丹溪曰:小兒腸胃尚脆而窄,若稠粘幹硬酸鹹甜辣,一切魚肉水果濕面煨炒,俱是發熱難化之物,皆宜禁絕。

    隻與熟菜白粥,非唯無病,且不從口,可以養德外生栗味鹹,幹柿性涼,可為長陰之助。

    然栗太補,柿太澀,俱為難化,亦宜少與。

    婦知,唯務姑息,畏其啼哭,無所不與,積成痼疾,雖悔何及。

    所以富貴嬌養,有子多病至成人,筋骨柔弱。

    有食則不能忌口以自養,居喪則不能食素以盡禮。

    小節不謹,大義可不慎與。

    至于乳母,尤宜謹節,飲食下咽,乳汁便通。

    情欲中動,乳脈便應。

    病氣汁必凝滞。

    兒得此乳,疾病立至。

    不吐則瀉,不瘡則熱。

    或為口糜,或為驚搐。

    或為或為腹痛。

    病之初來,其溺必少,便須詢問,随證治母,母安亦安,可消患于未形也 乳兒法 凡乳母氣血為乳汁也。

    五情善惡,悉氣血所生,宜戒喜怒,一切禁忌。

    不用狐臭瘿嗽病者,及身體疥癬頭瘡,發少唇緊,音啞耳聾,鼻痫病等,方可乳兒。

    夏天盛熱時母浴後,或兒啼,不可與奶,使兒胃有熱毒,秋成赤白痢。

    浴後可令定息良久乳之,可也。

    聶氏曰:盛啼不可食乳,恐氣逆不順,聚而為,亦能成疾。

    千金論曰:凡乳兒不飽,飽則溢而成嘔吐。

    若乳來多猛,取出捏後再乳。

    切須乳時合先令捏去宿熱乳,然後如乳母欲卧寐,當以臂枕之,令乳與兒頭平。

    母欲睡着時,即奪其乳,恐其不知飽足嘔吐。

    父母交合之間,兒卧于側,或驚起,不可乳兒。

    蓋氣亂未定,必能殺兒也。

    (雲:醉淫喘乳,能殺小兒。

    聖濟經論:乳者夏不欲熱,熱則緻吐逆。

    冬不欲寒,寒則母不欲怒,怒則令上氣癫狂,母不欲醉,醉則令身熱腹滿。

    母方吐下而乳,則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