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上 嬰孩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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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兒之病,與大人無異。
唯初生保護及痘疹等證,不得不另集方法,以便施用。
世俗所謂切不 初生拭口法 嬰兒初生,急以綿裹指,拭兒口中舌上惡血穢露,謂之玉銜。
若啼聲一發,即病。
(薛氏曰:嬰兒初生,口含血塊。
啼聲一出,随即咽下,而毒伏于命門。
遇天熱,或飲食停滞,或外感風寒發熱等因,發為瘡疹。
急須于未啼時,用軟帛裹指雖出痘亦輕矣。
)又看舌下,若連舌有膜,如石榴子。
若啼不出,聲不轉,速或用葦刀子割之,微有血出,即活。
若舌下血出多者,以亂發燒灰,同豬脂惠雲,看齒根有黃筋兩條,以葦刀割斷。
點豬乳佳,如兒口難開。
先點豬 甘草下胎毒法 用粉甘草中指一節拍碎,以水二蚬殼,煎一蚬殼,以綿纏蘸,令兒吮之。
若吐出惡汁,為佳。
若服一蚬殼,不吐,即不須更服。
不問嬰兒虛實寒熱,皆須服之。
(心鑒言嬰兒始生落草,服汞粉朱砂白蜜黃連牛黃,欲下胎毒。
今人率承用之,不知今與古人不同。
其藥乃傷脾敗陽之物,若與兒服,後必生異證。
隻宜用淡豆豉煎口,其毒自下。
又能助養脾氣,消化乳食。
薛氏預以甘草細切少許,臨産時以覆溫,收生之際,以軟綿裹指蘸甘草汁,拭其口,次用下胎毒諸法。
) 豬乳法 嬰兒初生至盈月内,常時時旋取豬乳,滴口中佳。
(豬兒飲母大便提後腳,離乳急即得。
) 襁褓法 千金論雲:小兒用父故衣,女用母故衣,勿使新綿,切不可過濃,恐令兒壯熱,生痫,皆自此始。
(巢氏雲:兒始生,肌膚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則令筋骨緩弱。
宜時見若不見風日,則令肌膚脆軟,便易損傷。
嬰兒常藏在帷幔之内,重衣溫暖。
譬如陰地不見風日,軟脆不任風寒。
嬰兒皆當以故絮着衣,莫用新綿也。
天氣和暖無風之時,抱日中嬉戲,數見風日,則令血和氣剛,肌肉硬密,堪耐風寒,不緻疾病。
又當習薄當從秋習之,不可于春夏卒減其衣,令兒受風寒。
冬月但當着夾衣,及衲衣之類,加以舊綿。
人家多愛子,乃以綿衣過濃,适所以為害也。
又當消息,無令汗出,汗損,便受風寒,晝夜寤寐,皆當戒之。
) 乳哺法 湯氏曰:小兒乳哺,須要得法。
乳者,奶也。
哺者,食也。
乳後不得便與食,哺後便與乳。
小兒脾胃怯弱,乳食相并,難以克化。
周歲以上,必成乳癖于腹中,作疼作熱病從此起也。
(丹溪曰:小兒腸胃尚脆而窄,若稠粘幹硬酸鹹甜辣,一切魚肉水果濕面煨炒,俱是發熱難化之物,皆宜禁絕。
隻與熟菜白粥,非唯無病,且不從口,可以養德外生栗味鹹,幹柿性涼,可為長陰之助。
然栗太補,柿太澀,俱為難化,亦宜少與。
婦知,唯務姑息,畏其啼哭,無所不與,積成痼疾,雖悔何及。
所以富貴嬌養,有子多病至成人,筋骨柔弱。
有食則不能忌口以自養,居喪則不能食素以盡禮。
小節不謹,大義可不慎與。
至于乳母,尤宜謹節,飲食下咽,乳汁便通。
情欲中動,乳脈便應。
病氣汁必凝滞。
兒得此乳,疾病立至。
不吐則瀉,不瘡則熱。
或為口糜,或為驚搐。
或為或為腹痛。
病之初來,其溺必少,便須詢問,随證治母,母安亦安,可消患于未形也 乳兒法 凡乳母氣血為乳汁也。
五情善惡,悉氣血所生,宜戒喜怒,一切禁忌。
不用狐臭瘿嗽病者,及身體疥癬頭瘡,發少唇緊,音啞耳聾,鼻痫病等,方可乳兒。
夏天盛熱時母浴後,或兒啼,不可與奶,使兒胃有熱毒,秋成赤白痢。
浴後可令定息良久乳之,可也。
聶氏曰:盛啼不可食乳,恐氣逆不順,聚而為,亦能成疾。
千金論曰:凡乳兒不飽,飽則溢而成嘔吐。
若乳來多猛,取出捏後再乳。
切須乳時合先令捏去宿熱乳,然後如乳母欲卧寐,當以臂枕之,令乳與兒頭平。
母欲睡着時,即奪其乳,恐其不知飽足嘔吐。
父母交合之間,兒卧于側,或驚起,不可乳兒。
蓋氣亂未定,必能殺兒也。
(雲:醉淫喘乳,能殺小兒。
聖濟經論:乳者夏不欲熱,熱則緻吐逆。
冬不欲寒,寒則母不欲怒,怒則令上氣癫狂,母不欲醉,醉則令身熱腹滿。
母方吐下而乳,則緻
唯初生保護及痘疹等證,不得不另集方法,以便施用。
世俗所謂切不 初生拭口法 嬰兒初生,急以綿裹指,拭兒口中舌上惡血穢露,謂之玉銜。
若啼聲一發,即病。
(薛氏曰:嬰兒初生,口含血塊。
啼聲一出,随即咽下,而毒伏于命門。
遇天熱,或飲食停滞,或外感風寒發熱等因,發為瘡疹。
急須于未啼時,用軟帛裹指雖出痘亦輕矣。
)又看舌下,若連舌有膜,如石榴子。
若啼不出,聲不轉,速或用葦刀子割之,微有血出,即活。
若舌下血出多者,以亂發燒灰,同豬脂惠雲,看齒根有黃筋兩條,以葦刀割斷。
點豬乳佳,如兒口難開。
先點豬 甘草下胎毒法 用粉甘草中指一節拍碎,以水二蚬殼,煎一蚬殼,以綿纏蘸,令兒吮之。
若吐出惡汁,為佳。
若服一蚬殼,不吐,即不須更服。
不問嬰兒虛實寒熱,皆須服之。
(心鑒言嬰兒始生落草,服汞粉朱砂白蜜黃連牛黃,欲下胎毒。
今人率承用之,不知今與古人不同。
其藥乃傷脾敗陽之物,若與兒服,後必生異證。
隻宜用淡豆豉煎口,其毒自下。
又能助養脾氣,消化乳食。
薛氏預以甘草細切少許,臨産時以覆溫,收生之際,以軟綿裹指蘸甘草汁,拭其口,次用下胎毒諸法。
) 豬乳法 嬰兒初生至盈月内,常時時旋取豬乳,滴口中佳。
(豬兒飲母大便提後腳,離乳急即得。
) 襁褓法 千金論雲:小兒用父故衣,女用母故衣,勿使新綿,切不可過濃,恐令兒壯熱,生痫,皆自此始。
(巢氏雲:兒始生,肌膚未成,不可暖衣,暖衣則令筋骨緩弱。
宜時見若不見風日,則令肌膚脆軟,便易損傷。
嬰兒常藏在帷幔之内,重衣溫暖。
譬如陰地不見風日,軟脆不任風寒。
嬰兒皆當以故絮着衣,莫用新綿也。
天氣和暖無風之時,抱日中嬉戲,數見風日,則令血和氣剛,肌肉硬密,堪耐風寒,不緻疾病。
又當習薄當從秋習之,不可于春夏卒減其衣,令兒受風寒。
冬月但當着夾衣,及衲衣之類,加以舊綿。
人家多愛子,乃以綿衣過濃,适所以為害也。
又當消息,無令汗出,汗損,便受風寒,晝夜寤寐,皆當戒之。
) 乳哺法 湯氏曰:小兒乳哺,須要得法。
乳者,奶也。
哺者,食也。
乳後不得便與食,哺後便與乳。
小兒脾胃怯弱,乳食相并,難以克化。
周歲以上,必成乳癖于腹中,作疼作熱病從此起也。
(丹溪曰:小兒腸胃尚脆而窄,若稠粘幹硬酸鹹甜辣,一切魚肉水果濕面煨炒,俱是發熱難化之物,皆宜禁絕。
隻與熟菜白粥,非唯無病,且不從口,可以養德外生栗味鹹,幹柿性涼,可為長陰之助。
然栗太補,柿太澀,俱為難化,亦宜少與。
婦知,唯務姑息,畏其啼哭,無所不與,積成痼疾,雖悔何及。
所以富貴嬌養,有子多病至成人,筋骨柔弱。
有食則不能忌口以自養,居喪則不能食素以盡禮。
小節不謹,大義可不慎與。
至于乳母,尤宜謹節,飲食下咽,乳汁便通。
情欲中動,乳脈便應。
病氣汁必凝滞。
兒得此乳,疾病立至。
不吐則瀉,不瘡則熱。
或為口糜,或為驚搐。
或為或為腹痛。
病之初來,其溺必少,便須詢問,随證治母,母安亦安,可消患于未形也 乳兒法 凡乳母氣血為乳汁也。
五情善惡,悉氣血所生,宜戒喜怒,一切禁忌。
不用狐臭瘿嗽病者,及身體疥癬頭瘡,發少唇緊,音啞耳聾,鼻痫病等,方可乳兒。
夏天盛熱時母浴後,或兒啼,不可與奶,使兒胃有熱毒,秋成赤白痢。
浴後可令定息良久乳之,可也。
聶氏曰:盛啼不可食乳,恐氣逆不順,聚而為,亦能成疾。
千金論曰:凡乳兒不飽,飽則溢而成嘔吐。
若乳來多猛,取出捏後再乳。
切須乳時合先令捏去宿熱乳,然後如乳母欲卧寐,當以臂枕之,令乳與兒頭平。
母欲睡着時,即奪其乳,恐其不知飽足嘔吐。
父母交合之間,兒卧于側,或驚起,不可乳兒。
蓋氣亂未定,必能殺兒也。
(雲:醉淫喘乳,能殺小兒。
聖濟經論:乳者夏不欲熱,熱則緻吐逆。
冬不欲寒,寒則母不欲怒,怒則令上氣癫狂,母不欲醉,醉則令身熱腹滿。
母方吐下而乳,則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