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首 方制總義
關燈
小
中
大
藥性有大毒常毒小毒無毒之分,去病有六分七分八分九分之約者。
蓋以治病之法,藥不及病,則無濟于事。
藥過于病,則反傷其正,而生他患矣。
故常知約制,而進止有度也。
王氏曰:大毒之性烈,其為傷也多。
小毒之性和,其為傷也少。
常毒之性,減大毒之性一等,加小毒之性一等,所傷可知也。
故至約必止之,以待來證爾。
然無毒之藥,性雖平和,久而多之,則氣有偏勝,必有偏絕。
久攻之則髒氣偏弱,既弱且困,不可長也,故十去其九而止。
)谷肉果菜,食養盡之。
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病已去其六七八九,而有餘未盡者,則當以谷肉果菜食養,以盡病邪,勿以毒藥盡病邪也。
如藏氣法時論曰,毒藥攻邪,五谷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者是也。
然毒藥難有約制,而飲食亦貴得宜,不可使之太過,過則反傷其正也。
)不盡,行複如法。
(如此而猶有未盡,則再行前法以漸除之。
甯從乎慎也,必先歲氣,無伐天和,五運有紀,六氣有序,四時有令,陰陽有節,皆歲氣也。
人氣應之以生長收藏,即天和也。
設不知歲氣變遷,而妄呼寒熱,則邪正盛衰無所辨,未免犯歲氣,伐天和矣。
天枉之由,此其為甚。
)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
(邪氣實者複助之,盛其盛矣。
正氣奪者複攻之,虛其虛矣。
不知虛實,妄施攻補,以緻盛者愈盛,虛者愈虛。
真氣日消,則病氣日甚,遺人夭殃,醫之咎也。
)無緻邪,無失正,絕人長命。
(盛其盛,是緻邪也。
虛其虛,是失正也。
重言之,所以深戒夫伐天和而絕人長命,以見歲氣不可不慎也。
)厥陰(木風)司天,(巳亥年)風淫所勝,平以辛涼,(王注雲,厥陰氣未為盛熱,故以涼藥平之。
)佐以甘苦,以甘緩之,以酸瀉之。
(風為木氣,金能勝之,故平以辛涼。
過于辛,恐反傷其氣,故佐以苦甘。
苦勝辛,甘益氣也。
木性急,故以甘緩之,以酸瀉之者。
木之正味,其瀉以酸也。
)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
(或氣有不及,則金之清氣,反能勝之。
故當少陰(火君)司天,(子午年)熱淫所勝,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熱為火氣,水能勝之,故平以鹹寒,佐以甘苦。
甘勝鹹,所以防鹹之過也。
苦能洩,所以去熱之實也。
熱盛于經而不斂者,以酸收之。
)寒反勝之,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或氣有不及,則水之寒氣,反能勝之,故當治以甘溫。
甘能勝水,溫能制寒也。
佐以苦酸辛,寒得苦而溫,得辛而散。
且火為水勝,則心苦緩,故宜食酸以收之。
)太陰(濕土)司天,(醜未年)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洩之。
(濕為土氣,燥能除之,故平以苦熱。
酸從木化,制土者也。
而辛勝酸,所以防酸之過也,故佐以酸辛。
以苦燥之者,苦從火化也。
以淡洩之者,淡能利竅也。
髒氣法時論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是也。
)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濕郁于上而成熱者,治以苦溫。
苦以洩熱,溫以行濕也。
佐以甘辛,甘以和中,辛以散郁也。
則濕熱之在上,以微汗如故而止矣。
)熱反勝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苦寒所以祛熱,熱勝則亡陰液,故佐以苦酸。
)少陽(相火)司天,(寅申年)火淫所勝,平以鹹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以酸複之,熱淫同。
(水能勝火,故平以鹹冷。
苦能瀉火之實,甘能緩火之急,故佐以苦甘。
火盛而散越者,以酸收之。
火郁而留伏者,以苦發之。
然以發去火,未免傷氣,故又當以酸複之,而火熱二氣同治也。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或氣有不及,與上文寒勝熱淫大同。
)陽明(燥金)司天,(卯酉年)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燥為金氣,火能勝之,平以苦溫,苦從火化也。
佐以酸辛,酸能生津,辛能潤燥也。
燥結不通,則邪實于内,故以苦下之。
)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辛寒所以潤燥散熱,苦甘所以瀉火生金。
)太陽(寒水)司天,(辰戌年)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鹹瀉之。
(辛熱足以散寒,苦甘可以勝水。
以鹹瀉之,水之正味,其瀉以鹹也。
)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或氣有不及,則熱反勝之,故治以鹹冷,抑火邪也,佐以苦辛,苦能洩熱,辛能散熱也。
)厥陰(風木)在泉,(寅申年)風淫于内,治以辛涼,佐以甘苦,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治以辛涼,佐以甘苦,以甘緩之,俱與上文司天治同。
以辛散之者,所謂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也。
)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以辛平之。
(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俱與司天反勝治同。
以辛平之者,木之正味,其補以辛,金之正味,其瀉以辛也。
)少陰(君火)在泉,(卯酉年)熱淫于内,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俱與上文司天治同。
以苦發之者,熱郁于内而不解者,以苦發之。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此與上文司天反勝大同。
以鹹平之者,火之正味,其補以鹹,水之正味,其瀉以鹹也。
太陰濕土)在泉,(辰戌年)濕淫于内,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洩之。
(此與司天之治大同。
)熱反勝之,治以苦冷,佐以鹹甘,以苦平之。
(或氣有不及,則火之熱氣,反能勝之。
故當治以苦冷,抑火邪也。
佐以鹹甘,鹹寒制熱,甘溫補土也。
以苦平之,即苦冷之義。
)少陽(相火)在泉,(巳亥年)火淫于内,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苦發之。
(相火,畏火也,故宜治以鹹冷。
苦能洩火,辛能散火,故用以為佐。
以酸收之,以苦發之,義與上文熱淫治同。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辛苦,以鹹平之。
(或氣有不及,與上文熱司于地者同其治。
)陽明(燥金)在泉,(子午年)燥淫于内,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燥為金氣,火能勝之,治以苦溫,苦從火化也。
佐以甘辛,木受金傷,以甘緩之,金之正味,以辛瀉之也。
燥結不通,則邪實于内,故當以苦下之,按上文燥淫所勝,佐以酸辛,與此甘辛稍異。
又如六元正紀大論,子午年陽明在泉,亦雲下酸溫,皆與此不同。
考之髒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洩之,用酸補之,辛瀉之,正此之辨。
)熱反勝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為利。
(或氣有不及,則熱反勝之。
治以平寒,以金司于地,氣本肅殺。
若用大寒,必助其慘,故但宜平寒抑其熱爾。
佐以苦甘,所以瀉火也。
以酸平之,金之正味,其補以酸也。
以和為利,戒過用也,即平寒之意。
)太陽(寒水)在泉,(醜未年)寒淫于内,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以鹹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寒為水氣,土能勝水。
熱能勝寒,故治以甘熱,甘從土化,熱從火化也,佐以苦辛等義。
如髒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用苦補之,鹹瀉之也。
)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或氣有不及,則熱反勝之,故治以鹹冷,抑火邪也。
佐以甘辛,甘瀉火而辛能散也。
以苦平之者,水之正味,其補以苦也。
王氏曰:此六氣方治,與前淫勝法殊貫。
其雲治者,瀉客邪之勝氣也。
雲佐者,皆所利所宜也。
雲平者,補已弱之正氣也。
時珍曰:司天主上半年,天氣司之,故六淫謂之所勝,上淫于下也,故曰平之。
在泉主下半年,地氣司之,故六淫謂之于内,外淫于内也,故曰治之。
當其時而反得勝已之氣,謂之反勝。
按六氣盛衰不常,有所勝則有所複。
王氏亦曰:凡先有勝,後必複,詳見至真要大論。
欲深造者,當究心焉。
按以上所言,乃五運六淫客氣,随每歲年辰而變遷者也。
又凡一歲之主氣,始于大寒日,交厥陰風木之初氣,次至春分日,交少陰君火之二氣。
次至小滿日,交少陽相火之三氣。
次至大暑日,交太陰濕土之四氣。
次至秋分日,交陽明燥金之五氣。
次至小雪日,交太陽寒水之終氣。
每氣各主六十日,六氣分主四時,歲歲如常,故曰主氣。
客氣布行天令,以加臨于主氣之上,斯上下相召,而病變生矣。
時珍曰:經雲,必先歲氣,毋伐天和。
又曰:升降浮沉則順之,寒熱溫涼則逆之。
故春月宜加辛溫之藥,以順春升之氣。
夏月宜加辛熱之藥,以順夏浮之氣。
長夏宜加甘苦辛溫之藥,以順化成之氣。
秋月宜加酸溫之藥,以順秋降之氣。
冬月宜加苦寒之藥,以順冬沉之氣,所謂順時氣而養天和也。
經又雲,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夏省苦增辛以養肺氣,長夏省甘增鹹以養腎氣,秋省辛增酸以養肝氣,冬省鹹增苦以養心氣。
此則不伐天和,而又防其太過,所以體天地之大德也。
味者舍本從标,春用辛涼以伐木,夏用鹹寒以抑火,秋用苦溫以洩金,冬用辛熱以涸水。
謂之時藥,殊背素問逆順之理。
以夏月伏陰,冬月伏陽,推之可知矣。
雖然,月有四時,日有四時。
或春得秋病,夏得冬病。
神而明之,機而行之,變通權宜,又不可執一也。
) 内經方 (内者,性命之道。
經者,載道之書。
其書乃黃帝與岐伯鬼臾區伯高少師少俞雷公六講求而成。
其方高簡奧妙,不易測識,今人罕能用之者。
然既為古聖之神方,自不得不以冠于卷首。
)用醇酒二十斤,蜀椒一升,幹姜一斤,桂心一斤,漬酒中,浸以綿絮布巾,用生桑炭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處,靈樞壽夭剛柔篇。
(神靈之樞要,是謂靈樞。
按漢藝文志曰:黃帝内經十八卷,蓋靈樞九卷,素問九卷,即内經也。
二經各載八十一篇,皆合黃盅九九之數,而天人之道,盡乎是矣。
)黃帝曰:餘聞刺有三變,何謂三變?(按史記,黃帝姓公孫,名軒轅,有熊國君少典之子
蓋以治病之法,藥不及病,則無濟于事。
藥過于病,則反傷其正,而生他患矣。
故常知約制,而進止有度也。
王氏曰:大毒之性烈,其為傷也多。
小毒之性和,其為傷也少。
常毒之性,減大毒之性一等,加小毒之性一等,所傷可知也。
故至約必止之,以待來證爾。
然無毒之藥,性雖平和,久而多之,則氣有偏勝,必有偏絕。
久攻之則髒氣偏弱,既弱且困,不可長也,故十去其九而止。
)谷肉果菜,食養盡之。
無使過之,傷其正也。
(病已去其六七八九,而有餘未盡者,則當以谷肉果菜食養,以盡病邪,勿以毒藥盡病邪也。
如藏氣法時論曰,毒藥攻邪,五谷為養,五果為助,五畜為益,五菜為充者是也。
然毒藥難有約制,而飲食亦貴得宜,不可使之太過,過則反傷其正也。
)不盡,行複如法。
(如此而猶有未盡,則再行前法以漸除之。
甯從乎慎也,必先歲氣,無伐天和,五運有紀,六氣有序,四時有令,陰陽有節,皆歲氣也。
人氣應之以生長收藏,即天和也。
設不知歲氣變遷,而妄呼寒熱,則邪正盛衰無所辨,未免犯歲氣,伐天和矣。
天枉之由,此其為甚。
)無盛盛,無虛虛,而遺人夭殃。
(邪氣實者複助之,盛其盛矣。
正氣奪者複攻之,虛其虛矣。
不知虛實,妄施攻補,以緻盛者愈盛,虛者愈虛。
真氣日消,則病氣日甚,遺人夭殃,醫之咎也。
)無緻邪,無失正,絕人長命。
(盛其盛,是緻邪也。
虛其虛,是失正也。
重言之,所以深戒夫伐天和而絕人長命,以見歲氣不可不慎也。
)厥陰(木風)司天,(巳亥年)風淫所勝,平以辛涼,(王注雲,厥陰氣未為盛熱,故以涼藥平之。
)佐以甘苦,以甘緩之,以酸瀉之。
(風為木氣,金能勝之,故平以辛涼。
過于辛,恐反傷其氣,故佐以苦甘。
苦勝辛,甘益氣也。
木性急,故以甘緩之,以酸瀉之者。
木之正味,其瀉以酸也。
)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
(或氣有不及,則金之清氣,反能勝之。
故當少陰(火君)司天,(子午年)熱淫所勝,平以鹹寒,佐以苦甘,以酸收之。
(熱為火氣,水能勝之,故平以鹹寒,佐以甘苦。
甘勝鹹,所以防鹹之過也。
苦能洩,所以去熱之實也。
熱盛于經而不斂者,以酸收之。
)寒反勝之,治以甘溫,佐以苦酸辛,(或氣有不及,則水之寒氣,反能勝之,故當治以甘溫。
甘能勝水,溫能制寒也。
佐以苦酸辛,寒得苦而溫,得辛而散。
且火為水勝,則心苦緩,故宜食酸以收之。
)太陰(濕土)司天,(醜未年)濕淫所勝,平以苦熱,佐以酸辛,以苦燥之,以淡洩之。
(濕為土氣,燥能除之,故平以苦熱。
酸從木化,制土者也。
而辛勝酸,所以防酸之過也,故佐以酸辛。
以苦燥之者,苦從火化也。
以淡洩之者,淡能利竅也。
髒氣法時論曰:脾苦濕,急食苦以燥之是也。
)濕上甚而熱,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汗為故而止。
(濕郁于上而成熱者,治以苦溫。
苦以洩熱,溫以行濕也。
佐以甘辛,甘以和中,辛以散郁也。
則濕熱之在上,以微汗如故而止矣。
)熱反勝之,治以苦寒,佐以苦酸。
(苦寒所以祛熱,熱勝則亡陰液,故佐以苦酸。
)少陽(相火)司天,(寅申年)火淫所勝,平以鹹冷,佐以苦甘,以酸收之,以苦發之,以酸複之,熱淫同。
(水能勝火,故平以鹹冷。
苦能瀉火之實,甘能緩火之急,故佐以苦甘。
火盛而散越者,以酸收之。
火郁而留伏者,以苦發之。
然以發去火,未免傷氣,故又當以酸複之,而火熱二氣同治也。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或氣有不及,與上文寒勝熱淫大同。
)陽明(燥金)司天,(卯酉年)燥淫所勝,平以苦溫,佐以酸辛,以苦下之。
(燥為金氣,火能勝之,平以苦溫,苦從火化也。
佐以酸辛,酸能生津,辛能潤燥也。
燥結不通,則邪實于内,故以苦下之。
)熱反勝之,治以辛寒,佐以苦甘。
(辛寒所以潤燥散熱,苦甘所以瀉火生金。
)太陽(寒水)司天,(辰戌年)寒淫所勝,平以辛熱,佐以甘苦,以鹹瀉之。
(辛熱足以散寒,苦甘可以勝水。
以鹹瀉之,水之正味,其瀉以鹹也。
)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苦辛。
(或氣有不及,則熱反勝之,故治以鹹冷,抑火邪也,佐以苦辛,苦能洩熱,辛能散熱也。
)厥陰(風木)在泉,(寅申年)風淫于内,治以辛涼,佐以甘苦,以甘緩之,以辛散之。
(治以辛涼,佐以甘苦,以甘緩之,俱與上文司天治同。
以辛散之者,所謂肝欲散,急食辛以散之也。
)清反勝之,治以酸溫,佐以甘苦,以辛平之。
(治以酸溫,佐以苦甘,俱與司天反勝治同。
以辛平之者,木之正味,其補以辛,金之正味,其瀉以辛也。
)少陰(君火)在泉,(卯酉年)熱淫于内,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以苦發之。
(治以鹹寒,佐以甘苦,以酸收之,俱與上文司天治同。
以苦發之者,熱郁于内而不解者,以苦發之。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苦辛,以鹹平之。
(此與上文司天反勝大同。
以鹹平之者,火之正味,其補以鹹,水之正味,其瀉以鹹也。
太陰濕土)在泉,(辰戌年)濕淫于内,治以苦熱,佐以酸淡,以苦燥之,以淡洩之。
(此與司天之治大同。
)熱反勝之,治以苦冷,佐以鹹甘,以苦平之。
(或氣有不及,則火之熱氣,反能勝之。
故當治以苦冷,抑火邪也。
佐以鹹甘,鹹寒制熱,甘溫補土也。
以苦平之,即苦冷之義。
)少陽(相火)在泉,(巳亥年)火淫于内,治以鹹冷,佐以苦辛,以苦發之。
(相火,畏火也,故宜治以鹹冷。
苦能洩火,辛能散火,故用以為佐。
以酸收之,以苦發之,義與上文熱淫治同。
)寒反勝之,治以甘熱,佐以辛苦,以鹹平之。
(或氣有不及,與上文熱司于地者同其治。
)陽明(燥金)在泉,(子午年)燥淫于内,治以苦溫,佐以甘辛,以苦下之。
(燥為金氣,火能勝之,治以苦溫,苦從火化也。
佐以甘辛,木受金傷,以甘緩之,金之正味,以辛瀉之也。
燥結不通,則邪實于内,故當以苦下之,按上文燥淫所勝,佐以酸辛,與此甘辛稍異。
又如六元正紀大論,子午年陽明在泉,亦雲下酸溫,皆與此不同。
考之髒氣法時論曰:肺苦氣上逆,急食苦以洩之,用酸補之,辛瀉之,正此之辨。
)熱反勝之,治以平寒,佐以苦甘,以酸平之,以和為利。
(或氣有不及,則熱反勝之。
治以平寒,以金司于地,氣本肅殺。
若用大寒,必助其慘,故但宜平寒抑其熱爾。
佐以苦甘,所以瀉火也。
以酸平之,金之正味,其補以酸也。
以和為利,戒過用也,即平寒之意。
)太陽(寒水)在泉,(醜未年)寒淫于内,治以甘熱,佐以苦辛。
以鹹瀉之,以辛潤之,以苦堅之。
(寒為水氣,土能勝水。
熱能勝寒,故治以甘熱,甘從土化,熱從火化也,佐以苦辛等義。
如髒氣法時論曰:腎苦燥,急食辛以潤之。
腎欲堅,急食苦以堅之。
用苦補之,鹹瀉之也。
)熱反勝之,治以鹹冷,佐以甘辛,以苦平之,(或氣有不及,則熱反勝之,故治以鹹冷,抑火邪也。
佐以甘辛,甘瀉火而辛能散也。
以苦平之者,水之正味,其補以苦也。
王氏曰:此六氣方治,與前淫勝法殊貫。
其雲治者,瀉客邪之勝氣也。
雲佐者,皆所利所宜也。
雲平者,補已弱之正氣也。
時珍曰:司天主上半年,天氣司之,故六淫謂之所勝,上淫于下也,故曰平之。
在泉主下半年,地氣司之,故六淫謂之于内,外淫于内也,故曰治之。
當其時而反得勝已之氣,謂之反勝。
按六氣盛衰不常,有所勝則有所複。
王氏亦曰:凡先有勝,後必複,詳見至真要大論。
欲深造者,當究心焉。
按以上所言,乃五運六淫客氣,随每歲年辰而變遷者也。
又凡一歲之主氣,始于大寒日,交厥陰風木之初氣,次至春分日,交少陰君火之二氣。
次至小滿日,交少陽相火之三氣。
次至大暑日,交太陰濕土之四氣。
次至秋分日,交陽明燥金之五氣。
次至小雪日,交太陽寒水之終氣。
每氣各主六十日,六氣分主四時,歲歲如常,故曰主氣。
客氣布行天令,以加臨于主氣之上,斯上下相召,而病變生矣。
時珍曰:經雲,必先歲氣,毋伐天和。
又曰:升降浮沉則順之,寒熱溫涼則逆之。
故春月宜加辛溫之藥,以順春升之氣。
夏月宜加辛熱之藥,以順夏浮之氣。
長夏宜加甘苦辛溫之藥,以順化成之氣。
秋月宜加酸溫之藥,以順秋降之氣。
冬月宜加苦寒之藥,以順冬沉之氣,所謂順時氣而養天和也。
經又雲,春省酸增甘以養脾氣,夏省苦增辛以養肺氣,長夏省甘增鹹以養腎氣,秋省辛增酸以養肝氣,冬省鹹增苦以養心氣。
此則不伐天和,而又防其太過,所以體天地之大德也。
味者舍本從标,春用辛涼以伐木,夏用鹹寒以抑火,秋用苦溫以洩金,冬用辛熱以涸水。
謂之時藥,殊背素問逆順之理。
以夏月伏陰,冬月伏陽,推之可知矣。
雖然,月有四時,日有四時。
或春得秋病,夏得冬病。
神而明之,機而行之,變通權宜,又不可執一也。
) 内經方 (内者,性命之道。
經者,載道之書。
其書乃黃帝與岐伯鬼臾區伯高少師少俞雷公六講求而成。
其方高簡奧妙,不易測識,今人罕能用之者。
然既為古聖之神方,自不得不以冠于卷首。
)用醇酒二十斤,蜀椒一升,幹姜一斤,桂心一斤,漬酒中,浸以綿絮布巾,用生桑炭炙巾,以熨寒痹所刺之處,靈樞壽夭剛柔篇。
(神靈之樞要,是謂靈樞。
按漢藝文志曰:黃帝内經十八卷,蓋靈樞九卷,素問九卷,即内經也。
二經各載八十一篇,皆合黃盅九九之數,而天人之道,盡乎是矣。
)黃帝曰:餘聞刺有三變,何謂三變?(按史記,黃帝姓公孫,名軒轅,有熊國君少典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