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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栀子桂心(各一分) 甘草(二分,炙)鼈甲(大如手一片,炙) 上八味,切,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如人行五裡久再服,溫覆手足,毒出則汗,汗出則解,不解重作,服亦取得吐佳。

    陰毒去雄黃。

    忌海藻、菘菜、生蔥、苋菜。

     陰毒湯,治傷寒初病一二日,便結成陰毒,或服湯藥六七日以上至十日,變成陰毒。

    身重背強,腹中絞痛,喉咽不利,毒瓦斯攻心,心下堅強,短氣不得息,嘔逆,唇青面黑,四肢厥冷,其脈沉細緊數,仲景雲:此陰毒之候,身如被打,五六日可治,至七日不可治,宜服甘草湯方。

     甘草(炙)升麻當歸(各二分)蜀椒(一分,出汗)鼈甲(大如手一片,炙) 上五味,切,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半,分再服,如人行五裡頃複服,溫覆當出汗,汗出則愈。

    若不得汗,則不解,當重服令汗出。

    忌海藻、菘菜、苋菜。

     青葙子散,治熱病有;下部生瘡方。

     青葙(一兩)蘆(四兩)野狼牙(三分)橘皮(二分)蓄(二分,切之) 上五味,搗下篩,粥飲和合服兩錢匕,日三,不知稍增之。

     治食勞複方。

     葛根五兩,以水五升,煮取二升,冷,分三服。

     治百合之病,諸藥不能治,若得藥則劇而吐痢,如有神靈所加也。

    身體仍和,脈微數,每尿時辄頭痛,六十日乃愈。

    尿頭不痛,淅淅然者,四十日愈。

    尿快然,但頭眩者,二十日愈。

    其證或未病而預見,或病四五日而出,或病二十日、一月日複見者,悉治之。

     發汗已,更發者,百合知母湯主之方。

     百合(七枚,擘)知母(三兩) 上二味,以泉水洗,先漬百合經一宿,上當白沫,瀉卻其汁,更以好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置之一處,别以泉水二升,煮知母取一升,去滓,二味汁相和,煮取一升半,分溫再服之。

     下之已,更發者,百合滑石代赭湯主之方。

     百合(七枚,擘,以泉水漬一宿,上當白沫出,去之)滑石(三兩,碎)代赭(如彈丸一枚,碎) 上三味,先以泉水二升,煮百合取一升,去滓,置一廂,又以泉水二升,煮和二味,取一升,去滓,合煎,取一升半,分再服。

     吐之已,更發者,百合雞子湯主之方。

     百合(七枚) 上一味,根據前法,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去滓,扣雞子一枚,取中黃,納百合湯中,攪令調,溫再服之。

     不吐、不下、不發汗,病形如初,百合生地黃湯主之方。

     百合(七枚) 上一味,根據前法漬,以泉水二升,煮取一升,出地黃汁一升,二味汁相和,煮取一升半,溫分再服。

    一服中病者,更勿服也,大盒飯出惡沫。

     凡百合病見于陰,而以陽法攻之,其陰不得解也,複發其汗,此為逆,其病難治。

    見于陽而以陰法攻之,其陽不得解也,複下之,其病不愈。

     百合病,經一月不解,變成渴者方。

     百合根(切,一升) 上一味,以水一鬥,漬之一宿,以汁洗病患身也。

    洗身訖,食白湯餅,勿與鹽豉也。

    渴不瘥,可用栝蒌根并牡蛎等份為散,飲服方寸匕,日三服。

     百合病,變腹中滿痛者方。

     但取百合根,随多少熬令色黃,末,飲服之方寸匕,日三,滿消痛止。

     治百合病變熱者方。

     百合一兩,滑石三兩,為末,飲服方寸匕。

    微利乃良。

     治狐惑,薰草黃連湯方。

     黃連(四兩,去皮)薰草(四兩) 上二味,切,以白漿一鬥,漬之一宿,煮取二升,去滓,分為二服。

    忌豬肉、冷水。

     其人脈數無熱,微煩,默默但欲卧,汗出,得之三四日,眼赤如鸠眼者;得之七八日,其四黃黑,能食者,膿已成也,治之方。

     以赤小豆三升,漬之,令生牙足,複幹之,加當歸三兩,末,漿水服方寸匕,日三。

     治春夏溫熱病諸方 茅根湯,治溫病有熱,飲水暴冷者方。

     茅根葛根(各切半升) 上二味,以水四升,煮取二升,稍溫飲之,止則停。

     治溫病熱未除,重被暴寒,寒毒入胃,熱蘊結不散,變者方。

     單煮梓皮,稍稍飲之佳。

    溫病積飲冷,冷結胃中,熱入腎中,變壯熱大者,服梓皮溫得止也。

    夫腎中有熱者,病瘥後,足心皮喜剝脫去,頭發秃落,是其證也。

     茅根橘皮湯,治春夏天行寒毒傷于胃,胃冷變方。

     白茅根(切,一升)橘皮(三兩)桂心(二兩)葛根(二兩) 上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