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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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證門 熱入血室證 《金匮要略》曰:婦人中風七八日,續來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适斷,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使如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徐注曰:婦人熱入血室有四,熱入血室必谵語,此則不谵語,但如瘧狀,謂傷寒男女皆有之,而婦人有獨異,故首曰婦人中風,即傷寒中所主桂枝湯之風證也。

    七八日,則表邪已解,複有寒熱,故曰續來。

    然不長熱,故曰有時,問其經水,則已來而适斷,明是餘熱未盡,乘虛入之,則餘血必結,故寒熱有時。

    然非太陽傳入少陽此,因結血之熱緻有此病,故曰使如症狀。

    雖非傳入少陽,而藥仍用小柴胡者,蓋血室之氣,肝主之,肝與膽為表裡,膽因肝受邪,而病如瘧。

    非他藥所宜,故主和表裡,謂上焦之氣和,而驟結之血将自行也。

    若峻攻之如抵當湯證,則犯少陽之禁矣。

     按:以上一條,是言經行未盡而适斷,雖有結血,未為全實,小柴胡加當歸、丹皮、生地以涼之。

     熱入血室證 《金匮要略》曰: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适來,晝日明了,暮則谵語,如見鬼狀,此為熱入血室,治之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也。

     徐注曰:此言熱入血室,不必血結,初即抟邪為患,曰傷寒,即所謂無汗惡寒也。

    曰發熱,病之初也。

    曰經水适來,是經水初行時也。

    邪盛則經氣亦盛,适相值,寒邪必傷營,故汗與血抟,血屬陰主夜,故晝則熱雖發而明了,暮則入陰分,邪挾陰氣而為谵語。

    如見鬼狀者,谵之甚也。

    此為熱入血室者,言血室雖在内,表邪實未嘗犯胃及上二焦,故治法亦唯和表邪,略兼清血室之熱足矣。

    誤以為客邪入内攻之,則所傷實多,故曰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也。

     按:此條是言經行不斷,則熱不留結,勿謂谵語,誤用硝、黃。

    犯其胃氣,刺動榮血,犯其中焦,柴胡和解,犯其上焦。

    但不妄犯,熱随血散,自愈也。

     熱入血室證 《金匮要略》曰: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适來,得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胸脅滿,如結胸狀,谵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也。

    當刺期門,随其實而取之。

     徐注曰:此言經與病值,不即為患,病解後,反抟邪在胸脅作楚,謂中風病。

    雖稍異于前之傷寒,然發熱惡寒,經水适來,與前之邪盛經亦盛無二。

    後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是經在病中行而不礙也。

    卻七八日後,反胸脅滿,如結胸狀,谵語,是入血室之熱,不竄于經,而結于肝之府,故脈所過處為滿,甚則如結胸狀,陰火盛則谵語也。

    然胸脅雖滿,非少陽表邪。

    雖如結胸,非太陽表邪入裡。

    雖谵語,非胃實。

     故曰此熱入血室,亦見不可誤攻胃及上二焦,當刺期門。

    期門,肝之分也。

    此肝實病,瀉其實而取之。

     按:此條言适來即斷,血結在裡為實證,故刺期門以瀉之。

    不善刺者,小柴胡去人參,加桃仁、丹皮、歸尾、山甲以行之。

     熱入血室證 《金匮要略》曰:陽明病,下血谵語者,此為熱入血室,但頭汗出,當刺期門,随其實而瀉之,然汗出者愈。

     徐注曰:此言陽明病亦有熱入血室,但下血、頭汗出不同耳。

    陽明病,即頭痛鼻幹,不眠是也。

    假如轉入陽明之腑,必有汗、谵語等,為可下證。

    何緣下血、谵語,故知為熱入血室。

    然陽明宣通身有汗,此血中有熱而血耗,耗則下虛而厥,身為燥陰所閉,故無汗。

    唯頭則陰不能入,而陽仍通,故汗。

    此病亦由肝實,不當責陽明,故亦刺期門,而曰随其實而瀉之。

    者,通身微微似汗也。

    汗則肝不強而陰陽平,故愈。

     熱入血室證 《金匮要略》曰:婦人中風,發熱惡寒,經水适來,晝則明了,暮則谵語,如見鬼狀,發作有時,此名熱入血室。

    醫者不曉,以剛劑與之,遂緻胸膈不利,涎潮上脘,昏冒不知,當先化其痰,後除其熱。

     慎齋按:以上五條,序《金匮》論婦人傷寒有熱入血室之一證也。

    第一條詳熱入血室證候,下四條言治法也。

     慎齋按:婦人熱入血室,因經水适來,寒邪乘虛襲入,熱血必結,故有谵語見鬼之證。

    仲景第一條用小柴胡湯,以寒熱如症狀,故用之也。

    以下四條,但雲刺期門,随實瀉之,化痰、除熱三法,原以血結于中而用瀉法也。

    可笑庸工不解仲景全文,一遇熱入血室證,即以小柴胡湯一方為主劑,不大謬耶?故凡遇熱入血室,當導血下行,以清熱,不可誤執小柴胡方為戾也。

     熱入血室證 成無己曰:室者,屋室也,謂可停止處。

    人之血室,榮血停止之所,為經脈留會之處,即沖脈也。

    沖脈者,奇經八脈之一,起于腎,下絡氣街,并足陽明,挾臍上行,至胸中而散。

    太仆曰:沖為血海,言諸經之血,朝會于此。

    男子運而行之,女子上為乳汁,下為月水。

    經言任脈通,太沖脈盛,月事以時下是也。

    傷寒之邪,婦人則随經而入,男子由陽明而傳。

    以沖脈與少陰之絡起于腎,女子感邪,太陽随經,便入沖之經,并足陽明,男子陽明内熱,方得入沖脈。

    得熱血必妄行,在男子則下血谵語,在婦人則月水适來。

    陽明病,下血谵語,此為熱入血室。

    蓋言男子,不止謂婦人也。

    婦人傷寒,經水适來适斷,經氣既虛,宮室不閉,邪得乘虛而入,有治而愈,有不治而愈。

    如婦人發熱惡寒,經水适來,得之七八日,熱除脈遲,身涼,胸脅下如結胸狀,谵語,此為熱入血室,當刺期門,随其實而瀉之。

    又婦人中風七八日,續得寒熱,發作有時,經水适斷,此為熱入血室,其血必結,故為瘧狀,發作有時,小柴胡湯主之。

    二者須治而愈。

    婦人傷寒發熱,經水适來,晝則明了,夜則谵語,如見鬼狀,此為熱入血室,無犯胃氣及上中二焦,必自愈,是不須治而愈。

    夫谵語為病邪之甚,何反不須治而愈?蓋結胸谵語,是邪氣留結胸脅而不去,必刺期門,随其實而瀉之。

    寒熱如瘧,發作有時,是血結不行,須小柴胡散之。

    二者既有留邪,必散之可愈。

    若發熱,經水适來,晝日明了,暮則谵語,此經水适來,以裡無留邪,但不妄犯,熱随血散必自愈。

    經雲,血自下,下者愈。

    故無犯胃氣及上二焦必自愈。

    所謂妄犯者,謂恐以谵語為陽明内實攻之,犯其胃氣也。

    此無胸脅之邪,刺期門,恐犯中焦也。

    此無血結,與小柴胡,恐犯上焦也。

    蓋小柴胡解散,則動衛氣,衛出上焦,動衛氣是犯上焦矣。

    刺期門則動榮氣。

    榮出中焦,動榮氣,是犯中焦矣。

    《脈經》曰:無犯胃氣及上中二焦,豈謂藥而不謂針耶? 熱入血室證 許叔微曰:或問熱入血室,何為成結胸?曰:邪氣傳入經絡,與正氣相搏,上下流通,遇經水适來适斷,邪氣乘虛入于血室,血為邪所迫,上入肝經,脈受邪則谵語見鬼,複入膻中,則血結于胸矣。

    何以言之,婦人平居,水養木,方未受孕則為月水,既孕則蓄以養胎,已産上壅為乳,皆血也。

    今邪逐血并,歸于肝經,聚于膻中,結于乳下,故手觸之則痛,非藥可及,當刺期門也。

     熱入血室證 武叔卿曰:小柴胡湯,治太陽傳經病。

    蓋髒血适來,則血室虛,邪氣乘虛入,而為越經證。

    然血室與胃腑,有氣血之分,故谵語有晝夜之别。

    曰如見鬼者,以肝髒邪客而魂不安,本神自病也。

    用小柴胡解表裡之邪,用地黃涼血中之熱。

    沒有不愈,又有刺期門法。

    其加桃仁、紅花,與承氣、抵當等湯者,各因其微甚而瀉之也。

     熱入血室證 楊仁齋曰:凡大小産,熱入血室,小柴胡湯力所不及者,于内加五靈脂,乃以黃連、赤茯苓佐之。

    蓋心主血,黃連、茯苓皆清心涼血之劑,所以收功也。

    若疏利血毒,則《活人書》桃仁承氣有餘勇矣。

     熱入血室證 張路玉曰:沖為血海,即是血室。

    沖脈得熱,則逼血下行,男子亦有是證,不獨婦人也。

     慎齋按:以上五條,序婦人傷寒有熱入血室之證也。

    血室即血海,沖任之脈所系,為藏精受胎之所。

    因婦人血海有餘,遇經行之期,而犯傷寒之邪,則熱邪乘血室之虛,襲入而與血相抟。

    夫肝藏魂,血室虛,則肝無所根據。

    肝受熱邪,則為谵語,為見鬼,肝之魂不能安也。

    故治法,唯有清熱行血,甚則桃仁承氣,微則生地、丹皮、桃仁、紅花、赤芍、五靈脂、甘草、木通、丹參,可以通治之,不可拘執小柴胡湯,為治傷寒熱入血室之定例也。

    夫小柴胡方,為傷寒傳少陽,和解表裡之藥,必欲用之于熱入血室之證。

    豈知柴胡發表,黃芩退熱,半夏行痰,為血家所忌。

    人參補氣助邪,非血熱所宜。

    今人一遇熱入血室之證,便用小柴胡湯定法,曰我遵仲景書也。

    豈知仲景第一條雲,婦人中風,寒熱發作有時,如瘧狀,明屬少陽經證,故曰小柴胡湯主之。

    則小柴胡湯,原為少陽經設也。

    至後四條,但雲必自愈,雲當刺期門,又雲随其實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