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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瀉之。

    實者,熱血結于胸也。

    瀉之者,瀉其實邪也。

    并無小柴胡湯主之一語,則知小柴胡湯,隻因婦人傷寒,有續寒熱如瘧狀之證,故以之治少陽如瘧之病,而本非治熱入血室之證也。

     今人不玩仲景前後原文,漫謂婦人熱入血室,動辄用小柴胡主之,豈不大可嗤耶。

    故凡婦人病熱入血室,有續得寒熱,發作有時,如瘧狀者,小柴胡湯可用也。

    亦必加桃仁、丹皮、五靈脂,以行其血。

    如熱入血室,而無有寒熱如瘧之證,則小柴胡湯斷不可用也。

    舉世懵懵,特表而出之。

     血分水分證 《金匮要略》曰:問病有血分水分,何也?師曰:經水前斷,後病水,名曰血分,此病為難治。

    先病水,後斷經水,名曰水分,此病易治。

    何以故?去水其經自下也。

     血分水分證 《聖濟總錄》曰:血分者,經水通之際,因寒濕傷其沖任,氣壅不行,播在皮膚,邪氣相搏,經血分而為水,發為腫,故曰血分。

    《脈經》曰:經水前斷,後病水者,名曰血分,久不治,積成水腫,即難治。

     血分水分證 《聖濟總錄》曰:水分者,以水氣上溢皮膚,散于四肢,發為腫。

    蓋腎者,胃之關,關門不利,故聚水而從其類也。

    此病與血分相似,治藥有先後耳。

     血分水分證 汪石山曰:凡經先斷,而後病水,少陰脈沉而滑,沉則在裡,滑則為實,沉滑相搏,血結胞門,為血分,難治。

    若先病水,而後病經斷,少陽脈牢,少陰脈細,男子小便不利,婦人經水不通,經通則為血,不利則為水,名水分,易治。

    此因脾肺虛冷,不能通調水道,下輸膀胱,滲洩之令不行,生化之氣不運。

    東垣雲,水飲留積,若土在雨中則為泥,得和氣暖日,水濕去而萬物自生長,用加減腎氣丸、歸脾湯、六君子加木香、炮姜、肉桂。

     血分水分證 陳良甫曰:婦人經水不通,則水化為血,血不通則複化為水。

    故先因經水斷絕,後四肢浮腫,小便不通,名曰血分,是血化為水也,宜椒仁丸。

    若先因小便不通,後身面浮腫,緻經水不通,名曰水分,是水化為血也,宜葶苈丸。

    經脈不通而化為水,流走四肢悉腫滿,亦名血分,其證與水證相類,實非水也,用人參丸。

     張璜按:先浮腫而後經水不通,明系吐虛不能制水,經虛則血不能生,故經止。

    若水化為血等語,真堪捧腹。

     血分水分證 李氏曰:經水斷而後腫,名曰血分,乃瘀血化水,閉塞胞水,此水腫難治,但當調其經,則水自消,用小調經散、葶苈丸加丹皮、牛膝、紅花。

    若先浮腫而後經水不通,名曰水分,乃脾不能制,血與水并,肌肉為之虛腫,紅礬丸、腎氣丸加澤瀉、防己、葶苈、木通。

     血分水分證 薛立齋曰:婦人血分水分證,或因飲食失節,或因六淫七情失宜,以緻脾胃虧損,不能生發,氣血乖違失常,緻形氣不足,邪塞隧道,必用椒仁、葶苈二丸,以宣導其邪,佐以補元氣之藥,庶真氣不複傷也。

     慎齋按:以上七條,序婦人有血分、水分之證也。

    婦人以血用事,而月信其最要也。

    故曰入門看婦人病,先問經期,經期之先後、多寡、枯閉,即可以斷婦病之淺深輕重。

    如血分之病,在經水先斷,而後頭面四肢腫滿,此血不營運,氣壅不化。

    法當通經調血,血行而腫自消。

    若先四肢腫滿,後經水斷絕,此直是水腫病耳,何必名以水分,與血分同出條例耶,此古人分證立名之多惑也。

     血分水分證 《證治要訣》曰:有經事不通,血入四肢,化為水,遂成腫滿,非獨産後為然,名曰血分。

    誤作水治,其害不小,宜調經散。

     血分水分證 武叔卿曰:氣者水之母,血者氣所化。

    非氣無以生血,非血無以養氣。

    若經水不通,則血病氣亦病。

    豈有水不通而能化血乎。

    血不通而化水者,乃是氣壅不能化血而成水也。

    觀桃仁丸,可見矣。

     血分水分證 《婦人良方》曰:婦人血分,如奪命丹、黑神散,皆為要藥。

    血分一證,大小産後多有之。

    唯胎前腳腫不同,産後則皆敗血所緻,當于血上求之。

     血分水分證 《婦人良方》曰:先因經水斷絕,後至四肢浮腫,小便不通,血化為水,名曰血分。

    椒仁丸藥雖峻利,所用不多。

    若畏而不服,有養病害身之患。

    嘗治虛弱人,亦未有誤也。

     《濟陰》按:血既化為水,則以利水為先,而行血溫血,開結破氣,又不可少。

    然非峻利氣悍之物不可,故又佐以大毒之藥。

     慎齋按:以上四條,序治血分用藥之大法也。

    夫血分屬婦人經水不通而緻,必是六淫外侵,七情内傷,以緻脾胃虛衰,不能運化精微。

    故血壅不流,氣不能化,法當補脾健胃,扶養氣血,佐以溫經行血之劑可也。

     椒仁丸,有斑蝥、砒信、甘遂、芫花、黑醜、青,群隊大毒之藥以攻之,禍有不可勝言者。

     《大全》乃曰:治虛弱人未見有誤,是何言欤。

     咽中證 《金匮要略》曰:婦人咽中如有炙脔,半夏濃樸湯主之。

     徐忠可曰:此條即所謂寒傷經絡,凝堅在上也。

    炙脔,譬如幹肉也。

    《千金》所謂咽中帖帖,如有炙肉,吐之不出,吞之不下,狀如有炙脔,數語甚明切。

    此病不因腸胃,故不礙飲食二便。

    不因表邪,故無骨痛寒熱,乃氣為積寒所傷,不與血和,血中之氣溢而浮于咽中,得水濕之氣而凝結難移。

    婦人血分受寒,多積冷結氣,最易得此病,男子亦間有之。

    藥用半夏濃樸湯,乃二陳湯去陳皮、甘草,加濃樸、紫蘇、生姜也。

    半夏降逆,濃樸兼散結,故主之。

    生姜、茯苓,宣至高之滞,而下其濕。

    蘇葉味辛氣香,色紫性溫,能入陰和血,兼歸氣于血,夏天暑傷心陰,能下暑郁。

    而炙脔者用之,則氣與血和,不複上浮也。

     論曰:餘治王小乙,咽中每噎塞,嗽不出,以半夏濃樸湯投之即愈。

    後每複發。

    細問之雲,夜中燈下,每見暈如團,五色,背脊内間酸。

    其人又壯盛,知夏初因受寒,陰氣不足,而肝反郁熱,甚則結寒微動,挾腎氣上沖,咽喉塞噎也。

    即于此方加大劑枸杞、菊花、丹皮、肉桂,暈乃漸除,咽中亦愈,故曰男子間有之,信不誣也。

     咽中證 《産寶百問》曰:喉嚨有咽門,二者各有所司。

    喉嚨者,空虛也。

    肺之系,氣之道,絡肺應天,故屬天氣所生。

    有九節,以通九髒之氣,所以謂之嗌。

    或陰陽之氣,痰結咽喉,膈塞噎狀若梅核,妨礙飲食,久而不愈,即成翻胃,或胸膈痰結,與氣相抟,上逆咽喉之間作聚,狀如炙肉之證也。

    以半夏濃樸湯,治婦人喜怒悲思、憂恐驚怖之氣,結成痰涎,狀如破絮,或如梅核,在咽喉,咯不出,咽不下,此七情所為。

    或中脘痞滿,氣不舒快。

    或痰涎壅盛,上氣喘急。

    或因痰飲中滞,嘔逆惡心。

     慎齋按:以上二條,序婦人有咽中炙脔梅核之證也。

    徐注主寒冷氣,《産寶》主七情痰結。

    一屬外感,一屬内傷,當兼參之。

     瘕癖證 《證治準繩》曰:《大全良方》分癖、諸氣、疝瘕、腹中瘀血、痞食,凡七門。

    者,在腹内,近臍左右,各有一條,筋脈急痛,大者如臂,次者如指,因氣而成,如弦之狀,故名曰。

    癖者,僻在兩肋之間,有時而痛,故名曰癖。

    疝者,痛也。

    瘕者,假也。

    其結聚浮假而痛,推移乃動也。

    八瘕者,黃瘕、青瘕、燥瘕、血瘕、脂瘕、狐瘕、蛇瘕、鼈瘕。

    積在腹内,或腸胃之間,與髒氣結抟堅牢,雖推之不移,名曰,言其病形可征驗也。

    氣壅塞為痞,言其氣痞塞不宣暢也。

    飲食成塊,堅而不移,名曰食。

    瘀血成塊,堅而不移,名曰血。

     若腹中瘀血,則積而未堅,未至于成塊者也。

    大抵推之不動為,推之動為瘕也。

    至疝與癖,則與痛俱,痛即現,不痛即隐。

    在臍左右為,在兩肋間為癖。

    在小腹,牽引腰脅為疝。

    恐學人一時難了,未免淆亂,故總叙條析之。

     瘕癖證 巢元方曰:八瘕者,皆胞胎生産,月水往來,血脈精氣不調所生也。

    腎為陰,主開閉,左為胞門,右為子戶,主月水、生子之道。

    胞門子戶,主精血神氣出入,合于中黃玉門四邊,主持關元,禁閉子精。

    臍下三寸,名曰關元,主藏魂魄。

    婦人之胞,三焦之府,常所從止。

    若婦人經脈俞絡合調,月水以時來至,能生子而無病。

     如經絡榮衛繼絕不通,邪氣便得往來,入合于髒。

    若生血未盡而合陰陽,即令血脈攣急,小腹重急,支滿胸脅,四肢酸痛,飲食不調,結牢惡血不除,月水不時,因生積聚,如懷胎狀,陰中腫,内生風,小便不利,若痛如淋狀,久不複生子。

     慎齋按:《巢氏病源》論婦人八瘕,不外新産、月水之後,感寒濕風冷,凝泣血脈,留滞經絡,閉塞隧道而成也。

    乃強分黃瘕、青瘕、燥瘕、血瘕、脂瘕、狐瘕、蛇瘕、鼈瘕之名,以惑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