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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産後證下
産後浮腫屬敗血停積不可作水氣治
《産寶百問》曰:産後四肢浮腫,由敗血乘虛停積,循經流入四肢,留淫日深,腐壞如水,故令面黃,四肢浮腫。
醫人不識,便作水氣治之。
凡治水,多用導水藥。
極虛人産後既虛,又以藥虛之,是謂重虛,多緻夭枉,服小調經散,血行腫消則愈。
産後浮腫屬血與氣搏留滞經絡 陳無擇曰:産後浮腫多端,有自懷妊腫至産後不退。
亦有産後失于将理,外感寒暑風濕,内則喜怒憂驚,血與氣搏,留滞經絡,氣分血分,不可不辨,當随脈證治之,宜得其情。
小調經散治血分固效,但力淺難憑,不若吳茱湯、枳術湯、奪魂散、大調經散、皆要藥也。
産後浮腫屬風邪搏氣 陳良甫曰:産後勞傷血氣,腠理虛,為風邪所乘,邪搏于氣,不得宣越,令虛腫輕浮,是邪搏于氣,氣腫也。
若皮膚如熟李狀,則變水腫。
氣腫者,發汗即愈。
水腫者,利小便即瘥。
慎齋按:産後虛腫,多屬氣血虛而脾胃弱,榮衛不運所緻。
若雲發汗利小便,是重竭津液,而益虛其虛矣。
豈産後腫,竟作外邪有餘證治乎。
産後浮腫屬體虛有濕熱 朱丹溪曰:産後浮腫,小便少,口渴,惡寒,無力,脈沉,此體虛而有濕熱之積,必上焦滿悶,宜補中導水行氣可也。
方用白術、陳皮、茯苓、川芎、木通。
産後浮腫屬虛大補氣血 朱丹溪曰:産後腫,必用大補氣血為主,少佐蒼術、茯苓,使水自利。
産後浮腫分證治法 薛立齋曰:前證若寒水侮土,宜養脾肺。
若氣虛浮腫,宜益脾胃。
若水氣浮腫,宜補中氣。
又曰:産後浮腫,或兼喘咳,脈沉細無力,此命門火衰,脾土虛寒,八味丸主之。
慎齋按:以上六條,序産後有浮腫之證也。
浮腫雖有風寒濕熱,外邪之感,若産後則屬氣血虛,而脾土不運,肺氣不輸者多。
故《産寶》以下四條,主客邪有餘論;而丹溪、立齋,唯以補氣血,扶脾土為要也。
産後外感風寒發熱不可作傷寒治 李氏曰:産後外感,離床太早,或換衣襲風,冷入下部,令人寒熱似瘧,頭疼不止。
血虛者,芎歸湯加人參、柴、葛。
氣虛者,補中湯加防風、幹姜。
切不可以傷寒法治之。
産後頭痛發熱不可作外傷感冒治 《大全》曰:凡産後頭痛發熱,不可便作外傷感冒治。
此等多是血虛,或者敗血作梗,宜以和平之劑必效,如玉露散,或四物加柴胡。
若便以小柴胡、竹葉石膏之類,不救者多矣。
産後諸發熱狀類傷寒不可發汗 吳蒙齋曰:新産後傷寒,不可輕易發汗。
産時有傷力發熱,有去血過多發熱,有惡露不去發熱,有三日蒸乳發熱,有早起勞動、飲食停滞發熱。
狀類傷寒,要在仔細詳辨,切不可便發汗。
大抵産後,大血空虛,汗之則變筋惕肉,或郁冒昏迷,或搐搦,或便秘,其害非輕。
凡有發熱,宜與四物為君,加柴胡、人參、炮姜最效。
蓋幹姜辛熱,能引血藥入血分,氣藥入氣分,且能去惡生新,有陽生陰長之道。
以熱治熱,深合《内經》之旨。
慎齋按:以上三條,序産後有外感發熱之證也。
産後發熱,狀類傷寒,雖有外感,禁用發表。
唯以養血為主,佐以散風寒之劑。
如生化湯、芎歸湯,倍加川芎、蔥白。
若吳氏論發熱數種,又當分因治之。
如惡露未盡,腹痛未除,形壯脈實,五七朝内不見虛證,人參尚宜斟酌。
如有虛證,必以桃仁與人參同用為當。
産後傷食發熱宜下 《金匮要略》曰:産後病解能食,七八日更發熱,此為胃實,大承氣湯主之。
徐注曰:此條言大虛之後有實證,即當以實治,故謂病解能食,則經絡髒腑之氣俱平,無産後本病可疑。
至七八日更發熱,不惡寒,又無表證可疑。
明是食複之象,故曰胃實,大承氣峻逐之,恐因循緻虛也。
産後傷食發熱類傷寒 《證治要訣》曰:彌月俗名滿肚,多有恣意食物,緻傷食發熱,有類傷寒食複證,宜先用紅丸子一二服,卻進小柴胡湯,此論蓋有所本。
産後傷食發熱不可作血虛治 王節齋曰:産後脾胃大虛,多有過服飲食傷滞發熱者,誤作血虛則不效。
故凡遇産後發熱,須問服何飲食,有無傷積飽悶,惡食洩瀉等證,隻作傷食治之。
若發熱而飲食調者,方用補血正法。
産後傷食發熱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前證若胸膈飽悶,嗳腐惡食,或吞酸吐瀉,發熱,此為飲食停滞,宜四君子加濃樸、楂、曲。
若胸膈悶滿,食少發熱,或食難化,此為脾氣虛弱,宜四君子加炮姜。
若用峻厲之劑,複傷元氣,則謬矣。
慎齋按:以上四條,序産後有傷食發熱之證也。
産後發熱有六證,一曰血虛發熱,二曰勞力發熱,三曰瘀血發熱,四曰風寒發熱,五曰傷食發熱,六曰蒸乳發熱。
須分有餘不足治法,如血虛、勞力為不足,瘀血、傷食、風寒、蒸乳,為不足中之有餘。
不足者固宜大補氣血,而不足中之有餘,亦不可以務末而忘本也。
《金匮》胃實一證,雖下亦當酌量。
産後發熱屬肝虛血燥 趙養葵曰:如胎前原有陰火證,至産後去血過多,必大發熱,煩躁汗出等證。
若根據前法,大補氣血,其證必甚,當用逍遙散以清肝火,養肝血。
因去血既多,肝虛血燥之故,不可泥于氣血虛之論也。
産後發熱屬陰虛生内熱 朱丹溪曰:産後發熱,此熱非有餘之熱,乃陰虛生内熱耳,以補陰藥大劑服之。
必用幹姜者何也?曰:幹姜能入肺利氣,入肝經引血藥生血。
然不可獨用,與補陰藥同用,此造化自然之妙。
婁全善曰:産後發熱,多屬虛寒,唯幹姜加入補陰藥中神效,此丹溪之法也。
産後發熱屬陰虛陽浮于外 王節齋曰:婦人産後陰虛,陽無所根據,浮散于外,故發熱。
用四物湯補血,以炙幹姜之苦溫從治,收其浮散,以歸于陰也。
産後發熱屬血脫陽無所附 薛立齋曰:新産婦人,陰血暴亡,陽無所附而外熱,四物加炮姜,補陰以配陽。
若誤服寒涼克伐之劑而外熱,此為寒氣格陽于外,四君子加姜、桂,不應,急加附子。
若肌膚發熱,面赤,大渴引飲,此血脫發燥也,當歸補血湯。
産後陰虛發熱宜補氣 趙養葵曰:産後大失血,陰血暴亡,必大發熱,名陰虛發熱。
此陰字,正謂氣血之陰。
若以涼藥正治必斃,正所謂證象白虎,誤服白虎必死。
此時偏不用四物,有形之物,不能速化幾希之氣。
急用獨參湯,或當歸補血湯,使無形生出有形來。
陽生陰長之妙,不可不知也。
産後發熱不可作火治誤用寒涼 薛立齋曰:産後虛煩發熱,乃陽随陰散,氣血俱虛,故惡寒發熱。
若誤作火證,投以涼劑,禍在反掌。
論丹溪治産後發熱用方之法 武叔卿曰:丹溪治産後發熱,以芎、歸、四君子加黃。
不用芍、地者,以新産後用血脫益氣之法,不宜斂降涼血,以伐生氣也。
熱甚者,加幹姜。
若産後陰血弱發熱,四物加茯苓,熱甚加炮姜。
此方全不用氣藥,是血虛氣不虛也。
加茯苓者,使大氣降而陰自生,陰生則熱自退。
熱甚加炒幹姜者,不從陽引陰,亦可從陰引陽,微乎微乎。
慎齋按:以上七條,序産後有發熱之證也。
産後發熱,有風寒,有傷食,有瘀血,有蒸乳而外,大抵屬陰血虛,而陽浮外。
故當以辛溫從治,戒用寒涼。
若肝虛血燥,則宜補血。
逍遙散清火,亦宜慎用。
陰血大脫,又當益氣,毋用補血。
此又用藥之權衡也。
産後乍寒乍熱屬敗血不散 郭稽中曰:産後乍寒乍熱者何?答曰:陰陽不和,敗血不散,能令乍寒乍熱也。
産後血氣虛損,陰陽不和,陰勝則乍寒,陽勝則乍熱,陰陽相乘,則或寒或熱。
産因勞傷髒腑,血弱不得宣越,故令敗血不散。
入于肺則熱,入幹脾則寒。
醫人誤作瘧治,則謬矣。
陰陽不和,宜增損四物湯。
敗血不散,宜奪命丹。
又問二者何以别之?曰:時有刺痛者,敗血也。
但寒熱無他證者,陰陽不和也。
産後敗血不散寒熱為閉陰閉陽 陳無擇曰:産後乍寒乍熱,榮衛不和,難以輕議。
若敗血不散,豈止脾肺二髒。
大抵一陰閉一陽,即作寒熱。
陰勝故寒,陽勝故熱。
隻可雲敗血循經流入,閉諸陰則寒,閉諸陽則熱,血氣與衛氣解則休,遇再會而複作,大調經散,入醋煎佳。
産後敗血閉陰閉陽之辨 武叔卿曰:閉陰閉陽之說,率難理解。
敗血閉陰則寒,閉陽則熱,而有休解會作之時,則似瘧矣。
若瘀血,為有形之物,閉則壅矣,安有解會之所。
愚謂血閉于陽經,榮衛行之不通則寒;血閉于陰經,榮衛行之不通則熱,故必瘀通而寒熱自已。
又,就大調經散而言,行瘀于内也;五積散,行瘀于外也。
又,外經或為寒客則肺病,肺病而榮衛不通則熱;内腑或為冷物所傷則脾病,脾病而榮衛不通則寒。
故所用之方,一主裡,一主表,亦或内外俱瘀,則寒熱并作,二藥又均不可廢。
産後陰陽不足寒熱用藥不同 薛立齋曰:按良甫雲,此由氣血虛損,陰陽不和,宜四物加減。
若敗血不散,腹内作痛,宜奪命丹。
夫陽氣不足,陰氣上入陽中而惡寒者,補中湯。
若陰氣不足,陽氣下陷,陰中發熱者,六味丸。
若氣血不足,惡寒發熱者,八珍湯。
慎齋按:以上五條,序産後有寒熱往來之證也。
寒熱往來,為少陽經病。
産後見之,明屬陰陽兩虛,榮衛不和之候,當遵丹溪大補氣血為治,非小柴胡可例也。
若雲敗血
醫人不識,便作水氣治之。
凡治水,多用導水藥。
極虛人産後既虛,又以藥虛之,是謂重虛,多緻夭枉,服小調經散,血行腫消則愈。
産後浮腫屬血與氣搏留滞經絡 陳無擇曰:産後浮腫多端,有自懷妊腫至産後不退。
亦有産後失于将理,外感寒暑風濕,内則喜怒憂驚,血與氣搏,留滞經絡,氣分血分,不可不辨,當随脈證治之,宜得其情。
小調經散治血分固效,但力淺難憑,不若吳茱湯、枳術湯、奪魂散、大調經散、皆要藥也。
産後浮腫屬風邪搏氣 陳良甫曰:産後勞傷血氣,腠理虛,為風邪所乘,邪搏于氣,不得宣越,令虛腫輕浮,是邪搏于氣,氣腫也。
若皮膚如熟李狀,則變水腫。
氣腫者,發汗即愈。
水腫者,利小便即瘥。
慎齋按:産後虛腫,多屬氣血虛而脾胃弱,榮衛不運所緻。
若雲發汗利小便,是重竭津液,而益虛其虛矣。
豈産後腫,竟作外邪有餘證治乎。
産後浮腫屬體虛有濕熱 朱丹溪曰:産後浮腫,小便少,口渴,惡寒,無力,脈沉,此體虛而有濕熱之積,必上焦滿悶,宜補中導水行氣可也。
方用白術、陳皮、茯苓、川芎、木通。
産後浮腫屬虛大補氣血 朱丹溪曰:産後腫,必用大補氣血為主,少佐蒼術、茯苓,使水自利。
産後浮腫分證治法 薛立齋曰:前證若寒水侮土,宜養脾肺。
若氣虛浮腫,宜益脾胃。
若水氣浮腫,宜補中氣。
又曰:産後浮腫,或兼喘咳,脈沉細無力,此命門火衰,脾土虛寒,八味丸主之。
慎齋按:以上六條,序産後有浮腫之證也。
浮腫雖有風寒濕熱,外邪之感,若産後則屬氣血虛,而脾土不運,肺氣不輸者多。
故《産寶》以下四條,主客邪有餘論;而丹溪、立齋,唯以補氣血,扶脾土為要也。
産後外感風寒發熱不可作傷寒治 李氏曰:産後外感,離床太早,或換衣襲風,冷入下部,令人寒熱似瘧,頭疼不止。
血虛者,芎歸湯加人參、柴、葛。
氣虛者,補中湯加防風、幹姜。
切不可以傷寒法治之。
産後頭痛發熱不可作外傷感冒治 《大全》曰:凡産後頭痛發熱,不可便作外傷感冒治。
此等多是血虛,或者敗血作梗,宜以和平之劑必效,如玉露散,或四物加柴胡。
若便以小柴胡、竹葉石膏之類,不救者多矣。
産後諸發熱狀類傷寒不可發汗 吳蒙齋曰:新産後傷寒,不可輕易發汗。
産時有傷力發熱,有去血過多發熱,有惡露不去發熱,有三日蒸乳發熱,有早起勞動、飲食停滞發熱。
狀類傷寒,要在仔細詳辨,切不可便發汗。
大抵産後,大血空虛,汗之則變筋惕肉,或郁冒昏迷,或搐搦,或便秘,其害非輕。
凡有發熱,宜與四物為君,加柴胡、人參、炮姜最效。
蓋幹姜辛熱,能引血藥入血分,氣藥入氣分,且能去惡生新,有陽生陰長之道。
以熱治熱,深合《内經》之旨。
慎齋按:以上三條,序産後有外感發熱之證也。
産後發熱,狀類傷寒,雖有外感,禁用發表。
唯以養血為主,佐以散風寒之劑。
如生化湯、芎歸湯,倍加川芎、蔥白。
若吳氏論發熱數種,又當分因治之。
如惡露未盡,腹痛未除,形壯脈實,五七朝内不見虛證,人參尚宜斟酌。
如有虛證,必以桃仁與人參同用為當。
産後傷食發熱宜下 《金匮要略》曰:産後病解能食,七八日更發熱,此為胃實,大承氣湯主之。
徐注曰:此條言大虛之後有實證,即當以實治,故謂病解能食,則經絡髒腑之氣俱平,無産後本病可疑。
至七八日更發熱,不惡寒,又無表證可疑。
明是食複之象,故曰胃實,大承氣峻逐之,恐因循緻虛也。
産後傷食發熱類傷寒 《證治要訣》曰:彌月俗名滿肚,多有恣意食物,緻傷食發熱,有類傷寒食複證,宜先用紅丸子一二服,卻進小柴胡湯,此論蓋有所本。
産後傷食發熱不可作血虛治 王節齋曰:産後脾胃大虛,多有過服飲食傷滞發熱者,誤作血虛則不效。
故凡遇産後發熱,須問服何飲食,有無傷積飽悶,惡食洩瀉等證,隻作傷食治之。
若發熱而飲食調者,方用補血正法。
産後傷食發熱分證用藥 薛立齋曰:前證若胸膈飽悶,嗳腐惡食,或吞酸吐瀉,發熱,此為飲食停滞,宜四君子加濃樸、楂、曲。
若胸膈悶滿,食少發熱,或食難化,此為脾氣虛弱,宜四君子加炮姜。
若用峻厲之劑,複傷元氣,則謬矣。
慎齋按:以上四條,序産後有傷食發熱之證也。
産後發熱有六證,一曰血虛發熱,二曰勞力發熱,三曰瘀血發熱,四曰風寒發熱,五曰傷食發熱,六曰蒸乳發熱。
須分有餘不足治法,如血虛、勞力為不足,瘀血、傷食、風寒、蒸乳,為不足中之有餘。
不足者固宜大補氣血,而不足中之有餘,亦不可以務末而忘本也。
《金匮》胃實一證,雖下亦當酌量。
産後發熱屬肝虛血燥 趙養葵曰:如胎前原有陰火證,至産後去血過多,必大發熱,煩躁汗出等證。
若根據前法,大補氣血,其證必甚,當用逍遙散以清肝火,養肝血。
因去血既多,肝虛血燥之故,不可泥于氣血虛之論也。
産後發熱屬陰虛生内熱 朱丹溪曰:産後發熱,此熱非有餘之熱,乃陰虛生内熱耳,以補陰藥大劑服之。
必用幹姜者何也?曰:幹姜能入肺利氣,入肝經引血藥生血。
然不可獨用,與補陰藥同用,此造化自然之妙。
婁全善曰:産後發熱,多屬虛寒,唯幹姜加入補陰藥中神效,此丹溪之法也。
産後發熱屬陰虛陽浮于外 王節齋曰:婦人産後陰虛,陽無所根據,浮散于外,故發熱。
用四物湯補血,以炙幹姜之苦溫從治,收其浮散,以歸于陰也。
産後發熱屬血脫陽無所附 薛立齋曰:新産婦人,陰血暴亡,陽無所附而外熱,四物加炮姜,補陰以配陽。
若誤服寒涼克伐之劑而外熱,此為寒氣格陽于外,四君子加姜、桂,不應,急加附子。
若肌膚發熱,面赤,大渴引飲,此血脫發燥也,當歸補血湯。
産後陰虛發熱宜補氣 趙養葵曰:産後大失血,陰血暴亡,必大發熱,名陰虛發熱。
此陰字,正謂氣血之陰。
若以涼藥正治必斃,正所謂證象白虎,誤服白虎必死。
此時偏不用四物,有形之物,不能速化幾希之氣。
急用獨參湯,或當歸補血湯,使無形生出有形來。
陽生陰長之妙,不可不知也。
産後發熱不可作火治誤用寒涼 薛立齋曰:産後虛煩發熱,乃陽随陰散,氣血俱虛,故惡寒發熱。
若誤作火證,投以涼劑,禍在反掌。
論丹溪治産後發熱用方之法 武叔卿曰:丹溪治産後發熱,以芎、歸、四君子加黃。
不用芍、地者,以新産後用血脫益氣之法,不宜斂降涼血,以伐生氣也。
熱甚者,加幹姜。
若産後陰血弱發熱,四物加茯苓,熱甚加炮姜。
此方全不用氣藥,是血虛氣不虛也。
加茯苓者,使大氣降而陰自生,陰生則熱自退。
熱甚加炒幹姜者,不從陽引陰,亦可從陰引陽,微乎微乎。
慎齋按:以上七條,序産後有發熱之證也。
産後發熱,有風寒,有傷食,有瘀血,有蒸乳而外,大抵屬陰血虛,而陽浮外。
故當以辛溫從治,戒用寒涼。
若肝虛血燥,則宜補血。
逍遙散清火,亦宜慎用。
陰血大脫,又當益氣,毋用補血。
此又用藥之權衡也。
産後乍寒乍熱屬敗血不散 郭稽中曰:産後乍寒乍熱者何?答曰:陰陽不和,敗血不散,能令乍寒乍熱也。
産後血氣虛損,陰陽不和,陰勝則乍寒,陽勝則乍熱,陰陽相乘,則或寒或熱。
産因勞傷髒腑,血弱不得宣越,故令敗血不散。
入于肺則熱,入幹脾則寒。
醫人誤作瘧治,則謬矣。
陰陽不和,宜增損四物湯。
敗血不散,宜奪命丹。
又問二者何以别之?曰:時有刺痛者,敗血也。
但寒熱無他證者,陰陽不和也。
産後敗血不散寒熱為閉陰閉陽 陳無擇曰:産後乍寒乍熱,榮衛不和,難以輕議。
若敗血不散,豈止脾肺二髒。
大抵一陰閉一陽,即作寒熱。
陰勝故寒,陽勝故熱。
隻可雲敗血循經流入,閉諸陰則寒,閉諸陽則熱,血氣與衛氣解則休,遇再會而複作,大調經散,入醋煎佳。
産後敗血閉陰閉陽之辨 武叔卿曰:閉陰閉陽之說,率難理解。
敗血閉陰則寒,閉陽則熱,而有休解會作之時,則似瘧矣。
若瘀血,為有形之物,閉則壅矣,安有解會之所。
愚謂血閉于陽經,榮衛行之不通則寒;血閉于陰經,榮衛行之不通則熱,故必瘀通而寒熱自已。
又,就大調經散而言,行瘀于内也;五積散,行瘀于外也。
又,外經或為寒客則肺病,肺病而榮衛不通則熱;内腑或為冷物所傷則脾病,脾病而榮衛不通則寒。
故所用之方,一主裡,一主表,亦或内外俱瘀,則寒熱并作,二藥又均不可廢。
産後陰陽不足寒熱用藥不同 薛立齋曰:按良甫雲,此由氣血虛損,陰陽不和,宜四物加減。
若敗血不散,腹内作痛,宜奪命丹。
夫陽氣不足,陰氣上入陽中而惡寒者,補中湯。
若陰氣不足,陽氣下陷,陰中發熱者,六味丸。
若氣血不足,惡寒發熱者,八珍湯。
慎齋按:以上五條,序産後有寒熱往來之證也。
寒熱往來,為少陽經病。
産後見之,明屬陰陽兩虛,榮衛不和之候,當遵丹溪大補氣血為治,非小柴胡可例也。
若雲敗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