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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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順承天施,地之道也。
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鹹亨。
疆,居良反。
下同。
言亨也。
德合無疆,謂配乾也。
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
言利貞也。
馬,乾之象,而以為地類者。
牝,陰物,而馬又行地之物也。
行地無疆,則順而健矣。
柔順利貞,坤之德也。
「君子攸行」,人之所行如坤之德也。
所行如是,則其占如下文所雲也。
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陽大陰小,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
故坤之德,常減于乾之半也。
東北雖喪朋,然反之西南,則終有慶矣。
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安而且貞,地之德也。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地,坤之象。
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勢之順,則見其高下相因之無窮,至順極厚而無所不載也。
初六,履霜,堅冰至。
六,陰爻之名。
陰數六老而八少,故謂陰爻為六也。
霜,陰氣所結,盛則水凍而為冰。
此爻陰始生于下,其端甚微,而其勢必盛,故其象如履霜,則知堅冰之将至也。
夫陰陽者,造化之本,不能相無,而消長有常,亦非人所能損益也。
然陽主生,陰主殺,則其類有淑慝之分焉。
故聖人作《易》,于其不能相無者,既以健順仁義之屬明之,而無所偏主。
至其消長之際,淑慝之分,則未嘗不緻其扶陽抑陰之意焉。
蓋所以贊化育而參天地者,其旨深矣。
不言其占者,謹微之意,已可見于象中矣。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緻其道,至堅冰也。
凝,魚陵反。
馴,似遵反。
按,《魏志》作「初六,履霜」,今當從之。
馴,順習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柔順正固,坤之直也。
賦形有定,坤之方也。
德合無疆,坤之大也。
六二柔順而中正,又得坤道之純者。
故其德内直外方而又盛大,不待學習而無不利。
占者有其德,則其占如是也。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
「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六陰三陽,内含章美,可貞以守。
然居下之上,不終含藏,故或時出而從上之事,則始雖無成,而後必有終。
爻有此象,故戒占者有此德,則如此占也。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
「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知,音智。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括,古活反。
譽,音餘,又音預。
括囊,言結囊口而不出也。
譽者,過實之名。
謹密如是,則無咎而亦無譽矣。
六四重陰不中,故其象占如此。
蓋或事當謹密,或時當隐遁也。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
黃,中色。
裳,下飾。
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内而見于外,故其象如此。
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
占者德必如是,則其占亦如是矣。
《春秋傳》:南蒯将叛,筮得此爻,以為大吉。
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
外疆内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
故曰:黃裳,元吉。
黃,中之色也。
裳,下之飾也。
元,善之長也。
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
且夫《易》不可以占險,三者有阙,筮雖當,未也。
」後蒯果敗。
此可以見占法矣。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文在中而見于外也。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
陰盛之極,至與陽争,兩敗俱傷。
其象如此,占者如是,其兇可知。
《象》曰:「龍戰于野」,其道窮也。
用六,利永貞。
用六,言凡筮得陰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
亦通例也。
以此卦純陰而居首,故發之。
遇此卦而六爻俱變者,其占如此辭。
蓋陰柔而不能固守,變而為陽,則能永貞矣。
故戒占者以利永貞,即《乾》之利貞也。
自《坤》而變,故不足于元亨雲。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初陰後陽,故曰大終。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剛、方,釋牝馬之貞也。
方,謂生物有常。
後得主而有常,《程傳》曰:「‘主’下當有‘利’字。
」含萬物而化光。
複明亨義。
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複明順承天之義。
此以上,申《彖傳》之意。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
由辯之不早辯也。
《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古字「順」、「慎」通用,按此當作慎,言當辯之于微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
君子敬以直内,義以方外。
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此以學而言之也。
正,謂本體。
義,謂裁制。
敬,則本體之守也。
直内、方外,《程傳》備矣。
不孤,言大也。
疑故習而後利,不疑則何假于習。
傳曰:「直,言其正也,方,言其義也。
君子主敬以直其内,守義以方其外。
敬立而内直,義形而外方。
義形于外,非在外也。
敬義既立,其德盛矣。
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
無所用而不周,無所施而不利,孰為疑乎?」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
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
天地閉,賢人隐。
《易》曰:「括囊,無咎,無譽。
」蓋言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黃中,言中德在内。
釋「黃」字之義也。
正位居體,雖在尊位,而居下體。
釋「裳」字之義也。
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于事業,美之至也。
美在其中,複釋黃中。
暢于四支,複釋居體。
陰疑于陽必戰,為其嫌于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
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
天玄而地黃。
為,于僞反。
離,力智反。
夫,音扶。
疑,謂鈞敵而無小大之差也。
坤雖無陽,然陽未嘗無也。
血,陰屬,蓋氣陽而血陰也。
玄黃,天地之正色,言陰陽皆傷也。
此以上,申《象傳》之意。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貞。
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屯,張倫反。
震坎,皆三畫卦之名。
震,一陽動于二陰之下,故其德為動,其象為雷。
坎,一陽陷于二陰之間,故其德為陷、為險,其象為雲、為雨、為水。
屯,六畫卦之名也,難也,物始生而未通之意。
故其為字,象屮穿地始出而未申也。
其卦以震遇坎,乾、坤始交而遇險陷,故其名為屯。
震動在下,坎險在上,是能動乎險中。
能動雖可以亨,而在險,則宜守正,而未可遽進。
故筮得之者,其占為大亨而利于正,但未可遽有所往耳。
又,初九,陽居陰下,而為成卦之主,是能以賢下人,得民而可君之 象。
故筮立君者,遇之則吉也。
《彖》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
難,去聲。
六二《象》同。
以二體釋卦名義。
始交,謂震。
難生,謂坎。
動乎險中,大亨貞。
以二體之德釋卦辭。
動,震之為也。
險,坎之地也。
自此以下,釋「元亨利貞」,乃用文王本意。
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甯。
以二體之象釋卦辭。
雷,震象。
雨,坎象。
天造,猶言天運。
草,雜亂。
昧,晦冥也。
陰陽交而雷雨作,雜亂晦冥,塞乎兩間。
天下未定,名分未明,宜立君以統治,而未可遽謂安甯之是也。
不取初九爻義者,取義多端,姑舉其一也。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坎不言水而言雲者,未通之意。
經綸,治絲之事。
經引之,綸理之也。
屯難之世,君子有為之時也。
初九,盤桓,利居貞,利建侯。
盤,步幹反。
盤桓,難進之貌。
屯難之初,以陽在下,又居動體,而上應陰柔險陷之爻,故有盤桓之象。
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于居貞。
又本成卦之主,以陽下陰,為民所歸,侯之象也。
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利建以為侯也。
《象》曰:雖盤桓,志行正也。
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下,遐嫁反。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邅,張連反。
乘,繩澄反,又音繩。
班,分布不進之貌。
字,許嫁也。
《禮》曰:「女子許嫁,笄而字。
」六二,陰柔中正,有應于上,而乘初剛,故為所難而邅回不進。
然初非為寇也,乃求與己為婚媾耳。
但己守正,故不之許,至于十年,數窮理極,則妄求者去,正應者合,而可許矣。
爻有此象,故因以戒占者。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幾,音機。
舍,音扌舍。
《象》同。
陰柔居下,不中不正,上無正應,妄行取困,為逐鹿無虞陷入林中之象。
君子見幾,不如舍去。
若往逐而不舍,必緻羞吝。
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陰柔居屯,不能上進,故為乘馬班如之象。
然初九守正居下,以應于己,故其占為下求婚媾則吉也。
《象》曰:求而往,明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兇。
九五雖以陽剛中正居尊位,然當屯之時,陷于險中,雖有六二正應,而陰柔才弱,不足以濟。
初九得民于下,衆皆歸之。
九五坎體,有膏潤而不得施,為屯其膏之象。
占者以處小事,則守正猶可獲吉,以處大事,則雖正而不免于兇。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施,始豉反。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陰柔無應,處屯之終。
進無所之,憂懼而已。
故其象如此。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長,直良反。
坎下,艮上。
蒙:亨。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初筮告,再三渎,渎則不告。
利貞。
告,音谷。
三,息暫反。
渎,音獨。
艮,亦三畫卦之名。
一陽止于二陰之上,故其德為止,其象為山。
蒙,昧也,物生之初,蒙昧未明也。
其卦以坎遇艮,山下有險,蒙之地也,内險外止,蒙之意也。
故其名為蒙。
「亨」以下,占辭也。
九二,内卦之主,以剛居中,能發人之蒙者,而與六五陰陽相應。
故遇此卦者,有亨道也。
我,二也。
童蒙,幼稚而蒙昧,謂"五也。
筮者明,則人當求我而其亨在人。
筮者暗,則我當求人而亨在我。
人求我者,當視其可否而應之。
我求人者,當緻其精一而扣之。
而明者之養蒙,與蒙者之自養,又皆利于以正也。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
以卦象,卦德釋卦名,有兩義。
「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
「初筮告」,以剛中也。
「再三渎,渎則不告」,渎蒙也。
蒙以養正,聖功也。
以卦體釋卦辭也。
九二以可亨之道,發人之蒙,而又得其時之中,謂如下文所指之事,皆以亨行而當其可也。
志應者,二剛明,五柔暗,故二不求五,而五求二,其志自相應也。
以剛中者,以剛而中,故能告而有節也。
渎,筮者二三,則問者固渎,而告者亦渎矣。
蒙以養正,乃作聖之功,所以釋「利貞」之義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行,下孟反。
六三《象》同。
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漸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說,吐活反。
桎,音質。
梏,古毒反。
以陰居下,蒙之甚也。
占者遇此,當發其蒙。
然發之之道,當痛懲而暫舍之,以觀其後。
若遂往而不舍,則緻羞吝矣。
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發蒙之初,法不可不正。
懲戒所以正法也。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九二以陽剛為内卦之主,統治群陰,當發蒙之任者。
然所治既廣,物性不齊,不可一概取必。
而爻之德剛而不過,為能有所包容之象。
又,以陽受陰,為納婦之象。
又,居下位而能任上事,為子克家之象。
故占者有其德而當其事,則如是而吉也。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指二五之應。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取,七具反。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女之見金夫而不能有其身之象也。
占者遇之,則其取女必得如是之人,無所利矣。
金夫,蓋以金賂己而挑之,若魯秋胡之為者。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順,當作「慎」。
蓋「順」、「慎」古字通用。
《荀子》「順墨」作「慎墨」,且「行不慎」,于經意尤親切,今當從之。
六四,困蒙,吝。
既遠于陽,又無正應,為困于蒙之象。
占者如是,可羞吝也。
能求剛明之德而親近之,則可免矣。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遠,于萬反。
實,葉韻去聲。
六五,童蒙,吉。
柔中居尊,下應九二,純一未發,以聽于人,故其象為童蒙,而其占為如是,則吉也。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以剛居上,治蒙過剛,故為擊蒙之象。
然取必太過,攻治太深,則必反為之害。
惟捍其外,誘以全其真純,則雖過于嚴密,乃為得宜。
故戒占者如此。
凡事皆然,不止為誨人也。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禦寇以剛,上下皆得其道。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需,待也。
以乾遇坎,乾健坎險,以剛遇險,而不遽進以陷于險,待之義也。
孚,信之在中者也。
其卦九五以坎體中實,陽剛中正而居尊位,為有孚得正之象。
坎水在前,乾健臨之,将涉水而不輕進之象。
故占者為有所待,而能有信,則光亨矣。
若又得正,則吉,而利涉大川。
正固無所不利,而涉川尤貴于能待,則不欲速而犯難也。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
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此以卦德釋卦名義。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以卦體及兩象釋卦辭。
《象》曰:雲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上,上聲。
樂,音洛。
雲上于天,無所複為,待其陰陽之和而自雨爾。
事之當需者,亦不容更有所為,但飲食宴樂,俟其自至而已。
一有所為,則非需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
郊,曠遠之地,未近于險之象也,而初九陽剛,又有能恒于其所之象,故戒占者能如是,則無咎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
「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
難,去聲。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沙,則近于險矣。
言語之傷,亦災害之小者。
漸進,近坎,故有此象。
剛中能需,故得終吉。
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
順承天施,地之道也。
坤厚載物,德合無疆,含弘光大,品物鹹亨。
疆,居良反。
下同。
言亨也。
德合無疆,謂配乾也。
牝馬地類,行地無疆,柔順利貞,君子攸行。
言利貞也。
馬,乾之象,而以為地類者。
牝,陰物,而馬又行地之物也。
行地無疆,則順而健矣。
柔順利貞,坤之德也。
「君子攸行」,人之所行如坤之德也。
所行如是,則其占如下文所雲也。
先迷失道,後順得常,西南得朋,乃與類行,東北喪朋,乃終有慶。
陽大陰小,陽得兼陰,陰不得兼陽。
故坤之德,常減于乾之半也。
東北雖喪朋,然反之西南,則終有慶矣。
安貞之吉,應地無疆。
安而且貞,地之德也。
《象》曰:地勢坤,君子以厚德載物。
地,坤之象。
亦一而已,故不言重,而言其勢之順,則見其高下相因之無窮,至順極厚而無所不載也。
初六,履霜,堅冰至。
六,陰爻之名。
陰數六老而八少,故謂陰爻為六也。
霜,陰氣所結,盛則水凍而為冰。
此爻陰始生于下,其端甚微,而其勢必盛,故其象如履霜,則知堅冰之将至也。
夫陰陽者,造化之本,不能相無,而消長有常,亦非人所能損益也。
然陽主生,陰主殺,則其類有淑慝之分焉。
故聖人作《易》,于其不能相無者,既以健順仁義之屬明之,而無所偏主。
至其消長之際,淑慝之分,則未嘗不緻其扶陽抑陰之意焉。
蓋所以贊化育而參天地者,其旨深矣。
不言其占者,謹微之意,已可見于象中矣。
《象》曰:履霜堅冰,陰始凝也。
馴緻其道,至堅冰也。
凝,魚陵反。
馴,似遵反。
按,《魏志》作「初六,履霜」,今當從之。
馴,順習也。
六二,直方大,不習無不利。
柔順正固,坤之直也。
賦形有定,坤之方也。
德合無疆,坤之大也。
六二柔順而中正,又得坤道之純者。
故其德内直外方而又盛大,不待學習而無不利。
占者有其德,則其占如是也。
《象》曰:六二之動,直以方也。
「不習無不利」,地道光也。
六三,含章可貞,或從王事,無成有終。
六陰三陽,内含章美,可貞以守。
然居下之上,不終含藏,故或時出而從上之事,則始雖無成,而後必有終。
爻有此象,故戒占者有此德,則如此占也。
《象》曰:「含章可貞」,以時發也。
「或從王事」,知光大也。
知,音智。
六四,括囊,無咎,無譽。
括,古活反。
譽,音餘,又音預。
括囊,言結囊口而不出也。
譽者,過實之名。
謹密如是,則無咎而亦無譽矣。
六四重陰不中,故其象占如此。
蓋或事當謹密,或時當隐遁也。
《象》曰:「括囊,無咎」,慎不害也。
六五,黃裳,元吉。
黃,中色。
裳,下飾。
六五,以陰居尊,中順之德,充諸内而見于外,故其象如此。
而其占為大善之吉也。
占者德必如是,則其占亦如是矣。
《春秋傳》:南蒯将叛,筮得此爻,以為大吉。
子服惠伯曰:「忠信之事則可,不然必敗。
外疆内溫,忠也,和以率貞,信也。
故曰:黃裳,元吉。
黃,中之色也。
裳,下之飾也。
元,善之長也。
中不忠,不得其色,下不共,不得其飾,事不善,不得其極。
且夫《易》不可以占險,三者有阙,筮雖當,未也。
」後蒯果敗。
此可以見占法矣。
《象》曰:「黃裳,元吉」,文在中也。
文在中而見于外也。
上六,龍戰于野,其血玄黃。
陰盛之極,至與陽争,兩敗俱傷。
其象如此,占者如是,其兇可知。
《象》曰:「龍戰于野」,其道窮也。
用六,利永貞。
用六,言凡筮得陰爻者,皆用六而不用八。
亦通例也。
以此卦純陰而居首,故發之。
遇此卦而六爻俱變者,其占如此辭。
蓋陰柔而不能固守,變而為陽,則能永貞矣。
故戒占者以利永貞,即《乾》之利貞也。
自《坤》而變,故不足于元亨雲。
《象》曰:用六永貞,以大終也。
初陰後陽,故曰大終。
《文言》曰:坤,至柔而動也剛,至靜而德方,剛、方,釋牝馬之貞也。
方,謂生物有常。
後得主而有常,《程傳》曰:「‘主’下當有‘利’字。
」含萬物而化光。
複明亨義。
坤道其順乎,承天而時行。
複明順承天之義。
此以上,申《彖傳》之意。
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
臣弑其君,子弑其父,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來者漸矣。
由辯之不早辯也。
《易》曰:「履霜,堅冰至」,蓋言順也。
古字「順」、「慎」通用,按此當作慎,言當辯之于微也。
直其正也,方其義也。
君子敬以直内,義以方外。
敬義立而德不孤,「直方大,不習無不利」,則不疑其所行也。
此以學而言之也。
正,謂本體。
義,謂裁制。
敬,則本體之守也。
直内、方外,《程傳》備矣。
不孤,言大也。
疑故習而後利,不疑則何假于習。
傳曰:「直,言其正也,方,言其義也。
君子主敬以直其内,守義以方其外。
敬立而内直,義形而外方。
義形于外,非在外也。
敬義既立,其德盛矣。
不期大而大矣,德不孤也。
無所用而不周,無所施而不利,孰為疑乎?」 陰雖有美,含之以從王事,弗敢成也。
地道也,妻道也,臣道也,地道無成,而代有終也。
天地變化,草木蕃。
天地閉,賢人隐。
《易》曰:「括囊,無咎,無譽。
」蓋言謹也。
君子黃中通理,黃中,言中德在内。
釋「黃」字之義也。
正位居體,雖在尊位,而居下體。
釋「裳」字之義也。
美在其中,而暢于四支,發于事業,美之至也。
美在其中,複釋黃中。
暢于四支,複釋居體。
陰疑于陽必戰,為其嫌于無陽也,故稱龍焉,猶未離其類也,故稱血焉。
夫玄黃者,天地之雜也。
天玄而地黃。
為,于僞反。
離,力智反。
夫,音扶。
疑,謂鈞敵而無小大之差也。
坤雖無陽,然陽未嘗無也。
血,陰屬,蓋氣陽而血陰也。
玄黃,天地之正色,言陰陽皆傷也。
此以上,申《象傳》之意。
震下,坎上。
屯:元亨,利貞。
勿用有攸往,利建侯。
屯,張倫反。
震坎,皆三畫卦之名。
震,一陽動于二陰之下,故其德為動,其象為雷。
坎,一陽陷于二陰之間,故其德為陷、為險,其象為雲、為雨、為水。
屯,六畫卦之名也,難也,物始生而未通之意。
故其為字,象屮穿地始出而未申也。
其卦以震遇坎,乾、坤始交而遇險陷,故其名為屯。
震動在下,坎險在上,是能動乎險中。
能動雖可以亨,而在險,則宜守正,而未可遽進。
故筮得之者,其占為大亨而利于正,但未可遽有所往耳。
又,初九,陽居陰下,而為成卦之主,是能以賢下人,得民而可君之 象。
故筮立君者,遇之則吉也。
《彖》曰:「屯」,剛柔始交而難生。
難,去聲。
六二《象》同。
以二體釋卦名義。
始交,謂震。
難生,謂坎。
動乎險中,大亨貞。
以二體之德釋卦辭。
動,震之為也。
險,坎之地也。
自此以下,釋「元亨利貞」,乃用文王本意。
雷雨之動滿盈,天造草昧,宜建侯而不甯。
以二體之象釋卦辭。
雷,震象。
雨,坎象。
天造,猶言天運。
草,雜亂。
昧,晦冥也。
陰陽交而雷雨作,雜亂晦冥,塞乎兩間。
天下未定,名分未明,宜立君以統治,而未可遽謂安甯之是也。
不取初九爻義者,取義多端,姑舉其一也。
《象》曰:雲雷,屯,君子以經綸。
坎不言水而言雲者,未通之意。
經綸,治絲之事。
經引之,綸理之也。
屯難之世,君子有為之時也。
初九,盤桓,利居貞,利建侯。
盤,步幹反。
盤桓,難進之貌。
屯難之初,以陽在下,又居動體,而上應陰柔險陷之爻,故有盤桓之象。
然居得其正,故其占利于居貞。
又本成卦之主,以陽下陰,為民所歸,侯之象也。
故其象又如此,而占者如是,則利建以為侯也。
《象》曰:雖盤桓,志行正也。
以貴下賤,大得民也。
下,遐嫁反。
六二,屯如邅如,乘馬班如,匪寇婚媾,女子貞不字,十年乃字。
邅,張連反。
乘,繩澄反,又音繩。
班,分布不進之貌。
字,許嫁也。
《禮》曰:「女子許嫁,笄而字。
」六二,陰柔中正,有應于上,而乘初剛,故為所難而邅回不進。
然初非為寇也,乃求與己為婚媾耳。
但己守正,故不之許,至于十年,數窮理極,則妄求者去,正應者合,而可許矣。
爻有此象,故因以戒占者。
《象》曰:六二之難,乘剛也。
「十年乃字」,反常也。
六三,即鹿無虞,惟入于林中,君子幾,不如舍,往吝。
幾,音機。
舍,音扌舍。
《象》同。
陰柔居下,不中不正,上無正應,妄行取困,為逐鹿無虞陷入林中之象。
君子見幾,不如舍去。
若往逐而不舍,必緻羞吝。
戒占者宜如是也。
《象》曰:「即鹿無虞」,以從禽也。
君子舍之,往吝,窮也。
六四,乘馬班如,求婚媾,往吉,無不利。
陰柔居屯,不能上進,故為乘馬班如之象。
然初九守正居下,以應于己,故其占為下求婚媾則吉也。
《象》曰:求而往,明也。
九五,屯其膏,小,貞吉,大,貞兇。
九五雖以陽剛中正居尊位,然當屯之時,陷于險中,雖有六二正應,而陰柔才弱,不足以濟。
初九得民于下,衆皆歸之。
九五坎體,有膏潤而不得施,為屯其膏之象。
占者以處小事,則守正猶可獲吉,以處大事,則雖正而不免于兇。
《象》曰:「屯其膏」,施未光也。
施,始豉反。
上六,乘馬班如,泣血漣如。
陰柔無應,處屯之終。
進無所之,憂懼而已。
故其象如此。
《象》曰:「泣血漣如」,何可長也。
長,直良反。
坎下,艮上。
蒙:亨。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
初筮告,再三渎,渎則不告。
利貞。
告,音谷。
三,息暫反。
渎,音獨。
艮,亦三畫卦之名。
一陽止于二陰之上,故其德為止,其象為山。
蒙,昧也,物生之初,蒙昧未明也。
其卦以坎遇艮,山下有險,蒙之地也,内險外止,蒙之意也。
故其名為蒙。
「亨」以下,占辭也。
九二,内卦之主,以剛居中,能發人之蒙者,而與六五陰陽相應。
故遇此卦者,有亨道也。
我,二也。
童蒙,幼稚而蒙昧,謂"五也。
筮者明,則人當求我而其亨在人。
筮者暗,則我當求人而亨在我。
人求我者,當視其可否而應之。
我求人者,當緻其精一而扣之。
而明者之養蒙,與蒙者之自養,又皆利于以正也。
《彖》曰:「蒙」,山下有險,險而止,蒙。
以卦象,卦德釋卦名,有兩義。
「蒙,亨」,以亨行時中也。
「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志應也。
「初筮告」,以剛中也。
「再三渎,渎則不告」,渎蒙也。
蒙以養正,聖功也。
以卦體釋卦辭也。
九二以可亨之道,發人之蒙,而又得其時之中,謂如下文所指之事,皆以亨行而當其可也。
志應者,二剛明,五柔暗,故二不求五,而五求二,其志自相應也。
以剛中者,以剛而中,故能告而有節也。
渎,筮者二三,則問者固渎,而告者亦渎矣。
蒙以養正,乃作聖之功,所以釋「利貞」之義也。
《象》曰:山下出泉,蒙,君子以果行育德。
行,下孟反。
六三《象》同。
泉,水之始出者,必行而有漸也。
初六,發蒙,利用刑人,用說桎梏,以往吝。
說,吐活反。
桎,音質。
梏,古毒反。
以陰居下,蒙之甚也。
占者遇此,當發其蒙。
然發之之道,當痛懲而暫舍之,以觀其後。
若遂往而不舍,則緻羞吝矣。
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利用刑人」,以正法也。
發蒙之初,法不可不正。
懲戒所以正法也。
九二,包蒙,吉,納婦,吉,子克家。
九二以陽剛為内卦之主,統治群陰,當發蒙之任者。
然所治既廣,物性不齊,不可一概取必。
而爻之德剛而不過,為能有所包容之象。
又,以陽受陰,為納婦之象。
又,居下位而能任上事,為子克家之象。
故占者有其德而當其事,則如是而吉也。
《象》曰:「子克家」,剛柔接也。
指二五之應。
六三,勿用取女,見金夫,不有躬,無攸利。
取,七具反。
六三陰柔,不中不正,女之見金夫而不能有其身之象也。
占者遇之,則其取女必得如是之人,無所利矣。
金夫,蓋以金賂己而挑之,若魯秋胡之為者。
《象》曰:「勿用取女」,行不順也。
順,當作「慎」。
蓋「順」、「慎」古字通用。
《荀子》「順墨」作「慎墨」,且「行不慎」,于經意尤親切,今當從之。
六四,困蒙,吝。
既遠于陽,又無正應,為困于蒙之象。
占者如是,可羞吝也。
能求剛明之德而親近之,則可免矣。
《象》曰:困蒙之吝,獨遠實也。
遠,于萬反。
實,葉韻去聲。
六五,童蒙,吉。
柔中居尊,下應九二,純一未發,以聽于人,故其象為童蒙,而其占為如是,則吉也。
《象》曰:童蒙之吉,順以巽也。
上九,擊蒙,不利為寇,利禦寇。
以剛居上,治蒙過剛,故為擊蒙之象。
然取必太過,攻治太深,則必反為之害。
惟捍其外,誘以全其真純,則雖過于嚴密,乃為得宜。
故戒占者如此。
凡事皆然,不止為誨人也。
《象》曰:利用禦寇,上下順也。
禦寇以剛,上下皆得其道。
乾下,坎上。
需:有孚,光亨,貞吉,利涉大川。
需,待也。
以乾遇坎,乾健坎險,以剛遇險,而不遽進以陷于險,待之義也。
孚,信之在中者也。
其卦九五以坎體中實,陽剛中正而居尊位,為有孚得正之象。
坎水在前,乾健臨之,将涉水而不輕進之象。
故占者為有所待,而能有信,則光亨矣。
若又得正,則吉,而利涉大川。
正固無所不利,而涉川尤貴于能待,則不欲速而犯難也。
《彖》曰:「需」,須也,險在前也。
剛健而不陷,其義不困窮矣。
此以卦德釋卦名義。
「需,有孚,光亨,貞吉」,位乎天位,以正中也。
「利涉大川」,往有功也。
以卦體及兩象釋卦辭。
《象》曰:雲上于天,需,君子以飲食宴樂。
上,上聲。
樂,音洛。
雲上于天,無所複為,待其陰陽之和而自雨爾。
事之當需者,亦不容更有所為,但飲食宴樂,俟其自至而已。
一有所為,則非需也。
初九,需于郊,利用恒,無咎。
郊,曠遠之地,未近于險之象也,而初九陽剛,又有能恒于其所之象,故戒占者能如是,則無咎也。
《象》曰:「需于郊」,不犯難行也。
「利用恒,無咎」,未失常也。
難,去聲。
九二,需于沙,小有言,終吉。
沙,則近于險矣。
言語之傷,亦災害之小者。
漸進,近坎,故有此象。
剛中能需,故得終吉。
戒占者當如是也。
《象》曰:「需于沙」,衍在中也,雖「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