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八 胎前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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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胎屬十二經所養 虞氏 曰:脈經雲,診其脈,手少陰之脈動甚者(手少陰動脈,診在神門,于左右手掌後内側橫紋下,與關相對者是),妊子也。

    蓋手少陰心脈也,心主血脈故也,又腎為胞門、子戶,尺中腎脈(尺脈更真),按之不絕,當妊子也。

    又曰:婦人妊娠、一月之時,足厥陰脈養之,二月足少陽脈養之,三月手少陰脈養之,四月手少陽脈養之,五月足太陰脈養之,六月足陽明脈養之,七月手太陰脈養之,八月手陽明脈養之,九月足少陰脈養之,十月足太陽脈養之,是以諸經脈,各養三十日也。

    若夫至期當養之經,虛實不調,則胎孕為之不安,甚則下血而堕矣。

    夫手足十二經,氣血盈虧不同,如手足厥陰、太陽少氣多血,手足太陰、少陰少血多氣,手足少陽氣多血少,手足陽明氣盛血多,安胎之法,宜各按月根據經,視其氣血虛實而調之,庶無胎堕之患。

    其或感冒風寒,别生異證,又宜各按法而調治之。

    (如此治皆得法) 論治胎産三禁 潔古 雲:治胎産之病,從厥陰經論之,是祖氣生化之源也(厥陰肝木乃風化之始,故曰化之源,而祖氣乃天真之氣,非谷氣也。

    東方生風,風生蟲,人亦蟲也,故從厥陰風木論之)。

    厥陰與少陽相為表裡,故治法,無犯胃氣,及上二焦。

    有三禁,不可汗,不可下,不可利小便,發汗則傷上焦之陽,利大便則脈數而動脾,利小便則内亡津液,胃中枯燥。

    制藥之法,能不犯此三禁,則榮衛自和,而寒熱止矣。

    如發渴則白虎,氣弱則黃,血刺痛而和以當歸,腹中疼而加之芍藥。

    大抵産病天行,從增損柴胡;雜證,從增損四物,宜詳察脈證而用之。

     論胎前調理法 集略 雲:母之腎髒系于胎,是母之真氣子之所賴也。

    受妊之後,宜令鎮靜,則血氣安和,須内遠七情,外薄五味,大冷大熱之物,皆在所禁,使霧露風邪,不得投間而入,亦不得交合陰陽,觸動欲火。

    務謹節飲食,若食兔缺唇,食犬無聲,食雜魚而緻瘡癬;心氣大驚而癫疾,腎氣下足而解顱,脾氣不和而羸瘦,心氣虛乏而神不足,兒從母氣,不可不慎也(心藏神,腎主骨,脾主肉,故雲然)。

    苟無胎痛、胎動、瀉痢,及風寒外邪,不可輕易服藥(胎前藥,最忌群隊,故不必多)。

    不得已,在審度疾勢輕重,藥性高下,不必多品。

    然父少母老,産女必羸;母壯父衰,生男必弱(出遺書,乃至言也)。

    氣受偏瘁,與之補之,補羸女則養血壯脾,補弱男則壯脾節色;羸女宜及時而嫁,弱男及待壯而婚。

    昔人論年老有子者,男不過八八,女不過七七,則知血氣在人,固自有量,夫豈逃陰陽之至數哉。

    (知七損八益之理者,能道此) 論胎前用藥法 丹溪 曰:胎前當清熱養血(氣實者,宜清熱養血;氣滞者,宜理氣安胎;氣虛者宜補)。

     産婦因火逼動胎,逆上作喘急者,急用條芩、香附之類,為末調下。

    條芩水中取沉者為佳。

    黃芩安胎,乃上中二焦藥,能降火下行。

     天行不息,所以生生而無窮。

    茺蔚子治血行氣,有補陰之妙,命名益母,以其行中有補也。

     故曰胎前無滞,産後無虛。

    難産可煎作膏。

    條芩、白術乃安胎之聖藥,俗以黃芩為寒而不用,反謂溫熱藥能養胎。

    殊不知胎孕宜清熱養血,使血循經而不妄行,乃能養胎,懷娠嗜物,乃一髒之虛,如愛酸物,乃肝髒不能養胎而虛也。

    有孕八九個月,必用順氣,須用枳殼紫蘇梗。

     孕婦食忌 雞肉合糯米食,令子生寸白蟲。

    食犬肉,令子無聲。

    鯉魚同雞子食,令子生疳,多瘡。

    食兔肉,令子缺唇。

    食羊肝,令子多厄。

    食鼈肉,令子項短縮頸。

    雞子與桑堪同食,令子倒生,心寒。

    鮮魚同田雞食,令子喑啞。

    雀肉同豆醬食。

    令子面生黑子。

     食螃蟹,令子橫生。

    食生姜,令子多指。

    食冰漿,令絕産。

    食雀肉飲酒,令子多淫無恥。

    食慈菇,消胎氣。

    食驢馬肉,過月難産。

    豆醬合藿香食之,堕胎。

    食山羊肉,令子多病。

    食鳅無鱗魚,難産。

    食諸般菌,生子驚風而夭。

    食雀腦,令子患雀目。

     孕婦藥忌 歌 曰:斑水蛭及虻蟲,烏頭附子配天雄,野葛水銀并巴豆,牛膝薏苡與蜈蚣,三棱代赭芫花麝,大戟蛇脫黃雌雄,牙硝芒硝丹皮桂,槐花牽牛皂角同,半夏南星與通草,瞿麥幹姜桃仁通,砂幹漆蟹腳爪,地膽茅根莫用好。

    (此藥外,或有未盡者,可以類推) 孕婦起居忌 便産須知 雲:勿亂服藥,勿過飲酒,勿妄針灸,弗向非常地便;勿舉重登高涉險,心有大驚,犯之産難,子必癫痫;勿多睡卧,時時行步;勿勞力過傷,使腎氣不足,生子解顱,腦破下合;衣毋太溫,食毋太飽,若脾胃不和,榮衛虛怯,子必羸瘦多病。

    自家及鄰家修造動土,犯其胎氣,令子破形殒命。

    刀犯者,形必傷;泥犯者,竅必塞;打擊者,色青黯;緊縛者,相拘攣,有此等,驗如影響,切宜避之。

     候胎法 脈經 曰:婦人懷軀七月,而不可知,時時衄血而轉筋者,此為軀也,衄時嚏而動者,非軀也。

    《素問》曰:婦人足少陰脈動甚者,妊子也。

    陰搏陽别,謂之有子。

    (王注雲:陰,謂尺中也,搏,謂搏觸于手也,此脈搏擊,與寸脈殊别,則謂有孕之兆。

    )(《素問》以足少陰脈動甚為有妊,《脈經》以手少陰脈動甚為有妊,豈心腎同一診耶?此隻言《素問》,蓋亦有見) 脈經 曰:妊脈初時,寸微小,呼吸五至,三月而尺數也,脈滑疾重,以手按之散者,胎已三月也,脈重手按之,不散但疾不滑者,五月也。

    尺脈左偏大為男,右偏大為女,左右俱大,産二子,大者如實狀。

    (實字妙)婦人妊娠四月,欲知男女法,左疾為男,右疾為女,俱疾為二子(王子亨雲,妊娠三部俱滑而疾;在左為男,在右為女)(診在尺脈,的是至論。

    然于王子亨雲說,亦為禀濃者言)。

    遣妊娠人面南行,還複呼之,左回首者是男,右回首者是女。

     看上圊時,夫從後急呼之,左回首者是男,右回首者是女也。

     樓全善 雲:按丹溪雲,男受胎在左子宮,女受胎在右子宮,新言大契,是說也。

    蓋男受胎在左,則左重,故回首時,慎護重處而就左也;女胎在右則右重,故回首慎護重處而就右也。

    推之于脈,其義亦然,胎在左則血氣護胎而盛于左,故脈亦從之,而左疾為男,左大為男也;胎在右則血氣護胎而盛于右,故脈亦從之,而右疾為女,右大為女也。

    亦猶經雲:陰搏陽别,謂之有子。

    言受胎處在臍腹之下,則血氣護胎而盛于下,故陰之尺脈鼓搏有力,而與陽之寸脈殊别也。

    又如癰節發上,則血氣從上,而寸脈盛,發下則血氣從下,而尺脈盛,發左則血氣從左。

    而左脈盛,發右則血氣從右脈盛也,丹溪以左大順男。

    右大順女,為醫人之左右手,蓋智者之一失也。

    (丹溪以此診男女之病。

    原不診産婦。

    須知之) 診婦人有妊歌 肝藏血兮肺主氣,血為榮兮氣為衛,陰陽配偶不參差,兩髒通和皆類例。

    血衰氣旺定無娠,血旺氣衰應有體。

    寸微關滑尺帶數,流利往來并雀啄,小兒之脈已見形,數月懷耽猶未覺。

    左疾為男右為女。

    流利相通速來去,兩手關脈大相應。

    已形亦在前通語。

    左手帶縱兩個男,右手帶橫一雙女,左手脈逆生三男,右手脈順生三女。

    寸關尺部皆相應,一男一女分形證。

    有時子死母身存。

    或即母亡存子命。

    往來三部通流利,滑數相參皆替替,陽實陰虛脈得明,遍滿胸膛皆逆氣。

    左手太陽浮大男。

    右手太陰沉細女,諸陽為男諸陰女,指下分明長取記。

    三部沉正等無疑,尺内不止真胎婦,夫乘妻兮縱氣霧,妻乘夫兮橫氣助,子乘母兮逆氣參,母乘子兮順氣護。

    小兒日足胎成聚。

    身熱脈亂無所苦,汗出不食吐逆時,精神結備其中住,滑疾不散胎三月,但疾不散五月母,弦緊牢強滑者安,沉細而微歸泉路。

     驗胎 神方驗胎散 婦人兩三個月,月經不行,疑是兩身,卻疑血滞,心煩寒熱恍惚,此藥可驗。

     真雀腦芎(一兩)當歸(全用,重一兩者隻用七錢)上二味。

    為細末,分作二服,濃煎好艾湯一盞調下。

    或好酒調服亦得。

    可待三兩個時辰間,覺臍腹微動仍頻,即有胎也,動能即愈,安穩無虞。

    如不是胎,即不動。

    所滞惡物自行,母亦安也。

    如服藥下覺效。

    再煎紅花湯調下,必有神效。

     驗胎方 經脈不行,已經三月者。

     用川芎為細末,濃煎艾葉湯,空心調下二錢。

    覺腹内微動,則有胎也,否則是經滞。

     艾醋湯 如過月難明有無,或月數未足難明。

     用好醋艾服半盞。

    後腹中翻,大痛是有孕,不為痛定無。

     探胎散 婦人胎氣有無,疑似之間,以此探之,有胎則吐,無則不吐。

     皂角(去皮)(皂角探胎,未有不吐,但恐胃弱之婦,即無胎亦不免于吐耳)甘草(炙,各一錢)黃連(五分)上為細末,作一服,溫酒調服。

     逐月養胎法 北齊名醫徐之才雲:妊娠一月名胎胚,飲食精熟,酸羹受禦,宜食大麥,毋食腥辛,是謂才正。

    妊娠一月,足厥陰脈養,不可針灸其經。

    (如大敦、行間、太沖、中封、五裡、中等穴是也。

    )足厥陰内屬于肝,肝主筋及血,一月之時,血行痞澀,不為力事,寝必安靜,無令恐畏。

     妊娠二月名始膏,無食辛臊,居必靜處,男子勿勞,百節皆痛,是為胎始結。

    妊娠二月,足少陽脈養,不可針灸其經。

    (如膽竅血墟、陽輔、絕骨、外丘、陽陵泉等穴是也)足少陽内屬于膽,膽主精,二月之時,兒精成于胞裡,當慎護勿驚動也。

     妊娠三月名始胎,當此之時,未有定儀,見物而化,欲生男者,操弓矢,欲生女者,弄珠玑,欲子美好,數視璧玉,欲子賢良,端坐清虛,是謂外角而内感者也。

    妊娠三月,手心主脈養,不可針灸其經,(如中沖、勞宮、大陵、内關、間使、門、曲澤等穴是也。

    )手心主内屬于心。

    毋悲哀思慮驚動。

     妊娠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脈,食宜稻粳,羹宜魚雁,是謂盛血氣,以通耳目,而行經絡。

    妊娠四月,手少陽脈養,不可針灸其經,如關沖、陽池、内關、三陽、天井、曲垣等穴是也。

    )手少陽内輸三焦,四月之時,兒六腑順成,當靜形體,和心志,節飲食。

     妊娠五月,始受火精,以成其氣,卧必晏起,沐浴浣衣,深其居處,濃其衣服,朝吸天光,以避寒殃,其食稻麥,其羹牛羊,和以茱萸,調以五味,是謂養氣,以定五髒。

    妊娠五月,足太陰脈養,不可針灸其經,(隐白、大都、公孫、商丘、三陰交、漏谷、陰陵泉等穴是也。

    )足太陰内輸于脾,五月之時,兒四肢皆成,毋太饑,毋甚飽,毋食幹燥,毋自炙熱,毋太勞倦。

     妊娠六月,始受金精,以成其筋,身欲微勞,無得靜處,出遊于野,數觀走犬、及視走馬,食宜鸷鳥猛獸之肉,是謂變腠理,紉筋以養其力,以堅背膂。

    妊娠六月,足陽明脈養,不可針灸其經,(如厲兌、豐隆、陰市、上下廉、三裡等穴是也。

    )足陽明内屬于胃,主其口目,六月之時,兒口目皆成,調五味,食甘美,毋太飽。

     妊娠七月,始受木精,以成其骨,勞身搖肢,無使定止,動作屈伸,以運血氣,居處必燥,飲食避寒,常食稻粳,以密腠理,是謂養骨而堅齒。

    妊娠七月,手太陰脈養,不可針灸其經,如少商、魚際、列缺、尺澤、天府等穴是也。

    )手太陰内屬于肺,主皮毛,七月之時,兒皮毛已成,無大言,無号哭,無薄衣,無洗浴,無寒飲。

     妊娠八月,始生土精,以成膚革,和心靜息,無使氣極,是調密腠理,而光澤顔色。

    妊娠八月,手陽明脈養,不可針灸其經,(如商陽、二間、合谷、上下廉、三裡、曲池、肩井、肩)等穴是也。

    手陽明内屬于大腸,主九竅,八月之時,兒九竅皆成,無食燥物,無辄失食,無忍大起。

     妊娠九月,始受石精,以成皮毛,六腑百節,莫不畢備,飲醴食甘,緩帶自持而待之,是謂養毛發,緻才力。

    妊娠九月,足少陰脈養,不可針灸其經,(如湧泉、然谷、太溪、交信、築賓、伏溜等穴是也。

    )足少陰内屬于腎,腎主續縷,九月之時,兒脈續縷皆成,無處濕冷,無着炙衣。

     妊娠十月,五髒俱備,六腑齊通,納天地氣于丹田,故使關節人神皆備,但俟時而生。

     妊娠一月始胚,二月始膏,三月始胞,四月形體成,五月能動,六月筋骨立,七月毛發生,八月髒腑具,九月谷氣入胃,十月諸神備,即産矣,宜服滑胎藥,八月即服。

     烏雌雞湯 妊娠一月,陰陽新合為胎,寒多為痛,熱多卒驚,舉重腰痛,腹滿胞急,卒有所下,當預安之,宜服此。

     烏雌雞(一隻,治如食法)茯苓阿膠(各二兩)吳茱萸(一升)人參麥門冬(五合,去心)白術芍藥(各三兩)甘草生姜(各一兩)上咀,以水一鬥二升煮雞汁,取六升,去雞下藥,煎取三升,納酒三升,并膠烊盡,取三升,每服一升,日三。

     補胎湯 若曾傷一月胎者,當預服此。

    (胎始一月,生氣方濃,傷之則薄矣,故用溫升之藥以助之,然于丹溪清熱養血之語須活看)細辛(一兩)防風(一兩)幹地黃白術生姜(四兩)吳茱萸大麥(各五合)烏梅(一升)上咀,以水七升,煮取二升半,分三服,先食服。

    寒多者,倍細辛、茱萸;熱多渴者,去之,加栝蒌根二兩。

    若有所思,加柏子、人參。

    一方有人參一兩。

     艾葉湯 妊娠二月,陰陽踞經,有寒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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