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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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所缺。
以彼所詳。
益此所略。
其有用藥适忌。
措方背理者。
謬抒狂瞽之見。
及餘已試而有效者。
為之訂正。
自初潮至已出、已收、收後。
論證着明。
治方全備。
俾後之學人。
開卷了然。
有所宗式。
而不緻束手其間。
雖有冗複之處。
皆因理所宜用。
故不忌重立。
以便名公博覽采擇。
而不緻有缺略之歡。
良工得此。
神而明之。
固可收活人之效。
庸工得此。
墨而守之。
亦可免殺人之慘。
自甲寅迄今。
十五年中。
五經試驗。
今春麻證震作。
變證非常。
殇殘頗衆。
凡經餘調治者。
萬獲萬全。
思欲以一得之愚。
公諸同志。
爰編訂成冊。
分為四卷。
顔之曰麻科活人全書。
拟付之剞氏。
以求教于當世名師。
奈食指日增。
囊無餘蓄。
有活人之心。
而無活人之力。
非餘本願也。
所望好善君子。
梓而布之。
此書得以廣傳海内。
使海内小兒。
不複為麻疹所夭劄。
則活人之功。
與範文正公并傳。
而餘 輯編訂微勞。
又不足言也。
是為序。
乾隆十三年着雍執徐歲壯月安成赤溪璞齋謝玉瓊撰 序 赤溪謝玉瓊先生。
與餘同鄉。
相隔數裡。
素聞先生有濟人利物之事。
而于男婦麻疹之書可征焉。
蓋麻疹原與痘瘡并重。
而治痘者有專家。
著書孔多。
獨于麻疹。
視為泛常。
書後略載數方。
緻治麻疹者。
不審麻證之輕重。
寒熱不辨。
藥性之補與涼。
依方直錄。
傷生極多。
先生不忍。
積數十年之精力。
博采古仙之著作而研究之。
辨其藥性。
别其證候。
纂成方書。
分為一百另八條。
餘鄉間得其書。
而抄傳者甚多。
其中每有大同小異之處。
餘竊疑焉。
詳究先生于是書。
曆經四改而始成。
故鄉間所傳寫本。
因先生先後改正。
而有大同小異之說。
餘近年與先生之侄孫茂萱交好。
托伊芳轉求。
先生之孫瑞源。
出先生晚年親筆所訂之全本。
名之曰麻科活人全書。
其所謂活人者。
原欲活天下之人。
非僅活一鄉一邑之人也。
餘體其志。
不惜斧資。
付之剞劂。
公諸天下。
俾治麻疹者、有專科。
而患麻疹者随證用方。
依方治證。
則獲福無涯矣。
是為序。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孟春月谷旦安成阜山劉齊珍撰
以彼所詳。
益此所略。
其有用藥适忌。
措方背理者。
謬抒狂瞽之見。
及餘已試而有效者。
為之訂正。
自初潮至已出、已收、收後。
論證着明。
治方全備。
俾後之學人。
開卷了然。
有所宗式。
而不緻束手其間。
雖有冗複之處。
皆因理所宜用。
故不忌重立。
以便名公博覽采擇。
而不緻有缺略之歡。
良工得此。
神而明之。
固可收活人之效。
庸工得此。
墨而守之。
亦可免殺人之慘。
自甲寅迄今。
十五年中。
五經試驗。
今春麻證震作。
變證非常。
殇殘頗衆。
凡經餘調治者。
萬獲萬全。
思欲以一得之愚。
公諸同志。
爰編訂成冊。
分為四卷。
顔之曰麻科活人全書。
拟付之剞氏。
以求教于當世名師。
奈食指日增。
囊無餘蓄。
有活人之心。
而無活人之力。
非餘本願也。
所望好善君子。
梓而布之。
此書得以廣傳海内。
使海内小兒。
不複為麻疹所夭劄。
則活人之功。
與範文正公并傳。
而餘 輯編訂微勞。
又不足言也。
是為序。
乾隆十三年着雍執徐歲壯月安成赤溪璞齋謝玉瓊撰 序 赤溪謝玉瓊先生。
與餘同鄉。
相隔數裡。
素聞先生有濟人利物之事。
而于男婦麻疹之書可征焉。
蓋麻疹原與痘瘡并重。
而治痘者有專家。
著書孔多。
獨于麻疹。
視為泛常。
書後略載數方。
緻治麻疹者。
不審麻證之輕重。
寒熱不辨。
藥性之補與涼。
依方直錄。
傷生極多。
先生不忍。
積數十年之精力。
博采古仙之著作而研究之。
辨其藥性。
别其證候。
纂成方書。
分為一百另八條。
餘鄉間得其書。
而抄傳者甚多。
其中每有大同小異之處。
餘竊疑焉。
詳究先生于是書。
曆經四改而始成。
故鄉間所傳寫本。
因先生先後改正。
而有大同小異之說。
餘近年與先生之侄孫茂萱交好。
托伊芳轉求。
先生之孫瑞源。
出先生晚年親筆所訂之全本。
名之曰麻科活人全書。
其所謂活人者。
原欲活天下之人。
非僅活一鄉一邑之人也。
餘體其志。
不惜斧資。
付之剞劂。
公諸天下。
俾治麻疹者、有專科。
而患麻疹者随證用方。
依方治證。
則獲福無涯矣。
是為序。
乾隆五十七年壬子孟春月谷旦安成阜山劉齊珍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