痰飲咳嗽病脈證治第十二
關燈
小
中
大
吐者。
言因病痰。
所以胸滿而喘。
咳嗽而吐也。
二句是主。
以其為上工之診竅故也。
發者。
言有時而甚之謂。
發字直貫下文五症。
目泣。
眼淚也。
振振劇。
陽虛而上奔之象。
詳傷寒并别注。
言寒熱等五症。
一時發作。
大似陽虛而外中寒邪之候。
但其膈上素病痰氣。
而為滿喘咳吐者之所發。
則知其非一時之暴病。
而為腎中必有伏飲所緻也。
蓋水飲雖伏于下。
而其水寒之氣。
必憑虛而射于上。
肺性惡濕而忌寒。
故膈上病寒濕之痰。
濕氣上逆。
故滿而喘。
寒氣上逆。
故咳而吐也。
有時而發者。
肺病寒濕。
寒則持于丙丁。
濕則持于戊己。
而伏飲惟張于壬癸故也。
寒熱者。
寒為飲之本氣。
飲氣上張故寒。
寒起而格微陽于外。
故寒而且熱也。
背者。
胸之府。
胸滿而咳。
故其氣徹于背而痛。
腰為腎之府。
腎中微陽。
為飲寒所迫而外鼓。
故腰疼也。
目泣雖為肝液。
飲寒上擗而不能攝。
故自出也。
寒氣上浮。
而諸陽奔避。
故振振自戰而劇也。
十八條之苓桂術甘湯。
并腎氣丸二方。
其可緩乎。
蓋苓桂術甘湯。
所以去伏飲。
而腎氣一丸。
又所以補腎陽而不使飲之再伏耳。
門人問曰。
六條注雲。
此四飲之外。
另是一症。
即此條之伏飲是也。
夫自二條至六條。
明似列言四飲之傳五髒者。
何以知水在腎一條。
獨為四飲之外者。
一也。
又六條但曰水在腎。
并無伏飲字樣。
此條言伏飲。
并無在腎字樣。
何以知腎水即伏飲者。
二也。
且四飲傳變。
各有灌注道路。
自腸胃而遞及胸脅經絡。
皆飲湯飲水。
從口而入者也。
即如夫子之言。
腎水便是伏飲。
而謂在四飲之外。
倘為亦從口入。
則安得謂之四飲之外。
敢問此飲是從何道而入伏腎中者。
三也。
又痰飲傳變。
其名則有懸飲、溢飲、支飲、留飲之不同。
其症則有胸中、心下、脅下、四肢之各别。
伏飲之傳變。
長沙并不詳論。
而夫子以為急而尤烈。
将終伏而為病、僅如本條者。
即謂之急烈乎。
抑别有所為變症者乎。
四也。
請得而各聞其義。
答曰。
此問自不可少。
夫水在心肺肝脾。
俱是從四飲以後。
傳射入髒之重症。
獨水在腎家。
是四飲以前之輕症。
即後文十八條之微飲也。
以腎為水髒。
腎陽一微。
即召水而伏飲。
故曰在四飲之外也。
凡伏而不見者謂之伏。
髒腑中不特心肺肝脾四髒。
即上中二焦諸腑。
俱不能容伏飲。
非無飲也。
以有飲則必明見外症。
而不得謂之伏故也。
惟腎與膀胱。
一髒一腑。
有河海之象。
飲伏其中。
頗能隐藏得住。
而少耽時日。
故知水在腎。
即所謂伏飲也。
四飲皆從口入。
伏飲亦何曾不從口入乎。
但四飲之病。
是因上中二焦。
陽氣不能分運。
故其水氣。
漸積漸高。
愈滿愈鼓之候。
伏飲之病。
上中無恙。
惟腎氣衰冷。
而腑化寒停。
膀胱之絡通于髒。
則水寒之氣。
由腑絡而入伏腎中者也。
痰飲之變。
至溢飲、支飲。
而其勢已劇。
若再傳腎則死。
蓋水源從海出。
而其橫流。
複淹沒于海。
為大地失陷之象也。
若夫伏飲之變。
大概不越三症。
一則伏而未發。
每遇羽水之運。
寒水之氣。
及壬癸月日。
間發而如本條之症。
一則飲伏黃泉之下。
而其寒氣每上幹太虛。
俾肺氣縮而不能運布。
則水積腸間。
而即為痰飲之症。
我故曰。
是四飲以前之輕症。
及水源從海出者此也。
一則伏飲上射。
而脾肺之陽交困。
以緻不能傳送。
而小便不行。
飲從上突。
日腫一日。
皮肉青紫而死之症。
即六條所注怒潮直決。
其症急而尤烈者是矣。
十二條夫病患飲水多。
必暴喘滿。
凡食少飲多。
水停心下。
甚者則悸。
微者短氣。
此暴飲也。
與前懸飲支飲之留飲不同。
此暴飲之在上者。
與前伏飲。
并十八條之微飲又不同。
凡兩段。
前二句為一段。
言病患胸膈熱而飲水多。
則水不及滲而停于心下。
于是水迫肺氣而喘。
水浮胸分而滿。
雖非四飲之已成者。
而其為病亦暫與支飲同也。
後四句為一段。
言不必病患。
凡屬胃虛而食少。
膈熱而飲多者。
俱能病此。
悸及短氣。
詳已見。
其意以為雖屬暴飲。
倘不主豬苓五苓等湯以止渴除飲。
則漸成四飲等候矣。
十三條脈雙弦者寒也。
皆大下後裡虛。
脈偏弦者。
飲也。
此及下文共三條。
總言四飲之脈。
而本條當是言懸飲也。
夫弦為陽虛氣削之診。
飲以陽氣不能呵噓下滲所緻。
故飲脈必弦。
但兩手雙弦。
陽氣當虛于中。
又另為中寒之脈。
蓋因大下後裡虛。
而其氣中餒之故。
不可誤認為飲脈。
唯一手偏弦。
則左見為左脅之懸飲。
右見為右脅之懸飲也。
然以十二篇積脈之例準之。
則左右雙見。
飲在中央。
支飲之在胸膈心下者。
其脈未嘗不雙弦也。
第以其症辨之耳。
蓋飲症則有喘渴短氣等候。
而下後裡虛者無此也。
十條言留飲之脈曰沉。
此條言懸飲之脈曰弦。
則飲脈其沉弦兼見者乎。
然愚嘗試之。
大概飲之初病。
其脈多弦。
飲之久病。
其脈多沉。
長沙分别言之。
豈無意耶。
十四條肺飲不弦。
但苦喘。
短氣。
肺飲者。
支飲之上浮胸膈。
而肺已受傷者是。
弦為氣削之脈。
水飲屯胸膈。
則其氣不得下展。
而自聚于飲上。
故氣削之弦脈不見也。
喘與短氣。
詳已見。
言飲脈弦。
而肺飲獨不可以不弦自誤。
但憑其外症為合。
與胃有宿食而脈見滑者同義。
十五條支飲亦喘。
不能卧。
加短氣。
其脈平也。
支飲者。
就支飲之在心下而言。
蓋謂同是支飲。
卻有高下。
高者逼肺。
故為肺飲。
下者在心下。
與肺較遠。
故以支飲概之。
但胃脘聚飲。
氣機便艱于下引。
故亦喘。
不能卧者。
卧則胃脘橫。
而注飲迫肺故也。
短氣一症。
為肺飲之候。
言飲支心下。
其脈還弦。
飲略高而見短氣一症。
則氣亦高而聚于肺。
氣聚。
故其脈平而不弦削也。
十六條痰病者。
當以溫藥和之。
此總言用藥之治例。
病痰飲者。
當合四飲而言。
以諸飲俱由痰飲傳變。
故以痰飲統之耳。
夫飲之由來。
大概起于腎及脾肺之髒陽衰冷。
成于三焦之腑化虛寒。
溫藥和之。
則陽回氣化而飲自去矣。
蓋指後文苓桂術甘、腎氣、及大小青龍等劑也。
十七條心下有痰飲。
胸脅支滿。
目眩。
苓桂術甘湯主之。
苓桂術甘湯方茯苓(四兩)桂枝白術(各三兩)甘草(二兩) 上四味。
以水六升。
煮取三升。
分溫三服。
小便則利。
此言諸飲。
除溢飲之外。
俱以苓桂術甘湯為主方。
蓋痰飲是其總名。
心下及胸支滿。
為支飲之症。
脅下支滿。
為懸飲之症。
目眩者。
飲高而水載木氣以浮也。
以淡滲去飲之茯苓為君。
佐辛甘之桂枝以行陽。
甘溫之白術以培土。
然後用甘浮平緩之甘草為使。
所以高托諸藥。
而令其徐徐下滲之意。
此苓桂術甘。
為諸飲之要劑也。
十八條夫短氣。
有微飲。
當從小便去之。
苓桂術甘湯主之。
腎氣丸亦主之。
此承上文苓桂術甘湯。
而補言腎中微有伏飲。
以緻上幹肺氣者。
亦主此湯也。
蓋腎有微飲。
則其氣上射于肺。
而見短氣之候。
故短氣者即知有微飲也。
微飲即伏飲。
以其在腎髒。
故更當利其腑而從小便去也。
苓桂術甘為利水之劑。
故主之。
腎氣丸亦主之者。
蓋苓桂術甘。
溫上以禦下。
而化機下被。
故小便利。
腎氣丸。
溫下以蒸上。
而化機亦下被。
故小便亦利也。
方論見虛勞。
十九條病者脈伏。
其人欲自利。
利反快。
雖利。
心下續堅滿。
此為留飲欲去故也。
甘遂半夏湯主之。
甘遂半夏湯方甘遂(大者三枚)半夏(十二枚以水一升煮取半升去渣)芍藥(五
言因病痰。
所以胸滿而喘。
咳嗽而吐也。
二句是主。
以其為上工之診竅故也。
發者。
言有時而甚之謂。
發字直貫下文五症。
目泣。
眼淚也。
振振劇。
陽虛而上奔之象。
詳傷寒并别注。
言寒熱等五症。
一時發作。
大似陽虛而外中寒邪之候。
但其膈上素病痰氣。
而為滿喘咳吐者之所發。
則知其非一時之暴病。
而為腎中必有伏飲所緻也。
蓋水飲雖伏于下。
而其水寒之氣。
必憑虛而射于上。
肺性惡濕而忌寒。
故膈上病寒濕之痰。
濕氣上逆。
故滿而喘。
寒氣上逆。
故咳而吐也。
有時而發者。
肺病寒濕。
寒則持于丙丁。
濕則持于戊己。
而伏飲惟張于壬癸故也。
寒熱者。
寒為飲之本氣。
飲氣上張故寒。
寒起而格微陽于外。
故寒而且熱也。
背者。
胸之府。
胸滿而咳。
故其氣徹于背而痛。
腰為腎之府。
腎中微陽。
為飲寒所迫而外鼓。
故腰疼也。
目泣雖為肝液。
飲寒上擗而不能攝。
故自出也。
寒氣上浮。
而諸陽奔避。
故振振自戰而劇也。
十八條之苓桂術甘湯。
并腎氣丸二方。
其可緩乎。
蓋苓桂術甘湯。
所以去伏飲。
而腎氣一丸。
又所以補腎陽而不使飲之再伏耳。
門人問曰。
六條注雲。
此四飲之外。
另是一症。
即此條之伏飲是也。
夫自二條至六條。
明似列言四飲之傳五髒者。
何以知水在腎一條。
獨為四飲之外者。
一也。
又六條但曰水在腎。
并無伏飲字樣。
此條言伏飲。
并無在腎字樣。
何以知腎水即伏飲者。
二也。
且四飲傳變。
各有灌注道路。
自腸胃而遞及胸脅經絡。
皆飲湯飲水。
從口而入者也。
即如夫子之言。
腎水便是伏飲。
而謂在四飲之外。
倘為亦從口入。
則安得謂之四飲之外。
敢問此飲是從何道而入伏腎中者。
三也。
又痰飲傳變。
其名則有懸飲、溢飲、支飲、留飲之不同。
其症則有胸中、心下、脅下、四肢之各别。
伏飲之傳變。
長沙并不詳論。
而夫子以為急而尤烈。
将終伏而為病、僅如本條者。
即謂之急烈乎。
抑别有所為變症者乎。
四也。
請得而各聞其義。
答曰。
此問自不可少。
夫水在心肺肝脾。
俱是從四飲以後。
傳射入髒之重症。
獨水在腎家。
是四飲以前之輕症。
即後文十八條之微飲也。
以腎為水髒。
腎陽一微。
即召水而伏飲。
故曰在四飲之外也。
凡伏而不見者謂之伏。
髒腑中不特心肺肝脾四髒。
即上中二焦諸腑。
俱不能容伏飲。
非無飲也。
以有飲則必明見外症。
而不得謂之伏故也。
惟腎與膀胱。
一髒一腑。
有河海之象。
飲伏其中。
頗能隐藏得住。
而少耽時日。
故知水在腎。
即所謂伏飲也。
四飲皆從口入。
伏飲亦何曾不從口入乎。
但四飲之病。
是因上中二焦。
陽氣不能分運。
故其水氣。
漸積漸高。
愈滿愈鼓之候。
伏飲之病。
上中無恙。
惟腎氣衰冷。
而腑化寒停。
膀胱之絡通于髒。
則水寒之氣。
由腑絡而入伏腎中者也。
痰飲之變。
至溢飲、支飲。
而其勢已劇。
若再傳腎則死。
蓋水源從海出。
而其橫流。
複淹沒于海。
為大地失陷之象也。
若夫伏飲之變。
大概不越三症。
一則伏而未發。
每遇羽水之運。
寒水之氣。
及壬癸月日。
間發而如本條之症。
一則飲伏黃泉之下。
而其寒氣每上幹太虛。
俾肺氣縮而不能運布。
則水積腸間。
而即為痰飲之症。
我故曰。
是四飲以前之輕症。
及水源從海出者此也。
一則伏飲上射。
而脾肺之陽交困。
以緻不能傳送。
而小便不行。
飲從上突。
日腫一日。
皮肉青紫而死之症。
即六條所注怒潮直決。
其症急而尤烈者是矣。
十二條夫病患飲水多。
必暴喘滿。
凡食少飲多。
水停心下。
甚者則悸。
微者短氣。
此暴飲也。
與前懸飲支飲之留飲不同。
此暴飲之在上者。
與前伏飲。
并十八條之微飲又不同。
凡兩段。
前二句為一段。
言病患胸膈熱而飲水多。
則水不及滲而停于心下。
于是水迫肺氣而喘。
水浮胸分而滿。
雖非四飲之已成者。
而其為病亦暫與支飲同也。
後四句為一段。
言不必病患。
凡屬胃虛而食少。
膈熱而飲多者。
俱能病此。
悸及短氣。
詳已見。
其意以為雖屬暴飲。
倘不主豬苓五苓等湯以止渴除飲。
則漸成四飲等候矣。
十三條脈雙弦者寒也。
皆大下後裡虛。
脈偏弦者。
飲也。
此及下文共三條。
總言四飲之脈。
而本條當是言懸飲也。
夫弦為陽虛氣削之診。
飲以陽氣不能呵噓下滲所緻。
故飲脈必弦。
但兩手雙弦。
陽氣當虛于中。
又另為中寒之脈。
蓋因大下後裡虛。
而其氣中餒之故。
不可誤認為飲脈。
唯一手偏弦。
則左見為左脅之懸飲。
右見為右脅之懸飲也。
然以十二篇積脈之例準之。
則左右雙見。
飲在中央。
支飲之在胸膈心下者。
其脈未嘗不雙弦也。
第以其症辨之耳。
蓋飲症則有喘渴短氣等候。
而下後裡虛者無此也。
十條言留飲之脈曰沉。
此條言懸飲之脈曰弦。
則飲脈其沉弦兼見者乎。
然愚嘗試之。
大概飲之初病。
其脈多弦。
飲之久病。
其脈多沉。
長沙分别言之。
豈無意耶。
十四條肺飲不弦。
但苦喘。
短氣。
肺飲者。
支飲之上浮胸膈。
而肺已受傷者是。
弦為氣削之脈。
水飲屯胸膈。
則其氣不得下展。
而自聚于飲上。
故氣削之弦脈不見也。
喘與短氣。
詳已見。
言飲脈弦。
而肺飲獨不可以不弦自誤。
但憑其外症為合。
與胃有宿食而脈見滑者同義。
十五條支飲亦喘。
不能卧。
加短氣。
其脈平也。
支飲者。
就支飲之在心下而言。
蓋謂同是支飲。
卻有高下。
高者逼肺。
故為肺飲。
下者在心下。
與肺較遠。
故以支飲概之。
但胃脘聚飲。
氣機便艱于下引。
故亦喘。
不能卧者。
卧則胃脘橫。
而注飲迫肺故也。
短氣一症。
為肺飲之候。
言飲支心下。
其脈還弦。
飲略高而見短氣一症。
則氣亦高而聚于肺。
氣聚。
故其脈平而不弦削也。
十六條痰病者。
當以溫藥和之。
此總言用藥之治例。
病痰飲者。
當合四飲而言。
以諸飲俱由痰飲傳變。
故以痰飲統之耳。
夫飲之由來。
大概起于腎及脾肺之髒陽衰冷。
成于三焦之腑化虛寒。
溫藥和之。
則陽回氣化而飲自去矣。
蓋指後文苓桂術甘、腎氣、及大小青龍等劑也。
十七條心下有痰飲。
胸脅支滿。
目眩。
苓桂術甘湯主之。
苓桂術甘湯方茯苓(四兩)桂枝白術(各三兩)甘草(二兩) 上四味。
以水六升。
煮取三升。
分溫三服。
小便則利。
此言諸飲。
除溢飲之外。
俱以苓桂術甘湯為主方。
蓋痰飲是其總名。
心下及胸支滿。
為支飲之症。
脅下支滿。
為懸飲之症。
目眩者。
飲高而水載木氣以浮也。
以淡滲去飲之茯苓為君。
佐辛甘之桂枝以行陽。
甘溫之白術以培土。
然後用甘浮平緩之甘草為使。
所以高托諸藥。
而令其徐徐下滲之意。
此苓桂術甘。
為諸飲之要劑也。
十八條夫短氣。
有微飲。
當從小便去之。
苓桂術甘湯主之。
腎氣丸亦主之。
此承上文苓桂術甘湯。
而補言腎中微有伏飲。
以緻上幹肺氣者。
亦主此湯也。
蓋腎有微飲。
則其氣上射于肺。
而見短氣之候。
故短氣者即知有微飲也。
微飲即伏飲。
以其在腎髒。
故更當利其腑而從小便去也。
苓桂術甘為利水之劑。
故主之。
腎氣丸亦主之者。
蓋苓桂術甘。
溫上以禦下。
而化機下被。
故小便利。
腎氣丸。
溫下以蒸上。
而化機亦下被。
故小便亦利也。
方論見虛勞。
十九條病者脈伏。
其人欲自利。
利反快。
雖利。
心下續堅滿。
此為留飲欲去故也。
甘遂半夏湯主之。
甘遂半夏湯方甘遂(大者三枚)半夏(十二枚以水一升煮取半升去渣)芍藥(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