腹滿寒疝宿食病脈證治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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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下滿之外。
而其餘氣。
猶見之于外鼓。
而至皮起如有頭足。
則中焦脾胃之真陽虛極。
故令陰寒上肆下橫如此。
是不得不大建其中氣。
而以扶陽者勝陰矣。
誠以幹姜、蜀椒。
大辛大溫。
大辛散寒。
大溫聚氣。
加之甘平峻補之人參。
充滿姜椒之性。
而鼓動之。
然後以米汁所成之甘膠。
微火煎配以為使。
蓋取米扶胃氣。
甘守中宮。
遂覺辛甘溫暖之神。
融成一片。
化工春氣。
其與惟王建中。
妖氛自息者。
同功合德。
此仲景命名之深意也。
至其湯後曰如一炊頃。
可飲粥二升。
又曰當一日食糜。
溫覆之。
經曰。
大氣一轉。
其氣乃散。
所中之寒。
其意欲如服桂枝湯之法。
将解于陽回之自汗乎。
若但雲恐中寒挾食。
故飲粥食糜。
恐感寒複寒。
故令溫覆。
則猶得其淺而未得其深者也。
門人問曰。
如法服大建中而不得自汗。
所中之寒。
将何所解散乎。
并何變症耶。
答曰。
此問亦不可少。
夫髒腑與經絡相通。
口鼻及腹臍所感之寒。
脾胃先受之。
及中焦陽氣一轉。
則内邪托出經絡。
且從陽氣之化。
而發為表熱者。
常也。
此條之症。
因中氣虛微。
不能載出。
故不一見表症。
服大建中而解于自汗。
中氣大振。
一箭透重铠之力也。
倘服此而不汗。
如強努之末。
不穿魯缟。
将内症消。
而發為表熱。
變桂枝加附子湯。
或麻附細辛湯等症居多。
否則不發表熱。
脾家實。
腐穢當自去。
解于自下利者。
亦十之一二也。
本門是論腹滿。
每條當尋腹滿處。
腹中寒上沖。
及上下痛而不可觸近。
俱有腹滿在内。
不可不知。
十五條脅下偏痛。
發熱。
其脈緊弦。
此寒也。
以溫藥下之。
宜大黃附子湯。
大黃附子湯方大黃(三兩)附子(三枚炮)細辛(二兩) 上三味。
以水五升。
煮取二升。
分溫三服。
若強人煮取二升半。
分溫三服。
服後如人行四五裡。
進一服。
此從首條不滿、必便難。
兩疼痛。
此虛寒從上沖等句。
而申言之也。
人身之心胸。
即天之太虛。
其兩脅、即天之四垂也。
心胸之真陽充滿。
有如日光暄赫。
陰氛自化。
不特太虛清明高遠。
即天之四垂。
雲消翳淨。
古詩晴川曆曆漢陽樹。
頗能道出神境。
複何胸滿脅滿之病乎。
惟如首條趺陽脈微弦。
微則陽光失德。
弦則地氣冒明。
故曰法當腹滿者。
岚浮氛起。
直上以塞太虛之象也。
否則、微為幹健不施。
弦為坤順失正。
故曰不滿必便難。
兩疼痛者。
雲斜氣橫。
旁分以陰四垂之象也。
知此。
則首節與本條。
及各條之症。
其病機偏正高下。
可會其全神矣。
蓋謂五髒中。
惟肝居至陰之下。
其性陰寒善逆。
本髒中陽神秉政。
則沖和調暢。
故動則主生。
而化則為道。
若其髒真之陽自虛。
則陰寒之性。
上逆而為禍矣。
陽明之氣虛。
從胃外而上犯胃脘。
則為腹滿等症。
少陽之氣虛。
從膈旁而斜穿兩。
則為脅滿等症。
太陽之氣虛。
從胃外而上侵宗氣。
則為胸滿等症。
夫腹滿胸滿。
除實症用下外。
凡下寒上沖者。
已立附子粳米。
及大建中之法。
其少陽之氣虛。
因而旁穿兩。
以緻脅下偏痛。
并膈氣微而不能傳送。
先見便難。
後則氣浮于上而發表熱。
其脈緊弦。
緊則為寒為痛。
弦則主肝主逆。
緊從弦斷。
則寒而緻痛者。
由于肝髒陰寒之氣上逆可知。
故曰寒也。
因便難而蒸為表熱者。
宜下之以通其便難之氣。
則經絡之熱可解。
膈氣微而招陰髒之寒逆者。
宜溫之而填其上焦之氣。
則逆痛可下。
溫藥下之。
兩不相背矣。
蓋大黃之苦寒。
與附子、細辛之辛熱相偶。
膈氣喜附子、細辛之溫。
卻暗得大黃以下瀉其逆滿。
賊陰親大黃之性。
卻誤吞附子、細辛而自化其陰翳。
譬之帝王。
德禮相成。
恩威并濟。
譬之天地。
春雷不怒。
伏雨長生之道也。
至其煎法服法。
另開生面。
與尋常略不相同。
尋常利藥。
必先煎大黃以為主。
而後入諸藥。
使随其攻下之性。
此獨同煎。
其不注意用下。
一也。
尋常作三服者。
多曰日三服。
此獨令如人行四五裡。
即進一服。
其罔顧慮并力峻下二也。
蓋以首節便難二字。
不過因陽微不能傳送。
而難于便。
與内實便閉者不同。
又此方以溫藥牽制大黃之性。
而不十分寒下故耳。
門人曰。
夫子以本文為申言首條之症。
本文雖無便難字樣。
然以脅下偏痛及發熱二症。
便公然下以溫藥。
其為申說首條似矣。
但首條言脈曰趺陽微弦。
此條雖亦言弦。
卻曰緊弦。
而并不言微。
恐作承首條之語。
或失之牽強耶。
抑其中另有奧旨乎。
答曰。
首條兼言主虛。
故曰微弦。
此條單言客實。
故曰緊弦。
且微弦。
尚有主在。
緊弦。
則客代主人矣。
由微而進于緊。
即奧旨也。
十六條寒氣厥逆。
赤丸主之。
赤丸方茯苓(四兩)半夏(四兩洗)烏頭(二兩炮)細辛(一兩) 上六味。
末之。
内真朱為色。
煉蜜丸如麻子大。
先飲食。
酒下三丸。
日再。
夜一服。
不知。
稍增之。
以知為度。
(方内止四味。
其曰右六味。
則六字為四字之訛耶。
抑本方失去二味耶、愚竊傷寒直中厥陰及少陰諸方之意而拟補之。
或可加幹姜桂枝乎。
蓋幹姜散寒愈厥。
桂枝通陽、止逆故也。
敢存此以質高明。
) 厥。
謂寒戰。
如頭振齒介及渾身筋惕之類。
此出于肝。
肝中陽氣自虛。
又或為外寒所逼。
微陽深伏至陰之下。
而逆陰自動。
譬之嚴冬。
真陽在泉。
日光陰晦。
陰風忽起鳴條走葉之象。
故厥還者必發熱。
以陽氣伏而必起。
陽起則陰伏也。
厥不還者死。
陽絕不能自還。
故主死耳。
四逆者。
四肢逆冷。
輕則在胫腕。
重則至肘膝。
此起于胃。
胃中飲食所生之精悍。
由脾肺而貫手足之四末者為順。
胃為客寒所中。
或肝腎之賊陰犯之。
或停食貯飲等類。
皆能使胃系塞。
而其陽自伏。
不能外貫手足而逆冷。
故曰逆也。
若各因其邪而分别治之。
令胃中之精悍一通則愈。
此厥逆之所由分也。
然厥症必兼四逆。
以肝木之陰邪。
能賊胃氣。
故言厥者。
必曰厥逆。
四逆之重症。
亦有見厥者。
以胃陽自虛而見伏。
遂下招肝木之外侮。
故言逆者。
亦間曰四逆而厥雲。
要之因厥而逆。
則重在厥。
厥愈而逆自通。
因逆而厥。
則重在逆。
逆通而厥亦自愈。
然則成氏謂厥甚于逆。
自是定論。
王履乞乞議之。
真盲人觀劇。
而妄述于婦人女子之前也。
蓋謂肝腎之虛寒上沖。
而真陽下伏。
因寒戰及頭振齒介等症而厥。
遂緻木邪乘土。
又趺陽負于少陰。
而胃氣中阻不貫手足而逆。
此責在肝腎之虛寒。
故當以治厥為
而其餘氣。
猶見之于外鼓。
而至皮起如有頭足。
則中焦脾胃之真陽虛極。
故令陰寒上肆下橫如此。
是不得不大建其中氣。
而以扶陽者勝陰矣。
誠以幹姜、蜀椒。
大辛大溫。
大辛散寒。
大溫聚氣。
加之甘平峻補之人參。
充滿姜椒之性。
而鼓動之。
然後以米汁所成之甘膠。
微火煎配以為使。
蓋取米扶胃氣。
甘守中宮。
遂覺辛甘溫暖之神。
融成一片。
化工春氣。
其與惟王建中。
妖氛自息者。
同功合德。
此仲景命名之深意也。
至其湯後曰如一炊頃。
可飲粥二升。
又曰當一日食糜。
溫覆之。
經曰。
大氣一轉。
其氣乃散。
所中之寒。
其意欲如服桂枝湯之法。
将解于陽回之自汗乎。
若但雲恐中寒挾食。
故飲粥食糜。
恐感寒複寒。
故令溫覆。
則猶得其淺而未得其深者也。
門人問曰。
如法服大建中而不得自汗。
所中之寒。
将何所解散乎。
并何變症耶。
答曰。
此問亦不可少。
夫髒腑與經絡相通。
口鼻及腹臍所感之寒。
脾胃先受之。
及中焦陽氣一轉。
則内邪托出經絡。
且從陽氣之化。
而發為表熱者。
常也。
此條之症。
因中氣虛微。
不能載出。
故不一見表症。
服大建中而解于自汗。
中氣大振。
一箭透重铠之力也。
倘服此而不汗。
如強努之末。
不穿魯缟。
将内症消。
而發為表熱。
變桂枝加附子湯。
或麻附細辛湯等症居多。
否則不發表熱。
脾家實。
腐穢當自去。
解于自下利者。
亦十之一二也。
本門是論腹滿。
每條當尋腹滿處。
腹中寒上沖。
及上下痛而不可觸近。
俱有腹滿在内。
不可不知。
十五條脅下偏痛。
發熱。
其脈緊弦。
此寒也。
以溫藥下之。
宜大黃附子湯。
大黃附子湯方大黃(三兩)附子(三枚炮)細辛(二兩) 上三味。
以水五升。
煮取二升。
分溫三服。
若強人煮取二升半。
分溫三服。
服後如人行四五裡。
進一服。
此從首條不滿、必便難。
兩疼痛。
此虛寒從上沖等句。
而申言之也。
人身之心胸。
即天之太虛。
其兩脅、即天之四垂也。
心胸之真陽充滿。
有如日光暄赫。
陰氛自化。
不特太虛清明高遠。
即天之四垂。
雲消翳淨。
古詩晴川曆曆漢陽樹。
頗能道出神境。
複何胸滿脅滿之病乎。
惟如首條趺陽脈微弦。
微則陽光失德。
弦則地氣冒明。
故曰法當腹滿者。
岚浮氛起。
直上以塞太虛之象也。
否則、微為幹健不施。
弦為坤順失正。
故曰不滿必便難。
兩疼痛者。
雲斜氣橫。
旁分以陰四垂之象也。
知此。
則首節與本條。
及各條之症。
其病機偏正高下。
可會其全神矣。
蓋謂五髒中。
惟肝居至陰之下。
其性陰寒善逆。
本髒中陽神秉政。
則沖和調暢。
故動則主生。
而化則為道。
若其髒真之陽自虛。
則陰寒之性。
上逆而為禍矣。
陽明之氣虛。
從胃外而上犯胃脘。
則為腹滿等症。
少陽之氣虛。
從膈旁而斜穿兩。
則為脅滿等症。
太陽之氣虛。
從胃外而上侵宗氣。
則為胸滿等症。
夫腹滿胸滿。
除實症用下外。
凡下寒上沖者。
已立附子粳米。
及大建中之法。
其少陽之氣虛。
因而旁穿兩。
以緻脅下偏痛。
并膈氣微而不能傳送。
先見便難。
後則氣浮于上而發表熱。
其脈緊弦。
緊則為寒為痛。
弦則主肝主逆。
緊從弦斷。
則寒而緻痛者。
由于肝髒陰寒之氣上逆可知。
故曰寒也。
因便難而蒸為表熱者。
宜下之以通其便難之氣。
則經絡之熱可解。
膈氣微而招陰髒之寒逆者。
宜溫之而填其上焦之氣。
則逆痛可下。
溫藥下之。
兩不相背矣。
蓋大黃之苦寒。
與附子、細辛之辛熱相偶。
膈氣喜附子、細辛之溫。
卻暗得大黃以下瀉其逆滿。
賊陰親大黃之性。
卻誤吞附子、細辛而自化其陰翳。
譬之帝王。
德禮相成。
恩威并濟。
譬之天地。
春雷不怒。
伏雨長生之道也。
至其煎法服法。
另開生面。
與尋常略不相同。
尋常利藥。
必先煎大黃以為主。
而後入諸藥。
使随其攻下之性。
此獨同煎。
其不注意用下。
一也。
尋常作三服者。
多曰日三服。
此獨令如人行四五裡。
即進一服。
其罔顧慮并力峻下二也。
蓋以首節便難二字。
不過因陽微不能傳送。
而難于便。
與内實便閉者不同。
又此方以溫藥牽制大黃之性。
而不十分寒下故耳。
門人曰。
夫子以本文為申言首條之症。
本文雖無便難字樣。
然以脅下偏痛及發熱二症。
便公然下以溫藥。
其為申說首條似矣。
但首條言脈曰趺陽微弦。
此條雖亦言弦。
卻曰緊弦。
而并不言微。
恐作承首條之語。
或失之牽強耶。
抑其中另有奧旨乎。
答曰。
首條兼言主虛。
故曰微弦。
此條單言客實。
故曰緊弦。
且微弦。
尚有主在。
緊弦。
則客代主人矣。
由微而進于緊。
即奧旨也。
十六條寒氣厥逆。
赤丸主之。
赤丸方茯苓(四兩)半夏(四兩洗)烏頭(二兩炮)細辛(一兩) 上六味。
末之。
内真朱為色。
煉蜜丸如麻子大。
先飲食。
酒下三丸。
日再。
夜一服。
不知。
稍增之。
以知為度。
(方内止四味。
其曰右六味。
則六字為四字之訛耶。
抑本方失去二味耶、愚竊傷寒直中厥陰及少陰諸方之意而拟補之。
或可加幹姜桂枝乎。
蓋幹姜散寒愈厥。
桂枝通陽、止逆故也。
敢存此以質高明。
) 厥。
謂寒戰。
如頭振齒介及渾身筋惕之類。
此出于肝。
肝中陽氣自虛。
又或為外寒所逼。
微陽深伏至陰之下。
而逆陰自動。
譬之嚴冬。
真陽在泉。
日光陰晦。
陰風忽起鳴條走葉之象。
故厥還者必發熱。
以陽氣伏而必起。
陽起則陰伏也。
厥不還者死。
陽絕不能自還。
故主死耳。
四逆者。
四肢逆冷。
輕則在胫腕。
重則至肘膝。
此起于胃。
胃中飲食所生之精悍。
由脾肺而貫手足之四末者為順。
胃為客寒所中。
或肝腎之賊陰犯之。
或停食貯飲等類。
皆能使胃系塞。
而其陽自伏。
不能外貫手足而逆冷。
故曰逆也。
若各因其邪而分别治之。
令胃中之精悍一通則愈。
此厥逆之所由分也。
然厥症必兼四逆。
以肝木之陰邪。
能賊胃氣。
故言厥者。
必曰厥逆。
四逆之重症。
亦有見厥者。
以胃陽自虛而見伏。
遂下招肝木之外侮。
故言逆者。
亦間曰四逆而厥雲。
要之因厥而逆。
則重在厥。
厥愈而逆自通。
因逆而厥。
則重在逆。
逆通而厥亦自愈。
然則成氏謂厥甚于逆。
自是定論。
王履乞乞議之。
真盲人觀劇。
而妄述于婦人女子之前也。
蓋謂肝腎之虛寒上沖。
而真陽下伏。
因寒戰及頭振齒介等症而厥。
遂緻木邪乘土。
又趺陽負于少陰。
而胃氣中阻不貫手足而逆。
此責在肝腎之虛寒。
故當以治厥為